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盔一带承诺书(通用8篇)

阿林老师

  一盔一带承诺书1

尊敬的老师、敬爱的家长、亲爱的同学:

  按照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在全市全面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全力打造安全文明绿色畅行之城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十四运”及“经开区交通优化提升三年行动”等重点工作,为全力做好经开区道路交通秩序精细化管理,着力规范行人、非机动车通行秩序,聚力创建“安全、文明、绿色、畅行之城”,给“十四运”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文明交通环境。为此,西安经开第二中学向广大师生及家长提出如下承诺:

  1.驾车时系好安全带,并提醒同车同乘人员系好安全带。

  2.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时,驾驶员和乘坐人都必须增强自身安全防护意识,佩戴大小合适、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头盔,并系好安全帽带。

  3.教师、家长要以身作则,劝告身边的私家车、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出行过程中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系好安全带,给学生做好榜样。

  4.学生要监督家长遵守交通法规,驾车出行时要戴好安全头盔,系好安全带。当发现家长违规时要提醒并纠正家长的行为。

  5. 未满18周岁不得驾驶摩托车;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得违反规定超员行驶。

  6.全体师生积极参与“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宣传教育活动,养成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示范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使用安全带的良好习惯,为群众做好示范表率作用。

  生命只有一次,文明从我做起!请让“戴好头盔”、“系好安全带”成为习惯。为了您的家人、孩子,也为了您自己的安全,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畅通的交通环境。

承诺人:

日期:

  一盔一带承诺书2

同学们:

  近年来,因开车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等不良交通造成的交通事故比比皆是,直接给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为深入贯彻习对安全生产做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公安部《20XX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方案》和《“一盔一带”安全守护专项行动方案》工作精神,结合《xx区“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方案》工作要求,为此,学生处、校团委向全体师生及家长发出郑重承诺:

  1、安全头盔“牢牢戴好”

  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要自觉佩戴安全防护头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重视头盔的保护作用。佩戴安全头盔时,一定要把安全扣扣紧,并调整到适合的角度,同时佩戴安全头盔时不可前仰或者后翘。

  2、生命之带“紧紧系好”

  汽车安全带又被称为“生命带”,是因为它起着约束乘客移位和缓冲的作用,一旦发生事故,能够有效避免驾乘人员发生二次碰撞甚至被甩出车外,从而减轻甚至避免伤亡。无论是汽车驾驶人还是乘车人都要系好安全带,不要将安全带扭曲使用,不要让座椅靠背过于倾斜,否则安全带将不能正常伸长和收卷,身高不到140厘米的儿童,不宜系随车附带的标准安全带,应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并系好安全带。

  3、交通规则“时时谨记”

  广大驾乘人员驾驶车辆时务必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不超速、不闯红灯、不违规载人载物,同时要时刻心系安全之绳,为了自己及家人幸福,养成“戴好头盔”的良好习惯,将“安全出行”理念深入心中,提升自身安全防护水平,降低交通事故伤亡风险,把“一盔一带,安全常在”的警句铭记于心,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做到安全出行,文明出行。

  安全头盔是个宝,驾乘骑车要戴好。安全带是我们的生命带,发生意外防我们受伤害。“一盔一带,安全常在!”虽然戴头盔、系安全带,只是一个小小的动作,但养成这样一个良好习惯,却能在关键时刻挽救生命。交通事故猛于虎,规范驾驶、安全驾驶不仅是对法律的遵守,更是对家人的责任,也是对生命的敬畏。愿所有人都能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养成安全、规范、文明的出行习惯,共同创建“文明交通人人有责,安全交通人人有为”的良好的交通环境。

承诺人:

日期:

  一盔一带承诺书3

群众朋友们:

  你们好!春风和煦,万物生长,随着天气转暖和广大群众生产、生活秩序的恢复,不少群众开始选择自行车、电动车和摩托车出行。同时,摩托车、电动车的危险性也是客观存在的,如果驾驶员及乘客能够做好安全防护,同时在路上骑行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那么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便会大大降低。“头盔是个护身宝,骑乘车辆要戴好”。

  汽车安全带作为一种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被誉为“生命带”。从交通事故的情况来看,未系安全带的比规范使用安全带死亡率高约6倍。在车辆发生碰撞、紧急制动或侧翻时,安全带能将驾驶人和乘客牢牢固定在座位上,防止人体与风窗玻璃、车体发生碰撞或被甩出车外,造成伤害。“安全带是生命带,发生意外防伤害”。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为了您和家人平安出行,伊宁交警郑重承诺:

  1、文明交通,安全第一。行为规范,从自己做起。驾车时系好安全带,并提醒同车同乘人员系好安全带;不拨打、接听手持电话;不观看电视、视频等,牢记行车规范,安全驾驶。

  2、在骑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驾驶员和乘坐人员一定要自觉戴好安全头盔。

  3、在购买头盔时,一定要购买经过检验合格的安全头盔。

  4、以身作则,并劝告身边的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出行时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

  5、广大交通参与者要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避免交通意外伤害。

  为了自己及家人幸福请让“戴好头盔”,“系好安全带”成为习惯。生命只有一次,文明从我做起,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畅通的交通环境。

承诺人:

日期:

  一盔一带承诺书4

尊敬的全市广大交通参与者:

  大家好!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小汽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已成为广大交通参与者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近两年来全市发生的亡人交通事故中因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或不按照要求扣好安全头盔而造成死亡的约占摩托车、电动车亡人交通事故的60%,因机动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而造成死亡的约占机动车亡人交通事故的50%。为预防和减少亡人交通事故,市交管支队、市文明办特向广大交通参与者发出“一盔一带安全常在”的郑重承诺:

  一、“牢牢戴好”安全头盔。

  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驾驶员和乘坐人必须增强自身安全防护意识,佩戴大小合适、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头盔,并系好安全帽带。

  二、“紧紧系好”安全带。

  安全带能够起到固定作用,当机动车突然停止时,可以第一时间把驾乘人牢牢固定在座椅上,防止驾乘人由于惯性飞出挡风玻璃或撞向仪表盘,最大程度地减轻交通事故带来的人身伤害,所以,行车前请系好安全带再出发。

  三、“时时遵守”法律法规。

  驾驶摩托车时,持有摩托车驾驶证才能上路行驶。摩托车、电动车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超速、不逆行、不闯红灯、靠右侧通行。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

  四、“多多提示”亲朋好友。

  每一位驾驶人都要以身作则,劝告身边的摩托车、电动车、机动车驾乘人在出行过程中,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扎好安全带。带动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参与到行动中来,让安全伴随每一个人。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各位驾驶人朋友们,戴上头盔、系上安全带,只是一个小小的动作,但养成这样一个良好的习惯,却能在关键时刻拯救生命。愿所有交通参与者,都能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养成安全、规范、文明的出行习惯,共同创建良好的交通环境。

  祝您一路平安!

承诺人:

日期:

  一盔一带承诺书5

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

  安全出行,人人有责;“一盔一带”,是安全出行的守护。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带来的危害,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市教育局向广大师生发出郑重承诺:

  “一盔一带”请知晓。“一盔”是指安全头盔。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是对自己和他人安全的不负责。“一带”则是指安全带。汽车安全带又可以称之为座椅安全带,是约束驾乘人员的一种安全装置。

  安全佩戴要记牢。骑乘摩托车,请一定戴好头盔,戴上更安全;骑乘电动自行车时,驾乘人员都要戴好头盔,你们就是安全又靓丽的城市风景。安全带是生命带,关键时刻能救命!请您在系好安全带的同时,也要提醒前排、后排的'乘车人员,都要系好安全带。

  文明出行请代言。文明的一言一行,是滋养心灵的土壤;安全的一言一行,是守护幸福的盾牌。邀请您为“一盔一带”文明交通活动代言,积极践行并引导身边的亲朋好友戴好头盔、系好安全带。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安全守护,幸“盔”有你!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请让我们一起行动,让“戴头盔,系安全带”成为一种安全出行习惯,携手共创金昌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让我们继续齐心协力,守护学生,守护家庭,守护学校,全力以赴保障学生安全!

  xx市教育局

  20xx年x月x日

  一盔一带承诺书6

广大市民朋友们:

  文明出行是展现城市形象的重要窗口,也关乎个人安全和家庭幸福。为了城市更文明、生活更美好,我们倡导“排队上下车、礼让斑马线、遵守红绿灯”“马路不乱穿、车辆不乱停、垃圾不乱扔”“开车系好安全带、骑乘戴好护头盔”,共同打造文明有序、和谐畅通、安全放心的城市交通环境。我们在此郑重承诺:

  一、守安全,践行一盔一带。文明交通,安全第一。驾车时请系好安全带,并提醒同车同乘人员系好安全带;不拨打、接听手持电话,不观看电视、视频,牢记行车规范,做到安全驾驶。在骑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驾驶员和乘坐人员请自觉戴好安全头盔。在购买头盔时,主动购买经过检验合格的安全头盔。

  二、爱淄博,践行文明出行。倡导文明行车,机动车主动礼让行人或非机动车辆,行经人行横道和学校路段时,主动减速慢行。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不乱闯红灯,不车窗抛物,不并行占道,不随意调头,不加塞并线,不乱鸣喇叭,不乱停乱放,文明使用车灯,共同守护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倡导文明行路,行人在过马路时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翻越护栏,自觉走斑马线;不与非机动车争道,自觉服从交警和交通劝导员的指挥。积极参与公益活动,踊跃加入文明出行志愿者行列,弘扬“爱淄博·文明出行”生活新风尚,以实际行动为全国文明城市增光添彩。

  三、展形象,争做文明市民。积极维护出行秩序,乘坐公交车时自觉排队上下车,拒绝插队现象,严格遵守“一米线”。出行途中不大声喧哗、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一言一行讲文明。倡导绿色出行,通过选择乘坐公交车、使用公共自行车、驾驶非机动车或步行等绿色、低碳、环保的出行方式,共建文明美丽时尚新淄博。

  同住一座城,共爱一个家。市民朋友们,让我们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开文明车、行文明路、做文明人,为建设务实开放、品质活力、生态和谐的新xx贡献力量!

承诺人:

日期:

  一盔一带承诺书7

广大市民家长朋友们:

  文明出行是展现城市形象的重要窗口,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开学在即,为了城市更文明、孩子更安全,我们倡导“排队上下车、礼让斑马线、遵守红绿灯、马路不乱穿、车辆不乱停、开车系好安全带、骑乘戴好护头盔”,特别7月1日《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明确规定并呼吁广大市民在骑行电动车出行过程中主动佩戴头盔做到“一盔一带”。在此我们也再次提醒和郑重承诺:

  文明交通,安全第一。在接送孩子时不管是驾车还是骑行电动车时请系好安全带,并提醒同车同乘人员系好安全带;不拨打、接听手持电话,不观看电视、视频,牢记行车规范,做到安全驾驶。在骑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驾驶员和乘坐人员请自觉戴好安全头盔,践行一盔一带,在购买头盔时,一定购买经过检验合格的安全头盔。规范行车、安全骑行共同打造文明有序、和谐畅通、安全放心的城市交通环境,做孩子文明的榜样,做孩子安全行出的守护者。

承诺人:

日期:

  一盔一带承诺书8

尊敬的家长、各位同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由于未满16周岁学生交通安全意识薄弱,致使骑乘电动车、摩托车时事故频发,未成年人安全出行教育刻不容缓。同时,为深入推动当前正在开展的“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倡导“遵守交规除隐患,一盔一带保平安”文明交通理念,积极参与到我县“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中,特向大家发出如下倡议:

  一、戴好安全盔,系好安全带。

  无论是驾乘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请佩戴安全头盔。无论是驾车还是乘车,无论是在车辆前排还是后排,请规范使用安全带。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对保护群众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二、遵守交通法规,杜绝违法驾驶。

  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摩托车、电动车、机动车应各行其道,电动三轮、四轮不得在禁行区域行驶,驾驶车辆要坚决杜绝酒驾醉驾、不戴安全头盔、逆行、闯红灯、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避免交通意外伤害。遇有执勤交警依法开展摩托车、电动车、机动车路检路查时,请主动配合和服从管理。

  三、自觉文明出行,规范有序停车

  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或开车出行都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争当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宣传者、践行者和维护者。无论摩托车、电动车,还是机动车,都应在规定的停放区域有序停放;未设停放区域的,停放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得在交通主干道、消防通道、应急救援通道、非机动车道、盲道、人行道及其他规定的禁停区停放车辆。

  四、家长要自觉承担起家庭教育和监护责任

  注重家庭教育,抓好子女交通安全教育,提升孩子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培养孩子文明交通行为习惯。坚持以身作则,拒绝给未满16周岁的孩子购买电动车、摩托车,严禁未满16周岁的孩子驾驶电动车、摩托车。

  五、同学们要严以律己,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遵守交通法规,知法守法,做到文明礼让出行。自觉做到不驾驶电动车、摩托车外出,不参与飙车、竞速驾驶等交通违法活动。

  文明之城需要文明之行,每一位市民都应成为城市文明的倡导者、践行者。让我们行动起来,告别交通出行陋习,营造文明出行风尚,让“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成为城市文明的坐标,文明交通的基石,安全出行的保障。

  家长承诺:我已认真阅读以上倡议,并承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实际行动践行“一盔一带”与“未满十六周岁禁骑电动车”的倡议,不为未满16周岁的孩子提供电动车、摩托车,为年满16周岁的孩子配备安全头盔。

  学生承诺:我已认真阅读以上倡议,并承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实际行动践行“一盔一带”与“未满十六周岁禁骑电动车”的倡议,未满16周岁不骑电动车、摩托车,年满16周岁骑电动车、摩托车时佩戴安全头盔。

承诺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