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承诺书

孙小飞老师

  本人作为为街道学校车车主,在车辆完成落户并开始运营以后,我将严格遵守县教育局、县交警大队及上级部门关于学生车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遵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各项规定,坚决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17号令发布)、《淄博市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办法》和《淄博市教育局<淄博市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办理校车及驾驶人审核审验工作规范》(淄公发【20xx】32号)之要求。

  二是不折不扣地落实“六定两点”管理制度;

  三是任何时候都不违规运营,杜绝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包括隔夜酒)、随意更改行驶路线、搭乘社会人员、无随车照管人员、随意更换驾驶员、未按时年审、监控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未投各类保险等违章、违规行为;

  四是聘任驾证相符司机,不聘用没有校车驾驶资格的`司机。聘用符合条件的随车照管人员;

  五是坚决服从管理,按审定路线运营,自觉维护良好的运营秩序;

  六是与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家长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责任;

  七是不参与非法集访,不为犯罪分子提供便利的用车条件;

  八是自觉遵守接送学生车辆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学校(幼儿园)有关文件规定;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九是按要求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教育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本人若违反以上的任何一项规定,将自愿接受县教育局、县交警大队、街道办事处及其它相关部门的任何处罚,承担因违反以上承诺而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及相应的赔偿责任,无异议。

  此承诺保证书签字认可后留车主、驾驶员、学校、街道教育办公室各留一份存档备案。

  学生车车牌号码:

  车主签名:

  驾驶员签名:

  二○一四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