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办学行为的教师承诺书

马振华老师

规范办学行为的教师承诺书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素质,依据省、市、县及学校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自身情况,现做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规定,严格按照上级“一次性收费、两公开”的收费办法进行收费,不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

  二、严格贯彻、执行学校要求,与省、市、县及学校保持高度一致,班、科任相互配合做好各项教育教学工作。力求实现班级风气正,学风浓,有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增加人际交往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融洽教师与学生及家长的关系,经常通过家访等形式与家长沟通,不激化矛盾,形成以班主任的管理班级的群体。

  四、不以任何借口为自己的教育对象进行有偿补习或课外辅导。不强迫学生参加课外学习。

  五、关心、热爱每一位学生,特别是关注弱势群体。不对学生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不讽刺、挖苦、辱骂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把学生撵出课堂,不让学生写机械重复性的作业。

  六、不以任何理由强迫学生订购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以外的学习用品、书籍、保健品、生活用品以及其它物品、商品。

  七、不接受学生、家长馈赠的钱物,更不以任何理由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和其它商品。

  八、不让学生为自己服务,不让家长为自己办事。

  九、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课时计划,不擅自增、减教学内容,不随意占课、让课或加快、延缓教学进度,不挤占课时、扰乱正常教学秩序。

  十、严格执行学校的作息时间,不提前上课或延后放学,保证学生在校时间不超过6小时。

  十一、科学布置课外作业,执行上级部门关于小学生作业的相关规定,力求学生的课外作业科学合理,不加重学生的负担。

  十二、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对待教学质量和教学检测问题,不对学生考试成绩进行排序,不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座位排名。

  十三、经常向学生进行公民道德、法制、心理健康及安全教育,提高学生道德意识、法制观念、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意识。

  十四、组织学生活动前,要有明确的活动要求和具体活动措施,不得中途让学生离校,保证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