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工作调研报告

秦风学老师

  食品安全工作调研报告1

  乡村旅游的根在乡村,基础在农民,只有让农民真正参与到旅游进程中来,让农民真正受益,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才有根本保障。农户的参与既是旅游业发展空间的拓展,又是“三农”发展的延伸。如何激发我区农民参与兴办农家乐乡村旅游的积极性,如何提升我区的农家乐乡村旅游整体竞争力,合理引导、扶持、规范“农家乐”旅游的健康发展,带着这些问题,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区政协港澳台侨委在戴玉英副主席的带领下,利用多种形式深入有关乡镇、村、农家乐经营户进行了走访和调研,研究并提出发展措施,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区农户参与乡村旅游发展的现状及优势特点

  屯溪作为XX市中心城区境内生态环境优越、空气清新、水质清澈,山、水、古村落、森林构成了绿色、生态、健康、美丽的人居环境,是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的理想场所。近年来,我区以‘观光在黄山,休闲在屯溪’为目标,以“休闲观光、农事体验”为主要功能定位,因地制宜的发展观光旅游农业,积极探索农村一、三产业“融合式”发展,在加快农旅结合,推动农业转型升级方面做了有益尝试,培育出一批赏花、采摘、摄影、民宿、垂钓、徽州美食等特色旅游产品,为游客提供了一个欣赏优美生态、感受徽风徽韵、体验农家风情“享受慢生活”的乡村休闲旅游圈。在改变城郊风貌、丰富农业业态、带动旅游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区以农户为经营主体并已形成一定规模的从事“农家乐”乡村休闲旅游有36家,其中:以经营山野菜、乡土农家菜、徽州风味菜等特色餐饮的有13家;以经营采摘园、园地认购农事参与体验的有8家;以观光园、垂钓园等特色农业休闲的有15家,xx年“农家乐”接待人数16万人次,从业人员800余人,销售鲜活农副产品320万元,年营业收入达2000多万元,已成为我区旅游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是初步形成了一定规模的景区依托型、农事参与型、文化体验型、休闲度假型乡村旅游产业。

  借助乡村旅游的发展平台,充分挖掘生态、农耕、产业等资源,把大力发展“农家乐”产业作为促进农民增收,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的重要内容,引导和鼓励农民开办“农家乐”,发展了一批各具特色的可供游客和市民放松身心、回归自然、体验农事的休闲观光农业产业园区,为农家乐休闲旅游发展奠定了一定基础。如:以新江蔬菜基地、徐村蔬菜基地、新潭金星蔬菜加工厂为代表的蔬菜产业;以九龙蓝莓生态园、果亭山桃李基地、新潭草莓基地为代表的水果产业;以一品有机茶业公司、屯溪实验茶场、胡氏茶厂为代表的茶业产业;以植物大观园、碧桂园苗木基地为代表的花卉苗木产业;以农家乐徽菜美食一条街为代表的餐饮产业;以鬲山市民开心菜园、黄山嘉顺农业科技示范园为代表的农事体验区。

  二是XX市旅游业的长足发展为我区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开辟了快车道。

  随着XX市旅游业的迅猛发展,去年游客接待游客已达3732.6万人次,旅游总收入314.5亿元。我区乡村旅游发展的实践证明,农家乐休闲旅游只要从各景区引流拓源,做到与景区互相配套,就能够取得良好的业绩。很多农民都从旅游产业中得到了实惠,有的村更是走上了集体致富的道路,广大农户参与旅游产业的积极性高涨,对发展乡村旅游充满了热情和期盼。一批乡村观光休闲、餐饮、农事体验和鲜果采摘项目应运而生,应势而上,且生意日益红火兴旺。

  三是优越的区位条件为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证。

  随着XX市大交通条件的'逐步改善,特别是黄山高铁的即将建成通车,贯通南北、承东启西的全国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已逐步形成,我区将更紧密的融入长三角旅游圈、经济圈、城市圈,处于长三角地区人口较为密集、经济十分活跃的城市群之中,交通便捷,客源充足。最终形成到杭州、上海、宁波、合肥、武汉、南昌和厦门等中心城市都在2到4小时之间。来自长三角地区游客比重不断上升,特别是“黄金周”和周末,自驾车排队已成为我区旅游旺潮的一大亮点。

  四是美好乡村建设的扎实推进为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近两年,我区着力在美好乡村建设与农业休闲观光旅游开发的合理嫁接上做文章,把乡村旅游开发作为美好乡村建设的一个重要的内容,在硬件建设上,要求在区域环境融入旅游意识、园林意识和环境意识,实现乡村旅游开发与区域硬件建设一体化。围绕美好乡村建设中心村、百村千幢、百佳摄影点等关节点,逐步扩大油菜、莲藕等特色作物种植面积,策划茶叶制作、开心菜园、瓜果采摘等农事体验活动,推出一批徽菜、山野菜、特色畜禽等农家美食,培植一批各具特色的专业村、特色村。

  打造农旅结合的示范点和样板区。示范带内首批5个中心村依托项目带动推进美好乡村建设,重点发展农业休闲观光、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和特色旅游产品开发。如凤霞的“凤起霞飞”、三充的“醉美三充”、云村的“都市云村”、东关的“生态东关”、朱村的“绿色朱村”。

  食品安全工作调研报告2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今年8月,教科文卫和民宗侨工委在卢华英副主任带领下,就我区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本次调研共计走访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局、区卫生局,留下街道、双浦镇等单位,听取了各方面的情况介绍和意见、建议,我们还书面听取了区教育局关于校园食品安全和区住建局关于建筑工地食堂管理工作的汇报。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评价

  近年来,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围绕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浙江省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以及上级有关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规定,切实加强综合协调、落实监管责任,突出重点环节、强化监督管理,在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上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全区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领导重视,监管新体系初步形成

  一是机构改革有序推进。5月26日,XX区市场监管局正式挂牌成立。原市工商局西湖分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监局西湖分局的职责整合划入新组建的区市场监管局,并与XX市工商局之江分局合署办公。食品安全从“农田到餐桌”的直接监管环节从原有6个部门减少到现有的农业和市场监管两个部门。二是监管网络基本建立。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部门各司其职,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监管原则,围绕食品安全目标责任要求,将食品安全纳入区政府年度综合考评内容。辖区各镇街建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各村、社区均配备了食品安全协管员(联络员),层层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三是环节监管得到加强。根据监管工作的不同环节,不断完善农产品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等环节相应的监管措施,注重从源头抓起,强化全过程监管。

  (二)积极履职,人大建议意见得到落实

  一是落实监管责任。落实xx年省、市、区三级人大食品安全“一法两规”执法检查和xx年“回头看”工作中提出的“加强监管责任机制建设,消除监管空白,强化宣传教育”等建议意见,不断完善监管体系建设,始终保持强力监管的高压态势。二是抓好过渡期间工作秩序。做好职能调整前后工作的整合衔接。落实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在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到位之前,各有关部门继续按照原有职责分工实施监管”的要求,确保过渡期内工作不松、不断、不乱。机构调整后新组建的市场监管局迅速制定《改革过渡期间内部管理规定》等制度,开展全员业务培训,稳定过渡期间工作秩序。三是推进议案实事办理。认真抓好xx年区人大2号议案和区政府3号实事项目的办理工作。目前相关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按计划推进,完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的设备采购已基本到位,检测室提升项目正在进行,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食品检测批次和人员培训按预定计划完成。

  (三)强力整治,市场环境不断净化

  一是积极开展专项行动。开展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积极营造氛围、实施严打整治、实现难点突破。启动农贸市场现场制售食品清源行动。对重点场所和重点品种开展检查,约谈违规企业,依法查处违法行为。部分镇街结合整村拆迁、无违建村社创建、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大力开展无证无照小餐饮整治。留下工商所试点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三证联办”,方便群众办事。二是积极应对突发事件。在媒体报道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后,迅速成立专项行动小组,启动“涉事单位检查,重点单位筛查,相关行业排查”的应急处置程序。查处问题包装食品,封存问题原料,举一反三健全管理机制。三是积极整治突出问题。根据《学生饮食放心工程xx年计划》要求,对辖区219所各类学校食堂实施全覆盖的监督检查,加强建筑工地食堂的管理,强化学校饮用水质量安全监管,不间断开展水样检测。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排查证照不齐小餐饮(食品)店,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监管。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监管要求落实上还存在差距。一是部分职能还未调整到位。虽然当前食品安全监管格局已经得到了有效优化,但部分单位职能虽然移交而人员和技术力量并未移交,导致相应监管区域处于空白。如监管职能调整后,农业部门的监管职能新增加了农产品储运,生猪定点屠宰和私屠滥宰查处等职能,但具体的措施和保障力量并未相应到位。二是部分处置程序还未明确。如食物中毒事件原来由卫生部门牵头处理,但机构调整后,在食物中毒事件调查处置上,消费者报告电话应由谁受理,涉事人员和餐饮场所由谁调查,相关程序流程至今没有明确;又如由于职能调整,当前对餐饮许可证在发放之前的从业人员培训处于放任状态,这类必要的培训工作要不要抓,由谁主抓,用什么方法抓现在也没有明确。三是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力度还不够。尽管相关各部门在区食安委的统一指导下交流配合较为融洽,但在机构职能调整后,遇到一些程序不清、标准不明、责任难以落实、需要各部门相互配合的事务时,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统一领导和综合协调方面的力度仍显薄弱,交办的主动性和权威性仍然不够。

  (二)监管人员和技术力量仍然薄弱

  一是区级专业监管队伍力量不足。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尚处于组建阶段,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审批还未通过,人员关系尚未完成编制划转,执法主体资格尚未确立,执法人员严重不足;我区至今无独立从事农业行政执法的机构和人员,面对农业违法行为,执法效率偏低,难以形成打击威慑力;区市场监管局成立后,计划区属11个镇街分别组建11个市场监管所,目前还在推进中。二是基层网络作用尚未完全发挥。区、镇街,村社三级之间虽然都层层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但由于区级对镇街食品安全考核细则不够明确,镇街、村社对此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且基层食品安全管理力量绝大多数为兼职,岗位变动频繁,相应的工作责任不够明确,落实不够到位,工作还比较被动。三是检测体系还不完善。随着食品生产经营新技术的应用加快,特别是制假掺假的隐蔽性和技术化水平越来越高,原有“眼观、鼻闻、手摸”的传统监管手段已无法适应;当前我区农业、市场监管、疾控、农贸市场、农产品生产基地都各自承担检测任务,部门集中反映检测任务逐年快速增长,但是人员和经费没有相应增加;我区没有农产品专业检测机构,委托送检经费也未完全落实,且委托送检的周期在15-xx年增多,且很多存在虚假宣传、无证无地址的现象,对监管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如近期媒体报道的翠苑街道九莲庄地下快餐“黑作坊”事件,一些无证无照小餐饮店利用网络点餐平监管漏洞,大量销售没有质量保证的快餐。

  三、几点建议

  (一)强化组织领导,构建顺畅有序的监管体系

  一是加强对机构改革的领导。要紧紧把握这次机构调整的机遇,在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市指导意见,深入搞好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西湖实际,注重创新,着力构建顺畅、有序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要研究细化改革的总体方案,对涉及机构重组、职能调整、人员划转的单位要从三定方案上给予重新明确职能,以适应新的工作要求。目前市场监管局机构职能已经明确,农业部门在承担新的监管职能以后,机构设置和人员安排应有明确规定。二是切实落实监管责任。监管体制调整后,监管部门要主动适应,创新方式,强化培训,落实各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加强风险预警,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各项机制;要密切部门间的协作联动,按照无缝衔接的原则,建立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与市场准入管理的衔接;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与监管部门密切协作的联动机制,严密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充分发挥食安委食安办“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实现对各部门统一指挥,强化工作保障,落实工作经费,从体制、机制上保证食安办的协调效率和协调权威性;要畅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完善投诉举报奖励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建立健全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要认真总结留下市场监管所试行150平方米以下小餐饮场所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三证联办”中取得的经验,适时在全区推广;要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从严从重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二)强化资源配置,落实专业高效的监管保障

  一是加强监管力量整合。加强对普遍存在的人员力量不足情况的对策研究,根据相关法规、政策,对核编数量没有到位的要尽快到位;工作职能划转时人员编制同步划转,做到“人随事转”;利用职能调整的契机整合各部门的人员队伍,集中专业人员,开展针对性培训,提高监管队伍的综合监管能力;原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要及时将各自掌握的食品监管档案信息资料进行整理,统一归档,确保信息资料的完整,实现信息共享,提升监管效能。二是加强基层网络建设。按照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原则,理顺镇街、村社基层监管体系,明晰基层食品安全管理(协管)职责、工作要求和考核细则,提升镇街、村社管理(协管)队伍素质,形成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网络。三是加强检测体系建设。

  针对目前我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不健全,检测资源分散的现象,加大统筹协调和各类资源整合力度,完善检验检测手段,充实专业技术人员,避免重复抽检,增强综合检验检测能力;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区级不具备检测能力的产品及时送交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并给予资金上的保障;督促、指导食品生产、流通企业加强检验检测设施建设,切实把好源头安全关。

  (三)强化难点治理,维护平安规范的监管秩序

  一是加强对“无证无照”的监管。以农村地区、城郊结合部、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以规模小、条件差的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场所作为重点对象,以群众举报多、反响大的食品为重点品种,结合“三改一拆”、“美丽乡村”、“无违建”村社创建等工作,联合开展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对因各种原因无法获证、短期内又难以取缔的无证经营户(如住宅商用、违章建筑、拆迁区块等),要有针对性地提出更加科学合理、可操作的应对措施和管理对策;将现有无法取缔、难以规范且必须保留的“无证农贸市场”、“小菜店”纳入食品抽检和日常巡查范围,指导规范其进货、销售等各个环节,加强监管;进一步规范有证农贸市场经营管理行为,突出公益性本质,增强竞争力。二是加强对“低、小、散”食品生产经营户的监管。

  深化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涉农镇街要提高对农产品生产、经营、储运、销售各环节的指导能力;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进一步提高基地示范效果,以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为主要载体,提高种养殖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发展;加大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示范村(社区)、示范店和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单位等创建工作力度,按照创建标准和要求,落实创建措施,扩大覆盖面;创新思路,发挥基层网络的作用,着力在问题发现和及时解决上下功夫,对不配合监管的生产经营户重点加强动态监督和检查,督促其自觉按照食品安全要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三是加强对“网购食品”的监管。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适应时代的变化,把网络订餐等一些新兴业态纳入管理范围,督促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网络平台配合监管部门,加强对食品供应商资质和经营环境的审核、评估。同时加大对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明确更具操作性的制度和更严厉的惩处,严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