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傲慢与偏见作文1500字五篇

王明刚老师

初中傲慢与偏见作文1500字1

莎士比亚大师的作品我们暂且不提。而威尔逊的话绝非此言甚以,简奥斯丁作为英国这一百年间最著名的女作家之一,她所著的六部小说经过一百七十多年的轮回却依旧被人们津津乐道,收到一代代读者的赞誉,部部可谓上乘之作。

其中我们最熟悉,最脍炙人口的便是奥斯丁的代表作《傲慢与偏见》,它的语言生动活泼,内容深刻感人,实属文学宝库中不可多得的经典。这部奥斯丁的成名作通过对四桩不婚姻的生动描写来反映生活中的婚姻什么最为重要:是金钱,利益,感恩,性欲还是爱情?在故事中中,简奥斯丁通过一个个生动有趣的词句,一章章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使读者犹如身临其境般,便越使之产生强烈的往下读的欲望,在读书过程中,又从中明白一个个的道理。

我明确知道像《傲慢与偏见》本身的这样以男女之间的爱情纠葛为主题的故事是不适合如我这般年级的孩子来读的,但我认为婚姻爱情本身是很纯净高贵的东西,只要不是为了什么不好目的而加入,并没有什么少儿不宜。而且我认为《傲慢与偏见》此书中讲的不单单是对爱情的歌颂,相反的它鄙夷了那些为了金钱,欲望而盲目踏入婚姻的人,对他们悲惨的婚姻生活作了描写。而在此之中,我认为作者想要讲述的不仅仅有爱情与婚姻的对错,而是对每个人的处事的评价,对每个人在做一件事时的目的想法的批判。当你做一件事时,你所想到的是金钱还是这事本身的含义?我想,作者是想要在书中表达了她对这些待人接物的目的的想法。

在整个故事中,就人物本身来讲,我最欣赏的人物是伊利莎白贝内特——也就是本书的女主角。她是这种不畏强权的,她勇于表达自己的看法,是新世纪女性的代表。我认为她也许代表了作者心中完美女性的代表,正义感颇强,她鄙视那些自以为有钱有势就傲慢自大的人。正是因为这样鄙视权贵,不畏强权的精神,才导致了她对达西很长一段时间的偏见。但是,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出莉齐的处事方式与性格特点——从她一开始讨厌达西,拒绝他的求婚到最后接受达西,我们从中明白婚姻中爱情是必不可少的,而从这一点,我们又可以延伸出在生活中待人接物,做人处事我们都务必不能只看到利益与金钱,我们更多的要尊求感情上的东西。

当然一部成功的小说中不仅要有完美的人事,必不可缺的也是令人生厌的人物。在《傲慢与偏见》中,也有很多这样的人,例如对贵族毕恭毕敬却又自命不凡的柯林斯先生,年级小却到处卖弄风姿的三女儿莉迪亚。但是在此之中,我认为最讨厌也是我们生活中可以最常见到的人是一表人才,却为金钱,利益和性欲所沦陷的威克姆。他虽然相貌不凡,拥有一副迷人的脸蛋,一张甜言蜜语的口,却在面对金钱时不择手段,多次诱拐有钱的小姐儿私奔。而且,众所周知,他与达西有一段黑暗的历史。当某人没有达到他的欲望时,他多次在公众面前诋毁达西名誉。最后,他和这女人人莉迪亚结婚了,得到了很多的钱。可是,当他奔金小姐而去的时候,得到的钱不多,但并不说明他不贪心,而是见钱就吞。我们现实生活中难道没有这样的人吗?还是随处可见?我知道虽然并没有见到比这更无耻得多的人,但是为钱与性欲迷失道德的人却大有人在。如果你也为如此,来看看威克姆的下场吧,他因为钱而结婚的女人,而莉迪亚却因为性欲结婚的他,他们的婚姻,他们的生活在婚后不久便“情淡爱驰”,男的去城里去寻欢作乐,女的躲到姐姐家寻求慰藉。

故事里人物性格各有不同,而四桩婚姻的性质也各有不同。但是我们很明显的看到一个结局:因为金钱结婚的夏洛特与柯林斯的婚姻还有因为欲望结婚的莉迪亚的婚姻是失败的,双方都无法从对方身上得到幸福。而建立在爱的基础上的简与伊利莎白的婚姻却是美满幸福的。从此之中,我们得到的可能比故事里叙述的更多——我们知道的不仅仅是在婚姻爱情上,而是在生活中的每处,我们都只有用真心,用爱对待才有可能收获幸福,得到一个美满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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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资料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作品描述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其实这本书,在初一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向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可是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之后明白才那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

这本书中似乎仅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他利用了自我巧妙的奉承本事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我洗刷冤情,中伤达西。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貌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样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十分”绅士”。虽有”人不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仍然对韦翰产生好感,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合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简便幽默的格调。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以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欢乐,幸哉?不幸哉?

文中的所谓「傲慢」就是指出身富贵、教养颇高、眼光锐利的青年达西的个性弱点;而所谓「偏见」是指出身中产阶级、教养颇好、机智聪明的小姐_伊丽莎白的精神弱点。一个眼光锐利,一个机智聪明,都属人中杰,但却都难免人性的弱点的纠缠。他们在一次的家庭舞会上初次见面,却因对彼此的印象不佳,一个态度傲慢,另一个心怀偏见。第一个印象先入为主,以后又加上女人们在旁闲言碎语,而造成了两人之间的爱恨情仇。伊丽莎白曾对达西说过:“我们的性情十分相似,我们都不爱交际,沉默寡言,不愿开口,除非我们会说出话来语惊四座,像格言一样具有光彩,流传千古。”就是因为这思想上的一致,才在婚姻中百般受到阻碍,同时也是因为这才最终促成美满的婚姻。伊丽莎白:如果放到现实社会,可能是个女权主义者。但关心自我的姐妹。直接,偶尔不懂礼节,调皮一点。却是这样迷住了达西。最重要的是善于和敢于像比自我身份高的人说“不”。从小说看,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待嫁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感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奥斯丁的小说尽管题材比较狭窄,故事相当平淡,可是她善於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伊丽莎白、达西那种作者认为值得肯定的人物,还是魏克翰、柯林斯这类遭到讽刺挖苦的对象,都写得真实动人。同时,奥斯丁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徵。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我的特色。傲慢与偏见正是文字魔力结合感情升华的最佳表现。若说《红楼梦》是东方的贵妇人。《傲慢与偏见》则是西方的清秀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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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西和伊丽莎白一直与加迪纳夫妇保持着最为亲密的关系,并真诚地爱他们,一直把他们的恩情铭刻在心。正是他们把伊丽莎白带到德比郡,才将她与达西永远地连结到了一起。”这是本书中的结尾,看起来皆大欢喜,令人宽慰。可是在这部长篇小说中,总有意外不到的事,总有婉转曲折的过程。

本书以乡间生活为背景,描述了贝内特一家与其邻居之间的故事。贝内特一家有五个待嫁的女儿,大女儿简与刚搬来的邻居宾利先生一见钟情,互相倾慕。后又受到宾利的好友达西和宾利的姐妹的阻挠,使得宾利离开了龙博恩。伊丽莎白与达西一开始见面便给对方都留下了极为不好的形象。达西厌恶伊丽莎白的粗鄙亲戚,而伊丽莎白讨厌达西自身的高傲。但后来达西却开始对伊丽莎白的美目和智慧有了新的认识,渐渐的对她产生了好感,甚至爱慕她。可由于伊丽莎白本身十分讨厌达西,以至于达西在柯林斯先生家里对伊丽莎白表达爱慕之情时被执意回绝。可是伊丽莎白的妹妹丽迪亚这时与一个军官威克汉私奔,给全家人带来了极大的苦痛。而挽救这一事实的人却是达西,达西还清了威克汉的债务,并为他俩举行了正式的婚礼。使得伊丽莎白对达西的看法逐步有了改变。最后宾利回到了龙博恩,与简订了婚,而这时达西与伊丽莎白也互相倾慕。两对有情人终成眷属。

有人说过,第一印象便决定了一个人在其他人心中的形象。可是这个结论在本书中却被推翻。一开始达西与伊丽莎白是互相厌恶的。但在后来慢慢相处的过程中,各人发现了各人身上的优点。达西看到了伊丽莎白的智慧,而伊丽莎白看到了达西身上的真诚与无私。这才使得两人互相理解,最终有情人终成眷属。

印象与爱情是可以同时成立的。在看到别人的同时,心里也就会不自觉的拿这个人与自己身边的人去比较。得出来较好的结论的同时并产生好感。爱情就是在一步一步的理解与好感中成长的。并不能说一开始的印象就决定了一切。若是如此,也就没有后来的曲折起伏,也就不会看到今天的《傲慢与偏见》了。

故事中还有另外两对情侣。柯林斯先生是贝内特家的远亲。为人圆滑,处事呆板,说话枯燥而无味。这么一个没有情调与品位的人,夏洛特·卢卡斯小姐却看上了。一开始书中并没有描写柯林斯对夏洛特的印象。只是在柯林斯对伊丽莎白求婚失败后才转移的目标。而这个目标一开始就是为了吸引柯林斯而准备的。所以柯林斯便迫不及待的向卢卡斯家求婚,其实他自己也心知肚明。柯林斯并不是为了爱情而结婚,他只是想娶一房太太而已。自己有了事业,有了金钱,就缺少一个主妇来料理家事。他是为了结婚而结婚的人。夏洛特呢,已经27岁了。27岁在那个时代就是一个老处女,嫁不出去的人。夏洛特自己心里也着急,所以她要赶紧找个丈夫嫁出去。她也是为了结婚而结婚,像柯林斯这么枯燥无趣的人,她其实也不愿意嫁。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两个想法相同的人,一拍即合,结成了夫妇。不得不说这是爱情的悲剧,虽不是印象造成的后果,但也是那个时代迂腐的表现。

丽迪亚和威克汉便更不用说了。丽迪亚贪图威克汉的英俊潇洒,而威克汉是为了逃债才和丽迪亚一起私奔。一个为了金钱,一个为了美貌,这样肤浅轻浮的爱情,也维持不了多久。以至于后来威克汉对丽迪亚的感情逐渐淡了,丽迪亚也无可奈何。这对夫妇一直依靠着姐姐们的接济来度日,也好不到哪里去。丽迪亚对威克汉的印象是帅气,幽默。而威克汉对丽迪亚一直不冷不热。这说明了什么呢?说明了威克汉是因为丽迪亚有着她母亲遗产的一千英镑才搭得上几句话。印象还是为了钱。他看人首先看的不是外貌,而是家世和金钱。这样子在外表和金钱上建立起来的爱情,有什么值得可推敲的?

本书是以爱情为明线。四种爱情反映了不同的爱情观。而作者是非常熟练的把握好了一种缩放的写作技巧。缩放自如,使得本书如此耐人寻味,引人入胜。

我不看什么惊天动地生离死别的爱情,我只看平常生活中的琐碎爱情,这样的爱情最真实,也最易打动人心。我看《傲慢与偏见》,我看印象与爱情,我看生活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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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了三天时间把《傲慢与偏见》这本书看完了,其实我读书是很慢的,别人读350页的书也许就需要两三天,而我要磨蹭到四天左右才能看完,但是我对这本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因此读得也比较痛快。

初读《傲慢与偏见》,是很多年前的事了。当初朋友给我介绍这本书时,就说读这本书一定要有耐心。我想这个忠告是正确的。刚开始接触时,并不觉得此书有何过人之处,情节平淡,人物刻画也没有给我留下深刻印象,过目即忘。然而越是读到最后,越是被吸引得舍不得撒手,犹如裹着糖衣的糖果,入口时平平淡淡,什么味道也没有,等到糖衣渐渐溶化,丝丝甜味便溢了出来,最后,是满口的甜蜜。

从此就一发不可收拾地爱上了这本书,各种版本看了一遍又一遍,电影也不知看了几回。然而每次重温,总有新的感觉出现。

一开始确实是对故事情节抱有较大兴趣(这也是我反复看的主要原因),后来随着对其熟悉度的加深,自己知识的拓展,慢慢了解了许多故事内外的事情。

这本书没有讲什么离奇的故事,把整本书贯穿下来的就一种东西——婚姻,三个女儿的婚姻,而其主要的就是从二女儿伊丽莎白的爱情故事来体现一个真正美好的婚姻的观点,大女儿简的婚姻算是美好圆满,她和宾利属于一见钟情,而在宾利住在泥地别墅的这段时间里,两个人也算了感情一拍即合,但是出于女孩子的矜持,简也没有把她对宾利的感情淋漓尽致地发挥出来,她毕竟不像丽迪亚一样,所以终究还是要控制自己的感情。这就导致宾利的好朋友达西对他们的感情产生了错觉,以为宾利是一厢情愿,简对宾利并没有感情,而且简的家人毕竟还是有些粗俗,和宾利门不当户不对,所以就和宾利姐妹一起将两人分开了一个冬天。而达西着情于伊丽莎白,但是由于听信了威克汉的胡言乱语,所以对达西一点好感都没有,当达西跟她求婚的时候,伊丽莎白毫不犹豫地拒绝了,达西只好写了封信把两件事情的真相告诉伊丽莎白,伊丽莎白这才对他的印象有所变化,而且对威克汉厌恶起来。丽迪亚是个比较放荡的女人,她和凯蒂着情于那些军官,而有一次丽迪亚收到邀请,与民兵团一起外出,结果凯蒂嫉妒起来,殊不知丽迪亚和威克汉竟私奔了,直到达西出手帮助了此事,才让丽迪亚和威克汉结婚,但是两人结婚后连糊口的钱都没有。柯斯金和夏洛克的婚姻不能说幸福,但是至少没有丽迪亚和威克汉那么惹人嫌,柯斯金原本一厢情愿追求伊丽莎白,但是伊丽莎白很果断地拒绝了,当柯斯金遇到了夏洛克,第二天竟就和夏洛克求婚了,而夏洛克想到柯斯金有一定的收入,于是就同意了他的求婚,两人就这样结为夫妻。简和宾利则在夏天重逢的时候旧情复燃,幸福地结了婚。

这部小说中描述了这么多人的婚姻,其中最圆满的婚姻可以说是伊丽莎白和达西的了,两个人一开始互相讨厌,但是达西渐渐被伊丽莎白的灵性所吸引,伊丽莎白却一直认为达西傲慢,对他也有一定的偏见,但是当误会解开,两人才发现是惺惺相惜的,再没有比对方更合适自己的人了。在他们的婚姻中,展现了伊丽莎白不低头于贵族的性格,和对婚姻有独特的见解,她讨厌一切以金钱为目的的婚姻,她只想找到适合自己的人。这应当是婚姻最初的目的也是最终的目的。

作者简·奥斯汀,是一个我非常欣赏的女作家,不只因为她的才华,也是对她人生经历的一种同情。《傲慢与偏见》可以说是她自己人生的写照,为自己量身定做的小说。然而不同的是,两种截然相反的结局。奥斯汀一生没有婚嫁,我想这大概是那段刻骨铭心却没有结局的爱情所造成的。而幸运的是,主人公伊丽莎白和达西在冲破层层阻碍后,有情人终成眷属。这或许也是奥斯汀为自己的遗憾补上的完美句号。

小说中塑造的人物和各种世故情态也是当时社会风气的一种体现。在当时的英国社会,女子以婚姻为自己的最高人生目标,班纳特太太更是把每个女儿嫁出去作为她一生唯一的大事。在达西和伊丽莎白的年代是趋于保守的,也会有贵族和平民上的障碍,而女子结婚,却也不失为变平民为贵族的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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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固的爱情是婚姻的奠基石,早在前几年就看过《傲慢与偏见》这部脍炙人口、自从面世以来就为大家称道的作品,当时就为它的魅力所折服。作者简·奥斯丁是一位擅长描写平凡生活的高手,这部作品在当时浪漫传奇故事泛滥的小说界里异军突起,以批判、讽刺的笔法反映了一个社会阶层的面貌。文学评论家都认为在细致方面她的作品堪比三寸牙雕,足以和菲尔丁、萨克雷相提并论。故事叙述了十八世纪的英国中产阶级的四门婚姻。其中最主要的,是女主角伊丽莎白·班纳特与费茨威廉·达西之间的爱恨情仇。伊丽莎白是个勇于追求爱情、美丽聪明、坚强直率的中产阶级女子。故事以她对达西先生从一开始的厌恶到敬重,再到爱慕为线索,穿插了在她身边缔结的多个幸福或不幸的婚姻,揭示了作者对那个时代妇女的理想和期望。小说中最幸福的婚姻应该算得上是伊丽莎白和达西的结合了。我并不想就他们的婚姻发表什么看法,因为无论谁都觉得他们是对的。我想说的是书中的另两对——夏绿蒂·卢卡斯和柯林斯之间以及丽迪雅·班纳特和韦翰之间的婚姻。

前一对的结合说起来真是巧合。因为班纳特先生没有儿子,所以远房侄子柯林斯是班纳特家的继承人。柯林斯是个见识少爱面子又趋炎附势的传教士,他认为班纳特家的家产既然由他来继承,他就该娶一位班家的小姐做太太,于是他向伊丽莎白求了婚。他在教区内结交了一位有钱有势的女施主便自以为了不起了,认为像伊丽莎白这样的姑娘,尽管有许多吸引人的地方,但非常不幸的是她的财产太少,把其它许多优美的条件都抵消了,不会有另外一个人再向她求婚,自己去一定十拿九稳、马到成功。不料伊丽莎白的回答是:“我除了谢绝之外别无办法。”因为“你不能使我幸福,我也不能使你幸福。”柯林斯这种人根本不懂得爱情,他结婚好像只是为了要完成任务。因此他在遭到了伊丽莎白的拒绝后,就立刻恬不知耻地向她的朋友夏绿蒂求婚,而夏绿蒂也竟然答应了他。这门亲事初看上去令人非解,夏绿蒂平常也还算是个有见识的姑娘,怎么会缔结这种冒昧的婚姻呢?作者在这里给了我们一个极具讽刺意味的辛辣的回答:“大凡家境不好而又受过相当教育的青年女子,总是把结婚当作一条体面的退路。尽管结婚并不一定会叫人幸福,但总算给她自己安排了一个最可靠的储藏室,日后可以不致挨冻受饥。她现在就获得这样一个储藏室了。”这段话真是无比深刻地写出了那个时代里妇女的悲惨命运。不论是十八世纪的当时还是二十一世纪的现在这样的婚姻仍然屡见不鲜。多少女子只是为了寻找一个归宿、只是需要一个不愁吃穿的储藏室而结婚,与男方之间根本没有爱情。就像伊丽莎白所说的那样:“没有爱情的婚姻决不会幸福!”这样的夫妻间剩下的只有责任和无尽的互相责备。而像伊丽莎白和达西这样的婚姻却因为有爱情这个牢固的纽带而天长地久,双方始终生活在幸福之中。

所以,有什么理由去拒绝爱情的婚姻呢?门第、金钱、地位,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双方都幸福地白头偕老。然而真正牢固的爱情也需要经过时间的考验。接下来我们会说到另一对——丽迪雅·班纳特和韦翰的婚姻。应该说丽迪雅对她的丈夫是怀着爱情的,但这是一见钟情的爱情,没有深思熟虑、一时冲动的爱情。丽迪雅的婚姻不像夏绿蒂的婚姻那样有利可图,但却是一样的草率、一样的令人吃惊。早在民兵团驻扎在麦里屯时他们就相识,但因为韦翰正在追求有钱的玛丽·金小姐,而丽迪雅惯于卖弄风情,从不缺少谈情说爱的对象,所以谁也没有想到他们会在一起。戏剧性的婚姻发生在民兵屯开拔驻扎到蓝白屯去的当儿。丽迪雅应军官太太们的邀请一起去蓝白屯,留下一封玩笑似的信后便和韦翰私奔了。算起丽迪雅爱上韦翰的时间,竟然还不足两个礼拜。她根本不了解韦翰的为人就草率地决定了自己的婚姻大事还自以为自己深爱着对方而对方也一样。这样的婚姻当然也是不长久的,并且也是这种不成熟的爱情的坟墓。婚姻的幸福与否在于双方是否真正了解对方并且真正深爱着对方。一见钟情的爱情固然比长期共处产生的爱情浪漫,但为了自己与对方有更多的共同语言,生活在一起不至于乏味,有时也得退而求其次。虽然现在速配成风,离婚也很方便,但婚姻毕竟不是儿戏,关系到自己将来的幸福,因此还需谨慎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