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办学行为的自查报告范文(精选五篇)

王明刚老师

  规范办学行为的自查报告1

  为了积极贯彻执行大连市下发的关于规范办学行为的若干条例的文件精神,参照文件内容对自己的日常教学行为进行了自查,现对自查情况作出如下总结:

  一、公职教师有偿补课方面

  我没有对学校的学生进行有偿家教和业余体育训练。更没有强迫动员、诱导或暗示学生参加课外文化补习。没有为社会文、体办学机构进行招生宣传,发放招生广告,组织学生报名等。没有在社会文化办学机构兼课,从没有为社会各类机构办班提供有偿体育设施、场地、器材。

  二、执行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方面

  1.严格按照体育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进行授课,正确把握大连市初中、小学体育质量评价标准和课堂教学评价标准,不随意加大教学难度,不随意增减课程设置和课时,不延长学生上课时间,不擅自停上体育课或调课,不提前结束新课。根据教学内容、课型的不同,运用恰当的教学模式组织教学,利用自主、合作、探究等学习方式,加强师生、学生之间的交流与互动,最大限度地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2.认真落实 “四统一”即:教学进度与教学计划统一,授课内容与课程标准统一,同年级内容评价标准统一,年级体育考核在校长批准下的统一。

  三、尊重学生人格方面

  尊重每个学生的人格,不讽刺辱骂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加强在体育课对学生的运动卫生安全教育和保护,关爱体弱患病学生,建立新型师生良好朋友关系。

  四、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和活动总量方面

  严格执行“早八晚五”的规定。早晨学生7:50 进教室,8点正式上课,中午学生休息时间90分钟。每日学生在校用于教学活动的时间,不超过6小时。组织安排好学生的每日大课间操活动,给学生充足的阳光体育活动时间。

  五、规范考核与评价行为方面

  根据国家各级体育课程学习质量评价标准,依据不同年级体育课内容科学制定评价方案和评价标准,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实施,根据平时成绩、行为表现和期末成绩,综合评价学生,不片面把运动技能水平高低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六、规范体育教学管理

  我没有擅自组织学生购买或推荐各种体育学习用品、器材,没有委托家长或其他人员为学生统一购买体育学习用品、器材,为学生提供无偿使用体育运动器材。

  规范办学行为的自查报告2

  为严格执行《z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贯彻落实兰山区教体局《关于转发〈z省教育厅关于认真纠正和查处普通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高度重视此次自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采取有力措施,严密组织自查,严格按照自查要求,认真组织了办学行为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确保组织到位。

  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政务处、教务处为成员的规范办学行为自查领导小组,以保障自查工作公平、公正、实事求是、有效地开展。

  二、认真学习讨论,确保认识到位。

  在落实自查工作的过程中,我们本着“自查为改进,自查为提高,自查增信心”的原则。积极开展学校规范办学自查工作,真正把自查的激励作用发挥出来,该规范的规范,该改进的改进,该保留的保留,该提高的提高,通过自查查找不足,通过自查明确学校、教师今后的努力方向。

  三、自查具体情况:

  (一)严格执行课程计划。

  通过自查发现,我校各个年级都能按照国家、省课程计划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活动,严格做到了“五要五不准”:要坚持按标准课时开课,不准随意增减课时;要坚持按课程设置开课,不准随意增减科目;要坚持按课程标准要求教学,不准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要坚持按教学计划把握进度,不准随意提前结束课程和搞突击教学;要坚持按规定的检测要求,不准随意增加检测次数。

  (二)严格控制学生到校和在校时间。

  学生每周上课5天。学生每日在校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不超过6小时,每节课上课时间为45分钟。严格执行国家节假日放假通知,从不占用课余、星期天和节假日时间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课;教师无有偿家教现象。

  1.严格控制学生早晨到校和在校时间。

  为了保证学生充足的睡眠时间,我校严格执行教体局统一下发的农村中小学作息时间,走读生到校时间不早于7:00,学生不准提前到校。

  2.严格控制学生中午活动时间。

  中午安排值班教师轮流值班,让学生有充分发展个性时间和空间,组织学生进行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严禁利用午休时间集体组织学生“午自习”或上课,挤占学生活动、休息时间。

  3.严格控制学生放学清校时间。

  我校严格按照四季作息时间表执行放学时间,放学时间一到学校值班教师督促学生马上离校回家,所有教师均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课外活动。

  (三)严格控制学生作业总量。

  1.严格控制作业时间。

  我校学生书面家庭作业总量都控制在1.5小时以内。双休日及节假日没有加大作业量的现象。

  2.提高作业布置质量。

  坚决杜绝给学生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鼓励教师分层并有针对性的布置作业,不准用增加课业负担的方式惩罚学生。

  3.严格作业批改要求。

  坚持有布置必有批改,有批改必有讲评、有讲评必有反馈的原则,杜绝只布置不批改或只对答案的现象,提高作业批改质量。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要给予指导、帮助,有具体的帮扶措施,不得歧视、排斥。

  4.规范作业管理。

  加强对各科作业布置的协调管理,严格控制每日各学科家庭作业总量,并在学生家长的配合下,按时完成所布置的作业。

  (四)遵循教育规律办学,进一步规范办班和检测行为。学校按照教体局要求每学期在期末进行一次学科检测。学校从不按检测成绩给学生排名次。建立、健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不以学科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判定学生的好差,不按检测成绩或升学率给班级、教师和学生排列名次。学生检测成绩不以任何形式张榜公布。

  (五)严格控制竞赛活动。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我校从不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竞赛活动;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学校从不随意停课放假,从不准组织学生参加商业庆典或其他非教育性社会活动。

  (六)严格控制教辅用书征订。我校开设的国家必修课程及地方课程选用教材严格按照教体局要求选用,学校从不组织学生统一购买规定之外的学生用书,从不向学生推荐各类教辅材料等。

  (七)健全学校德育工作机构和德育工作制度,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的德育工作机制,把德育渗透到学校工作的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利用团队活动督促学生自觉远离网吧、游戏厅等不宜学生进出的场所,让学生度过一个健康、文明、安全、愉快的双休日或节假日。

  (八)学校教师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无讽刺挖苦强行压制和体罚或变相体罚现象。

  四、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全校各年级办学行为的自查,仍发现以下问题:

  1.因人数多,活动空间小,活动项目集中,存在大课间活动不太规范的现象。

  2.存在少数教师未经学校批准擅自调课的现象。

  五、采取措施

  学校严格按照《z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的要求,自觉规范办学行为,特别是对学校作息时间、课程设置、晚自习安排、考试管理等方面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改正。今后学校继续本着让学生全员参与活动的宗旨,不断丰富和规范大课间各项活动;另外由于客观原因需要调课的,须报请学校教务处批准,由教务处将调课通知加盖公章后于课前张贴到所调课班级(调课通知须一式两份,一份张贴、一份由教务处留存)。

  学校成立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齐抓共管的监督管理机制,教务处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到校、在校时间的制定,并在门口张贴作息时间表,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将不定期抽查各班作息时间执行情况及办学行为执行情况,并将一些典型的违反规定的做法继续采取一票否决制。

  规范办学行为的自查报告3

  根据省纪委、省监委、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z纪发﹝20xx﹞z号)以及省教育厅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我校围绕“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进行自查自纠,总结如下:

  一、规范招生行为

  1.我校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制度,未组织笔试、面试或任何变相的测查,不以各类竞赛、培训、考试、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为依据录取学生,确保服务区适龄学生全部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2.我校不存将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获奖与招生入学挂钩现象,对学生进行均衡编班。整个招生及编班过程做到公开、透明、规范,并进行公示。

  二、规范考试评价行为

  1.我校严格规范考试行为,除每学期期末一次文化考试之外,未组织参加其它各种考试、竞赛、考级等活动。

  2.我校对学生考试成绩也予以规范的管理,从不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更没有按考试成绩给学生安排座位。起始年级没有通过张榜、表扬等方式,将儿童的学习行为诱导到学习之外的功利性目标上。

  三、规范教学行为

  1.我校严格执行课程方案,按照国家、省课程计划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坚持按课程设置开课,不随意增减科目,不随意增减课时;坚持按课程标准要求教学,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不随意提前结束课程和搞突击教学。起始年级严格按国家课标实施“零起点”教学,不存在压缩课时、较快进度、超前教学等违规行为。

  2.我校每周上课5天,学生每日在校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不超过6小时,每节课上课时间为40分钟。严格执行节假日放假通知,不占用课余和节假日等时间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正常开展阳光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

  3.严格控制作业量。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加大作业量。教师能根据课改的要求,精选作业内容,不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每日作业时间符合相关规定。各年级各类作业采用等级记分制。

  4严格教学设施和校外活动管理。学校从未将教学设施提供给社会组织或个人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活动,从来没有为社会各类补习班、培训班提供教学设施和场地,也没有组织过学生参加商业庆典活动。

  规范办学行为的自查报告4

  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端正学校的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我校就规范办学工作,按通知要求逐一梳理和排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情况。严格对照自查,进行认真整改。

  一、工作方法

  1、组织教师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学校成立督导检查领导小组,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积极做好此项工作。

  3、补充各项相应的`规章制度,建立有效地管理机制,落实相关的责任人。

  4、对督导检查内容进行认真的督导检查,发现问题能及时解决的及时解决,形成自查报告。

  5、对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限期进行解决。

  二、自查情况:

  学校充分认识开展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重要性,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活动过程中进行集中自查。

  1、学校及教师不存在按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公布考试名次和编排学生座位现象。

  2、学校按规定严格严格控制考试科目和考试次数,没有组织联考、统考、竞赛、考级等活动;考试内容符合国家课程标准要求。

  3、学校不存在违规办学行为。

  4、学校能严格执行国家、省定的课程方案、课程计划,确保开齐课程,开足课时;1-2年级体育4节,3-6年级3节,同时保证每天早晨师生同上早操,上午统一安排25分钟大课间活动,下午安排眼保健操和和课外活动,做到时间、内容、人员三落实。课堂教学因教材而教,没有增减课程和课时,以及赶超教学进度的现象。

  5、学校能按照规定保障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保障学生每月一天校外实践体验活动。

  6、学校能按照规定严格控制学生在校集中学习6小时时间。书面家庭作业量1、2年级不留家庭作业,3-6年级保证30—60分钟。无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现象;学校与教师层层签订减负目标责任书,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努力打造省时高效的课堂。

  7、学校是不存在占用学生法定假日、午间休息和自习时间组织集体补课现象。

  8、学校没有对学生实行有偿补课或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举办 的文化课补习,不存在对在职教师组织或参与校外有偿补课监管不严现象。

  9、学校严格执行教辅材料使用管理相关规定,实行 “一科一辅”,没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征订教辅评议公告以外教辅材料等现象。

  10、我校现有12个教学班,430多名学生,平均每班人数35人。教师配置做到合理均衡,学校分班不存在设置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特长班、补习班、奥数班等现象。

  11、学校能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按规定不存在突破招生人数、 招生范围、招生条件等现象。

  12、在职教师没有对学生实行有偿补课或者动员、组织学生接受有偿补课,组织或参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或其他个人组织有偿补课等行为。

  13、加强对教师的管理,严禁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在职教师不存在组织小学一、二年级学生订购教辅材料,向学生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订阅教辅资料,推荐或变相推荐出版物、学具等行为。对有偿家教及统一征订教辅材料的教师,采取“一票否决”的办法予以处理,年度考核直接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14、在职教师不存在歧视学生,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等行为。

  15、学校无一例因成绩差、行为差为理由,拒绝学生入学,劝其转学或勒令退学,人为原因造成学生流失情况;

  16、学校没有组织学生在校上晚自习以及周六上课或到校自习现象。

  17、规范学籍管理,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学籍管理,实行学籍管理电子化。建立了学生信息库,县教育局有关学生转出、转入制度,同时建立进城务工子女就学的相应档案,通过网络平台,实行动态监管。

  三、工作效果

  开学后,学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取得了相应的成效。

  1、加强了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的组织领导,;落实了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制度,各项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建立健全了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实施措施。

  2、学校学生入学率均达到100%,确保学生入学率和巩固率。

  3、学校无任何乱收费现象,做到“阳光收费”,无群众因收费问题而导致的上访事件的发生。

  通过自查,我们意识到规范办学行为,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尽管我们在工作中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规范办学行为的要求还存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按要求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规范办学行为的自查报告5

  为认真落实省教育厅《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通知》和荆门市教育局《荆教监XX号》文件精神,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规范教育教学管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不断提高学校办学水平。我校就平时的教育教学工作开展了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活动。现在就这一活动自查如下:

  一、强化思想认识,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我校始终把优化教育教学质量看作是学校工作的核心,我校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办人民满意教育,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出发,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认识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升教师素质,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益,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二、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在以校本教研为抓手,落实教学常规,建立健全教育教学研究制度,加强了教育教学的研究,充分发挥教师集体的作用。改革了课堂教学模式,用先进的教学理念指导教学工作,杜绝布置大量机械性、重复性、惩罚性的作业,提倡布置弹性作业,引导自主学习,双休日和节假日不得加大作业量。

  三、规范教学行为,严格执行新课程标准

  我校按照国家、省课程计划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工作,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按新课标要求进行教学,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科学把握教学进度。严禁占用体育、音乐、信息、活动等课时补习其他文化课,确保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

  四、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活动时间。

  学校规定统一作息时间,确保学生每日有充足睡眠时间。保证学生的午休、自由活动时间,教师没有在学生自修课和休息时间或自由活动时间上课,保证学生每天有不低于 小时的体育活动及室外活动时间。

  五、严格教辅资料的征订。

  严格按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征订教材、教辅读物、练习资料,学校和教师没有向学生推荐或统一购买未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或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练习资料和复习用书。

  六、严格教育教学秩序管理

  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没有随意停课放假,没有组织学生参加郊游等活动。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学校没有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竞赛活动、读书活动。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假日活动,没有在节假日给学生全体补课或变相上课。

  七、规范管理,认真实施收费工作

  学校向家长承诺不进行任何乱收费,严格按“一费制”有关要求进行收费并公示,学校在显眼位置设立了收费公示牌,使家长对学校任何收费一目了然。学校没有违规收取任何额外费用,没有强迫学生购买省定书目以外的书籍和资料、学具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