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房质量承诺书

马振华老师

农村建房质量承诺书

  农村建筑包工队是一些有建筑经验的农村建筑工匠自发组织起来的松散型,所以批建单位都正常要一些农村建房质量承诺书作为要达标要求。

  篇一:农村建房承诺书

  本人__________,新塘镇__________村__________合作社村民,本人申请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房屋一间,房屋宅基地面积_____________,根据本人意愿和相关文件精神,拟建造_______结构房屋,层高___________,外立面颜色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____。

  本人郑重承诺:

  ① 所有材料真实,宅基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属“一户一宅”;同意按照“规定层数和统一立面”的要求建房;

  ② 保证按照镇新农办的要求施工;

  ③ 保证施工安全;

  ④ 已熟知与申请事项有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增城市新农村建设规划与农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增城市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明确并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⑤ 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保证所填报的内容和提交的证件、资料是真是的`、有效的、合法的,如有欺诈等虚假行为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人保证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接受整改、拆除等处罚。 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承 诺 人 签 名:XXX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名:XXX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注:承诺人必须为申请建房用户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篇二:乡镇建房承诺书

**镇:

  为改善人居环境,本户申请新建房屋,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完成所建房屋主体工程。在建房过程中,本人服从镇政府领导,遵守农民建房有关政策规定,具体承诺事项如下:

  1、建房所需用地无任何权属纠纷,如有权属纠纷引起一切后果,本人自愿承担;

  2、建房动工之前,完善各种建房所需审批手续,未经镇建所、土管所放线之前,不动工建设;

  3、按规划要求和在批准面积内进行建设,不超过批准面积标准建房,否则自愿接受镇政府的处罚,并承担违法用地行为带来的一切后果;

  4、新房建好后将旧房拆除,并将原宅基地复垦;

  5、建房期间不将泥土、杂物抛在公共过道上,不损坏公共设施,不堵塞水沟,不在公共过道上久存久放建筑材料(确需暂时堆放,须经请示镇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暂时堆放,并保持堆放点整洁);

  6、在建房过程中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发生任何事故,自负责任,与镇村组无关。

  承诺人:

  20XX年 月 日

  篇三:建房承诺书

村民委员会:

  本人 ,侯马市凤城乡 村 组村民,本人因 原因,申请建设房屋 间,房屋宅基地面积 m2,拟建造 结构房屋,层高 层,面积 m2。

  本人已熟知与申请事项有关的《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明确并愿

  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并向村委会作如下承诺:

  一、未经审批绝不私自先建、扩建、乱建,私搭乱建,批甲占乙。

  二、保证按照村委会要求施工,不将泥土、杂物等抛在街道上,不损坏公共设施,不破坏垃圾池(箱)、水泥路面、花草树木,不堵塞水沟、排水渠等。

  三、不在公共过道上久存久放建筑材料,建房时建筑材料(水泥、砖块、石子、沙子等)。

  确需暂时堆放,须经请示同意,并保持堆放点整洁;暂存的建筑材料不准占路面的三分之一以上,以免影响通行。

  四、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不堆放在环乡路边。同时房屋竣工后15天内,将剩余建筑材料放到自家宅院或村委会指定场所并堆放整齐。建筑垃圾倾倒到村内指定的垃圾场,不乱堆乱放。

  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建筑施工的相关规定,做好用电、用水等安全。施工过程中会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及时消除被发现的施工安全隐患。因安全及防护措施问题造成的一切事故,其事故责任及由其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我方或施工方承担。

  六、我自愿向村委会交纳 元保证金,用于本人在施工材料设备、存放或因施工影响造成道路、车辆无法通行时,村委会为保证道路通行产生的人工费和机械施工费支出。

  七、我同意按规定要求施工,待房屋建好竣工验收符合要求后退还保证金的规定。否则由乡、村改作其违法违规处置费,不予退还。

  八、我承诺保证履行规定,如有违反,自愿接受整改、拆除等处罚。

  本承诺自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承诺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村委会意见(负责人签字):

  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篇四:个人建房用地承诺书

  说 明

  1.此表由专人用黑色水笔如实填写,字迹清楚,图示清晰,界址明确。由镇土管人员初步审核后,报镇。

  2.每户只能享受一处不超标的建房用地,建房用地包括居住用房、附属用房建筑占地、庭院、家前屋后少量绿地等,其中住房和附属用房建筑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宅基地面积的70%,否则按超标用地处理。

  3.此表五式二份,一份存县国土资源局,一份存镇(场)土管站,由镇(场)土管站按此审批意见转开用地通知,申请人凭用地通知领取《村镇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屋建成后,申领《土地使用证》。

  东民房 镇字 号

  如东县城乡居民建房用地

  审 批表

  申请人:(章) 审核人: 

报送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