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现状社会调查报告

张东东老师

  村位于中部,325省道穿境而过,距镇政府3公里,距大峡谷旅游区7公里。全村辖6个村民小组,484户,人口1607人,劳动力743人,外出务工224人,其中:乡外县内52人,县外省内110人,省外278人。全村农用地总面积7427亩,其中:耕地1778亩,园地2697亩,林地2952亩。外出务工收入55万元,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806元。主导产业为茶叶、蔬菜、旅游和生猪养殖,年农村集体经济总收入为763万元。

  一、村土地流转现状

  到年底,全村土地经营权流转604亩,占全村耕地总面积1778亩33.97%,流转土地农户183户,占全村总农户数484户的37.81%。其中:大宗土地经营权流转四起,流转土地农户153户,占全村总农户数484户的31.61%,流转土地面积580亩,占全村耕地总面积1778亩32.62%;农户之间零星的土地经营权流转30户,占全村总农户数484户的6.20%,流转土地24亩,占全村耕地总面积1778亩的1.35%。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形式主要为为转包、转让、出租、互换,土地经营权流转后的用途为农业用地。

  二、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特点

  1、大宗土地经营权流转已开始起步。从 年至2011年村委会班子成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国家出台的农村土地流转政策,解放思想,结合村情,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抓住机遇,深入到户宣讲土地流转政策。先后引进现代农业展示园、御景园、脱景园和兴农蔬菜专业合作社等企业实体,落户村,形成了“三园一社”以土地流转为为基础,促进农业经济发展的格局。大宗土地经营权流转四起,流转土地580亩,占全村耕地总面积1778亩的32.62%。涉及农户153户,占全村总农户484户的口31.61%。

  2、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规模经营效益增加。村大宗土地的流转,使土地规模经营效益凸显。一是大宗土地的流转,使土地的投入加大。承租土地的企业对土地进行平整和水、电、路、沟的综合整治,以及高效农业设施的引入,对土地的投入不断加大。年,现代农业展示园入住该村,租地210亩,并对流转的土地进行水、电、路、沟的综合整治,并根据全县经济发展的要求,引进高农公司、赤诚生物、县农科所等七家企事业单位入住展示园,进行花卉、优质茶苗、五倍子、油茶苗的培育,投入500多万元,产值近1000万元。二是土地经营权流转户的年收入增加。土地流转户土地收益稳定。土地流转户每亩土地的租金为500元,加上国家的各项惠农补贴60元左右,土地流转户每亩土地的固定收入可达560元左右;土地流转户务工收入增加。农户的土地流转后,承租土地企业的用工都优先雇用土地流转的农户,使其在获得稳定的土地收益的基础上,又取得了相应的务工收入。年土地流转户在展示园务工收入户平达17000元。其中最高的户达20000元,最低的户也有3000元。

  3、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规模经营为当地农业持续发展起到了示范作用。一是土地规模经营的示范。年,随着现代农业展示园在该村流转土地210亩,土地整治、现代农业设施的引入,不断发挥了土地规模经营的效益。随后御景园、拓景园和兴农蔬菜专业合作社等企业实体分别与该村农户签订了大宗土地流合同。年,兴农蔬菜专业合作社将总部迁往村,一期流转土地80亩,建高标准的蔬菜示范基地,并逐步向周边幅射,带动全村、全镇乃至全县的蔬菜发展。二是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示范。土地经营权流转,使企业实体加大了投入,共建高标准大棚22000平方米,封闭式育苗间700平方米,引进高科技农业栽培技术,对茶苗进行无性系繁植,运用浮法穴盘育苗技术进行烟苗、香葱等经济作物的育苗,为我县支柱产业的发展起到了技术支撑,也使新的农业技术得到了推广、示范。

  4、土地经营权流转,凸显四大效应。土地经营权流转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发展现代农业、推进产业化经营,大大提升了土地流转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蓄积了农业发展后劲,显四大效应。一是促进了规模化、区域化经营,提高了农业产业化水平。通过土地流转,打破了一家一户的经营模式,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迈进。展示园成为我县茶叶、烟叶、香葱的种苗繁肓基地和新的农业技术的培训示范基地。二是促进了农业标准化生产,发展特色生态无公害农业。借助业主投资农业生产,提高了农业的水利化、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为农业标准化生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兴农蔬菜专业合作社建高标准无公蔬菜基地,其产品一直销往上海、武汉等大中城市,今年将销往香港市场。三是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加快了农业产业化进程。业主将流转来的土地作为“生产车间”,将产品及时推向市场,实现了低成本、高效益的扩张。四是加快了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收入。成功流转土地的`农民,每年除了有固定的租金收入以外,还可以到业主基地从事生产劳动,由农民变成产业工人。同时,随着土地的流转,农民也把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转嫁到抗风险能力强的业主,获得稳定的收入。

  三、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中存在的问题

  1、宣传工作不到位,制约了土地流转。少数村干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理解不彻底,在流转过程中引导不力,方法不当。农户对土地流转政策不够熟悉,思想认识不足,心存顾虑,怕土地流转会失去承包经营权,影响自己的利益,加上农民的恋土情结,宁愿粗放经营,也不愿转出去。

  2、流转行为不规范,增加流转纠纷隐患。少数大宗土地的流转,农户虽然与业主签订了书面土地流转合同,但合同文本不规范,内容过于简单,对流转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缺乏明确具体的规定;没经农村土地发包主体的村委会鉴证、盖章;也未报乡镇农村承包合同管理部门备案。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多为口头协议,留下了发生纠纷的隐患。

  3、流转后缺乏管理,导致土地改变农业用途,流转期满后很难如数退还给农户。少数土地流转后业主缺乏对耕地的保护意识,对土地实行掠夺式经营,导致土壤肥力下降,或随意改变土地农业用途,土地复耕困难。

  4、流转机制不完善,缺乏必要的服务。土地流转市场没有形成,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的服务职能作用没得到发挥,尤其是对协调流转,指导签订合同等服务不能及时跟上,制约着土地流转。

  5、土地流转补偿制度不建全。未建立土地流转补偿制度,土地流转费的确定没有可操作的价格标准,未考虑物价上涨和土地增值因素,长期以固定价格支付土地流转费,容易出现损害农户利益的行为。

  四、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建议

  1、坚持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土地流转事关农民切身利益,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三权分离的原则。即在稳定家庭承包制的基础上,实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经营者使用权三权分离,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使用权。只有明确了土地承包权对农民的法律意义,才能切实保障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合法性。二是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土地是农民最大的社会保障,维护农民的基本权益最重要的就是维护土地权益。农村土地流转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规政策,依法签订合同,土地流转必须坚持自愿,不论采取那种流转方式,都应尊重农民的选择和意愿。土地流转必须遵循市场规律,坚持有偿流转。三是积极稳妥的原则。农村土地流转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土地流转必须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对流转后的土地用途要给予产业发展方向上的引导,尽量符合本地农业结构调整和区域布局的要求,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总之,必须使流转的土地得到综合利用和开发,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2、强化制度,为农村土地流转创造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和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的引导,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的相关制度,推进流转的规范化,提高流转质量。一是明确管理职能。县、乡农村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门要切实肩负起农村土地流转管理的工作责任,及时发现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制定工作规程,使之形成配套的流转管理办法和经常性的工作制度,促进土地的顺利流转。二是完善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流转还处在自发阶段,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缺乏调整的法律依据。县政府要制定、完善和出台指导土地流转的政策性文件和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使基层在实际操作中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尽可能避免农地流转纠纷发生。三是培育流转市场。建立完善农村土地流转价格制度,以社会、经济、生态综合效益为标准,在充分考虑土地级差、质差、地区价差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制定不同类型农地流转的指导性价格,成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为农地流转提供法律咨询、政策宣传、信息发布、流转合同签证以及流转纠纷调解等。四是创新流转方式。用好国家赋予的政策,积极探索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民宅基地的流转方式。如通过置换,把村社废弃的厂房以及农民废弃的宅基地在复耕的基础上,按同等面积置换到乡镇周边进行综合开发利用。五是创造良好环境。首先要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农业保险、社会救济、优抚安置、社会互助、农村社保以及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等,逐步弱化土地的福利和社会保障功能,为土地转出者解决后顾之忧。其次大力发展非农产业,加快农村劳动力的就地转移。进一步加快乡镇的城镇化进程,大力发展中小企业、服务业等非农产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使农村劳动力能够得到合理转移,为土地流转创造条件。

  3、组建农村土地流转专业合作社。指导有意流转土地的农户组建农村土地流转经营专业合作社,将土地依法集中流转到合作社,再由合作社对外发布土地流转信息,将土地流转给有资质、讲信誉的业主,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效益和增加农民收入。

  4、政策扶持,鼓励农村土地流转。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农业具有高风险特点,为激发企业、城镇业主租赁土地从事农业开发的积极性,财政在安排农业专项资金时,对农地流转扶持资金实行单列,并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二是信贷支持。资金短缺是制约农村土地流转的一大因素,金融部门本着支持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为出发点,通过科学论证,对有效益的农业开发项目,允许业主用租赁的土地上的附作物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三是税收扶持政策。对农业产业化企业在税收上地方留成部分给予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