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消防承诺书

刘莉莉老师

  施工现场消防承诺书1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贵州省消防条例》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落实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消防安全,我单位郑重向建设单位承诺如下:

  一、严格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明确各级消防组织职责,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二、对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及单位自查发现的火灾隐患,保证人员、措施、资金“三到位”,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及时整改;

  三、严格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置临时消防设施,明确专人维护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保证临时用房和临时设施防火间距、临时消防救援场地、消防水源符合要求,临时消防车道、临时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无阻,确保火灾危险性大的临时用房建筑构件燃烧性能为A级;

  四、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火巡查,确定防火巡查人员、检查内容、部位和频次,并填写巡查记录。对易发生火灾事故部位实行24小时重点监控;

  五、定期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常识培训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保证每名员工熟知掌握“三懂六会”(即:懂火灾的危害性、懂火灾的扑救方法、懂预防火灾的措施;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火灾逃生)及本岗位消防安全常识,职工消防培训教育率达到100%。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工地临时用房、临时设施进行消防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六、保证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在动火施工作业前,严格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七、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严格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月至少开展1次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八、我单位自愿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严格按照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及《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做好消防工作,若有违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河北省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单位将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九、我单位郑重承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特别是暑期和“十八大”期间,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接受监督,坚决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承诺单位及消防责任人:

  年月日

  施工现场消防承诺书2

  为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营造良好有序的消防安全环境,更好地遵守国家及我市的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特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市政府84号令)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二、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巡视检查制度、夜间值班制度及消防应急预案,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进行扑救初起火灾和人员疏散的演练,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和保卫方案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四、保证施工暂设和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围网和保温材料符合消防安全规范,不使用易燃或者可燃材料。

  五、按照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存放、保管施工材料。

  六、不在建设工程内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

  七、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措施;不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不在建设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使用后的废弃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料及时清除。

  八、建立健全用火管理制度。施工作业用火时,应当经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后,在制定的地点、时间内作业,作业完毕经全面检查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九、建立健全用电管理制度,并采取防火措施。安装电气设备和进行电焊、气焊作业等,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十、不在建设工程内设置宿舍。在建设工程外设置宿舍的,不使用可燃材料做分隔,不使用电热器具。设置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符合有关消防安全要求。

  十一、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不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者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十二、在施工现场配置消防器材,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保证灵敏、有效、好用。

  以上系我单位作出的保证,我单位将信守承诺,若有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我单位将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规定的相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