描写儿时的我初中生作文

莉落老师

记得儿时的我,最喜欢的季节是秋季。在那秋高气爽的季节,果实成熟了,是我们“行盗”的最佳时机,于是,我们便四五成群地纠集起来,向玉米地挺进。

到达了目的地,我们开始实施“x计划”。首先,我们要分配任务:马璇、蔡伊凡为第一组,负责偷玉米;陈子悦,马成思为第二组,负责找干柴;我和王小陆为第二组,负责站岗放哨。

分工完毕,我们便开始行动。看!马旋和蔡伊凡向玉米地飞奔,锁定目标、当机立断掰下玉米棒。再瞧陈子悦和马成思,他们像拾钱似的在地上寻觅,干柴没找着,只好用干草代替。我和王小陆也不敢放松,稍有疏忽就会让我们的“计划”暴露,而且还会“被擒”。所以我们的眼睛睁得很大很大,贼一般的东张西望。

一分钟,两分钟……大家都在忙着,不一会儿,第一组的成员们抱着“劳动果实”——十二个玉米赶往会合地点,几分钟后,第二组的也来了,他们弄了一大捆干草。于是,我们便实施“A”计划——烤玉米。

我们抱着“战利品”来到了一个僻静的地方,点起火,用铁丝串起玉米“烤”了起来。一会儿,一股玉米香味迎面扑来,我迫不及待地尝了一口:“啊!好香哟。”其他几个孩子也跟我学。眨眼间,十二个玉米被我们“消灭”光了。

吃完后,我们各回各家。到家后,没想到爸爸妈妈什么也没问,我们的计划就这样成功了,我也躲过了一“劫”。

虽然这件事已经过去好几年了,但现在回想起来,就像发生在昨天,真得很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