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麓驿境房屋装修承诺书

王明刚老师

东麓驿境房屋装修承诺书

  篇一:装修承诺书

  东麓驿境客户服务中心:

  本人/本公司已收到并详阅东麓驿境客户服务中心制定的《东麓驿境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东麓驿境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在此承诺装修过程中认真遵守市政府和东麓驿境客户服务中心各项装修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小区有关的管理规定配合管理处的工作,并承担一切违反协议、规定的法律责任。同时做到:

  一、总则

  1. 按审批的装修方案和图纸施工。

  2. 对装修质量和安全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监督和验收责任,保证一年有效保修期,所装修房间经东麓驿境客户服务中心检查无违规装修或渗、漏、堵、损坏等情况后,方可退回装修保证金,并承付所聘人员的违章违约金。

  3. 对所装修房屋安全、施工人员安全及相关第三方安全负责。

  4. 对聘请进入楼内施工人员的行为负全部责任,包括:公共秩序和卫生的维护、公用设施损坏赔偿和治安责任。

  二、空调安装

  1、空调安装时通知管理处(联系电话:028-84847488),在管理处的指导下规范安装空调。

  三、消防管理

  1、从开始装修起即采取防火措施,装修期间装修户内每50㎡配备1个2㎏有效灭火器,每户至少配备2个灭火器;不违章使用电源,埋设或改动电线须穿管,确保户内外安全,并接受管理人员的检查与指导。

  2、不私自改动燃气管道,确需改动的应征得燃气公司同意并由其实施,且须经过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后方可进行。

  3、装修垃圾在规定清运时间袋装运到垃圾站(或客户服务中心指定位置),并保证楼梯间的清洁卫生。不将建筑材料、垃圾堆放在公共场所(包括公共走廊)。

  4、装修施工期间不使用瓶装煤气,不使用电热棒、电炉等电热设施。

  四、其他事项

  5. 不改变房屋原有的外貌及公用设施,外墙不打孔洞;不剔凿房屋的梁、柱、板;不在承重梁上凿洞;不随意增加楼面静荷载(如在室内砌墙、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铺设厚度超过1㎝的大理石地板等)。

  6. 不改变厨房、卫生间及阳台的使用功能:厨房、卫生间保证做好防水层(自做防水层的业主应承担因防水质量出现渗漏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7. 不得改变入户门的款式、颜色开启朝向等,不得破坏外墙颜色,保温和防水结构。

  8. 厨卫天棚做吊顶时应在下水管清污口处留活动检修口;不得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

  9. 装修期间,督促装修施工单位:下水管道内严禁导入垃圾、油漆、涂料、石灰、泥浆等,以防管道阻塞,否则相应责任自行承担。

  10. 阳台不能封闭,但款式颜色由物业服务处指定。不擅自改动可视对讲线路。

  11. 装修施工期间关门施工,以免噪声及装修灰尘飞扬。装修施工工人进入园区施工由客户服务中心指定的出入路线进出小区。

  12. 物品及工具搬离小区时,应办理相关手续,须征得客户服务中心同意。

  13. 装饰装修单位及其所属的相关分包商、合作商不得在园区内散发宣传单,或以各种形式进行广告宣传及进行其他相关业务联系;装饰装修单位对其所属的相关分包商、合作商的违规行为负连带责任。

  14. 承担因违反《东麓驿境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中应负的其他责任。

  15. 违反上述1-16条规定的,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2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成都市城市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管理规定》及《东麓驿境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进行处理。

  16. 违反上述第17条规定的,客户服务中心将扣除装修单位50%的装修违约保证金;如引起业主有效投诉的,客户服务中心将扣除装修单位全额的装修违约保证金。

  装修施工单位:联系电话:

  装修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装修户业主/业主委托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篇二:房屋装饰装修承诺书

  滨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人为的买受人(业主),为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营造环境优美、秩序井然的生活环境,本人郑重承诺在本物业(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或使用过程中:

  一、保证不违规装修,房屋装修前主动办理登记或施工许可、结构安全核准报批手续;

  二、保证不擅自拆改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三、保证不擅自拆改房屋外墙立面;

  四、保证不开挖建筑底层地面或降低原有室内地坪标高;

  五、保证不擅自浇筑房屋室内夹二层(俗称假二层);

  六、服从房屋外立面统一规划要求,保证不擅自安装卷闸门;

  七、保证不乱搭乱建以及占用公共通道;

  八、保证本物业所使用人遵守本承诺,如物业使用人有违背本承诺的行为,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九、本人物业产权转让登记时保证取得本物业继受人所续签的承诺书送交县房产登记部门,在县房产登记部门收到物业继受人所续签的承诺书前,本承诺继续有效;

  十、若本人违背上述承诺中的任何一条,愿意接受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罚。

  承诺人:

  年 月 日

  篇三:装修承诺书(装修公司)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物业管理有关法规和写字楼物业管理处的要求,为保证写字楼物业的完好和安全,维护好入驻企业的合法利益和公共场所设施的整洁美观,公司在进行装修施工期间承诺如下。

  1、不擅自改变房屋建筑结构、设计用处和布局,需要改变水管、电线走向的需要提前中请批准。不对房屋建筑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楼板、露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2、不占用和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机动车位、非机动车位等公共部位、场所和设施。不擅自损坏、拆除、改造供电、给排水、供气、通讯、消防等公共设施。

  3、不乱搭建、乱贴画。不进行有损于公共设施的工程,保证物业外观和公共装饰的美观和统一。

  4、不使用有毒、有污染的装修材料。装修垃圾不抛撒乱放,并及时清运出场,运送过程中不影响写字楼内的整洁。散落的垃圾要及时清理干净。施工材料、设备和施工人员按规定的出入口入场。施工人员每天做好入场登记,并不在施工现场留宿。

  5、施工中不影响其他企业的正常办公。安装空调、防盗窗、风机等装置的,要先向物业管理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6、建筑垃圾、黄沙、水泥等散装材料必须装袋搬运,不得使用客运电梯运送装修材料。损坏公共设施的要照价赔偿。

  7、对在施工中造成管道堵塞、漏水、停电、坠落和火警等造成公共设施、设备和他人利益损失的,要及时给予修复和赔偿。

  8、装修现场必须合理封闭,降低粉尘和噪声。施工现场严禁用火和吸烟,施工中使用电焊时要向物业管理处提出申请。

  上述条款我公司已确认并保证遵守。若有违反,物业管理处有权处理并限期改正和强制整改。包括停止供水、供电甚至禁止入场。直至停工整顿整改完毕方可施工。

  装修单位 : 公司(盖章) 承诺起始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