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语文半命题作文五篇

刘莉莉老师

高一语文半命题作文1

我住在一个有些年头的小区里。住在老小区的好处就是——你知道小区里哪个店铺里的东西好。

我知道王大爷卖的早饭吃!

王大爷的小店里总是挤了很多人。远远的只能看到雾气把小屋子填得满满的,溢到外面来。也分不清朦胧中哪些是人,哪些是桌。

“王大爷!老样子来一份儿!”

进门的人大多要喊这么一句,就像打招呼一样点一份早饭,然后就坐下来跟经常碰面的“早饭友”开心地交谈。等到王大爷把东西稳稳地放在他面前,他就开始边吹边吃,满脸幸福的样子。不消几分钟,他就要向在座的告别“你们慢吃”,再给王大爷来个预订:“我明儿还来啊,您忙!”然后快步走了——去上班。

王大爷性格特别好,讲话和气还很爱聊天。笑眯眯的,我甚至觉得他的皱纹都特别可爱!他的店面小,装修也比不上别处的快餐店,桌椅因长年的油灰显得发黑,墙也因水汽好些地方脱了墙皮。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大家都爱在这吃粥吃茶叶蛋。好像有了王大爷在,早饭就该好吃,卫生就能保证似的。事实也的确如此!

吃客们有周末不肯做饭的,也跑来吃早饭。这时就少不了王大爷爽朗的笑声了。

“王大爷,店面不租大点我们要站外面吃饭啦!”

“哈哈,我给你们搬个小凳坐外边吃!哈哈……钱全给你们做粥吃了,哪有闲钱啊?”

对,王大爷的粥里头有肉,价格还不贵哩!难怪,难怪!

“那你提个五毛一块的价,我们还能不来啊?”

“不行不行,都是好多年在这吃的老邻居了!我老王别的不敢说,良心还是有的啊。多亏你们养着我哩!哈哈,我老头子亏得有你们陪着解解闷呢。”

“那大妈呢?”我这个心直口快的傻孩子没忍住就问了出来。我发现周围似乎过分的安静。我也看到王大爷似乎笑容僵了下来。

“你大妈啊,陪着我呢!可不就是她派你们来陪陪我嘛。我这就够啦!有吃有喝,有人说话,干啥不满足?想这想那,争来争去的人还没我快活哩。小妮子你知道不,人要会知足!你往后长大了还像他们来我这小店陪大爷讲话,我也知足啊,哈哈,你说我这傻不傻?”

我听了,眼睛忍不住眨巴了两下,多亏店里雾气重!“这粥真烫!”我大声地说,“我以后得等粥冷点再喝!”

周围的人都笑了,王大爷也笑了,这种没有任何做作的笑真好听。

王大爷,你一点也不傻,你就是心里敞亮才过得好啊!我不管长多大,都会时常来看你的,陪你说说话,就像这些陪你的人一样!我心里想。

周末的早上总是让人放松的,阵阵谈笑声从街角这家小小的早餐店里传出……

高一语文半命题作文2

在我的童年时期,我是极其害怕孤独的。我以为孤独就是别人把自己隔离起来,一个人形单影只,没有朋友,极其寂寞。当时的我对此是十分恐惧的。因此我总是希望做任何事都有人陪,这样就不会孤独了。

当我慢慢地长大,经历了更多事,读了更多书之后,我发现自己已经不再畏惧孤独了。初三学业课程多,心理压力大。于是,每个礼拜五晚上补课回到家,我都会和老妈去子胥苑西边车辆很少的公路上跑步。晚上九,十点钟,快到深夜了,偌大的一个圈子,在一段公路上没有路灯,只有远处的红绿灯依稀地跳动着,以及过往的车辆开着灯驶过。

大多时候,都是我跑在前面,老妈跑在后面,相差几百米或几十米的距离。我只顾一个劲儿地往前跑呀,把最近的压力都释放出来。周围很安静,没有人说话,到处弥漫着黑暗的气息,但我一点也不感到害怕亦是踌躇。

跑累了,就慢慢地走几步吧。反正现在又不是只有十分钟的下课时间,连上个厕所都要抓紧。转动一下自己的脖子,有时还会听到骨头发出的“咔嚓”声响。摆动一下手臂,转动一下经常拿笔的右手手腕,肌肉会有酸痛感。如果心中有不满,就用力踢脚下的石头吧,踢到那堆杂草丛中去。反正这大半夜的,也不怕有人看见,只想做最自由的自己。

抬起头仰望天空,有时会看到许多星星在空中闪烁,一轮皎洁的明月高高地挂在空中。月光洒下来,似乎这是给这大地和房屋镀上了一层银色的光辉。环顾四周,突然发现,这天,这地,竟如此之大之辽阔!我竟是世间如此渺小的一种生物,我究竟算什么呢?我死了对这世界会有影响吗?唉,人孤独的时候总会想一些平常认为是荒谬的东西。

跑步时,偶然的一瞥,看到公路周围的一棵树。突然想起三毛说过的一句话令我很感动的话:“如果有来生,要做一棵树,站成永恒,没有悲伤的姿势:一半在尘土里安详,一半在空中飞扬;一半散落阴凉,一半沐浴阳光。非常沉默非常骄傲,从不依靠从不寻找。”我为一个女子拥有这等胸襟而感动。一棵树,默默地在土壤中扎根,沉默与骄傲并存,身处喧嚣世界,内心却坚持最真实的想法。树是这样,人又何尝不是呢?

哦,孤独的树,孤独的人。

有很多人喜欢三毛,理由大多为欣赏她的自由。可是三毛只有一个,之所以能成为三毛,是因为她敢于拜托尘世杂念,以及不畏惧生命之轻背后影藏的孤独。

当三毛走在荒芜的撒哈拉大沙漠上时,我们可能正在与朋友逛街、K歌;当三毛的心飞向那片绿色的田野上时,我们的心可能正飞向一天没上的QQ、微博;当三毛隐居在孤岛的房子里安静地看书时,我们可能正在和朋友热火朝天地谈论最新八卦。这就是我们不能成为三毛的原因,我们被这尘世间的琐事所困扰,我们不敢放,也不能放。而一个害怕孤独的人,是得不到自由的。

也许有人会说三毛并不孤独,她还有荷西。可她从没有为了荷西失去过自我,她曾经说过,她不是荷西的“另一半”,她是她自己的,她是完整的。为了自己,孤独就成了三毛喜爱的生活方式。

面对孤独,不应是一味地逃避、害怕、恐慌;面对孤独,不是非得挤到喧嚣之地,把自己淹没在人海之中;面对孤独,不是一定要形单影只,性格孤僻。一个真正长大的人,会在嘈杂的人群中给自己创造孤独的时间和空间,会在外界一片喧闹声中,不是人云亦云,而是坚持内心最真实的想法,清醒地认识最真实的自己,会去享受这仅属于他的孤独!

高一语文半命题作文3

去黄山旅游,总会对那怪峰孤松遐想万千,等到我亲眼见识到了,不免心潮澎湃,大呼壮丽——那孤松,曲曲折折,似老者的脊背;那危峰,亦崎岖险峻,有欲倾之势。两个个体本身都算不得美,却在相融中构造出了清雅高绝的图景!

一些个体,它们本身或许有特点,略有不足,但他们未曾勾心斗角过,未曾针锋相对过,在如斯的统一中,倘若你以总体之角度观之,竟是别样和谐。走下黄山,我不禁陷于了思考。

是的,如果你是求个体的方正,那么最终所得可能仅仅只是一潭死水,茫然而无趣。君不见,明清王朝盛行的八股文吗?八股文根本不讲求相融,不讲求文章总体的韵味,它只求圣人之气,只求体制规范,每一字的方方正正,这种是偏安一隅的排他性,最终让文字失去了它原有的重量与美感,更让明清王朝裹足不前。

我想,真正的大美,绝不应该如此!它应当是支点的寻觅,是元素的交融,是单一的__,更是和谐的统一。

个体的波澜不惊,甚至旁逸斜出,却是在同一后成就整体的云蒸霞蔚,别样风采。郑板桥先生曾说:“意在笔先者,定则也;趣在法外者,化机也。”他也正是这样诠释自己的书法。用隶书参以行楷,成就了和谐的同一,成就了“板桥体”的艺术高度。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以前读何立伟先生的《日月盐水豆》一文,不仅为他文章中的文白兼用所叹服。文言,精巧而意赅;白话,又不失抒情之美。也许仅取一者,会令文章或大腹便便,或词肥意瘠,但两者的兼用却令整篇文章彰显了别样的韵致。

非独文学如是。荣格说:“文化最终沉淀在人格上。”我想,我们的内心中或许也要依靠无数不调和因素的融合,才能更为饱满。“我的心里又猛虎在细嗅蔷薇。”这是诗人萨松的诗句。猛虎不免生猛,蔷薇过于柔韧,倘若两者并参,方为丰满而浪漫的人性啊!就像李易安,既有“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的女儿情态;亦有“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的气贯长虹。她的人格,非婉约,非雄健,而是两者兼具的浪漫,是令人怀想千年。

道与万物参,万物的和谐统一,方早就世间大美。回首,我再看向那抹遒劲的孤松,再看向那面绝然的峭壁,在夕阳下它们长久地融为一体,错落有致。我释然。

高一语文半命题作文4

古往今来,历史的车轮如狂风般呼啸而过,卷起的风沙曾湮灭多少辉煌?!然而,一直有一群人昂首在天地之间!他们是历史的弄潮者,他们永远忠于自己民族的灵魂,他们称自己为:中国人。

《周易》有云:“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诚然,这是中华民族自古便有的民族精神,它作为一代又一代人的精神支柱,屹立千年,以至于时至今日,这种不畏艰险勇往直前的精神仍深埋在我们民族的灵魂之中。

灵魂是不可弃的。若连灵魂都可以遗弃,又谈何精神?又谈何民族?然而,中华民族历却又不乏丢失灵魂的时候。君可记得曾经的丧权辱国?君可知晓__中的人心惶惶?这都是我们曾经的“落魄”。但君又可记得虎门上空熊熊的热浪?君又可知晓粉碎__帮时的举国欢庆?没错,中国人一直未曾忘记他们民族的灵魂!那是他们永恒的,不屈的精神!

“必须敢于正视,这才可望,敢想,敢说,敢做,敢当。”这是鲁迅对曾经的中国人的告诫。这句话又是否适用于现代中国人?我们中不乏缺少民族精神的人,没有上进心,崇洋媚外,民族歧视者怕是大有人在。然而人们总以一种抱怨教育、抱怨社会、抱怨国家的心态回避问题,而不是从自身调整。而那些问题也并未有所解决。我们是不是该反省,我们是不是错了?我们是不是已经丢失了民族的灵魂?我们是不是应该正视这“惨淡的人生”?中华民族的灵魂是坚定不移的磐石,是勇往直前的激流,是不朽不折的古树,是昂首挺胸的雄狮!

中国人可能不是最伟大的民族,但中国人绝对是不向任何人低头的民族!所有的辉煌我们都记着,所有的屈辱我们也记着。因为我们知道,这辉煌是所有屈辱的血泪支撑起来的!我们要让所有的后代都知道,中国人面对屈辱并没有妥协,而是在忍辱中丰满羽翼,等待崛起后的一飞冲天!

正如毛主席所说:“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长江后浪推前浪,一浪更比一浪强!我们不能遗忘曾经,我们要铭记历史,铭记所有的屈辱与辉煌,更要铭记那永垂不朽的民族的灵魂!

高一语文半命题作文5

小时候在外婆家住过一阵子,那时的我拥有每一个完整的悠闲的下午,闲来无事,我总爱盯着从墙那边伸过来的有葱翠叶片的树枝出神。

只是一小根树枝就有了渲染整个庭院的绿意,我真的很想翻过墙去看看那边的风景。外婆却阻止了我,轻声地叹息道:“那户人家……可不好处……”

后来才知道,那户人家本与外婆家共一个院子。院子里有一口井,是那户人家的。其实各家都有自来水,本也犯不着为井水闹什么纠纷。外婆偶尔会打些井水,只图用着舒服罢了。然而那户人家却特意挨着井边砌起了一堵墙,算是把两户人家彻底隔开了。

而这枝叶却全然不顾主人的感受,大大咧咧地伸到外婆家这边,并且毫无芥蒂地让我们分享起绿意来。“不愿与我们分享井水,却总不能独占这美好的景致吧!”我心里这么想着,便报复似的越发勤快地去欣赏那葱茏的枝叶。

一天午后,我惊讶地发现,那树枝慵懒地挤着几个枇杷果。啊,这竟然是一棵枇杷树!我凑近去看那可爱的小果子,细细的绒毛,在阳光的照射下,仿佛镀上了一圈金边,映衬着它们稚气未脱的青涩,它们还未成熟却勾起了我的馋虫。

“嘿!上来玩啊!”墙头上不知什么时候坐了一个虎头虎脑的小男孩,亮如星子的明眸熠熠生光,想来是沿着枇杷树爬上墙的,那他便是那户人家的孩子了。我冷冷地哼了一声,便打算转身离开。

“你想听歌吗?”他仿佛没看到我冷下的脸,晃了晃手里的耳机。我看了看这条长得甚好的枇杷树枝,突然又开始好奇墙那边的风景。毕竟是孩子,我也没说什么,搬来凳子,在小男孩的帮扶下爬上了墙,与他背对背坐着,兼顾两边的风景。

他把耳机塞到我耳朵里,是久石让的轻音乐,轻柔的音乐仿佛掠过树梢的风,抚弄着我的心,也推倒了我心里对小男孩砌起的心墙。时光在静谧的午后缓缓流淌,阳光穿过树缝落到掌心,指尖是微痒的暖意,分享的感觉,竟是如此奇妙!

我不由得微笑起来。耳边响起小男孩清脆的声音:

“枇杷熟了,请你吃!”

“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