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测机构承诺书

马振华老师

关于检测机构承诺书1

  消防检测机构的健康发展,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作为消防检测机构,规范浙江省消防检测市场秩序,确保我省消防检测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为此,我单位自愿加入浙江省消防协会检测行业分会,并严格按照检测行业分会制定的《浙江省消防检测行业公约》等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在此我单位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自愿加入浙江省消防协会检测行业分会,遵守《浙江省消防协会章程》、《浙江省消防检测行业公约》等协会的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分会的工作。

  (二)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独立承担法律和社会责任。

  (三)参加省消防协会检测行业分会组织的行业性活动,积极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四)严格检测相关要求,确保检测数据公正、准确,不弄虚作假、不出具虚假报告。

  (五)维护行业公约的权威,严格把守消防检测质量关,并对违反公约的行为及时进行举报。

  (六)消防检测执业人员自觉接受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持证上岗。

  (七)严格企业管理,建立并不断完善质量保证体系,自觉接受省消防协会检测行业分会的检查指导与年度考评。

  (八)按时按规定足额缴纳会费和保证金。

  承诺单位(盖章):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签字:

  二0xx年月日

  (本承诺书一式贰份。消防检测机构、浙江省消防协会检测行业分会各一份)

关于检测机构承诺书2

  为规范检验检测行为,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完善诚信体系建设,提高检测机构队伍素质,提升行业社会地位,树立行业新形象,我们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有关规定。

  二、在质监部门核准的范围内依法开展检验检测工作。

  三、检测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四、程序规范,检测结果真实、有效、准确。

  五、出具检测报告必须客观、公正、及时。

  六、保持工作独立性,确保公平、公正、合法、有效。

  七、严守被检测单位的商业秘密和机密。

  八、不弄虚作假,不出具虚假报告。

  九、对检测结果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

  内江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内江市计量测试研究所

  内江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二○xx年五月二十八日

关于检测机构承诺书3

  为全面保障上路行驶机动车的安全性和环保性,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增强本单位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提高机动车检验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保证机动车检验公正、结果准确、服务有效,我单位特向社会郑重公开承诺: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级监管部门关于机动车检验的各项要求,切实担负起机动车检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检验数据负责,对检验结果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二、机动车检验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信的原则,坚持诚信检测,规范操作,质量为本,准确公正。

  三、严格按照实验资质认定授权的承检范围开展检验工作,严格执行机动车检验相关标准,确保检验项目齐全,原始数据、检验记录真实、规范、齐全,保证报告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四、机动车检验设备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部进行计量检定/校准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使检验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检验人员全部持证上岗,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单位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保证规范化操作,为社会提供高效热情的'服务。

  五、坚决抵制下列行为:

  (一)在计算机检测系统中设置人为更改数据的程序或作弊检测的软件、伪造或修改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验报告、只收费不检等虚作假行为。

  (二)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保养。

  (三)在机动车检验过程中用权谋私、索要或者收取礼品、礼金及其他物品,收取贿赂的行为。

  (四)从事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

  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检验结果和有关技术资料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私自向外泄露检验信息。

  七、积极配合各级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八、主动接受社会、媒体和群众的监督,认真对待和处理社会投诉或异议。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请拨打站内监督电话或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

  站内监督电话:

  举报投诉电话:12365

  法定代表人:

  承诺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