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运行情况分析报告

阿林老师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运行情况分析报告

  今年以来,自治区经济平稳运行,但受外需复苏缓慢、内需拉动乏力等国际国内大环境的影响,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尤其是财政收入连续三个月负增长,增幅进一步回落。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各级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千方百计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稳定,各项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

  一、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一季度,全区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606.8亿元,完成代编预算的21.4%,比上年同期减少43.4亿元,下降6.7%,增幅比上年同期回落29.5个百分点。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97.2亿元,减少3.7亿元,下降0.9%,增幅比上年同期回落26.1个百分点;上划中央税收209.6亿元,减少39.7亿元(占总收入减收额的90%以上),下降15.9%,增幅比上年同期回落35个百分点。

  分征管部门组织的收入情况是:国税系统组织收入211亿元,占34.8%,同比下降19.5%;地税系统组织收入295亿元,占48.7%,同比增长3.1%;财政部门组织收入101亿元,占16.5%,同比下降6.1%。

  一季度,全国财政收入增长6.9%,比上年同期回落7.8个百分点。31省(区、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平均增长13.7%,增幅比上年同期回落3.7个百分点,22个省(区、市)公共财政预算年收入增幅低于上年同期增幅,11个省(区、市)增幅比上年同期回落10个百分点以上。

  一季度,全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668.2亿元,同比增加85.2亿元,增长14.6%。

  二、财政运行的特点及减收原因

  (一)主导产业税收大幅下降。从近年来的税源构成看,采矿业贡献的税收大致占全部税收的30%左右,煤炭产业税收又占采矿业税收的80%左右,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今年一季度,受煤炭、有色金属销量和价格下跌影响,采矿业税收下降24.8%,其中煤炭行业税收完成110.2亿元,同比减少42.6亿元,下降27.9%(主要原因是一季度,全区煤炭产量2.18亿吨,同比减少791万吨,下降3.5%。3月份,内蒙古西部高、低热值动力煤坑口平均价分别为300元和120元,同比分别下降80元和30元,降幅为21%和20%)。主导产业税收大幅下降是财政减收的主要原因。

  (二)主体税种增幅明显回落。受经济下行影响,五个地方主体税种中,有四个增幅下降。一是增值税(包括地方分享部分和中央分享部分,下同)完成142亿元,减少35.4亿元,下降20%。主要是一季度全区煤炭增值税完成50.4亿元,减少22.7亿元,同比下降31.1%。其他主要行业增值税受价格下跌的影响也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二是企业所得税下降26.3%,主要原因是前两个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214.9亿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增幅比上年同期降低50.8个百分点。同时,2012年12月预清算企业所得税数额同比增加较多。三是个人所得税下降2.4%,主要受2012年一季度小肥羊股权转让一次性入库税金2.6亿元抬高基数的影响。四是资源税下降1.9%,主要是受煤炭产销量下降的.影响,煤炭资源税下降14.4%。

  主体税种中,营业税增长13.4%,主要是银行业和房地产业营业税分别增长43.7%和55.5%。此外,上划中央的消费税增长50.3%,主要得益于呼和浩特炼油厂恢复生产,一季度缴纳成品油消费税7.1亿元。

  (三)非税收入减收较多。一季度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非税收入101亿元,降低6.1%,其中: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收入减收29.1亿元,下降92.5%,主要原因是:2012年一季度自治区本级清缴2011年转龙湾煤矿采矿权价款收入入库18.7亿元,一次性因素抬高了上年同期基数所致。

  (四)一季度收入下降还存在一些特殊因素。2011年收入形势好,各地结转到2012年收入较多,而2012年财政收入形势异常严峻,结转到2013年的收入较少,从而抬高了2012年一季度收入基数。初步统计,一季度,仅鄂尔多斯等三个盟市和自治区本级,2011年结转到2012年一季度收入比2012年结转到2013年一季度收入多65亿元左右。此外,2012年四季度预清算企业所得税数额同比增加较多,也是今年一季度收入下降的原因之一。

  (五)重点地区收入大幅下降。呼包鄂地区收入占全区的一半以上,这三个地区收入状况对全区影响很大。一季度,呼包鄂地区地方财政总收入348.1亿元,下降7.5%,增幅比上年同期回落21.8个百分点,重点地区财政收入大幅下降直接影响了全区财政收入。分盟市看,各盟市收入增幅普遍较低,有4个盟市出现负增长。受煤炭量价齐跌、上下年结转收入差距较大等因素影响,鄂尔多斯市下降22.2%,锡林郭勒盟下降21.4%;受有色金属价格下跌的影响,赤峰市下降8%,巴彦淖尔市下降4.6%;受稀土停产保价4个月和上下年不可比因素影响,包头市仅增长2.7%;受电石、硅锰、硅铁等高载能行业不景气影响,乌兰察布市仅增长2.7%;受煤炭、焦炭、电石、高载能行业不景气影响,乌海市仅增长5.3%。

  (六)财政支出执行正常,重点支出保障较好。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6亿元。其中:就业补助增长43.5%,残疾人事业增长2.1倍,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分别增长10.1%和30.9%。重点是:从2013年1月起,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提高80元,全区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月人均提高44元和22元,达到月人均429元和年人均2847元。孤儿、“三五”人员和“三民”供养标准将在去年的基础上提高12%。进一步加强贫困大学生救助和临时救助工作,全区当年新考录的贫困大学生人均一次性救助标准不低于3000元,全区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水平达到户均600元。全区养老机构新增床位8300张,实现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达到25张以上。

  2、医疗卫生支出26.8亿元,增长14.3%。重点是继续提高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每年人均240元增加到280元;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适当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推动实施重大疾病防控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进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3、教育支出85.9亿元,增长24.4%。今年重点是支持学前教育加快发展;改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全面落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免教科书费政策,并对双语授课寄宿生给予生活费补助;继续提高高校生均定额水平,平均达到9030元/生/年;支持民族教育、民办教育、特殊教育发展;增加对国有企业改革职教幼教人员补贴。

  4、农林水事务支出56.6亿元,增长31.7%。粮油物资管理事务支出64.9亿元,增长26.9%。今年重点是支持高效节水灌溉农业发展,实施“节水增粮”行动;推进蔬菜、马铃薯等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实施连片贫困地区开发、整村推进、移民搬迁等扶贫工程。1月和3月,自治区财政分别下拨了粮食直补资金5.7亿元、农资综合补贴资金51.8亿元。

  2013年一季度,全区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71.39亿元,同比增加5.87亿元,增长9%;补贴资金涉及10种类124项154小项补贴。

  5、住房保障支出15.1亿元,增长45.1%。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0.6亿元,增长85.4%。今年我区计划新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17.48万套,基本建成18万套。

  三、财政运行中需要关注的问题

  收入方面,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今年国内经济已出现反弹的迹象,3月,我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为50.9%,环比上升0.8个百分点,连续6个月位于临界点以上。自治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工业用电量、固定资产投资等都实现了平稳增长。但经济下行压力仍然很大,前两个月全国有20个省(区、市)工业增加值增幅较上年同期不同程度回落,我区外送煤炭总量下降,外送电力增幅回落,资源性产品价格短期内不会走高,自治区重点税源行业产量和效益在短期内难以快速反弹。按照中央部署,从今年8月1日,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开,今年还将继续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并取消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降低收费标准。这些经济和政策性减收因素对完成全年财政收入任务形成了较大压力。虽然当前自治区经济和财政形势不容乐观,但我们也应该看到促进税收增长的有利因素:一是一季度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9.7%,其中本年新开工项目增长42.5%,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18.8%,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分别增长17.7%和26.3%;二是城镇化进程的进一步推进和自治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措施的逐步落实,都将助推经济和财政收入增长;三是随着各地逐步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关于发挥电力优势促进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我区工业企业生产成本将降低,市场竞争力将增强,产销量和效益将有所提高。通过努力,今年财政收入有望呈现“前低后高”的增长态势。支出方面,一季度财政收入尽管减收,但属于地方财力的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减幅较少,对财政支出影响不大。但我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中一半资金来源于中央转移支付,今年受中央本级收入下滑等因素影响,中央对我区转移支付的增量和增幅将低于以前年度水平。受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和上级转移支付增幅回落影响,自治区各级财力增幅将有所下降,财政收支平衡的难度进一步加大。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一是加快政府性投资支出进度,促进项目早投产、早见效。争取中央增加我区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额度,支持自治区交通、水利、保障房建设等重大项目,增加政府即期投资。通过贴息、参股、跟进投资、融资担保、以奖代补、风险补助以及基金投资等多种方式引导和带动民间投资,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自治区各部门要继续把贯彻落实国务院21号文件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加强与国家各部委的工作衔接,积极争取资金和项目支持,确保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扶持政策全面落到实处。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利用好自治区能源价格洼地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促进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努力培植财源。二是落实好中央和自治区促进第三产业、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减免税费政策,为快速发展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三是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以城镇化带动投资、消费、就业,为经济增长提供新的动力。四是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养老金、涉农涉牧补贴等补贴资金,增强低收入群体消费能力,落实好国家刺激消费的各项政策,促进居民消费。五是完善对旗县激励性转移支付制度、积极推进“扩权强县”、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进一步增强旗县发展经济的自主性和积极性,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二)加大争取中央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确保民生等重点支出。一是今年中央将减少、合并一批转移支付项目,下放一批适合地方管理的转移支付项目,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各相关部门争取中央支持,确保自治区在这项改革中争取工作主动;二是在财政收支矛盾非常突出的情况下,要继续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该合并的项目要合并,能取消的项目要取消,如把一些历史遗留的不必要的专项支出调整出财政支出基数,优先保障社保、教育、医疗、扶贫等民生支出,确保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十件实事”和“十项民生工程”全面完成。三是加强国库资金调度,做好资金保障工作,提高支付保障能力。通过以上措施,确保自治区确定的民生等重点社会事业支出及时拨付,尽早发挥效应。

  (三)狠抓增收节支,进一步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在经济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支持财税部门依法加强收入征管,严格控制收入减免,严厉打击各种偷税漏税行为,确保应收尽收。跟踪分析宏观经济走势对财政运行的影响,加强对财政收入的分析、监控与预警,为自治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各级财政部门要在积极清理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基础上,加大非税收入征缴力度。二是各地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除中央和自治区统一政策外,各地要审慎出台新的增支政策。三是配合主管部门尽快制定专项资金分配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提高项目实施效率。强化支出进度通报制度,加强对部门支出进度的监控和督查,配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将支出进度纳入盟市党政领导班子考核体系。凡中央和自治区确定的政府性投资,自治区将及时调拨资金,确保按时支付,支持及早启动项目。通过以上措施,进一步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财政预算运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