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述职报告

王明刚老师

省司法厅述职报告

  我于20XX年2月被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任命为省司法厅厅长。现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XX年度工作要点和《关于对省司法厅厅长、外贸厅厅长开展述职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述职如下:

  一、一年半来的履职情况

  我1988年初大学毕业分配到监狱基层中队工作,历任副监狱长、监狱长、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局长,20XX年2月,任厅长。任职一年半来,除了主持好省司法厅日常工作外,我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调查研究,明确江苏司法行政工作的重点

  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我认真分析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提出了新世纪司法行政工作应当“面向现代化,推进法治化”的设想,经过厅党委会研究讨论,并在系统上下广泛征求意见,这一工作设想在今年初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得到确立。

  “面向现代化推进法治化”就是要求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司法行政干警进一步强化创新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更新职能观和管理观。紧扣江苏“十五”计划明确的“全面建设富裕的小康社会,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的目标,充分认识和把握司法行政机关在培育公平、有序、规范的市场环境,促进*市场经济体制健全和保障社会稳定方面的职能作用。围绕党委、人大、政府的重点工作,服务于、服从于经济建设中心,以依法治省为统领,综合发挥司法行政的'整体职能,使司法行政工作主动参与法制建设的相关环节,积极发挥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政府法治部门所肩负的法治化“推进器”和“催化剂”的作用。为此,我们提出要跳出司法行政看司法行政,并将工作的评价标准确立为:是否有利于促进我省“富民强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奋斗目标实现,是否有利于促进全省的法治化进程。

  为实施“面向现代化推进法治化”的工作主题,我们着重抓了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制定《江苏省司法行政工作“十五”期间发展计划》,深化改革,积极创新,确立新世纪初江苏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目标。二是在全系统明确五项重点工作:在加快依法治省和江苏法治化进程中,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政府法治部门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监狱劳教、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职能作用;外抓协调,内抓管理,进行职能整合,强化基层司法行政职能;深化法律服务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提升法律服务层次和水平,迎接加入世贸组织后的新挑战;建设“人才高地”,树立江苏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品牌优势”。

  二认真抓好依法治省和“四五”普法工作,坚持依法行政

  依法治省方面主要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了依法治省办事机构的建设。我厅专门拿出1个正处级职位和5个编制为依法治省办公室配备了专门力量。市县司法行政机关也普遍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二是建立了省级机关各部门依法治省联络员制度和例会制度,并对联络员进行专门培训,在省级机关形成了工作网络。三是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共同研究起草《20XX—20XX年依法治省规划》,目前《规划》已由省委批准下发。认真做好依法治省工作经验交流会的组织筹备工作。四是把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列上重要议事日程,并取得一定进展。组织撰写了《江苏省经济国际化进程中知识产权法律问题》的调查报告,受到省政府领导重视。

  20XX年是“三五”普法的总结验收年,我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验收方案和工作计划,对全省各地“三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验收。与相关职能部门协作,做好“四五”普法规划的调研起草工作。由省人大领导带队,开展学习考察,并分别召开了由25家省级机关、省辖市普法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就规划主要内容向省委、省政府领导作了专题汇报。6月29日,在全国较早地由省委、省政府正式批转《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同日,省人大作出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目前全省各地都出台了符合本地实际的“四五”普法规划。“四五”普法规划建立了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学习和考核制度,明确了公务员学法的制度化、长期化,推行企业领导和营销人员、企业招聘管理人员年度法律考核。在今冬明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教活动中,结合进行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近期,我们着重抓了“四五”普法师资力量和教材准备工作,编写了干部普法读本和城市、农村群众读本,绘制了新婚姻法释义宣传挂图。

  近年来,我们着力强化系统的依法行政和文明执法工作。一是着力抓好《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的配合立法、贯彻实施工作。主动配合省人大内司委、法制委和省政府法制办,做好论证起草、修改送审工作。《条例》一经通过,我厅迅速下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的意见》,召开新闻发布会、举办大型广场咨询活动、组织广播电视专题宣传。切实做好法律援助经费筹措工作。在省和大部分市已落实一定的法律援助经费后,又帮助部分经济欠发达的市司法局,争取法律援助经费。同时突出法律援助的公益性,加强法律援助办案工作。依据《条例》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开展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大检查,坚决杜绝利用法律援助收费现象的发生。二是认真贯彻全省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的会议精神,将审批、审核、核准、备案事项减少了10项,减幅达42%。三是加快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定步伐,进一步健全了系统的制度体系。任职以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