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队现状专项调查报告

莉落老师

  按照20xx年7月27日县委、县政府召开的县城新车站建设工作会议的要求和部署,由县委常委、总工会主席宁建国,县政府副县长王钰牵头,抽调县纪检监察、国资、社保和交通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专项调查工作组,立即对县汽车队的现状开展了专项调查工作,现将具体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县汽车队基本情况

  县汽车队是1978年成立的国营道路运输企业,主要从事客货运输经营。随着市场情况变化货物运输已经没有经营,现在主要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这次主要是对县汽车队的固定资产、人员、经营状况、财务收支、客运线路经营权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一)县汽车队(客运中心站)

  1、职工人员情况

  县车队共有职工64人,其中离退休职工20人,在岗职工24人,在外谋职人员20人。各类人员具体情况如下。在外自谋职业人员情况:

  (1)借调1名,1991年借调到种籽站后一直未归队上班,也未在种籽站上班。

  (2)1997年车队裂变经营后自己购车经营5名。

  (3)车队裂变经营后不愿在自己岗位上工作自动离职的2名。

  (4)停薪留职期满或请假后未回单位上班在外谋职2名。

  (5)自动外出自谋职业2名。

  (6)现自己承包车辆经营4名。

  (7)借用在其它单位开车2名,工资福利由借用单位发放。

  (8)离职2名。

  车队由于历史遗留原因及车队经营状况造成现有20名职工在外自谋职业,这20名职工是由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按当时国家相关政策招入,属于国有企业职工,他们从未办理调动或辞职手续。在外谋职期间未向单位交钱,企业也没有给他们发放任何工资福利。如车队改制他们与在岗职工均属改制范畴,应享受同等待遇。现有13名职工达45岁以上年龄,有9人在49岁以上。

  在岗职工情况:

  在岗职工共24人(女职工7人,男职工17人),其中客运站各岗位人员9人,后勤办公室各岗位人员13人,修理厂管理人员2人。在岗职工中有16人年龄在42岁以上,6人在49岁以上。

  退休职工情况:

  现有退休职工20人,其退休人员养老金已纳入社会养老保险统筹,由社保局直接发放,若车队改制不会对退休人员养老金的领取造成任何影响。

  聘用人员情况:

  现聘用人员与工资花名册对照核实后有三人,1.张钊,有劳动聘用合同书,合同自20xx年1月26日至2015年1月25日。是招的电脑专业操作人员在办公室工作;2.吴梦,有劳动聘用合同书,合同自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是招的电脑售票操作人员;3.刘来贵,有安全例检岗位承包合同,合同自20xx年3月1日至2015年2月28。是具有质检专业证的专业人员,因为车队职工中没有人有这个资格证。

  2、资产情况

  汽车队(客运中心站)20xx年6月末账面实有净资产15.7万元。经分析负债中有427万元车辆全额抵押款是不退还的今后应作收入、另有社会保险金单位应缴部份少提取了xx2万元应作支出、住房公积金少计提174万元应作支出。分析20xx年6月末实有净资产应为126.7万元。

  其中土地资产情况:

  ⑴镇中兴街59号面积为xx388.9平方米,使用权为国有,除大道安置职工修建安置房外其余的由政府全部收回,这块土地现已不属于车队资产了。⑵镇顺城东街1778.43平方米,使用权为划拨,按每亩270万估算值720万。⑶县车队客运中心8647.08平方米,使用权为划拨,按每亩xx0万估算值1816万。⑷客运站918平方米,批准时为耕地,按每亩20万估算值28万。这四块土地估算值2564万(含应补交土地出让金和税费),这四块土地帐面价值61万元。分析后净资产还应增值2503万元。

  经综合分析20xx年6月末车队所有净资产应为3175万元。

  3、经营状况

  县汽车队共有客运线路16条,营运车辆54辆,总客位数1010座。其中:班线客车32辆,公交车2辆,出租汽车20辆。从2000年至2009年未增加运力,2010年运管所下放到地方后,新增了客运线路6条,增加客车10辆。

  客运站现有进站客运车辆97辆,主要是发往县境内西南方向的班线客车。

  客运中心站前期投入使用时由于没有效益,为了创收,企业将客运中心站二楼、三楼和门市全部对外出租,年租金25.08万元,其中:二楼、三楼租期10年,每年租金12万元(后4年租金每年按5%递增);门市7间,每间单独出租,租期全部为一年(每年一签),年租金共计13.08万元。

  客运站:占地面积918平方米(未使用、出租)由镇村民范洪明承包,期限一年于20xx年8月30日到期,年承包费35000元。

  4、财务收支情况

  在客运站上买票的车辆车站按所售票金额的5.5%收取售票服务费,不在站上买票的车辆车站按每月500元(非车队的车平均350元)收取进站服务费。车队的所有客运车辆都按合同约定上交车队管理用,具体收费数额以车队与承包人签定的合同为准,2013年经营收入共317.6万元,其中:收车辆管理费和售票服务费272.2万元,房屋出租及场地收入39.5万元,营业外收入5.9万元,支出387.4万元,亏损69.8万元。经营盈、亏情况是:汽车队(客运中心站)长期处于亏损状态,只有20xx年上半年盈利1.3万元(主要原因是出租车管理费由每车每月400元调到1700元)。企业职工2013年人均月工资2573元(不包括有17人在西运公司领取的工资)。

  (二)西运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成立背景

  2004年5月根据交通部文件规定,车队经营的13辆西昌线路营运客车属超资质经营的客车,在2004年6月30日前必须调整到有资质的企业经营,为了能够使经营线路达到相对应的经营资质等级,不丢失经营线路,确保企业能持续发展。2004年5月18日县车队向县交通局报告,由职工借款筹资组建运输公司。5月19日县交通局以盐交发[2004]28号文向人民政府请示该事项,县人民政府未正式批文,由分管副县长杨明清签出意见:同意组建县西运运输有限公司,之后县车队与西昌运输总公司合资组建西运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由西运总公司控股,属于西运总公司的子公司,子公司享受母公司司经营资质等级,独立核算,由县汽车队副队长余林担任公司经理。

  子公司于2004年6月成立,总投资85万元。其中:西运总公司投入45万元,占总股本的52.94%;协议约定县车队投入40万元(实物7.6万、现金32.4万),占总股本的47.06%。由于当时车队经营步入困难时期,参股资金无法解决,队班子成员带头发动职工借款32.4万元参股,参加借款的共26人,借款金额从2000元至30000元不等。2004年6月10日县车队做出《关于职工借资组建县西运有限责任公司的决定》,决定明确借款其限为1年,但此决定对利率的规定不明确。车队是经过咨询相关银行后按五年期贷款利率的2倍计提,据核实所用的利率均高于同期人民银行公布的期基准利率,现已经计提了借款利息73万元在账上,未作任何分配。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的批复》中规定:“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款案件的若干意见》中还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用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4倍之内的利息,依法受法律保护,超出部分则不受法律保护。公司流动资金比较紧张,银行不给贷款,如与个人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有效,但利息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的部分不受保护。

  2、职工情况

  公司从业人员17人均为县车队在岗人员。最高工资1200元,最低工资900元。

  3、资产情况

  西运公司共有营运线路13条,客运车辆39辆,总座位数999座。至20xx年6月末实有净资产应为547万元。

  4、经营和财务状况

  西运公司从2004年开始经营,以收取客车承包经营管理费为经营收入,参与经营人员都是县汽车队职工兼职,除了2006、2007两年亏损外都是盈利。西运公司20xx年6月末账面实有净资产xx7万,经分析负债中有400万元车辆全额抵押款是不退还的今后应作收入。公司单独核算全由县车队经营管理,按协议每年西运司按收取子公司客车税后管理费的30%(三级以下客运资质的车按10%)提收费用不按入股比例分红,目前子公司盈亏都未与车队核算过,一直未分红。现欠职工借款利息69万元。经分析至20xx年6月末实有净资产应为547万元。

  (三)修理厂

  客运中心站建成后,根据相关要求客运站必须配套相应的修理场所,修理厂建成后,由于企业困难,无法支付工程款,为此,企业向职工借款39万元,借款用于支付修理厂工程款和购买修理厂设备。

  修理厂经营形式主要采取各工种自主经营,收入交财务核算的办法,分工种按比例分成(修理厂40%,修理工60%),企业仅设监管人员一人,监管人员工资由修理厂发放。修理厂独立核算,与车队无利益往来关系。修理厂自2003年以来盈、亏基本持平。

  二、车队职工回迁安置房

  县汽车队职工回迁安置房是根据2010年9月28日十二届县人民政府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盐发改[2012]96号批复同意立项修建。职工回迁安置房共72套,总建筑面积10074平方米,车队职工(含全部退休职工)共用68套,剩余4套作为车队预备房。

  安置房底楼商业用房(门面)属国有资产,商业用房建设由县国资办负责投资。商业用房面积xx39.xx平方米,投标价1xx2.03元/平方米,共计1643541.05元。现职工回迁安置房A栋已建至7楼、B栋已建至4楼,预计在20xx年11月主体全部完工。但县政府计划由国资办投入部分还未拨付。

  三、关于对县车队的调查结论和存在的.问题分析

  1、县汽车队货运业务停止后,主要从事客运经营,1997年实行裂变经营,出现了职工就业难问题,相当一部份职工先后在外自谋职业。2000年实行客运公司化经营后,由于运管部门对县汽车队经营发展支持的力度不够,从2000年-2009年县车队没有新增任何客运线路和客车,出现连年亏损状况。

  2、县汽车队从1997年以来在固定资产保值增值、狠抓安全生产、强化财务管理、做好职工稳定方面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没有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目前安全标准化建设即将通过州级验收,从管理经验和资产状况来看,县汽车队有能力,也十分有必要参加新客运站的建设和经营管理。

  3、企业内部历史遗留问题多,因职工住房问题的解决逐步得到缓解。但欠缴职工社保、住房公积金、解决就业、人员老化、没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问题依然存在,并制约着县汽车队的正常发展。

  4、需要县政府及时落实职工回迁安置房底楼(门市)的工程款和安置房10KW输配电线路迁移工程款。

  5、车队投资入股的西运公司,公司收益未按规定转入车队账户,而是长期滞留在西运公司。但未转移或挪用。

  6、入股西运公司的股本有32.4万元是向职工借款,但借款所支付利率车队规定不够明确。账面上车队是按当年五年期贷款利率的200%计提但利率的确定不准确。现已计提了73万元。`

  7、车队职工集资建修理厂的39万元的性质不明确。

  8、车队所有净资产达3175万元,20xx年上半年已经扭亏为盈。

  四、初步建议方案

  1、对县汽车队进行改革,充分利用汽车队在客货运输企业经营管理上积累了多年的好经验和近几年在客运规范管理方面的新举措,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促进发展的意见》(川委发[20xx]11号文件)要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制度建设和运行机制,通过融资、转让、并购等方式实现国有资本的充分流动和股权多元化,以改善内部经营管理机制体制,培育壮大企业,增强市场竞争能力,迈开新的发展步伐(另见县汽车队改革初步方案)。

  2、建议将县汽车队、公司、修理厂统一收县汽车队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统一做账。并由县汽车队及时处理归还向职工借的款71.4万元。

  3、县车队现在所欠社保费669万元,使车队职工大病统筹、退休工资无法解决,补足所欠社保费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4、建议将新客运站选址处大道、纬三路、经八路、经九路范围内的65亩土地按照“并宜留有发展余地”的布置要求,全部划拨给新客运站发展附属产业,以带动公宜事业的发展,提升我县县城城市形象。

  5、建议县城新客运站建设由县汽车队、西运司入股,县汽车队控股,两家民营客运企业(安捿司、公交公司)适当占股或不参股方式,严格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管理。县汽车队股金来源采取对县汽车队进行清产核资后,由县汽车队通过银行融资或对其固定资产进行公开拍卖。

  6、若不采取国资公司收储县汽车队固定资产的方式,建议由县汽车队先通过银行融资,再对其固定资产进行公开拍卖,解决发展资金问题。

  7、对县汽车队进行改制难度较大,若不保留现有体制,建议由有实力的道路运输企业横向并购县汽车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