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招生诚信承诺书

秦风学老师

  诚信招生承诺书

  我校在贵州省开展中职招生工作履行以下承诺:

  一、招收的学生收取学费原则上按 省的中职学校收费标准执行。

  二、认真执行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

  三、认真实施阳光招生,不搞“中介招生”、“有偿招生”、“虚假招生”、“委托招生”。

  四、招生结束后于十月三十日之前到贵州省招生考试院中招处办理录取审批手续,按规定缴纳录取费。

  对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将视情节予以处罚,我校及承办人愿接受以下处理:

  一、 列入贵州省不受欢迎的中职招生学校。

  二、 按招生有关规定和有关法规严肃处理,并上报教育部和通报学 校所在省教育厅。

  三、 禁止在贵州招生。

  省外中职招生学校名称(盖章):

  负责人:

  贵州省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

  201 年 月 日

  备注:

  1.本协议书由省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和省外中职学校签订。

  2.本协议一式2分,一份由承诺学校保管,一份由中招办保存。

  3.承诺书一律用黑色碳素笔填写,不得涂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