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诵课文比赛策划

李盛老师

朗诵课文比赛策划

  一、比赛目的:

  为切实贯彻落实《语文课程标准》“能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之精神,促使我校语文老师重视朗读教学,加强朗诵训练与指导,激发学生朗诵的兴趣,养成良好的朗诵习惯,丰富学生的语言积累,全面提高学生的朗诵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小学生课文朗诵比赛活动,学校课文朗诵比赛活动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二、比赛内容:本期小学语文课文(诗歌、散文)。

  三、参赛对象:全校1-6年级学生。

  四、比赛时间:初定第十五周星期四下午。

  五、比赛地点:待定。

  六、比赛形式:

  1、朗诵内容为小学一至六年级现行教材中的课文要求背诵的'全部段落,古诗。具体篇目由该学生所在年级的课文中选定。

  2、分低年级组(一至二年级)和高年级组(三至六年级)。

  3、每班名额限制2人,特殊情况可增至1人。

  5、为了保证选手的高水平参加比赛,每班务必于周二把选手名单、朗诵内容报送到学校组委会。

  七、评委事项:

  1、参评人员:各班语文教师。

  2、计、评分要求:根据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评委不能给本班学生打分。

  3、奖项设置:每个组评选出一等奖2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若干。

  八、评分基本标准:

  1.用普通话朗读课文,读得正确:发音标准,声音洪亮,吐字清晰,不添字,不丢字;读得流利:停连恰当,不以字词顿读,不唱读。

  2.能准确理解课文内容,朗读能再现课文情境,正确体现课文的思想感情,朗读时感情真挚、充沛,语气语调恰当。

  3.朗读者仪表整洁,举止大方,能体现语文良好形象和素养,整体效果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