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经营倡议书怎么写?

秦风学老师

  诚信经营倡议书【1】

  共建文明县城,同享幸福生活是我们共同的心愿。清丰是我们共同的家园。整洁美丽的县城环境,文明和谐的经营秩序,诚信守法的市场氛围,不仅带给我们舒适宜居的生活,还会给我们带来良好的创业发展环境。争创全国文明县城,提高县城文明程度,营造良好的县城经营环境,是县委、县政府为群众谋福祉、为清丰求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是一件得民心顺民-意的好事,是显民智、聚民力的大事。为此,清丰县文明办、工商局、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质监局、食药局、工商联、个私协会号召全县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积极投身到争创全国文明县城的创建活动中去,积极投身到“践行价值观、文明我先行”活动中去,出一份力,添一份光,尽一份责。现倡议如下:

  一、诚信为本,倡导文明。要自觉践行*核心价值观,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市民公约,遵守从业道德,诚实劳动,诚信经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革除陋习,倡导文明,自觉抵制一切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文明形象,做文明诚信的模范,做全国文明县城争创活动的积极分子。

  二、主动作为,服务文明。争当行业文明礼仪的典范,坚持文明从业、文明服务、微笑服务、热情服务,做到语言文明,礼貌待客;禁止店外经营,保持店面、摊位整洁卫生,商品摆放整齐有序,穿戴整洁美观;以文明服务为荣,用文明诚信行为树立行业形象,营造文明和谐的经营环境。

  三、经营守法,交易文明。依法经营,不违法乱纪;照章纳税,不隐瞒逃漏;明码实价,不哄抬物价;公平竞争,不欺行霸市;货真价实,不掺杂使假,自觉抵制各种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树立良好的商业信誉,自觉规范市场经营秩序,营造良好的交易氛围。

  四、构建和谐,践行文明。从我做起,做倡导和谐的模范,合法经营,文明经营,诚实守信,诚敬做产品,履行社会责任;文明我先行,争做“讲文明、守秩序、爱清丰”主题志愿服务实践活动的先进标兵,积极争创“文明诚信企业”、“文明诚信商户”、“文明诚信示范户”、“重合同守信用企业”、“产品质量奖”、“优质产品”等。

  尊敬的广大企业商户,您的每一份努力,都让我们的县城文明更进一步;您的每一份辛苦,都为我们的县城增添一份光彩。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为开创清丰文明诚信经营活动新局面,为创建全国文明县城贡献我们的`力量!

  诚信经营倡议书【2】

  为配合政府有关部门持久地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活动,净化农资市场,进一步树立诚信意识,维护生产者、经营者和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推动农资产业持续、规模化发展,本着“守法、诚信、效益、发展”的行业自律原则,赣州市农资行业商会向全市农资生产经营者发出倡议:联合起来,加强行业自律,守法经营,诚信守约,让农民用上放心化肥、农药。

  一、遵纪守法。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做到守法生产、守法经营;尊重他人知识产权,不侵权,做依法生产、依法经营的模范;自觉接受社会及工商、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做到证照齐全、亮证经营,明码标价、货真价实。

  二、保证质量。“质量第一,信誉至上”。建立健全农资质量保障体系,认真做好质量控制,保证农资产品质量。假冒伪劣农资产品不进,无合法手续的农资产品不进,国家禁用的农资产品不进,未经审定、登记和批准的农资产品不进,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产品不进。

  三、优质服务。建立规范的销售网络,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保证不销售“假、冒、伪、劣”农资;销售的农资产品有售后服务;如因产品质量及技术指导问题给购买者造成损失,依法负责赔偿。

  四、诚信守约。树立“讲道德、重合同、守信誉,遵纪守法、公平竞争”的行业新风尚;加强行业自律,信守合同,营造良好的农资经营、消费环境。

  诚信经营倡议书【3】

  全县农资经营户:

  为营造诚信、守法、文明、有序的农资市场经营秩序,服务和推动农业生产的发展,我局向全县从事化肥、种子、农机、农具及配件、农膜、农药等经营活动的农资企业,发出倡议:

  一、持照经营,诚实守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商部门农资市场管理规定;

  二、执行工商部门制订的农资市场监管制度;

  三、进入县内的化肥商品,主动向工商机关书面申报,并告知供应商、销售商及我们所有化肥存放点及仓库;

  四、从合法的渠道进货,履行好质量和数量验收,把好农资商品进入关;

  五、主动向供应商索取购销发票、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检验报告书及营业执照、商标证、商品标准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保存二年;

  六、在醒目地点设立公示牌,公示商品名称、厂名、厂址、价格、批次、有效期、主要成分和含量、质量等级,自觉接受监督;

  七、主动向消费者讲解化肥等农资知识,指导农民使用,出示销货发票、合格证、承诺卡;

  八、按照工商部门要求,按时对每一批品种,每一批次农资的进销货进行详实登记,做到不少登、不漏登,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经营情况;

  九、不经销假冒不合格农资,不坑农、不损农、不害农;

  十、主动配合工商部门检查、指导,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如有违法行为,自觉接受工商部门处罚。一年内被处罚三次以上的,自愿退出农资经营资格。

  诚信为本,诚信是金。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为净化我县农资市场、保障农民利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