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工程质量承诺书三篇

王明刚老师

工程质量承诺书 篇1

我向贵公司郑重承诺:

  1、我方保证按照施工图纸和已签订《装修施工合同》中质量要求提供材料和施工,如不遵守,我方愿负全责。

  2、按合同规定对该工程进行保修,工程保修期为2年。保修期内如有质量问题,我单位负责免费维修。

  签字:

  年 月 日

  

工程质量承诺书 篇2

  一、质量验收

  本工程已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进行了竣工验收条件具备、验收合格,并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备案(江苏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清单附后)

  二、保修期限

  在保修期内,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土建工程及水、暖、电等设施发生质量问题按规定的范围和期限进行保修,并承担所需费用。(自行拆、移、改、增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内)保修项目保修期限

  1、屋面、外墙面、渗水漏水。三年。

  2、厨房、地下室、厕浴间渗水漏水。一年。

  3、水泥地面空鼓、裂缝、起砂。一年。

  4、内墙抹灰起皮、空鼓、瓷砖脱落、外墙粉刷自动脱落。一年。

  5、门窗、壁厨开关不良、缝隙过大或过小。一年。

  6、卫生间、厨房地面积水。一年。

  7、各种通水管道、截门漏水、通气孔或烟道不通。六个月。

  8、电气箱、盘和线路设备给排水管道设备工程质量。六个月。

  9、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

  10、国家对住宅工程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

  三、保修处理

  我们自收到用户保修要求后,本着“急用户之所急”的态度,对影响使用的.项目随报随修,其它项目在三日内与用户商定时间保证按期完成。对紧急问题可组织抢修。对因气候等因素无法在10日内彻底保修者,先进行保证生活条件的措施性处理,一旦具备条件,立即组织处理,并向用户说明解释清楚。

  四、保修起始日期

  自入住通知单通知入住日期开始计算。

  五、保修范围内的问题

  对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损害,对购房者拆、改、修和使用不当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范围内。

  六、其它

  对超过规定期限或超出保修范围者,在力所能及条件下,可进行维修服务,按规定收取成本费和较优惠的人工费。

  七、监督投诉

  凡有关工程人员对保修工作推脱、拖拉、敷衍处理,不负责任、为难用户者,用户可向物业公司、直至本公司投诉。

  投诉电话:___________投诉部门:___________

  八、物业管理

  本公司已委托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商品住宅保修,保修时,请用户直接与该物业管理公司联系。

  联系电话: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办公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公司为各业主建立维修台帐,如需查询维修记录请到物业公司工程部。

承诺人:xxx

工程质量承诺书 篇3

  我单位设计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促进我单位加强质量安全责任意识,确保质量事故为零、安全生产事故为零,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依法取得设计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设计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工程。

  (二)我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并对设计的质量负责。

  (三)我单位应当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建设工程设计。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注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四)我单位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我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五)我单位将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作出详细说明。

  (六)我单位应当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七)我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我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我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八)我单位承诺在建设工程设计中未履职履责到位按以下原则处罚: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按其规定从严、上限处罚。

  设计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表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