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安全承诺书六篇

马振华老师

大学生安全承诺书 篇1

  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增强学生遵纪守法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保证假期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关要求及学校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学生假期在校期间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及学校规章制度,遵纪守法,严禁赌博、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注重保持大学生的良好形象。

  (二)注意防火安全。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使用电炉、电热器、蜡烛及各种灶具,并不得在宿舍附近及宿舍内焚烧物品,不在教室、宿舍及公共场所吸烟。

  (三)注意防盗:学生应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现金存入银行并加密,密码不得泄漏给他人,贵重物品妥善保管。不在宿舍留宿他人,()离开宿舍时要关好门窗钥匙妥善保管。如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消除,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四)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凡学生入住由学校提供的学生宿舍,必须遵守学院对宿舍管理的有关规定,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返回宿舍。熄灯后按时就寝,不得高声喧哗,扰乱别人的休息。因特殊原因不能回宿舍者,应向管理人员请假。

  (五)严禁在宿舍内及任何场所酗酒滋事、打牌、赌博,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六)凡因特殊原因需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必须由本人写出申请,家长签字同意,并征得学校

  主管部门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凡未经学校同意,私自在外住宿者一切后果自负。

  (七)学生离校外出时,应注意交通安全,防止发生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人身伤害,在外发生的一切事情均由自己承担。

  (八)学生中途离校或者返校必须例行请、销假手续,确保假期安全。对违反校规、校纪者,予以处理,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分别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九)在遵守本责任状责任要求的同时,共同执行《普通高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的全部内容。

  二、责任期限

  本目标责任书由各班组织学生签字后生效,至学生假期结束。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大学生安全承诺书 篇2

  大学生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能够为自已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为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明确学生在外实习活动期间发生伤亡事故时学生与学生家长的责任,特签订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一、时间:自 年 月至 年 月

  二、在外实习活动期间,学生如果仍需在校住宿或期间返校办理相关事务,必须严格遵守院系的相关管理制度。在宿舍不得有使用大功率电器、吸烟、喝酒、不整理内务等违纪行为,违者按院系相关规定处理。

  三、若学校和系部需要学生按时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一些活动,如信息采集、期末考试、就业信息情况统计等,应积极配合,不得缺席,违者按院系相关规定处理。

  四、学生在外(包括从实习活动单位到学校往返途中)期间,出现学生一切人身伤亡事故的,由学生、学生家长或责任人承担责任,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在外实习活动期间,因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学生人身伤亡的;

  (二) 在外实习活动期间,在实习活动单位,应遵守实习活动单位的规章制度,工作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学生本人、学生家长或者相关责任主体承担责任;

  (三)在外实习活动期间,因自身行为不慎引起学生本人人身伤亡的,由学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四)在外实习活动期间,因他人行为引起学生人身伤亡的,由致害人承担相应责任;

  (五)在外实习活动期间,学生因行为不慎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者故意侵害他人的,由学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六)在外实习活动期间,因往返校内外途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学生家长和本人承担;

  (七)其他实习活动期间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

  学生签字:

大学生安全承诺书 篇3

  安全重于泰山,生命只有一次,安全从我做起,为了保障自己的安全,尊重和珍惜生命,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让我们健康成长、快乐生活,确保我们的学校学习、生活环境安全有序。我郑重承诺:

  一、珍爱生命,远离溺水。自觉远离危险水域,要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注意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二、遵守交通法规。要遵守交通规则,不在公路上玩耍,行走时要走人行道和斑马线,注意红绿灯信号,不乱穿公路,不攀爬、牵引机动车辆;不搭乘非法运营和车况差的车辆出行;学生不得驾驶摩托车等机动车辆,12岁以下儿童不准骑自行车上路,16岁以下孩子不准骑电动车上路。

  三、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要在家长引导下,正确掌握电器、煤气等设备的操作和使用方法,出现意外要及时求救并拨打119报警;要注意用火安全;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消防宣传教育、科普活动和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培养关注身边消防安全的习惯。

  四、养成良好食品卫生安全习惯。注意饮食卫生,不食用“三无”食品和“过期”食品,不食用街头小摊贩出售的食品,注意个人卫生;做好季节病和流行病预防工作,一旦发现异常,家长要立即带孩子就医。

  五、注意人身安全。外出应有家长陪同,未经同意不得私自外出、外宿或远游,坚决禁止私自在外留宿;远离拥挤人群和事故现场,不到建筑工地、铁路等附近玩耍;单独在家时要关好门窗,不给陌生人开门。

  六、远离暴力伤害。不与社会闲杂、不良人员交往,不参加小团伙,不打架斗殴;不携带管制刀具及危险品等进入学校,不纠结他人在校内外滋事;不参与校园欺凌,如有情况及时向老师和家长报告或报警。

  七、遵守校纪校规。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不在校内追逐打闹,不攀爬围墙、楼梯、围栏、门窗等,不拥挤拉扯,防止踩踏;不在楼上抛掷任何物品,防范高空坠物;上体育课、实验课、集体活动时,服从老师指挥,严守操作规程;按时到校、放学离校,不私自外出,不逃学;寄宿生服从宿舍管理规定。

  八、参加健康有益的社会活动。不进入营业性的“三室二厅”( 歌厅、舞厅、录像厅;电子游戏机室、桌台球室)及“网吧”活动,不登陆不健康网站,不玩不良网络游戏,不外出会见网友;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设施,不破坏公共财物;讲文明,有礼貌,懂法、知法、守法,做个合格小公民。

  九、防范自然灾害。汛期要注意防雷电、防暴雨狂风、防冰雹;冬季要防大雪大雾天气,不到冰面上玩耍。

  班 级: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大学生安全承诺书 篇4

  为规范学生公寓管理,切实保护同学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氛围,我们应该以高度负责任的态度认真对待宿舍安全问题。为此,我郑重承诺:

  1.提高对人身财产安全的防范意识,了解和学习基本的安全常识;认真学习校纪校规和安全知识,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切实注意人身、财物安全,严格遵守学校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2.不购买和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和劣质电器,如:热得快、电茶壶、电饭煲、电热毯、电热杯、电炉、电热壶、火锅、取暖器等违章电器;不私拉乱接电源、电线。

  3.离开宿舍要及时拔掉充电器等电器插头,检查柜子是否上锁,寝室门是否安全上锁;晚上按时归寝,不晚归、不无故夜不归宿,如需在外过夜,一定提前请假;不私自留宿他人。

  4.不在宿舍存放、使用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品。

  5.在教室等公共场所内要做到不吸烟,不酗酒,不打架斗殴。

  6.积极配合学院相关检查人员对本寝室内区域安全的检查。

  7.寝室内遇急,及时拨打110、120、119等求救电话,并尽快与楼长、辅导员取得联系。

  班级:xxx

  承诺宿舍:xxx

  辅导员签字:xxx

  承诺人:xxx

  日期:20xx年x月x日

大学生安全承诺书 篇5

  为提升就业质量,提高就业机会,本人申请到校外进行实习就业,为保证实习就业的顺利进行,特做出以下承诺:

  一、实习期间不参加与大学生身份不相符的活动,如非,法传销、宗教组织等其他违法活动。如参加,因此带来的后果,自己承担。

  二、按时参加论文撰写,并在学院指定的时间参加论文的初审、复审以及论文答辩。

  三、若有成绩不合格者和受处分者,必须按时参加学院组织的毕业前的统一补考和解除处分,缺考和不按时解除处分者影响毕业证的领取,后果自负。

  四、需按时上交就业协议,时间截止到20xx年4月30日,以便毕业时进行档案和户口的调动和派遣。

  五、离开学校赴工作岗位前,学生必须将个人贵重物品带走,寝室必须打扫干净,到辅导员处签到,验收合格后方可离开;在校外实习,但须继续住校的学生,必须严格服从学院对于寝室的卫生和安全管理,如在寝室卫生和安全管理上出现问题,学院进行严肃处理,由此带来的后果,学生自行负责。

  六、本人保证个人与学校之间的联系方式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必须及时通知辅导员,以便于学校及时了解实习情况,同时也可以知晓学校的重要通知和安排,必要时按学院要求及时返校。如因个人原因无法了解学院相关安排,本人承担责任。

  七、 校外实习期间,个人人身安全和个人财产安全,均由本人自行负责,学院不承担连带责任。

  承诺人签字: 电话:

  家长签字: 电话:

  年月日

大学生安全承诺书 篇6

  大学生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能够为自已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为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明确学生在外实习期间发生伤亡事故时学生与学生家长的责任,特签订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一、时间:自 年 月至 年 月

  二、在外实习期间,学生如果仍需在校住宿或期间返校办理相关事务,必须严格遵守院系的相关管理制度。在宿舍不得有使用大功率电器、吸烟、喝酒、不整理内务等违纪行为,违者按院系相关规定处理。

  三、若学校和系部需要学生按时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一些活动,如信息采集、期末考试、就业信息情况统计等,应积极配合,不得缺席,违者按院系相关规定处理。

  四、学生在外(包括从实习单位到学校往返途中)期间,出现学生一切人身伤亡事故的,由学生、学生家长或责任人承担责任,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在外实习期间,因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学生人身伤亡的;

  (二) 在外实习期间,在实习单位,应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工作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学生本人、学生家长或者相关责任主体承担责任;

  (三)在外实习期间,因自身行为不慎引起学生本人人身伤亡的,由学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四)在外实习期间,因他人行为引起学生人身伤亡的,由致害人承担相应责任;

  (五)在外实习期间,学生因行为不慎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者故意侵害他人的,由学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六)在外实习期间,因往返校内外途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学生家长和本人承担;

  (七)其他实习期间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