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9篇

马振华老师

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篇1

  根据兖州区教体局《关于切实加强师德教育严禁教师举办或参与有偿补习活动的通知》精神,按照《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相关规定,我特做出以下承诺:

  一、不举办或参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提高班等,不利用双休日、国家法定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

  二、不将教育教学场地、资源等租用给民办教育机构或个人用于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收费培训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提高班等。

  三、不参与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不利用所教学科的不同,联合在家中或在外租用教室进行集体家教。

  四、不私自受聘到民办教育机构承担管理工作或从事教育教学活动。

  五、不为民办教育机构和社会其他人员举办的补习班介绍生源。

  六、不向外泄露本校学生花名册、成绩单、班主任手册、学籍资料、学生试卷等材料。

  信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遵守上级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承诺,恪尽操守,为人师表。如有违规擅自行为者,愿意接受学校和上级部门的相关处分。

  

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篇2

  长期以来,我校广大教师以身立教,辛勤耕耘,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但近年来,极少数在职教师抵不住拜金主义思想的影响,直接或变相搞有偿家教,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的影响。为进一步端正行风,做人民满意教师,办人民满意教育,根据县教育局48号文《关于中小学教师乱办班乱补课处理办法》的规定,在职教师必须履行以下责任: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树立“以廉洁从教为荣、以有偿家教为耻”的教育观。

  2、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学习教育理论著作,学习新课程改革理论。总结反思前阶段的工作,思考安排下一步工作。

  3、不组织收费性补课,不受聘于有偿家教机构任教。

  4、不参加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一经发现或举报,经查属实,给予以下处理。

  ①对当事人三年内在聘任、晋级、表彰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

  ②立即清退已收取的相关费用,并扣除当月工资。

  ③扣除当年奖金、福利。

  ④写出书面检查,并上报中心校校长室。

  教师(签名):

  校 长:

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篇3

  为切实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规范教师的教育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特向学校、家长和社会承诺:

  一、自觉遵守《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县教育局关于教师不得进行有偿补课的文件精神。

  二、不从事有偿补课。

  三、不强制、暗示、介绍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四、不接受学生家长有偿补课的请求。

  五、不以其它形式协助他人提供有偿补课服务。

  六、不私自外出兼课或校外办班。

  七、关爱每个学生,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学校、家长和社会监督。若因有偿补课被查处,两年内,学校综合考评和职称晋级实行一票否决。

  承诺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篇4

  根据调兵山市教育局“关于严禁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紧急通知”的具体要求,为维护我校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我向学校、社会及家长郑重承诺,在假期不从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乱办班乱补课行为:

  1、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2、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4、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5、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6、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并从中获利。

  7、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

  8、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

  我要恪守以上8条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教育局关于对“乱办班 乱补课”的相关处理规定。

  校长:

  承诺人:

  调兵山市第四小学

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篇5

  对照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精神,严格执行“六项规定”,做一名道德高尚、行为规范的人民教师。本人郑重承诺:

  1、不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不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不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不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5、不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6、不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以上承诺,保证自觉遵守,绝不违反。

  承诺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篇6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提升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根据市教育局和县教体局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履行教师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人师表,廉洁从教,用实际行动维护教师良好形象,暑假期间,岗李中心校全体教师作出以下承诺:

  一、不组织对学生的有偿补课,更不打着无偿补课的幌子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

  二、不动员、诱导、暗示或强迫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三、不擅自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或其他人员组织的补习班或辅导班有偿兼职兼课;

  四、教师之间不互相介绍或为他人介绍补课生源并从中获利;

  五、不参与有偿或无偿提供办班、补课场所、设施等行为。 我们全体教师将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努力践行以上承诺,做淡泊名利、志存高远、甘为人梯、乐于奉献的人民教师。我们愿意接受社会、家长和学生的监督,如果违反以上承诺,愿意接受学校和教体局的处理。

  承诺人:

  岗李中心校

  20xx年X月X日

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篇7

  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根据《泰州市关于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暂行规定》(泰教发[20xx]2号)精神,为进一步深化师德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切实端正师德师风,规范办学行为,提升教师队伍职业道德,严肃教师纪律,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不断推进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学校研究决定与所有教师签订禁止有偿家教责任书:

  一、对有偿家教的界定

  在职教师在假期或其它课余时间(含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面向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从事有偿家教:

  1.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的;

  2.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他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的;

  3.放学后(包括中午、下午或晚自习)以辅导学生为名在校内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的;

  4.到其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的,强制、暗示学生参加有偿家教的;

  5.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并从中获利的;

  6.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的。

  二、对有偿家教的处理

  1.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当年的评优、评先、评聘职称、评选骨干教师及学科带头人和工资晋级等资格。对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并作落聘待岗一年处理。现任名师、十佳教师、教学能手、骨干等给予撤销荣誉称号,直至撤销相应教师职务的处罚。

  2.对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为办班者授课所收取的一切费用,严格实行全额退还给学生的办法处理。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留存一份备案,责任人持有一份。 举报电话:13961027878 13921732199

  邮箱:ylz84813939@126.com

  小学(幼儿园)(盖章)

  校长签章: 教师签字:

  二○一四年九月

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篇8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提升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做出承诺:

  1、信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遵守勃利县人民政府及教育局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职责,立足岗位,廉洁从教,创先争优。

  2、不为社会机构或个人针对学生补课提供场地、设施,不动员、暗示或组织生源。

  3、不向外泄露本校学生花名册、成绩单、班主任手册、学籍资料、学生试卷等材料。

  4、不得自立名目乱收费,不向学生推荐商品或与规定无关的学习材料。

  5、在自觉遵规守纪的同时,还应以学校利益为重,互相监督,以便教育同志,维护学校声誉。

  6、如有违规,学校一经发现或接到举报而查实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教育是奉献而不是索取,教育是公益而不是功利。以实际行动努力践行承诺,做淡泊名利、志存高远、无私奉献、开拓进取的人民教师!

  承诺教师:

  20xx年X月X日

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篇9

  为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规范自己的从教行为,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特向家长和社会承诺:

  一、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和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按“五严十禁” 要求履行教师职责。

  二、不招收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或校内外租(借)用场地进行收费补课、辅导、办班或变相收费;

  三、不利用职务之便强制、诱导或暗示学生参加有偿家教辅导;

  四、不在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不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

  五、不动员、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办学机构的各类补习班或为其提供生源;

  六、不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占用其他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参与有偿家教或管理;

  七、不以各种名目举办“奥数班”、“提高班”、“实验班”、“辅导班”等收取费用;

  八、不以各种名义开办“托管班”、“寄读所”、“少儿之家”等收取费用或从中获利;

  九、不在校外办学机构有偿兼课或在社会办学机构中兼课;

  十、不在家中有偿托管本班学生并收取费用;

  十一、不从事其他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

  十二、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好每一堂课,用“佳教”抵制“家教”;

  十三、关爱每个学生,做好培优补差工作。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和谐发展。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市局处理。

  承诺人:

  时间: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