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范文

李盛老师

  中联评报字[2012]第837号 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接受贵单位的共同委托,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国电 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持有的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宁东环保建材分公司(以下简称“宁东环保建材分公 司”)的净资产对国电宁夏英力特宁东煤基化学有限公司增资之经济行 为所涉及的宁东环保建材分公司净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12年10月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本次资产评估的委托方为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和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其中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为产权持有单位;被评估单位为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宁东环保建材分公司。

  (一)委托方概况

  1、委托方之一: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英 力特集团公司) 住所:银川市高新技术开发区2号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冯树臣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捌亿玖仟壹佰叁拾柒万陆仟零肆拾玖圆整 经营范围:向化工、煤炭、电力、冶金、建材、物流、商业贸易、 证券领域的投资,房屋、设备租赁。 英力特集团公司成立于2000年6月,原名“宁夏英力特电力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国电电力重组前,注册资本2.4441亿元,实际控制人 宁夏电力公司持有17.79%的股权,14家企业法人(为厂网分开前宁夏 电力公司所属发、供电企业的多经企业)持有16.29%,自然人股东持 有65.92%。2003年以前主要经营电力公司退役的小火电机组。2003年 6月,因收购上市公司民族化工使主营业务拓展到化工领域,是宁夏电 力公司省公司层面的多经企业,也是国家电网系统以鲁能为代表的六家 经营得比较好、发展比较快的电力多经企业之一。 2009年年初,国电电力注资12.66亿元持有51%股权成为控股股东 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4.99亿元,名称变更为“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底国电集团受让公司其它股东48.9%股份, 国电实际持有公司股份达到99.9%。2011年末至2012年10月,国电集 团和国电电力对其三次增资,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达到捌亿玖仟壹佰叁 拾柒万陆仟零肆拾玖元整。 公司主要从事氯碱化工、煤基精细化工、盐化工、煤炭、电力、冶 金等领域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目前主要生产氯碱化工产品,主要产品 产能为:聚氯乙烯树脂27.5万吨、特种聚氯乙烯树脂4万吨、烧碱21万吨、电石50万吨;权益发电容量147.6万千瓦。截止2012年9月末, 公司总资产171亿元,净资产54亿元,拥有全资子公司5个,控股子 公司4个,其中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000635),参股公司5个。公司本部目前设臵十一个部门一个技术研发 中心。 2、委托方之二: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 公司)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四街99号33座 D栋二层2115号(集中办公区) 法定代表人:戴厚良 注册资本:贰拾亿元整 实收资本:贰拾亿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营业执照注册号:110302015191311 发照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营业期限:2012年08月27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范围:无。一般经营范围:销售化工产品 (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品)、投资及投资管理;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是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是中国石化为落实煤化工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煤化工业务 发展而组建的煤化工专业公司,是中国石化煤化工业务投资的平台。负 责中国石化煤化工业务投资和经营,组织煤炭资源勘探与开采,组织煤 炭清洁高效转化,替代石油生产天然气及各种化工产品,组织煤炭及煤化工产品储存、运输、销售,组织煤化工项目的建设与经营。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绿色、 低碳”发展原则,发挥中国石化的整体优势,以中国石化建设成为世界 一流能源化工公司为目标,力争通过8~10年的发展,使中国石化成为 煤化工行业发展的领先者,在煤炭资源清洁高效利用上走在世界前列。

   (二)被评估单位

  企业名称: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东环保建 材分公司(以下简称:宁东环保建材分公司) 住所:宁东能源化工基地英力特宁东煤基多联产化学工业 园区 负责人:黄春雷 营业执照注册号:641200100000725 发照机关:银川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工商行政管理局 成立日期:2012年12月13日 经营范围:水泥的生产与销售。

  1、公司简介 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东环保建材分公司位于 宁夏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业园区内,成立于2011年12月,公司 主要从事水泥的生产和销售。目前100万t/a电石渣制水泥项目尚处于 建设期,公司设立工程建设部、生产准备部、经营部、财务部、综合管 理部5个部门,预定员190人,目前公司职工人员达116人。项目于2012 年3月26日开工建设,计划于2013年11月15日建成投产,投资总额 达40842万元。

  2、资产、财务及经营状况 截至2012年10月31日,宁东环保建材分公司资产总额为6,508.02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第7页 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东环保建材分公司增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万元,净资产额为0.00万元,目前公司处于筹建期,无收入成本。基准 日会计报表数据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 具了中瑞岳华专审字[2012]第2943号审计报告。

  (三)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委托方为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石化长城 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是此次拟对国电宁夏英力特宁东煤基化学有限公司 增资,进行煤化工整合的双方,被评估单位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宁东环保建材分公司,为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的分公司。

  (四)委托方、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本评估报告的使用者为委托方、经济行为相关的当事方以及按照国 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报送备案的相关监管机构。 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未经评估机构和委托方确认的机 构或个人不能由于得到评估报告而成为评估报告使用者。

  二、评估目的

  根据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达成的煤电化一 体化合作框架协议:为落实加快推进煤化工业务发展,国电英力特能源 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拟进行煤化 工整合,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国电宁夏英力特积 家井煤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宁东环保建材分公司的净资产,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货 币资金对国电宁夏英力特宁东煤基化学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整合后国电 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对国电宁夏英力特宁东煤基化学有限公司各持50%的股权。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反映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 东环保建材分公司全部净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此次重组整 合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为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东环保建材 分公司申报的净资产。评估范围为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宁东环保建材分公司在基准日申报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账面资产 总额65,080,162.86元、负债65,080,162.86元、净资产0.00元。具体包 括流动资产390,956.05元;非流动资产64,689,206.81元;流动负债 65,080,162.86元。 上述资产与负债数据摘自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的2012年10月31日的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宁东环保建材分公司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号为中瑞岳华专审字 [2012]第2943号,评估是在企业经过审计后的基础上进行的。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致。 本次评估范围中的主要资产为公司的在建工程和工程物资等。 2012年10月25日,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灵武 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足额缴纳了 出让金7,863,500元,用于宁东环保建材分公司在建100万吨电石渣制 水泥工程项目所占的土地。该宗土地面积为212,873.50平方米,座落于 宁东煤化工园区(C区)宁东基地至上海庙铁路北侧。截止评估基准日, 该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尚在办理之中。

  (一)委估主要资产情况

  纳入评估范围内的实物资产账面值6,468.92万元,占总资产的 99.40%。主要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工程物资等。其中: 1、设备类资产账面原值46.18万元,账面净值43.79万元,主要为 电脑、投影仪等办公电子设备及1台车辆;设备购臵时间短,使用状况 良好。 2、在建工程账面值5,186.74万元,主要为原料配料站、烧成窑尾、 烧成窑头、综合材料库、机电修车间、原料粉磨及废气处理、水泥磨、 生料均化库、水泥配料站及熟料库工程等9个单位工程的工程进度款及 支付的土地出让金等;工程物资1,238.39万元,主要为预付的水泥磨、 风机、煤立磨、窑尾电收尘器等预付设备款。 本次评估范围内的主要资产为在建项目—100万t/a电石渣制水泥 项目,分布在宁东能源化工基地英力特宁东煤基多联产化学工业园区 内。该项目经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文件(宁经信审发 【2012】52号)批复同意实施,于2012年3月26日开工建设,计划于 2013年11月15日完工。该项目采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工艺,利用 电石渣代替石灰石,电石渣经压滤后,与石灰石渣、粘土、粉煤灰、铁 粉混合后经配料、粉磨、生料均化入窑、熟料烧成、熟料储存、水泥粉 磨等工序制成水泥成品。项目总投资40842万元,总计34个单位工程, 目前开工的有原料配料站、烧成窑尾、烧成窑头、综合材料库、机电修 车间、原料粉磨及废气处理、水泥磨、生料均化库、水泥配料站及熟料 库工程等9个单位工程。截止3月26日,已经完成了项目环评、安评、 能评、健康评价、项目核准,三通一平及主机设备的招标的前期工作, 6月下旬,完成了烧成系统土建施工,整个项目进入了全面机械安装阶 段。累计完成总投资额的20%左右。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第10页 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东环保建材分公司增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二)企业申报的账面记录或者未记录的无形资产情况 截至基准日2012年10月31日,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宁东环保建材分公司申报评估的范围内无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 产。 (三)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的类型、数量 企业申报评估的资产全部为企业账面记录的资产,无表外资产。 (四)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的结论所涉及的资产类型、数量和 账面金额 本评估报告中基准日各项资产及负债账面值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除此之外,未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 报告内容。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依据本次评估目的,确定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 迫压制的情况下,资产在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是2012年10月31日。 此评估基准日是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综合考虑涉及资产规模、工作 量大小、预计所需时间、合规性等因素,在与各中介机构充分协商的基 础上确定的。

  六、评估依据

  (一)经济行为文件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第11页 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东环保建材分公司增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1、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签订的《煤电化一 体化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2、国家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国电股规【2012】836号“国电电力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电英力特与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合作的批复”; 3、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电英规[2012]183号 “关于公司与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合作的请示”。

  (二)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2、《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91号令,1991年); 3、《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令第12号(2005年8月25日)); 4、《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务 院国资委产权[2006]274号); 5、《关于加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 企[2009]46号); 6、《关于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务 院国资委国资产权[2009]941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

  (三)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号);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第12页 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东环保建材分公司增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3、《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中评协[2011]230号); 4、《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中评协[2007]189号); 5、《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中评协[2011]230号); 6、《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中评协[2007]189号); 7、《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07]189号); 8、《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07]189号); 9、《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1]227号); 10、《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1]230号); 11、《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会协 [2003]18号,2003年1月28日发布); 12、《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07]189号,2007年 11月28日发布); 13、《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3 号); 14、《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会 [2006]18号)。

  (四)权属依据

  1、《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及出让金缴纳凭据; 2、《机动车行驶证》; 3、重要资产购臵合同或凭证; 4、其他参考资料。

  (五)取价依据

  1、《建材工业土建工程概算定额》(国家建材局1994); 2、《建材工业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国家建材局1992);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第13页 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东环保建材分公司增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