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市场调研报告范文

刘莉莉老师

  房地产市场调研报告1

  近年来,房地产市场不断升温,旺盛的市场需求,巨额的利润,吸引众多投资者的目光。房地产市场的迅猛发展,带动经济的快速发展,提高了人民生活水平,同时也引发了一些问题,影响到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针对这些问题,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加大了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力度。笔者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视角,对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应对措施。

  一、当前房地产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无证无照和超范围经营问题突出。一些具备开发资质的企业在利益的驱使下,通过收取管理费等方式,或将本企业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出租给他人使用,或以本企业名义设立项目经理部,为一些不具备资质条件的企业和个人进入房地产市场提供"保护伞",致使房地产市场开发主体混乱,无证无照经营现象较为突出。

  (二)招投标运作不够规范透明。土地的划拨、出让等信息宣传和公示不到位,存在违规操作的问题,致使部分业内企业知情不多、参与面不宽。同时,在土地拍卖时,招投标部门对参与竞标企业的资质条件、主体资格等审查不够严格,未充分征求工商部门的意见。

  (三)虚假违法广告现象较为严重。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了吸引人气,发布含有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房价信息等内容的虚假广告,如有消费者咨询,则称该房已售,并借机推销其他商品房。有的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虚构商品房销售进展的信息,在社会上造成商品房供求紧张的氛围,引诱消费者购房。有的违反《广告法》和《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的规定,发布含有"投资、就业、升学"等禁止性内容,误导消费者。

  (四)合同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多数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销售合同示范文本,不按规定将自制的合同文本送相关部门备案。自行设计的合同文本对商品房的质量、配套设施、公摊面积、公共设施管理、房屋权证办理等规定不够明确,特别是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及纠纷的解决方式规定模棱两可,或者设定"霸王条款",规避和免除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责任,在纠纷发生后,消费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五)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呈上升趋势。目前,在商品房销售中存在面积"缩水"、公共设施达不到预先承诺、不按约定办理房屋产权证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某开发商在业主入住后3年多的时间内,拒不履行办理产权证的承诺,引发42户业主集体投诉。

  二、加强建筑房地产市场监管的措施

  对于上述存在的问题,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房地产市场管理涉及多个部门,政出多门,各自为阵,相互协同的工作机制尚未建立;有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对项目经理部的管理、设置及主体定位等缺乏具体的规定,导致房地产开发企业设置的项目经理部过多过滥;出租、出借营业执照以及挂靠经营等往往通过内部协议等隐蔽的方式进行,加之工商部门手段有限,调查取证困难,后续监管难以实施。

  作为履行市场监管的职能部门,工商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积极主动介入房地产市场监管,当好监管房地产市场的主力军。笔者认为,要解决好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以拍卖监管为切入点,全面介入房地产市场监管

  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是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起点。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国有土地出让采取招标拍卖进行。《拍卖法》和《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对拍卖活动实施监督。我们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建立健全拍卖备案登记制度,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土地竞拍活动的监管,全面掌握辖区房地产开发的状况。严格审查竞拍人主体资格证明、资质条件、资金来源等备案材料,对主体资格不合法、无相应资质条件或假借他人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参与竞拍的,不予登记备案,并及时通知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取消其竞拍资格,将违法开发行为拒之于门外。

  (二)以经济户口管理为基础,规范房地产市场主体行为

  一是严格主体资格审查。建立辖区房地产开发企业经济户口台帐,逐一录入企业的登记注册情况、资质证书期限、资质等级等。并全面清查房地产在建开发项目,对照房地产企业经济户口台帐,对从事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的企业和个人的市场主体资格进行审查。重点查处无照经营、挂靠经营、企业出租出借营业执照、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对一些重点嫌疑开发项目,要通过加强企业财务的检查,对企业在建开发项目的投资情况和财务收支进行严格审查,及时查处挂靠经营以及以收取管理费等形式出租、承租营业执照的无照经营行为。针对以内部协议承租、借用资质和营业执照以及挂靠经营调查取证难的问题,应从开发项目的资产管理入手,由开发企业出具在建项目投资情况,注明投资方、投资额等,经公证处公证后,报工商部门备案。对拒不办理备案手续的,列为重点对象,严格审查。

  二是加强注册资本监管。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管理的规定,一级资质企业,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二级资质企业为xx万元,三级资质为800万元,四级资质为100万元。通过企业年检,对照其资质等级,检查其出资情况,严厉查处"两虚一逃"违法行为,并通报建设部门吊销资质证或降低资质等级,对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构处理。

  三是加强项目经理部的管理。对在建项目的项目部,实行限期备案登记制度,要求开发企业提供营业执照、中标通知书、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许可证、建设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以及房地产开发合同等严格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相关许可证是否真实有效、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后,方可从事项目开发。

  (三)以执法办案为手段,强化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

  一是加强房地产广告的管理。重点查处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取得商品预售或销售许可证、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以及违反《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规定而擅自发布广告的行为;查处商品房预售、销售广告中未载明开发企业名称、代理销售企业名称、预售或销售许可证书号的行为;规范广告中有关房地产项目、面积、价格、位置、周边环境、房贷等内容,严厉查处虚假广告和其他违法广告。

  二是加强房地产中介机构的管理。检查从事广告策划和商品房销售代理经纪公司、从事买房卖房换房的经纪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重点查处房地产经纪机构在代理商品房买卖过程中赚取差价的违法行为;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费、服务费、看房费等费用的行为。

  三是加强房地产展销活动的管理。对未经登记,擅自举办房地产展销会的,严格依法查处。

  (四)以长效监管为目标,探索创新房地产市场监管机制

  一是建立房地产市场信用监管制。对城市规划区内在建的房地产开发工地进行全面清理,并登记造册,录入企业从事建筑、开发情况、登记注册情况、资质条件、合同备案、广告登记、消费投诉和违法处罚情况,建立健全房地产企业"经济户口"。同时,建立"黑名单"和"黄牌警告"制度,定期对信用良好和不良企业进行公示,促进房地产企业诚实信用,守法经营。

  二是建立合同备案制。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环节使用工商、建设部门制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修改示范文本格式条款或自行制定合同的文本,必须报工商部门审核、备案。

  三是健全12315监控网络。通过12315消费者申诉网络,及时受理消费者投诉、调解购房纠纷、发现违法线索、查处违法案件,进一步提高市场监管效率,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四是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对违法经营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后果严重的建筑房地产企业,在依法予以查处的同时,要通过新闻媒体、红盾信息网站及时予以曝光,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提高其违法经营的成本,增强对违法经营者的震慑作用。

  五是加强部门协作机制。建筑房地产市场的监管,涉及建设、规划、房管、国土资源等多个部门。工商部门要主动加强与上述部门的协作与联系,互通信息,及时了解城市规划区内土地出让、划拨和规划开发项目情况,明确房地产市场监管重点。同时,要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对重点违法行为,组织联合执法整治行动,增强工作合力。

  房地产市场调研报告2

  一、调研前言

  长沙是湖南省会,位于湖南省东部偏北,是湖南的政治,经济,文教,商贸和旅游中心,是中南地区重要的资金,技术,原材料集散地和交通枢纽,东接浙赣,西引川黔,北控荆楚,南领桂粤,素有“荆豫唇齿,黔粤咽喉”之称。全市现辖芙蓉,天心,岳麓,开福,雨花五区和长沙,望城,宁乡三县及浏阳市总面积1.18万平方公里,人口613万,其中城区面积556平方公里,人口199万。本次调研主要是为了了解长沙地区的人均住房面积情况,针对XX年长沙地区的400户住民进行的调查,通过了解这400户住民的现收入层次以及是否租房情况,以及不同收入层次的住房面积情况。用随机抽样调查法,抽取几个单元式配套住宅,进行上门访问调查。通过此次调研,我们了解了长沙地区的居民人均住房情况,不同层次收入的人群所住房的面积也不同:10%的最低收入住房面积19.88平米,10%的低收入住房面积21.72平米,60%的中等收入住房面积28.50平米,10%的高收入住房面积35.93平米,10%的最高收入的住房面积43.60平米,总平均29.31平米。本次调查得出这400户不同收入层次的人群显示:有80%的户主住房情况低于总平均值,所以希望可以把住房情况变得合理化,更平均化。

  (一)调研时间及地点xx年初至xx年末长沙市区。

  (二)调研对象及范围长沙市区随机抽取的400户住民。

  (三)调研目的了解了长沙地区的居民人均住房情况,和不同层次收入的人群所住房的面积也有很大不同,以及当前长沙的住房形式以及人均住房面积。

  (四)调研方法随机抽样调查法和上门访问调查法。

  (五)调研结论

  通过调查了解长沙的人均住房面积有了很大的增长,从1980的7.67平米到本次调研得出的29.21平米,这个增长速度是飞跃性的。但住房的两极分化也非常严重,从本次调研显示有80%的住房都低于调查的总平均数,这说明收入层次的不同也导致了住房严重的两极分化。同时我们的施工房屋面积也在逐年增长,房屋销售面积,土地购置面积等等,都在增长,但收入层次的不同也往往决定了住房人均面积。

  二、情况介绍

  通过本次调查我们了解到了:10%的最低收入住房面积19.88平米,10%的低收入住房面积21.72平米,60%的中等收入住房面积28.50平米,10%的高收入住房面积35.93平米,10%的最高收入的住房面积43.60平米,总平均29.31平米。其中:租公房23户占5.75%,租私房14户,占3.50%,自由私房360户,占90.0%,其他3户,占0.75%。其中一居室19户,二居室173户,三居室147户,四居室以上18户。拥有二居室以上的家庭占94.68%。拥有三居室以上的家庭占46.21%.除现住房之外还有一套住房占19.84%,有两套占1.38%还有3套占0.82%,拥有两套以上占22.04%。现在长沙的人均住房面积有了很大的增长,从1980的7.67平米到本次调研得出的.29.21平米,这个增长速度是飞跃性的。但住房的两极分化也非常严重,从本次调研显示有80%的住房都低于调查的总平均数,这说明收入层次的不同也导致了住房严重的两极分化。同时我们的施工房屋面积也在逐年增长,房屋销售面积,土地购置面积等等,都在增长,但收入层次的不同也往往决定了住房人均面积。

  三、分析预测

  (一)长沙市人均住房和市区人口分析从1980年开始到XX年,长沙市的人均住房使用面积随着市区人口数的增加而增加,市区人口数由1980年的101.94万人增加到XX年的218.75万人,人均住房使用面积由1980年的7.67增长到XX年的21.64,登记结婚的数据则有起伏变化,时高时低,无法预测。

  (二)收入层次与住房建筑面积情况分析10%的最低收入户住房建筑面积19.88平米,10%的低收入户住房建筑面积21.72平米,60%的中等收入户住房建筑面积28.50平米,10%的高收入户住房建筑面积35.93平米,10%的高收入户住房建筑面积43.60平米,总平均29.21平米。从而可以看出收入高的住房建筑面积越大,但60%处于中等收入水平层次,所以大部分的住房建筑面积市28.50平米。

  (三)住房类型和现有住房数分析5.75%是租赁公房,3.50%租赁私房,90.0%自有私房,0.75%市其他类型。其中,2.0%是单栋配套楼房,89.25%是单元式配套住宅,5.5%是普通楼房,3.25%是普通平房。而居室类型分析94.68%家庭是二居室,46.21%家庭是三居室。19.84%有两套住房,1.38%有三套住房,0.82%有四套住房。由此可以看出有90.0%住的是私房,89.25%是单元式配套住宅,而却有94.68%的家庭居室类型是二居室的,46.21%的家庭居住类型是三居室,拥有两套以上住房的家庭占22.04%。

  (四)长沙市房地产开发情况分析

  1、长沙市施工和竣工房屋面积从1998年到XX年施工房屋面积从339.01平方米增长到3270.34平方米,竣工房屋面积从98.38平方米增长到699.90平方米,房屋售出面积,从39.97平方米增长到985.09平方米。

  由此可以看出施工房屋面积增长了将近10倍,而竣工房屋面积增长了7倍,房屋售出面积增长了30倍。

  2、房地产品房空置面积XX年长沙市房地产商品房空置面积65.63万平米,其中空置1—3年面积49.42万平米,空置3年和3年以上面积5.70万平方米。

  从而可以看出长沙市现在的房屋居住情况基本饱和,居民几乎不用再购买房屋。

  四、结论及建议

  通过此次调研,可以看出长沙市从1980年到XX年,人均住房面积随着市区人口数的增加而增加,收入高的住房建筑面积越大,但60%处于中等收入水平层次,所以大部分的住房建筑面积市28.50平米。有90.0%住的是私房,89.25%是单元式配套住宅,而却有94.68%的家庭居室类型是二居室的,46.21%的家庭居住类型是三居室,拥有两套以上住房的家庭占22.04%。施工房屋面积增长了将近10倍,而竣工房屋面积增长了7倍,房屋售出面积增长了30倍。长沙市现在的房屋居住情况基本饱和,居民几乎不用再购买房屋。长沙市可以减少房屋的施工建筑,将现有的商品房屋出售出去,适当的降低房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