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承诺书范文五篇

李盛老师

诚信承诺书 篇1

  报考医师资格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我是报考参加XXX年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我已阅读并知悉了医师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卫医发〔XXX〕32号)等医师资格考试相关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一、保证报名时按要求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完整、准确。

  二、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三、保证在考试过程中遵纪守法、诚信守信。

  四、同意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对医师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和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规定所做的修改。

  五、如违反上述承诺,根据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卫医发〔XXX〕32号),自愿接受处罚,并愿意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诚信承诺书 篇2

  本人现就有关这次申报评审20xx年度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有关事项,郑重申明承诺如下:

  一、 本人所递交的所有申报材料,都经本人逐页仔细核实过, 保证所有材料和内容都是真实的、可信的,决无虚假、伪造和剽窃的。 本人所提交的论文、论著,是本人(或与合著人)结合理论研究与专业技术工作实践取得的研究成果。除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引用和参考的内容外,不包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的成果作品。

  二、 本人申报表中的“所在单位核实意见”及所盖单位公章、 档案所在地公章都是本人人事档案所属直接单位,不是挂靠单位、兼职单位。

  三、本人这次仅向上海市工程系列计算机技术及应用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申报评审20xx年度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除此之外,没有在上海市范围内的'其它高评委同时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四、 本人个人身份属国家公务员系列 □、 事业单位编制 □、 企业单位性质 □。

  以上内容是本人的诚信承诺,如有失实、失信、虚假情况,本人愿意接受上海市工程系列计算机技术及应用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的处理结果,并承担由此产生各项后果。

  承诺人(签名)

诚信承诺书 篇3

  我报名参加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xxxx专业术科考试,在此郑重承诺:

  一、我已认真阅读并了解了招生院校专业考试《考生守则及注意事项》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本次考试的规定和守则,如有违反,自愿接受有关部门根据教育《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作出的处理决定。

  二、我坚决遵守专业考试有关规定,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学籍材料。如有违反,自愿接受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决定。

  三、我保证在专业考试中诚实守信,坚决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的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不违规,不作弊。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决定。

  四、我保证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造成不良后果,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

  考生号:

  签字日期

诚信承诺书 篇4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招投标交易环境,我单位自愿加入“xx市xx新区交易中心投标企业会员信息库”(以下简称会员库),自愿将本单位相关信息予以登记并在xx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对外发布,会员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经我单位确认无误,对此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提交并在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本单位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自愿退出所有xx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取消会员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禁止三年内进入招标采购市场。

  二、凡我单位在xx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的投标项目,在资格审查和评标阶段需要提交的企业业绩和获奖情况等,均事先在会员库中对外发布,未发布的可不作为我单位资格审查和评标的依据。

  三、我单位在参加xx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廉政制度,如有违反自愿规定接受处罚。

  四、我单位今后将认真、及时维护和更新会员库中与我单位有关的内容,如未能及时维护和更新,将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

诚信承诺书 篇5

  本人严格遵守《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承诺所填写的收入、住房情况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并同意住房保障工作人员调查核实本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工作、收入、住房、纳税、社会保险费缴纳等情况。经审核,填写的内容或提供的材料若有不实,自愿退出已租赁的房屋,承租期间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3倍缴纳租金,5年内不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本人承诺严格遵守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规定,服从房管人员的管理,按照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如有违反自愿在承租期间按公共租赁住房年租金标准的3倍缴纳罚款,承租期间,本人及家庭成员,发生因非房屋质量问题的意外,造成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承诺因违反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规定,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有关约定,房屋管理单位有权单方收回出租用房。在房屋内的物品,未能按期搬离的,自愿放弃物品所有权,并同意房屋管理单位单方自行收回房屋。

  承诺人签名:

  20xx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