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安全承诺书三篇

黄飞老师

安全承诺书 篇1

  为加强自我约束与管理,切实履行岗位职责,服务单位中心工作,本人慎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服从单位调度。认真执行工作交办第一责任制,不以任何理由推拒单位工作安排;个人事务与单位工作安排相冲突时,无条件服从单位安排。如有违反,接受单位500元/次的处罚,直至离岗、停职及开除处理。

  二、严格执行请销假规定。严格执行值守纪律,绝不脱岗。凡因私外出或离开城区,均提前请示单位领导同意。严格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凡属病假,出具门诊诊断记录和相关材料;凡属事假,详细说明请假事由和起止时间。杜绝编造虚假理由请假,杜绝事务交办时的临时请假,杜绝未经批准擅自起假。如有违反,接受单位200元/次的处罚,直至离岗、停职及开除处理。

  三、确保车辆安全。自觉搞好车辆维护,保障车辆安全运转。严守交通法规,行车停车文明规范,不私自外借车辆。如有违反,接受单位200元/次的处罚,由此而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我本人承担。

  四、确保通信畅通。保证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凡因个人原因导致通讯不畅而影响工作的,接受单位200元/次的罚款处理。

  五、维护单位形象。自觉维护单位形象,讲团结,顾大局,不做有损单位形象之事。如有违反,接受单位200元/次的处罚,直至离岗、停职处理。

  承诺人:

  时 间:

安全承诺书 篇2

  发包单位(全称)

  承包单位(全称)

  北京北科欧远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东北电力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安全生产协议

  协议编号:

  发包单位: 北京北科欧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东北电力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山西大唐国际运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00MW亚临界空冷机组超低排放项目安装工程

  2、工程地址:山西省芮城县风陵渡镇大唐运城发电厂

  3、承包工程范围和内容:脱硫、湿电系统的工艺、电气、仪表及控制系统、事故浆液系统、照明(含检修电源线)、电缆及电缆敷设、防雷接地、消防、通讯等所有有关专业的完整的安装施工。

  4.承包形式:总包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 20xx 年 12 月 13 日起开工至 20xx 年 04 月 30 日止完工。

  三、总则

  甲方上列工程项目由己方承包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作为工程合同的附件,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必须具备承揽工程所必须的、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资质安全生产许可条件。

  2、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之前,双方签订的安全协议书作为工程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承包合同有同等效力,协议书一式三份,一份发包单位保存,一份由承包单位保存,一份交发包单位安全环保部存档。

  3、乙方应指定一名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负责人,并在入厂施工

  前报送甲方,对施工人员和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负责。乙方安全负责人必须每周参加甲方的安全会议,服从甲方安监部门的领导。

  4、施工中发生安全问题必须立即向甲方汇报。

  5、为保证本协议的贯彻执行,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工程总造价的5%-10%作为安全保证金,此保证金作为对违反本协议的违约金、合同约定的安全相关事项赔偿用款、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不足时由乙方补齐,节余款退给乙方。

  6、施工中,因乙方责任或乙方施工人员违章行为造成的人身和设备事故,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乙方必须配合甲方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分析,相关的事故报告由乙方填报。

  四、甲方的.安全责任

  1、甲方在工程项目发包前,必须对乙方的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凡资质和条件不符合要求的承包单位不能承包本企业工程。

  2、开工前,发包单位根据承包方提供的花名册,审查施工人员的年龄、健康、工种配备情况是否符合施工工程要求。

  3 、甲方负责人对乙方负责人、工程安全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

  4、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烫伤、坠落、溺水等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电网破坏事故的,甲方在乙方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对乙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并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制度、要求。

  5、提出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要求,并按措施要求做好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确的安全警告标志。

  6、对乙方提供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用

  具、安全防护用具甲方有权阻止乙方使用,并限期这些不安全的机具退场,现场安全设施不满足安全需要不允许开工。

  7、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烫伤、坠落、溺水等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电网破坏事故的,甲方应事先要求乙方做好危险点分析,并制订安全措施和防止发生危险的预案,经甲方审核批准后,监督乙方实施,并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乙方设监护人。

  8、甲方有义务根据工作的需要,为乙方的工作办理工作票、动火票,现场派监护人员。

  9、发现乙方或施工人员的违章行为有责任及时制止,并按规定给予考核,严重时有权停止作业,进行必要的整改。

  10、乙方因违章作业造成设备停运、损坏,火灾及人身伤亡等影响安全生产的,甲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按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对于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工程合同的履行。

  五、乙方的安全责任

  1、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资质和条件等证件,并对这些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乙方在开工前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规程、消防安全、电力设施保护和社会治安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和考试。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烫伤、坠落、溺水等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电网破坏事故的,乙方必须请甲方进行再教育培训。

  3、积极主动地了解所承包工程的生产和工艺流程的特点,对作业现场可能的危险因素进行分析;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认真学习,学习要有签字。

  4、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

  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烫伤、坠落、溺水等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电网破坏事故的,要主动配合甲方完成对施工负责人、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考试。乙方应事先做好危险点分析,并制订安全措施和防止发生危险的预案,经甲方审核批准后,监督乙方施工人员实施,并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设专职监护人。

  5、开工前办理开工申请手续。

  6、认真制定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和相关预案,经甲方审核批准后贯彻落实。

  7、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将工程转包或分包。严禁返包,即乙方将工程的某些具体工作交由甲方的部门、班组或个人完成。乙方在工作中遇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由甲方配合完成的工作,需书面提出申请,经甲方领导批准后,指派有关部门、班组完成。

  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中途变更施工人员,特殊情况需要换人时须履行手续征得甲方的同意,并对新参加工作人员履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9、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甲方《安全奖惩管理办法》、《劳务用工及外包工管理制度》、《工作票管理制度》、《反违章管理办法》、《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生产区域文明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安全、消防、文明生产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10、乙方的着装(含安全帽)必须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

  11、乙方必须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对甲方提出的技术和安全方面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发生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

安全承诺书 篇3

  一、道路运输方面

  (一)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主要是完善道路运输市场准入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在进行经营资质等级评定工作中,要严格资质条件,把运输经营者的安全生产条件作为市场准入和确定经营范围的重要依据。

  (二)严把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主要是严格执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制度,加强营运车辆定期维护和综合性能检测,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减少因车辆机械故障原因造成的事故。

  (三)严把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主要是严格实行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制度,在公安部门对驾驶员操作技术考试合格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营运驾驶员进行职业道德、安全意识教育和运输法规、业务等知识的培训、考核,确保营运驾驶员素质能够适应职业要求。

  (四)搞好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督。主要是督促汽车客运站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站、上车,防止超员车辆出站。

  二、水路运输方面

  (一)加大对重点水域和重点船舶的日常监管力度,加强对船舶通航密集区、水上施工区和交通管制区客运航线的监管,严防船舶碰撞和泄漏等事故。强化对航运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和跟踪管理。严格船员培训考试发证。

  (二)严厉打击船舶非法营运和超载行为。进一步督促县乡人民的政府落实监管主体责任,加大渡口渡船安全监管力度。

  (三)开展船舶救生、消防设备配备等专项检查,确保船舶适航。

  (四)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运输和安全管理行为,加大滚装运输、集装箱夹带危险化学品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和夹带危险品运输的行为。 切实加强内河、封闭水域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监管,禁止通过内河封闭水域运输剧毒化学品和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

  三、公路管理方面

  (一)加强公路建控区管理。在公路两侧修筑各类建筑物、构筑物时,必须到交通路政管理部门审批。交通路政管理部门要充分考虑公路改扩建等因素,结合公路长远发展规划,从严审批,一律不准突破“最低控制红线范围”。

  (二)加强涉路工程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标牌。确需设置的,要报经县交通路政管理部门批准,并按标准制作安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因兴建水利工程、通信设施或其它建设工程必须占用或挖掘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的,必须报经交通路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且建设单位需按不低于原工程技术标准及时修复并缴纳有关费用。

  (三)加强公路环境综合治理。交通路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公路环境综合治理,督促运输煤、砂等易抛撒、易遗漏物质的车辆采取防护措施,不得污染和损坏公路,否则按相关规定承担清理费用、赔偿损失。

  (四)严厉打击涉路违法行为。交通路政管理要加大公路巡查力度,对各种破坏公路附属设施、侵害路产路权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四、交通工程建设方面

  (一)严格执行工程施工安全各项制度、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全面推行桥梁隧道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继续开展防坍塌和防高空坠落专项行动。加强大型桥梁隧道、港口码头等重大工程建设的现场安全管理,切实做好工程施工现场地质灾害预防和应对工作。

  (二)交通运输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并用好安全生产费用,完善费用管理制度,严禁虚列或挪用。

  (三)加强工程建设工地防风、防雷、防地质灾害等安全设施的配备。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做到“三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