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合集五篇

孙小飞老师

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 篇1

致:

  兹有 参加项目编号为 的的招投标活动,并有幸成为中标候选人,为保证按招标文件和我方投标文件顺利实施,我方郑重作以下承诺:

  1.我方声明在本项目投标活动中无出借(租)企业资质、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行为,违者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2.承诺不违法转包和分包,违者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3.承诺按期签订施工合同,按期进场,按期开工建设。

  4.承诺投标文件中确定的项目班子全员到岗,未经批准不得变更。

  5.承诺严格履行合同,保证工期、质量和安全。

  6.承诺严格执行廉政建设和反腐的法规和纪律,不发生违法乱纪行为。

  7.承诺我公司将按照规定,加强对本项目的管理,并根据项目需要在资金、设备和技术等方面给予保证。

  8.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服从招标人和监理单位的现场管理,积极配合相关管理部门的检查、调查工作。

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 篇2

  本单位(或本人,下同)自愿加入“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信息库”(以下简称企业诚信库),在企业诚信库注册登记的相关信息均经本单位核准、确认无误,对此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单位提交并在企业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

  二、本单位承诺系统账号不得出借、转让。本单位在参加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交易过程中,不与招标(采购)人、中介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等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成交)或非法利益。

  三、凡本单位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的交易项目,在资格审查和评标(评审)阶段需要提交的企业与人员业绩信息、获奖情况等,应依照交易文件或相关规定要求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信息的不得作为资格审查和评标(评审)的依据。

  四、本单位在参加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交易过程中如有违反《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或存在被限制投标、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等情形的,我单位应事先声明,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单位自行承担。

  五、系统数据是保障电子化交易的关键,本单位将认真、及时地录入、维护和更新企业诚信库中的相关资料信息,若未能及时录入、维护和更新,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单位自行承担。

  六、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本单位愿意接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通报,自愿退出所参与的交易项目投标(谈判、磋商)和企业诚信库,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承诺人(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 篇3

  我单位在参加 项目的投标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在此声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与事实不符而导致投标无效,甚至造成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2.我方在本次投标活动中绝无资质挂靠、串标、围标情形,若经贵方查出,立即取消我方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我方在以往的招标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或虽有不良记录,但已超过处理期限;

  4.我方未被地市级及其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且该处罚在有效期内的;

  5.我方一旦中标,将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报价、质量、工期、投标方案、项目经理等内容组织实施;

  6.我方一旦中标,将按规定及时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诚信经营承诺书

  我们本着“质量第一,信誉第一,用户至上”的宗旨,营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树立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形象。本企业做出以下诚信承诺:

  1.承诺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保证经营合法、安全、有效的产品,重合同,守信用;

  2.承诺坚决抵制不合格产品的经营销售,发现不合格的产品后,及时更改;

  3.承诺诚信经营,文明服务,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4.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群众、新闻舆论的监督检查;

  5.承诺积极参与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自觉遵守企业信用管理规章制度,共同树立信用自律的道德观念和行业风尚。

  企业名称(盖章):

  企业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 篇4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临汾市药草公司古县卷烟营销部经营业务用房工程施工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均真实、有效、合法;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以牟取中标;

  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若有分包必须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向有关监督部门备案;

  八、保证参加项目投标的建造师无在建工程,若有违反,视为弄虚作假,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九、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进行投诉,保证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要求进行。本篇文章来自。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签字并盖章):

  20xx年x月x日

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 篇5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招标采购交易环境,我单位自愿加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企业(供应商)会员信息库”(以下简称会员库),并承诺如下:

  一、按照会员库的要求提交本单位相关材料和信息,予以填报和登记,并同意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对外发布。

  二、提交给会员库以及同意发布的相关材料和信息均真实、完整、有效,无任何伪造、变造、虚假、隐瞒、或其他不实之处。

  三、接受和遵守芜湖市公开发布的招标采购相关廉政制度、管理制度、办法、以及交易规则的各项规定,依法合规参与芜湖市的招标采购活动。

  四、按照会员库要求提交的本单位相关材料和信息如有变更,将及时更新和维护;该项更新和维护的完成,不迟于发生变更后我单位第一次在芜湖市投标的开标日。

  五、如违反本承诺书中作出的以上各项承诺,同意承担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芜湖市公开发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我单位作出的相关处理。

  承诺单位全称:

  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