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整改报

孙小飞老师

  为进一步实施人员选聘专项管理,规范公司人员选聘程序,公司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人员选拔就业问题专项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迅速组织开展人员选拔就业专项管理工作。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开展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整改报,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关于开展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整改报告

  为进一步实施人员选聘专项管理,规范公司人员选聘程序,公司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人员选拔就业问题专项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迅速组织开展人员选拔就业专项管理工作。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1、工作开展

  (1)整理学习资料。根据的要求县党委组织部,中央集团公司党委(扩大会议)的研究工作计划的县党委组织部门的特殊管理人员选择和就业、任命和任命干部的规定由中央新修订,的管理条例》建立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四个干部监督系统,党的干部组织(党委)县直属单位和城镇和地区的基本程序任免部门和其他重要文件需要参与者仔细理解文件精神,提高他们的政治立场,并配合自我检查和自我纠正。

  (2)及时部署工作。公司党委高度重视清理工作,第一时间对人员选聘、聘用的特殊待遇工作作出相关安排:首先,它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意识进行的特殊待遇工作人员选择和就业,高度重视专项清理工作,开展全面、深入的自我检查,并严格落实整改。二是建立自查自纠专项班,负责人员选拔和聘用的专项管理。三是认真按照要求进行自查自纠,严格对照人员选拔和就业负面清单,自2018年起对公司人员选拔和就业进行自查。四是根据自查结果,明确整改措施、目标任务和完成期限,认真落实到位。

  (3)进行自检、自纠。公司专班多年来对干部岗位进行了全面梳理,重点对2018年后的干部岗位进行了自查。一是查阅公司成立以来干部的聘任文件及相关的会议记录或其他聘任材料。二是重点检查2018年后干部的“三年两历一身份”等资格材料。三是严格检查2018年后干部选拔程序是否规范。四是对所有干部就业信息进行管理和归档。

  2、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相关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虽然公司制定了相关制度,但在干部监督管理、人才薪酬激励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下一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形成科学的人才选拔和聘用机制及监督机制。

  (2)及时做好人事档案建设工作。由于公司成立时间短,人员工作经验不足,存在归档不及时,数据不完整等问题。下一步,公司将进一步规范人事档案,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对公司人事资料进行归档。

  (3)及时调整补充岗位设置。如因人员调动、晋升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公司将及时进行适当的补充和调配,确保公司工作的有序进行。

  关于开展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整改报告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选人用人工作?

  按省、州治庸办通知和县整治办的要求,县司法局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对我局选人用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两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司法局在选人用人工作中,坚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严格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条件、标准和程序推荐选拔干部和对干部评先评优,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大力选拔人品正、能干事、真爬坡、敢破难的干部,努力形成“从实绩看德才、凭德才用干部”的正确用人导向。

  一、做好干部职工竞争上岗工作

  根据我局今年制定的考核文件,县司法局全面实行了竞争上岗。岗位空缺一律实行竞争上岗,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程序上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审批,公布职位、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流程操作。上岗前公示、上岗前廉政谈话、对新上岗的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没有破格和不够任职条件就评优评先或者推荐为后备干部的现象。

  二、做好干部轮岗交流工作

  为进一步优化机关各部门干部职工配置,激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按照“加强业务部门”、“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干部轮岗锻炼”、“确保业务工作连续性”的原则,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实施干部职工轮岗交流,优化部门队伍结构。在深入交心谈心,充分了解本人意愿的基础上,结合工作需要,在股室与股室之间,不同业务岗位之间进行轮岗交流。

  三、大力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

  一是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坚持执行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实行工作谈话、廉政谈话、勤政谈话等制度。

  二是以政风行风建设为切入点促进廉政建设,制定违规行为处分规则,狠抓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队伍作风建设,切实加强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队伍管理。

  三是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

  四是切实履行协管职能,加大了对县司法局领导班子配备人员的考察力度,保证进人严格按程序办,对县司法局领导干部的协管工作落实到位。

  四、强化司法行政队伍建设,选人用人机制进一步完善

  今年来,我局通过全省公开招录公务员考试,新进了政法专项编制司法助理员6人,招录局机关公务员1名、事业单位人员3人,每个乡配兼职司法助理员1名,县司法局机关、司法所整治逐步实现满编运行。积极向组织推荐成绩优异、德才兼备的干警,今年,通过民主推荐在县司法局机关推荐出了3名优秀后备干部。

  关于开展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整改报告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年度市管领导班子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通知》(宁组通〔20--〕58号)文件要求,我局党组对局系统20--年度选人用人工作进行了认真回顾,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开展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年度选拔任用干部总体情况

  为更好地适应日益繁重复杂的民族宗教工作形势需求,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干部推到重要岗位,20--年局党组在局机关及宗教团体在编干部队伍中开展了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内部轮岗交流使用工作。20--年3月,我局开展处级干部选拔任用,提拔使用干部11人,其中局机关6人(调研员1人,副处长2人,副调研员3人),团体在编干部5人(团体办公室主任2人,副调研员3人);9月,开展干部内部轮岗交流使用,调整了4个处室的负责人;10月对部分干部进行了处室调整。通过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配强配优了局系统中层干部队伍,为我局完成各项重大任务提供了人才保障;通过内部轮岗、交流使用等举措,使民宗干部在多个岗位上得到锻炼,增强对民宗工作全面深入了解,熟悉各条口工作性质,提高机关干部的总体业务工作能力。

  二、选人用人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始终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规定,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使真正使想干事的人有平台,能干事的人有机会。

  (一)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局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坚持选人用人原则,在干部素质标准上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在干部能力要求上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在选拔干部过程中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营造了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

  (二)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20--年初,局党组根据局机关及宗教团体实际工作需要,经过充分酝酿,提出启动局机关及团体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局办公室(人教处)对局机关及团体在编干部队伍情况进行分析梳理,结合处级职位和干部队伍实际情况制定了《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和《南京市宗教团体(青年会)在编干部副处级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经局党组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同意,于20--年3月在局机关和团休在编干部中开展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工作中我局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召开干部大会公开岗位和职数,规范个人申请报名、资格审核、竞职演讲、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公示的各个环节。选拔过程中紧紧把握民主推荐、考察、酝酿等重要环节,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公正公开,接受监督,切实做到组织严密,程序合法。

  (三)严格按核定职数配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开展前,我局对职数情况进行分析,根据《条例》规定,对照干部任职资格,对干部队伍情况进行梳理统计。为更加有效合理地确定职数职位,局党组进行充分酝酿、规划布局,并多次到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征求指导意见,在核定的处级职数范围内能最大限度地调整使用干部,真正把能力强、素质好、作风硬,群众信任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20--年我局3次调整使用干部,均未出现超职数配备的现象。

  (四)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局切实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局党组书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和纪律办理,在提名、讨论等各个环节上,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不搞个人说了算。工作中我局坚持做到职位职数公开、任职条件公开、竞聘人员名单公开、考察对象公开等,坚决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使我局干部任用工作得到干部群众的认可和肯定。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年,我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圆满完成,但在实践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选人用人的视野不够开阔。由于编制受限,近些年我局只能通过接收转业干部的方式充实工作队伍,单一的进人渠道造成了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偏大,人员梯次不合理。在选拔干部的过程中个别岗位还存在着论资排辈的现象。在今后选拔任用干部中,还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提拔使用有能力、有担当的年轻干部,在营造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的氛围上下功夫,着力激发干部动力、活力、创造力,培养干部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全面素质,形成人人思发展、人人谋发展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