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勘调研报告

莉落老师

地勘调研报告1

  自《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发布以来,中央地勘基金、省级地勘基金相继设立,目前,两级地勘基金发展势头良好,资金总规模已达到130亿元。地勘基金在衔接公益性地质调查、加大地质找矿前期风险投入、拉动社会资本投资地质勘查、支持地勘单位改革等方面作用日益显现。但与此同时,地勘基金在管理层面、操作层面,特别是在体制、机制方面也存在着一些制约发展的困难和问题。本报告介绍了中央与省级地勘基金发展和运行现状,分析了地勘基金运行中面临的困难,提出了加强中央地勘基金与省级地勘基金协调发展的构想。

  为了及时交流总结地勘基金管理经验,分析解决存在的问题,实现地勘基金管理工作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中央地勘基金管理中心通过向省级地勘基金管理机构发放问卷调查以及召开座谈研讨会等形式,探讨如何加强中央与省级地勘基金的协调联动,充分发挥地勘基金作用,共同促进找矿突破。现将有关情况综述如下。

  中央与省级地勘基金发展和运行现状

  中央地勘基金运行的基本情况

  中央地勘基金启动运行以来,以积极促进地质找矿突破、保障国家资源安全,以有效支撑国家矿产资源宏观管理为己任,通过有效衔接公益性地质调查和商业性矿产勘查、降低勘查风险、引导和拉动社会资本投入矿产勘查,努力促进地勘投入的良性循环。中央地勘基金认真践行了地质找矿的新机制,促进了地质找矿的科学发展,基金管理的各项工作取得到了积极的进展。

  中央地勘基金积极与地质大调查项目衔接,对中国地调局依据地质大调查成果推荐的47个矿产勘查项目组织专家进行了论证,部分项目已进入实施阶段。

  目前,中央地勘基金已开展野外施工项目191项,总投入约15亿元。发现煤、铀、金、铅锌等重要矿种大型矿产地11处、中型矿产地24处和一批小型矿产地。通过探索建立“统一部署,整装勘查”的地质找矿新思路,中央地勘基金创造了突出成果。

  通过合作勘查等方式,目前中央地勘基金已带动社会投资近2亿元。按照地质勘查项目3到5年的工作周期,一大批正在实施的地勘基金项目将陆续产生成果,基金退出后,将对整个社会投资地质勘查起到极大的拉动作用。

  与此同时,中央地勘基金管理中心还认真履行职责,先后组织开展了《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矿业权价款折股股权管理研究》和《矿产资源战略基地储备研究》两项课题研究,形成了研究报告并起草了《中央地勘基金持有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折股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和《矿产资源战略基地储备管理办法(建议稿)》,比较系统地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为国土资源部和财政部履行相关职能提供了业务支撑,也为建立制度、开展试点并不断丰富完善奠定了良好基础,目前正在循序推进研究成果应用和基金管理机构职责任务的落实。

  省级地勘基金发展和运行的基本情况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全国主要矿业省份相继设立了省级地勘基金或地质勘查专项资金,但发展相对不平衡。目前,已有24个省(区、市)明确设立了地质勘查基金,并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

  从资金规模看,省级地勘基金从几千万元到数十亿元不等,多数规模集中在5亿元左右。投资最多的是内蒙古自治区,xx年以来已累计投入地质勘查的专项资金达到57亿元。在资金注入方式上,绝大部分省区实行的是一次性注入一定规模起步资金后每年继续滚动投入。

  省级地勘基金的投资重点不尽相同,主要是结合本省实际需要,有的明确用于衔接公益性地质调查和商业性矿产勘查,有的兼顾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工作,还有的同时用于国外风险地质勘查,所有省级地勘基金(资金)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定位就是服务于省域经济的发展。省级地勘基金已经陆续开始取得成果。

  目前,省级地勘基金对经济社会的促进作用已经初步显现。

  地勘基金运行中面临的困难

  地勘基金的作用尚需统一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的要求,国家设立地勘基金是为了通过加强重要矿产的前期勘查投入,降低勘查风险,引导和拉动商业性矿产勘查。地勘基金不以营利为目的,与社会资本是相互衔接、风险共担的。但目前个别省区地方政府有将地勘基金作为政府对勘查市场垄断工具的倾向,形成了对商业性矿产勘查的“挤出”效应,这与设立勘查基金的初衷相违背。因此,实现地勘基金的健康发展,需要地方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对地勘基金的作用有统一的认识。

  项目监管需要进一步加强

  随着国家财政和社会资本投入地质勘查资金的增加,地勘单位对项目合作的选择机会越来越多,项目多人手少已成为现实情况。由此形成的一个突出的问题是盲目追求勘查速度、简单应付工作量、忽视找矿效果,一些地勘单位甚至存在偷工减料、数据资料造假等情况。加强勘查质量监管既是确保国家财政资金能够有效投入的根本要求,也是实现地勘基金滚动发展的客观需要。当前,由于缺少独立的社会中介监理机构,地勘单位诚信管理体系也尚未形成,如何建立有效的监管体系是摆在地勘基金面前的一个共同难题。

  缺乏切实可行的激励机制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勘查开采,项目收益分配的新机制。尽管当前一些省区探索提出在矿权出让收益中划定一定比例的奖励资金,但由于现行的矿业权价款管理政策中没有考虑地勘单位智力投入部分,在当前财政投资矿业权,价款缴库体系中难以兑现,因此,缺乏切实可行的操作办法。矿产勘查成果收益没有考虑地勘单位的智力投入,并且权益分配不明确,直接影响到矿权持有主体的申报积极性和勘查单位的找矿积极性,不利于激发地勘单位和地质工作者通过技术投入实现找矿突破的主观能动性。

  实施整装勘查面临着矿权协调难题

  当前实现找矿突破的一个重要方式就是实施整装勘查,这也是地勘基金能够充分发挥资金投入优势的一个重要渠道。但在现实中,由于探矿权退出机制还不够完善,很多重点成矿区带“矿权密布”,同一成矿区带不同勘查投资主体“画地为牢”、“圈而不探”和“化整为零”的现象普遍存在。如何协调各投资主体关系,实现地勘基金项目有效落地,是目前地勘基金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项目预算标准有待与市场接轨

  地勘基金项目承担主体是多元化的,既有事业单位又有公司企业,不同于公益性地质调查项目的事业性承担主体,但目前地勘基金项目预算标准都是按照《国土资源调查预算标准(地质调查部分)》执行的。该预算既没有考虑公司企业所需的生产设备折旧、工资补贴等必要内容,也没有考虑物价变化因素,同时还缺少对实际工作中必须发生的用地与青苗补偿等内容,在执行中标准明显偏低。因此,当前需要尽快制定适用于地勘基金实际的预算标准,使之与市场充分接轨。

  加强中央地勘基金与省级地勘基金协调发展的构想

  进一步明确地勘基金的定位

  明确地勘基金的定位是规范基金运作、发挥基金作用的重要保障。地勘基金作为矿产资源宏观管理的政策工具和调控手段,其核心任务就是按照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通过加强重要矿产的前期勘查投入,降低勘查风险,有效衔接公益性地质工作成果,引导和拉动商业性矿产勘查,全力促进地质找矿重大突破。地勘基金着力体现国家意志,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以及开放式运作的原则,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合作;除国家统一部署项目外,对于社会资本愿意独立承担风险的勘查项目,地勘基金不再参与投资,避免对社会资本产生挤出效应。

  明确两级地勘基金的投资重点

  按照各有侧重的原则,中央地勘基金重点支持国家确定的重点成矿区带的煤、铀、铁、铜、铝、铅、锌、金等重点矿种前期勘查和开展跨省资源分布区的矿产勘查,适当兼顾国家急需的其他重要矿产。工作程度原则上做到普查,需要进行井田划分的煤炭勘查可以做到详查。

  目前各省地勘基金(或地勘专项资金)的投资定位主要是根据本省设立地勘基金的相关规定确定的,投资方向与支持的重点不尽相同。从协调资金投入、发挥两级基金整体效能的原则出发,建议各省地勘基金的投资方向和重点根据本省地勘基金规模、矿种分布特征、总体地质工作程度、省内工业布局等特点加以确定。力求从本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出发,形成与中央地勘基金在投向上的互补。

  完善两级地勘基金收益分配制度

  建立统一、规范、合理的地勘基金收益分配制度,是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保证地勘基金健康运行、促进两级基金协调配合的重要保证。在中央和地方的分成比例方面,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精神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不论是中央投资还是各省投资、不论是基金全额投资还是基金与社会资本合作投资,国家收益部分应统一执行中央与地方按2∶8比例分成的办法。其中,地方分成部分应进一步明确矿产地的分成比例。在矿业权处置方面,基金投资勘查形成的矿业权原则上由项目矿业权登记注册的.发证机关进行处置,由国土资源部登记发证的,建议矿业权处置委托项目所在省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具体操作。另外,在合理确定基金勘查项目中地勘单位的收益方面,也应尽快形成相对统一的政策规定。

  加强两级地勘基金的合作联动

  加强中央地勘基金和省级地勘基金的勘查合作,是实现协调工作部署、整合勘查投入、推动找矿突破的重要途径。两级基金可以借鉴部省合作的方式,根据双方意愿和当地实际情况,采取按矿种或工作区域的方式进行横向衔接的分工合作;也可以按照地质找矿的不同工作阶段进行纵向衔接的分工合作;还可以采取项目共同投资的方式,共同推进重点成矿区带的统一部署和整装勘查。

  在加强相互联动方面,首先,应建立工作配合机制。中央地勘基金和省级地勘基金项目本着相互开放的原则,在规划部署、立项论证、监督检查、成果验收等环节,可互派技术管理人员参加。省级地勘基金管理机构协助中央地勘基金管理机构开展项目风险评估、工作环境协调等相关工作,根据需要,向中央地勘基金推荐项目选区;其次,建立定期联系和会商机制。中央地勘基金管理中心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全国性的地勘基金会议,交流、研讨地勘基金管理业务工作。定期会商工作部署、项目选区及合作勘查涉及的其他具体事宜;第三是建立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建立中央和省级地勘基金信息抄送制度,及时通报地勘基金管理动态。中央地勘基金搭建网络平台,推进地勘基金的信息共享与交流。

  加强对地勘基金的支持和指导

  建议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加强对地勘基金从政策和管理层面的指导。及时制定出台按智力投入等要素贡献参与收益分配的操作办法,利用政策引导和利益驱动,充分调动勘查过程中各方的积极性;通过加强地勘单位资质管理,积极培育中介性质的地质勘查项目监理市场,提高项目勘查质量;严格规范探矿权转让行为,防止炒作矿权,通过推行勘查区块退出制度,建立规范、有效的探矿权管理体系;尽快修订出台适应市场需要的地质勘查项目预算标准,根据物价变化水平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以解决预算标准偏低的问题。

地勘调研报告2

  一、基层安全员的重要作用

  基层安全员作为地勘单位安全监管网络中的末梢神经和安全工作的兵头将尾,不仅是一线生产岗位的直接操作者,也是安全生产的基层管理者,是开展安全监督的基础和主体,是基层安全生产的把关人。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规定和措施,都要通过安全员进行具体落实,基层的安全工作情况也要靠安全员向上级进行反馈,安全员起着联系上下之间、协调岗位之间的关键作用。基层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他们最清楚,安全工作的酸甜苦辣,他们体会最深。正是他们的奉献和付出,尽心尽力地履行着自己的那份责任才使目前的安全稳定局面成为可能。

  二、地勘单位基层安全员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工作中存在执法缺位现象,管理体制亟待改革

  基层安全生产中执法缺位的现象是个深层次的问题,涉及到目前地勘单位安全员管理体制,必须引起高度注意。很多单位安全员的工资关系、劳资关系都在公司、分队(项目)里,公司、分队(项目)领导有权雇佣或撤换安全员。安全员是对公司、分队(项目)领导负责,而不是对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现场隐患的整改,需要公司、分队(项目)领导签字,他若不签这个字,安全员有可能左右为难,出现既不敢得罪顶头上司又不敢向上级汇报的情况。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解决隐患需要人力、物力、财力支持,安全员没有人权,也没有财权,怎么去解决?此外,有些单位设备安全运行状况存在对内不对外、对下不对上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安全员即使发现了安全隐患,往往因不敢得罪自己的顶头上司,而疏于监督和整改。隐患解决不了就有造成安全事故的可能。

  (二)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人才结构不尽合理

  目前,地勘单位安全员队伍普遍存在综合素质低、安全专业知识缺乏、监督水平不高等现象。有的安全员身兼多职,没有精力抓好安全工作;有的安全员是半路出家,专业知识不合理,“边摸边学,边学边干”;有的安全员年龄偏大,学习新知识、新理论有一定的困难,日常主要是凭经验开展工作;有的安全员技能单一,难以驾驭日益复杂的安全生产局面,有些单位安全员培养不能满足需要,存在安全员队伍老的老、小的小,新老交替出现青黄不接的情况。总体来说,地勘单位基层安全员队伍发展呈不平衡状态,存在人才总量不足,专业人才素质不强,科技人才缺乏,法律素质不高,知识结构不合理等问题,这种情况严重阻碍了安全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安全员责权利不平衡,队伍的稳定性不足

  安全员是一个劳心又劳力的活,部分基层安全员既是一线生产人员又是安全管理人员。许多单位的安全员还是工人岗位,享受工人待遇,工资待遇与其他人员没有差距,奖金则受公司、分队(项目)效益制约,付出与所得不成正比。这种情况严重影响了安全员的工作积极性。与待遇偏低相比,安全员不受重视则是造成安全员队伍不稳定的一个重要原因。部分安全员转行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得不到一个展示的机会,觉得这个工作不太受重视,这个行当没前途,不能实现人生价值。

  (四)部分安全员思想认识不足,责任心不强

  因各种主观和客观原因,存在部分安全员对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责任心不强的现象。造成安全监督不到位、安全管理真空等问题,影响到安全监督的权威性、严肃性和神圣性。有些安全员没有认清安全形势的复杂性和严峻性,不能保持清醒的头脑,对安全工作抱有侥幸心理、盲目情绪;有些安全员被“一切都会逢凶化吉、一切都是瞬间”的消极情绪所支配,对需要加强防范的重点部位、容易出事故的重要环节心中无数,对“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这八个字的重要含义在认识上含糊不清,甚至是不在乎,抱着得过且过,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心态从事安全工作。这样的安全员从事安全工作本身就是最大的安全隐患。

  三、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对策

  (一)积极探索创新,改革现行安全员管理体制

  一直以来,由于地勘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复杂,安全员的管理体制多种多样,一些体制不能充分发挥安全员的积极性和应有的作用,给安全生产带来一定的被动,如何充分调动基层安全员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就成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个别单位对此进行了积极地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总结这些有益经验,笔者提出改革现行体制的总体思路如下:在单位内部实行安全员垂直管理,从任命、责任考核到奖金分配都应由单位统一管理,基层安全员由单位统一委派,以此建立和树立安全执法的权威和力度。安全员不再对公司、分队(项目)领导负责,而是对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员的工资和奖金不受公司、分队(项目)领导及公司、分队(项目)效益制约,由单位按照安全员考核制度完成年度考核后按绩效发放。由单位安全管理机构行使对安全员的行政约束权,公司、分队(项目)领导如果撤换安全员必须经过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批准。一旦发现安全员中有不称职者,可由单位直接罢免,而无须经过公司、分队(项目)领导的批准。

  (二)加强教育培训,打造高素质安全员队伍

  基层安全员不懂技术和管理肯定是不行的,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较高的专业知识。要针对基层安全员队伍专业素质参差不齐实际情况,有计划、有重点地加强对基层安全员的教育培训,要按照分类分专业的原则,对症下药,梯度推进,最大程度地发掘安全员队伍的潜能,逐步推进他们的理论素养、操作技能和管理水平素质的全面提高。可采取多种渠道,多种形式,落实培养措施,利用现有的教育资源,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同时,充分利用单位自身的安全教育培训机构,采取在职学习、脱产培训、知识讲座等,为基层安全员充电;鼓励安全员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参加学习,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安全员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安全生产工作跨越式发展提供重要保证。通过教育培训使学习成为安全员队伍发展的内在需求,不断提升安全员的知识和专业水平。只有人人都接受教育培训,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安全员队伍,才能为实现安全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三)提高待遇和地位,保持安全员队伍的稳定性

  针对目前基层安全员待遇偏低、地位不高、受重视程度不够的实际,提高待遇是增加基层安全员工作积极性的重要手段。对工作做得好的,要在经济上给实惠,政治上给荣誉,岗位安排上给机会,以增强安全员岗位的吸引力,公司、分队(项目)安全员的待遇不应低于公司、分队(项目)领导助理。良好的用人机制是安全员队伍成长的前提和保障,要营造有利于安全员发展的机制和环境,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人才辈出的用人环境。建立和完善奖励制度,坚持以绩论能原则,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使安全员干有目标、干有评价、干有奔头;领导的重视是安全员开展工作的重要和必要的保障,领导要充分理解和支持基层安全员,对他们的思想状况必须深入了解,从工作上帮助解决安全员的实际困难,从思想上打开安全员放手大干的包袱,使安全员真正感到受到重视,这个职业有前途,能够实现人生目标,积极自觉地投入到安全工作中去。

  (四)提高安全员责任心,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

  要提高安全员的责任心,必须做到“三个到位”。一是安全员的选拔要到位。注重从政治品德好、业务技能好、心理素质好、身体素质好的年轻职工中选拔培养安全员。通过组织考察、个人自荐、群众推选等多种途径选拔安全员,做到不拘一格,从源头上把好关;二是思想教育要到位。思想决定意识,要加强对安全员的思想教育和引导,使其树立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认识到自己工作的重要性,自觉消除妄自菲薄的心理,尽好自己职责。三是考核激励要到位。建立健全安全员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和激励与约束机制。具体来说,要完善安全员工作责任制,以目标责任书的形式明确责任、量化指标,做到行有方向、干有标准;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形成日常考核工作机制,把考核结果与个人经济利益和岗位晋升挂钩,做到奖罚分明,兑现及时;建立安全员评选评优工作,定期组织开展优秀安全员评比表彰活动,对其工作业绩给予鼓励、肯定,对有突出贡献的安全员要大力宣传表彰,形成“安全员工作光荣”的氛围,以此调动安全员做好本职工作的积极性。

  (五)加快人才培养,保持安全员良性更替机制在基层安全员中存在着这样一种观点:安全员这个工作“好汉不愿干,赖汉干不了”,因为这个工作不是任何人一朝一夕就能掌握、能精通的,这需要一个经验和知识积累的过程,鉴于安全工作的复杂性和严肃性,培养一个合格的安全员至少需要三至五年时间。因此单位应把安全员培养作为人才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制订长期的培养计划,纳入人才发展整体战略之中,同步规划、同步运作、同步实施。可以采取以老带新、新老结合等方式,使接替者提前进入角色,尽快熟悉本职岗位,平稳完成安全员的更新接替。

  安全员作为基层安全生产的把关人,角色虽小,但责任重大。地勘单位要想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就必须充分调动安全员特别是基层安全员的积极性、能动性、创造性。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从而为起安全生产建立起一道坚实的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