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廉洁承诺书四篇

马振华老师

廉洁承诺书 篇1

  我们作为领导干部,愿以自己的党性原则和人格作保证,自觉遵守如下承诺,如有违反,愿接受党纪、政纪处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范文。

  1、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2、带头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规定,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

  3、不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及政府采购等市场活动;

  4、廉洁奉公,不收受与自身行使职权有关系的部门(单位)及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支付凭证;

  5、严格教育管理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默许或授意他们打着自己的旗号以权谋私;

  6、公道正派,秉公办事,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与民争利;

  7、不参与经商办企业,不到任何厂矿、酒店、公司和其他私营企业入股分红,不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到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下属部门、企事业单位、私营企业报销应由个人和亲属支付的各种票据或抵冲发票等,党员承诺书《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范文》。

  8、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不参与违反规定的各种娱乐休闲活动;

  9、不违反规定操办家庭成员的婚丧喜庆事宜。

廉洁承诺书 篇2

  一、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执行局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质询与监督。

  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在工作中玩忽职守,勇于承担责任。加强对日常业务工作的监督与核查,尤其是加强对现金与票据的管理,确保源头上不出事。

  三、正确使用职权,增加工作透明度,不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亲友和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吃、拿、卡、要;不收受财务代管单位和下属企事业单位馈赠的实物、礼品和有价证券。

  四、坚决执行相关财经纪律,秉公办事,不为单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出谋划策、串通作弊。

  五、不参加任何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六、不在财务代管单位和下属企事业单位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任何费用。

  如有违反,我主动辞职并接受法律、法规及党纪政纪惩处。

  承诺人(签名):XXX

  XXXX年XX月XX日

廉洁承诺书 篇3

  一、在采购任何环节,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人员行贿,包括但不限于送钱、物、购物卡、有价证券、免费提供劳务、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二、不同甲方人员及其亲属从事本项目相关的物资买卖及中介活动,不转包、违法分包项目。

  三、不与其他竞标(卖)人相互串标,不采取任何手段排挤其他竞标(卖)人参与公平竞争和损害甲方利益。

  四、不私下接触甲方人员,不以弄虚作假的方式参加竞标(卖)。

  五、积极配合甲方信访调查、检查、调研等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客观信息。

  六、若有甲方人员提出违纪要求或有其它违纪违法问题,向甲方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xxxxxx)。

  七、若违反上述条款,甲方有权立即取消本次合作项目(如已中标,则中标无效,已签订合同的,中止执行);情节严重的,列入甲方的黑名单,三年内禁止参加甲方组织的所有采购活动。

  本保证书一式三份,注意留存,检查备用,纪检监察部门、采购部门、供应商各留存一份!

供应商单位(盖章)

xx年x月x日

廉洁承诺书 篇4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提升社区基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牢记为民服务宗旨。维护社区集体和居民利益,推动社区科学发展,促进社区社会和谐,树立廉政勤政良好形象。特承诺如下: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自觉遵守党纪政纪、政策法规,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严格贯彻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

  三、不违反法定程序组织、参与选举,或者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篡改选举结果;

  四、不采取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参选或者妨碍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

  五、不违反规定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或者擅自使用集体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损害集体利益;

  六、不违法违规发包集体土地、调整收回农民承包土地、强迫或者阻碍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非法转让、出租集体土地,或者违反规定强制调整农民宅基地;

  七、不在政府拨付或接受社会捐赠的各类救灾救助、补贴补助资金、物资以及征地补偿费使用分配发放等方面违规操作、挪用、侵占,或者弄虚作假、优亲厚友;

  八、不在集体资金使用、集体经济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及承包、宅基地使用安排以及耕地等集体资源承包租赁、流转等经营活动中暗箱操作,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九、不侵占、截留、挪用、私分、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或者其他公共财物;

  十、在计划生育、落户、殡葬等各项管理、服务工作中或者受委托从事公务活动时,吃拿卡要、故意刁难群众或者收受、索取财物;

  十一、不以虚报、冒领等手段套取、欺骗或者截留、私分国家对集体土地的补偿、补助费以及各项强农惠农补助资金、项目扶持资金;

  十二、按照规定实行民主理财,不伪造、变造、隐匿、销毁财务会计资料;

  十三、不参与、纵容、支持黑恶势力,不组织、参与宗族宗派纷争或者聚众闹-事;

  十四、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者纵容、支持他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承 诺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