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院专业实习报告三篇

王明刚老师

法院专业实习报告 篇1

  实习人:

  专业:法学

  法学实习地点:xx人民法院

  实习时间:20xx年3月1日~20xx年3月31日

  年级:

  首先,向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xx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我的实习是由河北工程大学文学院院和保定唐县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以下案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审判的过程,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见:

  一、以家庭暴力为由提起离婚诉讼案

  1:案件由来

  唐县某村一有夫之妇因有外遇被其丈夫发现,其丈夫因此对该女实施了暴力,致使该女轻伤。

  2:案件主要辩论焦点

  丈夫的暴力行为与夫妻间的感情破裂是否有直接联系,妻子的外遇行为与丈夫的暴力是否有根本联系,何方应承担主要过错责任。

  3:原判结果

  过多次合议讨论,做出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本案是一个民事案件,再细分属于婚姻法中的婚姻纠纷案。通过对本案的审理,我认为在现阶段中国的婚姻法在维护夫妻双方的权利方面还有待近一步完善。婚姻本为了双方的利益而建立,应运而生的婚姻法本也应该遵循这个基本原则,法律的内容应该更全面并具体地规定出结婚夫妇各自应该承担的责任,在维护夫妻双方的共同利益的前提下,还应该体现维护夫妻各方的利益。婚姻本身也是一份特殊的契约,是契约就有着它生效与失效的条件,我认为如果婚姻契约失去了建立它时本来的基础,这样的契约也应该及时结束,法院也应该积极协助离婚案件中的弱势个体,体察并理解其真实的意思表示,不能仅仅凭法条的死规定或某一方当事人的单方意思表示而轻易驳回诉讼请求。其实现实中有很多家庭的建立本身就是不幸福的,其间有些当事人非常想结束并不理想的婚姻,但总要突破重重阻挠,其中除了家人不休的劝说,配偶的威胁与暴力,顾及财产上的不容易取得这些,最后最难突破的屏障就是法院的判决。法官们的出发点本也没有错,不过是怕因为一些人的一时激愤而毁坏了一个原本可以幸福的家庭,所以才驳回起诉,给予他们更多磨和感情的机会。其实,但凡两个人闹到法院去的,两个人的感情已经差不多破裂了,法院的不支持有时反而会是原本可以简单处理的.事情更复杂化,因为在法院给予的磨和期内,两个人也许会发生的激烈冲突,夫妻反目动起杀念的很多,现实生活里的夫妻相残大多是在闹离婚期间发生的,如果法院能及时保护弱势一方,及时支持其要求,也许悲剧会因此避免。

  二、几起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

  这是我首次看见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唐县人民法院也属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审理过程中,时限很短,而且开庭审理似乎只是走下过场,法官对于如何判早有结论。

  通过这几起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限很短,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的,但是我认为法官审理时的态度应该适当调整。法官在庭审时的角色似乎与检查院一方成为了联盟关系,对嫌疑人语气强硬也罢,而对其辩护律师也是有几分蔑视与斥责,反而对提起公诉的检察院一方和颜悦色。其实律师,检察员,法官三方在庭审时的关系应该是绝对平等的,法官断案,检查员公诉,律师辩护都应该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应该共同受到统一标准的规范。而当看到法官那副横眉冷对辩护人的神情,我很为做律师的感到不平。

  三、一起杀人未遂案

  1.案由:本案中的被告为一名邪教痴迷练习者,因为练功入魔,对家人生起杀念欲借此蘖盘九天,在做案中及时被人制止,致使受害人重伤。

  2.辩论焦点:a.该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系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b.该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司法精神鉴定中关于精神病的规定。

  3.原判结果:合议庭多次讨论后,该犯罪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其实关于这样的案子在全国发生过很多起,邪教本身就不合法,是受我国宪法刑法约束的邪教组织,因为这些人痴迷练功身心受到严重创伤最终害人害己,实在令人扼腕叹息。我国刑法在维护国民的安全与打击犯罪方面确实起到了很好的保护伞的作用,但是,随着时代的变迁,犯罪也会以各中不同的形态出现,有些在它发展之处时披着合法的外衣,因此,刑法与宪法的内容也应该做到及时修改,与时惧进,与社会和民众的生活接轨,才能够真正从根本上及时维护好国民的切身利益。

  通过这次实习,我不仅开阔了视野更重要的是突破了纸上谈兵的局限。在学校由于受到各方面的因素,我们很难亲身接触到鲜活的庭审场面,观察到实践的诉讼程序,感受理论应用与司法实践时的评析过程,见识那些与诉讼有关的各种真实文书卷宗、票据。在整个实习过程中,除了接触或感受到了以上东西外,带给我更深刻的感受是,我在探索着应用法律知识到实践中去的过程里,不仅仅丰富巩固了自己的专业知识,更提高了自己独立分析案情的能力,并且大大提高了自己对本专业的兴趣与热爱,为自己将来走上司法工作岗位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最后再一次向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唐县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在实习过程中帮助我的朋友、我的同学致以衷心的感谢!

法院专业实习报告 篇2

  实习时间:

  20xx年10月24日—20xx年12月31日

  实习地点:

  xx市xx法院

  实习资料:

  毕业实习

  前言

  去年的这个时候,我们在xx市实习,深刻的接触了法律,了解了自己学了三年的专业,今年,我进入xx市xx法院民事第二审判庭实习,在这实习时间里,我学到了比上次专业实习更多的知识、经验和技能。

  一、实习单位简介

  xx市xx法院成立于1949年3月,原为“xx行政区专员公署司法科”,1994年xx月,xx撤地设市,遂更名为“xx市xx法院”。

  xx市xx法院现辖邓州市、唐河县、桐柏县、方城县、淅川县、西峡县、新野县、社旗县、南召县、镇平县、内乡县和卧龙区、宛城区10县1市2区13个基层法院,包括94个人民法庭。内设办公室、政治部、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少审庭(赔偿办)等24个机构。其中,民事审判庭有四个,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一庭和民二庭负责综合类的民事纠纷;民三庭负责大宗合同纠纷、公司破产等纠纷;民四庭负责知识产权类纠纷。

  二、实习经历

  民二庭作为法院的一个内设机构,主要负责综合的民事纠纷,例如: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离婚案件,交通肇事案件、劳动争议、医疗事故等。我是作为一名书记员,除了协助法官的一些琐碎的工作,比如:登记案件信息表,打印、复印、校对文书、加盖公章、邮寄法律文书等,主要是做庭审笔录、阅卷笔录、拟写审理报告、判决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整理卷宗等工作。对于实习经历我就只从整理卷宗、阅卷笔录、庭审笔录、拟写判决书这四个部分介绍。

  整理卷宗是从事法律工作最基本的资料,它看似简单其实不然。这部分工作早在专业实习中已掌握,在此不需赘述。透过超多的实践,对卷宗已有一个明确的认识,对接下来的阅卷笔录有很大的帮忙。整理卷宗的的过程就是对一个二审案件的基本流程有初步的认识:

  (1)案件的案由,确定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的性质,圈定其所适用的法律;

  (2)原审判决书和上诉状能够提取案件的基本事实和判决以及上诉人不服的理由及请;

  (3)根据这两样能够初步认定争议的焦点;

  (4)结合争议焦点和案由翻看原审卷宗的证据部分,原告起诉的理由和证据是否贴合相关的法律性质,再看被告举证能否推翻原告的请求和理由,如此结合后看看原审判决书法官评析部分是否适当;

  (5)再看上诉理由透过比较分析,一般状况下就能够明白一个案件的上诉结果。透过这五个步骤,案子基本上完成了三分之一。

  这个过程看似枯燥,无味,但是,它却是和书本联系的纽带,活学活用在此体现最为明显,也是对自己四年学习的系统复习。

  阅卷笔录就是将上述过程记录下来。但是每个法官的的思路不同,资料也不尽相同,但是大部分的还是一样的,比如案由、当事人的基本状况、上诉请求及理由、原审判决。李法官在写阅卷笔录的过程中要求包含证据分类,我在翻阅的过程中自己再把证据的分类、证明方向等总结一下,不仅仅是对书本上的一个应用,同时也有助于理解案件,吃透案件。

  庭审笔录是一项比较艰巨的工作,也是对我的一个考验。刚到就去记调解笔录,很是紧张,不明白格式,害怕记坏了,但是许法官就说没事,我说慢点,法官把笔录的格式、问的话、当事人回答的话都总结一遍让我记,虽然记完了,但是,我在笔录上边的好多字因紧张写不出来,写错的划黑了等,法官没有批评我反而安慰我。

  当时我就下定决心必须记好。之后,我就去其他法官那里寻找完结但未归档的卷宗,反复的看各种笔录的格式资料等,结合上次实习时发现书记员开庭庭前都看原审判决书和上诉状的特点,我发现了记庭审笔录的窍门,透过这两样能够猜出庭审时法庭辩论的部分资料。我记笔录时写字速度还能够再加上多次练习记录明白每个案件中特有的法律术语、相关法条,我此刻能够完整的记录一件案件的庭审全过程。透过实战演练,对自己的理论基础有了更深得理解。

  拟写判决书是对自己法律应用的真实反映。不仅仅要求对法律适用的准确也要求必须的文笔。我发现判决书都是有固定的格式,当事人的基本状况、开庭审理的情形、原审查明的事实、原审判决、上诉人上诉称、被上诉人答辩称、本院审理查明、本院认为、然后是判决,真正需要需要发挥的仅是:本院认为这一部分,这才是核心和根本,也是让当事人心服口服的依据,务必谨慎措辞,有理有据,有法可依。那是一份保险公司上诉关于交强险赔偿项目是否分项的判决,我当时借鉴了一份类似文书,写完后交给法官,法官更改部分并给我解释一番,受益良多。虽然,被改动了,当时很高兴,因为经常有法官询问我案子怎样判解决,我心中没底,不敢回答,在这之后我能够很好的好法官们交谈。

  三、实习感受

  这次实习,我明白了如何与人相处、如何处理人际关系。法院的民事审判庭接触的都是民事双方纠纷大到合同小到邻里纠纷都是人与人的纠纷,每个案件都是一个小小的社会。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尚未真正步入社会的学生来说,学到的东西很多,但需要学习的、需要实际应用的东西也很多。做事要先做人。作为一个实习生,我们不仅仅只是把领导交给我们的事做好,更要有眼力,有用心的态度,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有所收获。没人会去督促你该怎样样做,只能靠自己在细小的工作上积累经验。无论是跟领导、同事、律师还是当事人接触,都要端正自己的态度,摆清自己的位置。在这个过程中我还学会了许多法言法语,结实了许多法官律师老师,他们对于我的实习带给了良好的环境和悉心的指导,在指导我理论学习的同时,也教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

  结语

  在法院不仅仅能学到专业知识和做人的道理更让我明白了人们的法律意识在不断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正在不断增强,中国的法制建设进程也在不断前进,相信用不了多久中国的法律界就会有更高水平的发展。

法院专业实习报告 篇3

  实习单位: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实习时间:20xx年3月至4月

  实习内容:了解中级法院系统工作概况、熟悉中级法官办案流程、开庭旁听、装订卷宗、写有关文书等。

  由于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必须立案,告市政府的都转为中院审现在来中院的案子,这一年里行政的超过民事的,成为最多的,刑事的则少得多。行政案子从一审二审二百个到现在单是二审就八百个,这是翻了多少倍。行政庭因此由原来的两个合议庭增加到了四个。立案庭将案子分给各个法官,由于我们办公室里的法官结案很快,分下来的案子也多,三四月份立的案子往往都安排到了六七月份。

  民庭有法官助理,但是行政庭没有,法官和书记员的工作量就相对大了。好多工作多亏有实习生分担。员额制改革还在逐步推进,将使一些法官待遇提高,一些则降低。书记员每个季度会统计工作量,工作量是按字数算的,一般一个案子一万字左右,上个季度我们办公室书记员80多万,少的书记员才20万,差距很大。说实话,若没有实习生,这些工作单靠书记员一人是难以完成的。

  每个办公室有一到三名实习生,民庭是最多的,刑庭最少,实习生大多会选择民庭。实习生主要是来自学校和律所,实习一两个月后,一批批更换,源源不断。实习生需要办理实习证,以便出入法院。

  这两个月做了很多工作,学到很多,也有很多感悟。接下来详细介绍一下我在实习中的经历。

  一、整理裁判文书。下来了裁判文书,每份都复印十份以上,要扣核对无异的章,折叠、装订,邮寄、填写回执单。有一次出了8份判决,印了80份,每份好几页,这一系列干完需要好几个小时。几乎每天都需要去立案大厅邮寄,那里为邮局工作人员设了窗口,每天四点前送去邮寄,少则两三份,多则十多份。

  二、写各种文书、材料。除了写一些杂乱的东西,我还学会了写传票,退卷函,证据目录,审理报告等。

  三、写案卷封皮。案号,案由、当事人,审判员及书记员,立案及结案日期,原审法院及案号,一审、二审结果,保管期限,正副卷册数,页数。通过看卷宗,主要是立案审批表和裁判文书才找这些信息。每份卷宗的正副卷封皮都需要写,有的两三册正卷,就需要写好几遍。通过这些,了解了一审案件若是作出判决,卷宗保存60年,若裁定则是20年,上诉案件都是保管20年。另外,审理的案件大多是上诉案子,一审结果基本都是裁决驳回,二审维持原判。

  四、接听电话与来访人。由于法官和书记员因为开庭常常不在,需要帮忙接听电话。每天会接到很多电话,过来送材料的,交费的,领文书、上诉状等的,询问开庭安排以及案情的,来见法官的。通过一段时间的熟悉,知道了不要跟当事人说太多,尤其是案情,你很可能说错了。曾接到一个当事人电话,说怎么不开庭就出判决了,怎么案卷还没送到高院,我吸取教训,不能说太多,说我只是实习生,不知道不了解。她不依不挠,竟然又问课本上怎么学的,还说要找媒体。再就是之前对不能私下会见法官理解错了,当事人可以打电话或者来法院咨询法官的。

  五、订卷归档。案子审结后需要将案卷材料归档,但之前的准备工作很多。实习的这段日子基本隔一周就有二三十本案卷归档。材料齐后,要把案卷送去扫描室逐页扫描,加盖骑缝章。一般这二十多本卷需要几天的时间,扫描后要按照目录排序,包括立案审批表、起诉书、送达回证、答辩状、当事人代理人身份证明、证据、传票、开庭笔录及裁判文书等等。排序后需要编页码、编页码需要登记每样材料多少页,正副卷各多少页等信息,之后就是订卷宗。正副卷分别钻孔,穿线,贴封条,扣章。行政案子案卷相对较厚,订卷宗这项浩繁的任务是最费时费力的。另外,只要开庭审理的案子都要将庭审录像可在光盘上,而且是两份,光盘上、光盘外科上以及内侧都要写上案号,双方当事人,开庭时间,刻录人与刻录时间。

  一个案子从立案到最后归档,要遵循这各种繁杂的程序,而且程序越来越严格,每个流程都需要登记。比如之前裁判文书印好了直接去拿就好,各个合议庭互相捎带下来,后来要求必须拿着发文稿去领,而且登记。因为行政庭大多是告政府的案子,很多都是政府不遵循合法合理的程序办事,尤其是之前。虽然改善了,但涉及到拆迁,还是问题百出。

  六、旁听。实习的另一方面的内容就是开庭时去旁听,在庭审现场感受庭审氛围。在严肃的庭审中,审判人员审查明事、总结争议焦点、适用法律、控制局面的能力,全都能在这个过程中得到很好的体现。同时,有的法官会表现得很不耐烦,有的法官则会很亲切,有的法官审理中很拖沓,有的法官则干脆利落。审判人员的形象素养亦能在此过程中得到很好的的展示。

  书记员做庭审记录,同步到法官以及双方当事人的电脑上,可以随时纠正,免去了审完后再去一一核对,打印出来各方签字即可。庭审结束,审判人员会讨论案件,我们实习生也会发表自己的看法,请教他们一些尚不懂的问题。

  去听了一个比较少见的评烈士的案子。原告是死去男士的父亲,为儿子申报烈士没被批准告到了中院。觉得因为抢劫被杀害就要评烈士,确实很不合理,这样的例子太多了,烈士毕竟是少数人,比较神圣的。如果按评定标准,在这样的年代没多少人。可是发现一些省真的给抓小偷的,遭报复的交警评了烈士,法官马彩云被杀后被评为烈士也是备受争议。

  发现评定是多么的主观,地区差异,价值判断差距如此之大。原告的儿子被杀了是可怜,但是该去提起民事赔偿以及工伤抚恤金,结果都没有,被公司一味蛊惑去评烈士,老人这些年来到处喊冤。案件的争议焦点是被害人到底是自卫被杀还是为了保护集体财产被杀。法官们觉得不能通过刑事判决以及抢劫犯来认定被害人的动机和客观行为,原告的证据则是公司、村委会觉得是烈士就该评为烈士。法官们意见不一,整个行政庭还讨论了这个案子。

  案子首先是合议庭讨论,意见不统一整个行政庭的法官会一起讨论,还是难得出结论的则上报审委会。审委会每周二开会,一个法院审委会就一个,每周二集中讨论提交的案子,包括民事刑事和行政。

  除了旁听行政案子,还去旁听了一个聋哑人告珠宝店的民事案子,那么大一个法庭,就四个实习生旁听。刑事和行政案子旁听人员多些。法官、被告代理人说完那个手语老师都要翻译给原告,原告表达意见后那老师再翻译给我们听,时间多了一倍以上,大多是在等待。很多法律术语当事人是不太懂的,也不好表达,就写在纸上,太不容易了。民事案件,流程省了很多,不像刑事和行政,宣读法庭纪律、请审判员入庭,宣读身份,总之能省则省。翻译费了那么多时间一个小时就结束了,而行政的案子大多一个多小时,调查都超过一个小时。而民事案件开庭的少,大多是调查,而且二三十分钟就完事,差距很大。

  八、其他。法官在不同庭的待遇相差很大。在民庭,当事人往往很尊重法官,很配合工作。而在行政庭,很多当事人不尊重法官,扰乱庭审;有的是是闹事专业户,告状专业户,没事就过来告,反正就50块钱,告着玩或者出口气或者捞点钱。课本上课堂上学到的都是民告官难,实践中才知道不仅仅如此。实习时遇到法官在做调查时,旁听的人坐满了,拍手,起哄,一直扰乱法庭,法警都过来了。调查后来没进行下去,据说他们是专门过来找茬儿的。

  每个政府机关都有固定的参加庭审的代表,隔三差五来一趟。而政府一般居高临下,也不积极配合,原告或上诉人往往觉得法院与政府机关是一伙的,偏向政府,对于法官很不尊重与信任,往往喜欢闹大出一口气。原告一方的律师也利用委托人不懂法律撺掇闹事。有一次组织双方证据交换,证据交换是指庭审前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主持下交流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方面的信息。行政案子往往证据很多,组织证据交换是为了开庭审理提高效率,原告的律师竟然说交换证据不就是过来交换一下证据就行了。委托人觉得律师做得很对,盲目听从。

  时间久了,法官会出现倦怠,觉得民事刑事案子是真的在解决问题,能解决问题,有些成就感。可是对于行政案子,原告一方一般证据不足,请求得不到支持,明明政府理亏但是很难判其败诉。

  总结

  经过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这两个月短暂的实习生活,我不仅巩固了所学的法学专业知识,还锻炼了法律实践能力。通过与该法院各位老师的沟通与交流,提高了我的实践能力,人际交往往能力,增长了社会经验,开阔了眼界,令我受益匪浅。

  我也深深地感触到自己对所学的知识掌握的不牢固,和在实践应用过程中专业知识的匮乏,以及实践经验的不足。4月份熊秉元老师来我校做讲座,强调要先了解社会再了解法律,联系到最近的实习,课本课堂上跟实践中的法律真的差很远。我将在今后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中倍加努力、勤奋学习,以掌握更多的知识与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