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工作的自查报告

莉落老师

  农业工作的自查报告1

  按照市农业局宛农[20xx]x号文件关于开展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检查通知精神,结合内乡实际,现将内乡县20xx年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

  今年以来,我局始终把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作为重点工作。一是年初就制订了全年行政执法实施方案,局成立农业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主抓副职为副组长,各农业行政执法单位领导为成员,办公室抽调人员为专干,全面督导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落到实处。局领导班子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主抓领导和各行政执法单位阶段性工作汇报,总结成绩,查找不足,确定解决问题办法,部署下步工作。二是实行“绩效挂钩,一岗双责制”。即:主抓领导、执法单位领导工作成绩实行百分考评制,年底考核,60分以下不合格,发放工作60%,70——85分为合格,发放工资80%,90——100分为优秀,发放全额工资并进行适当奖励。三是经常向县人大、县政府领导汇报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情况,争取领导的重视与支持。如六月份,我们就农资广告不规范,有误导群众问题,建议县人大常委会印发了《关于加强广告管理的决定》的通告,九月份配合县人大组织开展了《种子法》执法检查,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得到县领导充分肯定。

  二、强化宣传培训,营造农业行政执法的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宣传栏、标语、公告、挂图、横幅等宣传媒介,加大科普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农民朋友识别假冒伪劣农资的'能力。结合普法工作,加大农资法律法规宣传,在农资产品集散地、经营场所以及集中居住区设立宣传栏,普及识假辨假知识,提高农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和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动员组织广大人民群众投身到农资打假的工作中。今年以来,共出动宣传车42辆次,印发各类法制宣传资料1.5万余份,受教人员达2万多人次,同时,在电视台、广播电台开办了“农业行政法律法规宣传栏目”,通过以案释法等形式,使农民对农业法律法规有了明确的认识,受到社会的广泛称赞。种子管理站、植保植检站、土肥检测站,在加强自身人员农业行政执法素质的同时,还为各生产厂家、经营商户开办了各类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其中种子管理培训136人,植保植检、农药等培训人员200余人,土肥培训60余人,使全县农业行政执法水平和遵纪守法自觉性有了明显提高。

  三、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随着国家法律法规体系的逐步完善,农业行政执法的任务越来越重,要求也越来越高。今年以来,我们结合贯彻《行政许可法》和县委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要求,把完善制度、严格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规范执法机构队伍。协调县编委健全了局法规股、种子管理站、植保植检站和农药监督检验所、肥料监测管理站等农业行政执法单位,调整充实持部、省、县执法证专职农业行政执法人员24人,各单位都配备了基本的交通、通讯、检验、取证设备,能依法正常开展农作物种子、肥料、农药、植物检疫、食用菌种、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等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二是规范执法行为。局对各执法单位分别下达委托执法文件,签订了实施行政处罚委托书;对构成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审批、询问及调查取证、违法行为处理通知、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结案报告等执法程序及文书严格按照农业部规定的规范程序和文本格式执行;向社会公示执法依据、程序、举报电话等。同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所有收费、罚款一律上缴财政专户,严禁对单位、个人下达罚款任务。三是加强对执法单位、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执法人员除积极参加上极组织的培训外,局组织为期一周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开展思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要求执法人员必须树立为基层为群众服务的思想,做到恪尽职守、文明执法、程序合法、廉洁奉公,不得利用特权谋取不正当利益;各执法单位定期向局汇报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实行错案追究制,全年局系统执法人员没有出现违纪违规现象。

  四、认真履行职责,狠抓农资市场打假整治和管理工作

  在年初全国农资打假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局召开的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会议后,我们迅速向县政府主管农业副县长作了专题汇报,制订了《内乡县20xx年农资打假工作方案》,承担起农资市场管理牵头单位的职责,组织各执法单位采取经常性检查与集中整治相结合,部门执法与联合打假相结合,明查暗访与奖励举报相结合等方法,认真开展农资市场打假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种子市场整治工作。首先对全县种子市场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共检查种子企业2家,种子经销户140家,其中,瓜菜种子案件14起,品种侵权案4起,标签不合格案19起,质量不达标案件15起,查封违法种子案件5600公斤。其次是加强了对种子广告发布工作的管理。对发布种子广告的单位及个人把好“三关”,即:品种审定关、种子质量关、广告语关,严禁任意夸大种子产量和质量,误导农户消费。并与工商局结合,实行种子广告由农业、工商两乡审查制。取缔违法和虚假广告12个。其三严格品种管理。对新品种引进示范实行申报登记制度,种植面积严格限制在本作物种植面积的5%以内,查处销售未审定品种案件2起,涉及种子1930公斤。其四加强种子质量监控,对重点作物,特别是小麦、棉花、玉米、水稻等农作物和种植面积较大的其他播作物,共抽检样品112份,代表数量17万公斤,其中棉花合格样品占60%,玉米合格样品占91%,水稻合格样品占93%。如在对种子公司玉米样品抽检中,检测出鲁单981和单科2123两个品种不合格,及时向公司出具了检验报告和处理意见,责令停止经营该品种,2万公斤种子已退货。

  农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先后对全县16个乡镇的农药经营门店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甲胺磷类农药及其高毒农药混配制剂、杀鼠剂等。共检查经营门店189个,抽样品25个,查处假劣农药产品8个,立案5起,查处5起,结案5起。认真落实省植物检疫备案办法,对全县调运、销售的小麦种子全部粘贴植物检疫证明标示。

  肥料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共检查县内两个生产企业及经营门店200个,重点检查复混肥料、过磷酸钙、磷酸二铵、生物钾肥料、硫酸钾、氯化钾、磷酸二氢钾等肥料品种30个,代表肥料2500吨,违法肥料品种4个,代表肥料300余吨。立案4期、查处4起、结案4期,挽回经济损失20万余元。全年全县没发生重大农资质量事件,切实维护了我县农业生产的安全。

  五、搞好部门配合,加大执法力度

  在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中,我们注意主动与工商、公安、质监等部门协调与配合,加强相互间的信息交流和案件查处工作。如与工商局协调规范了种子、农药、肥料广告的审验管理工作;与公安局配合依法查处了师岗镇一农民非法经营杀鼠剂案件;与质量技术监督局结合查处湍东植检一门市经营劣质硫酸钾案件。

  总之,全年我县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着执法力度不够大、个别经营户经营劣质农资、综合执法没有开展等不足,今后我们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使领导和群众满意。

  农业工作的自查报告2

  按照中共淮滨县委组织部、中共淮滨县委老干部局《关于对全县老干部工作督促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对老干部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落实责任制,加强对老干部工作的领导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老干部工作,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年初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部署老干部工作,提前安排,做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老干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有专职人员负责老干部工作日常管理。认真落实好老干部工作“两项待遇”,不断强化服务,充分发挥老干部作用。进一步加强对老干部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老干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把老干部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二、认真落实老干部政治待遇,确保老干部政治坚定

  (一)是老干部来访时,局领导能认真听取汇报和提出来的要求,并积极采纳老干部提的一些好的意见和建议,对老干部生活中的困难能够给予明确答复并及时解决、做到来信来访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二)是定期召开老干部座谈会,组织学习有关文件,传达重要会议精神,通报局主要工作情况及重大事项,组织老干部学习、活动、加强与老干部的联系,为每位退休干部都征订了《老人春秋》。

  (三)是定期召开老干部支部大会,所有退休老党员都能按时参加组织生活,老干部支部健全,由局领导担任老干部支部书记。

  三、全面落实老干部生活待遇,确保待遇到位,服务到位

  (一)是确保本单位(包括二级机构)所有离退休干部都按时足额发放离退休费,无拖欠老干部离退休费的情况出现。

  (二)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医疗费保障机制。我局按照规定为全局老干部制定了以来医疗卡,并视不同情况具体对待,解决处理好老干部看病、审核、报销等环节,确保离退休干部的医疗费按规定实报实销。

  (三)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老干部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保障机制。按规定及时报批老干部享受和调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并实行工资卡发放老干部遗属困难补助费制度,不存在拖欠和克扣现象。

  (四)是坚持走访慰问老干部生活保障机制。重阳节、春节等重大节日,局领导都携带礼品亲自逐户走访、慰问老干部,送去党的温暖。

  四、加强老干部工作队伍建设,发挥老干部作用

  在老干部工作队伍的建设上,我局注意把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同志安排到老干部工作岗位上,积极组织、支持老干部参加县委老干部局举办的各项活动。同时设有专门的老干部活动室,为老干部学习、娱乐提供方便。

  我局在老干部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对在职老干部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培训还不到位;

  (二)对老干部的管理和服务,促进其“老有所为”做的还不够。

  今后,我们将在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做好:

  (一)加强对在职老干部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其更好地服务老干部工作;

  (二)多关心爱护每一位老干部,从精神和物质两个方面照顾好老干部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