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公司承诺书合集六篇

张东东老师

公司承诺书 篇1

  承诺人(贷款人):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网站用户名: 身份证号码:

  本人于______年___月日自愿申请通过浙江华盈股权投资基金创办的网络借贷中介平台——温州贷网站()向网友借款,本人在温州贷网站注册的用户名为 。现本人郑重向浙江华盈股权投资基金、温州贷网站及出借资金给本人的投资者,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已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温州贷网站上登载的全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协议、收费规则、隐私规则、借款协议、使用条款、告知书),本人愿意完全遵守该等文件及其随后修订版本中的各项规定,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本人自愿申请通过温州贷网站借款,保证按照温州贷网站的收费规则及其他规定,支付相关费用。

  三、本人通过温州贷网站进行的所有借款行为均是本人自愿行为,本人及配偶以全部家庭财产(包括配偶的财产)和个人财产保证完全履行借款协议及相关规定,按时归还借款本息。

  四、本人郑重承诺,若未按时还款,将严格按照《温州贷网站逾期催收收费标准》支付罚息和罚金。

  1、逾期罚息和电话催收费用标准:逾期欠款每天按逾期本息的千分之八收取罚息,逾期30天以上每天按逾期本息的千分之四加收电话催收费用。

  2、上门催收费用标准:催收人员上门催收按照以下收费标准执行:

  ① 浙江范围以内,催收费用按照100元/人/天收取,单次的催收费用上限为300元/次,借款人单次逾期的累计催收费用上限为20xx元。

  ②浙江范围以外,催收费用按照200元/人/天收取,单次的催收费用上限为600元/次,借款人单次逾期的累计催收费用上限为3000元。借款人需要承担催收人员的车旅、食宿费用。

  ③ 罚息、电话催收费用由借款人直接充值到温州贷网站的个人帐户内,上门催收费用按照《温州贷网站逾期催收收费标准》由催收人员现场直接收取。

  五、本人承诺向温州贷网站所提供的各项证明资料均为真实有效的,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承诺人(贷款人):(手印)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承诺书 篇2

  为有效开展工作,进一步规范、约束自己的工作行为,本人在此郑重承诺:

  一、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和调动。

  二、爱岗敬业,自觉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

  三、立足本职工作,积极主动、勇于创新,认真思考解决岗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摸索适应新形势的工作方式方法,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四、以身作则,严于律已,保持优良作风。工作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自觉接受监督,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保持员工应有的良好形象。

  五、做好本职工作外,积极尽能力配合相关岗位工作。

  对以上承诺,本人将认真履行,自觉接受公司领导、上级、同事的监督。

公司承诺书 篇3

  1.以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做到政治敏锐、信念坚定、廉洁从业、与时俱进。

  2.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术,努力培养自己的业务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勇于开拓、不断创新。

  3.用勤奋、务实的工作态度对待工作,敢于吃苦、积极承担、爱岗敬业,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4.树立团队精神和大局意识,真诚待人、团结协作、顾全大局。

  以上承诺敬请监督。

  承诺人:

公司承诺书 篇4

工商局:

  我们共同投资设立 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由于 原因,现申请免缴首期注册资本。

  全体股东已详细阅读本承诺书背面所列《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条款并知晓上述条款内容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一致承诺:保证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注册资本,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如违反有关规定,愿无条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股东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注:免缴首期注册资本适用于注册资本1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公司

  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百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一十二条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九条 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一)名称;(二)住所;(三)法定代表人姓名;(四)注册资本;(五)实收资本;(六)公司类型;(七)经营范围;(八)营业期限;(九)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以及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

  第二十六条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第三十二条 公司变更实收资本的,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并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载明的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缴纳出资。公司应当自足额缴纳出资或者股款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十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三条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公司承诺书 篇5

  XX公司:

  我司承接了贵司分包的 项目劳务作业部分,现劳务作业已完工。劳务分包结算总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

  我司慎重承诺:

  1、已付清该工程所有民工工资,无任何拖欠。

  2、如该工程出现因我司引起的质量、安全纠纷及第1项所列的民工工资纠纷,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由我司承担,与贵司无关。如发生上述行为,我司在全额承担前述法律及经济责任后,另行向贵司支付分包合同签约金额20%的诚信损失费。

  3、贵司按结算总价支付我司工程款后,即履行了全部义务,我司不得再向贵司主张任何权利。

  特此承诺!

  承 诺 人: (盖章)

  日 期:

公司承诺书 篇6

  州地市(开发区)经(贸)委(局)、财政局:

  我公司郑重承诺:(公司名称)申请20xx年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所提交的 (项目名称)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可靠,我公司对其真实性负全部责任。若申报材料中有虚假、伪造等违规情况,愿以企业未质(抵)押资产作为(质)抵押物,向财政部门按要求交还获得的20xx年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特此承诺

  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一一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