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以旧换新承诺书

张东东老师

  致:山东格力青岛公司

  为积极响应国家家电以旧换新工作,根据国家,青岛市家电以旧换新有关规定,我公司郑重承诺:

  一、保证我单位所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二、保证全面遵守国务院《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国办发[20xx]44号)、财政部,商务部等部委《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财建[20xx]298号)和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商务局《关于开展家电以旧换新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要求,认真实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不以任何形式骗取财政补贴;

  三、保证严格按照《青岛格力家电以旧换新管理规定》(附件一)的规定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回收工作;

  四、严把进货关,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的产品进入本销售网络;

  五、积极做好青岛市家电以旧换新的宣传和产品销售工作,保证销售产品的多样性。保证不以销售青岛市家电以旧换新产品为由向生产企业或加盟网点、授权网点收取不合理费用;

  六、保证各销售网点同一型号产品的零售价格统一,不采取压价等不正当竞争;

  七、保证遵守青岛市家电以旧换新信息管理系统安全管理规定,产品售出后三个工作日内将销售信息录入到青岛市家电以旧换新信息管理系统;

  八、保证所销售的产品货真价实,并按照《山东格力青岛公司安装维修管理规范》(附件二)及《山东格力青岛公司装卸送货管理规范》(附件三)相关规定,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和物流配送;

  九、严格遵守《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和《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不搞限时限量促销,大型促销活动提前向青岛市商务财政主管部门备案;不利用市场优势地位搞市场垄断和地区封锁;

  十、根据不同地区消费特点,向生产企业建议开发适销对路的`产品;

  十一、保证自行承担家电产品的销售,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十二、接受青岛地区各级流通、财政部门及其授权单位对青岛市家电以旧换新销售网点产品销售、配送及售后服务情况的检查及监督管理,并提供相关数据资料;

  十三、保证对本企业销售网点(含直营、加盟、授权等)在销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负全部责任;

  十四、如发现我公司因自身原因违反青岛市家电以旧换新相关政策及本承诺书的有关规定或承诺,青岛格力有权撤销我公司的授权资格,并对我公司进行处罚及追究我公司法律责任;

  十五、我公司须向市商务局和财政局备案,签订承诺书,服从青岛格力的管理,协助相关部门杜绝骗补行为的发生。

  十六、我公司将向青岛格力缴纳履约保证金,并加大自我管理力度,确保网点完全按照相关规定流程实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

  本承诺书自我公司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名称):(盖章)

  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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