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报告申请书

孙小飞老师

  一、工程完成情况:

  石泉县鑫隆家园1、2#楼工程由石泉县房建公司十一项目部于XX年 11月15开工建设, XX年3月底全面竣工,历时16个月,按照设计批准的方案已完成了主要工程,即:土建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器设备安装工程。

  二、验收条件检查结果:

  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该工程按设计要求已完成了主要工程施工任务。工程投资使用合理,竣工资料已准备齐全,工程施工质量已通过了质监站的质量检验,并出具了《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报告》,工程质量合格,已具备正式验收条件。

  三、建议验收时间、地点和参加单位:

  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和省、市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石泉县鑫隆家园1、2#楼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建议拟定于 年 月 日进行,验收地点在 ,参加单位有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质量监督等有关单位。

  综上所述,石泉县鑫隆家园1、2#楼工程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恳请上级主管部门安排正式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