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中班保育承诺书

张东东老师

  幼儿园中班保育承诺书(一)

  为塑造教育诚信形象,树立爱岗敬业精神,做一名师德高尚,业务精良,作风过硬的人民教师,我将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并作如下郑重承诺:

  1.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遵守职业道德,不参与、不发表有悖于师德行为的活动和言行。

  2.热爱幼儿园,努力维护幼儿园社会声誉,不做有损幼儿园声誉的言行,发现不良倾向能及时制止和上报。

  3.严格执行幼儿园的规章制度,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衣着得体,举止端庄,言行谦逊,团结协作,互相关心,共创和谐校园。

  4.全面贯彻落实《幼儿园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精神,尊重个别差异,实施科学的保育和教育,让幼儿度过快乐而有意义的童年而努力。

  5.坚持正面教育,公平对待每一个幼儿,不体罚、变相体罚幼儿,不单纯横向评价幼儿,

  6.工作责任意识到位,不做玩忽职守的事情,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

  7.敬业爱岗,基于幼儿认真备课、实施教学计划,养成观察和反思的良好习惯,以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全面提升保教质量。

  8.尊重监护人,认真听取监护人的意见和建议,坚持面向全体尊重个体实施多元沟通方式,妥善处理家园之间的各种问题和矛盾。

  9.自觉执行依法施教,廉洁从教的有关规定,不从事有偿家教,不收受监护人的`礼品、礼金和礼卡,不参加监护人的宴请。

  10.严格执行教育收费规定,不为幼儿订购规定以外的学习资料或图书,不向幼儿推销商品和利用职务谋取私利。

  以上的10条,请幼儿园、幼儿、监护人、社会予以监督。

  承诺人:

  日期:

  幼儿园中班保育承诺书(二)

  为努力践行*荣辱观,积极推进和谐校园建设,做人民满意的教师,我将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郧县教育系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以及《杨溪铺镇中心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并郑重承诺:

  1、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做终身学习的模范;

  2、不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

  3、作风正派,廉洁奉公。不准以任何方式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学生、家长给予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等实物消费以及旅游、娱乐等服务消费。

  4、自觉抵制工作之外的为家长、为幼儿的各类有偿服务。

  5、不以任何理由随意离开幼儿、串班、串岗;在配班过程中不将手机带入教室、接听电话、收发短消息、上网、炒股、游戏等。

  6、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严格按保育工作手册开展工作)。

  7、不准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不穿高跟鞋进班,不佩戴垂挂式、尖利的耳环首饰,衣着仪表大方、整洁、适宜。不佳情绪不带进教室;热源物品不入教室)。

  8、不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或故意不完成本职工作。

  9、不对幼儿进行挖苦、讽刺、辱骂等语言伤害和其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不损害幼儿的学习、游戏的权力;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10、不以本人的兴趣爱好、家长的教养方式、孩子的能力作为评价幼儿的唯一标准。

  11、不出现其他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言行。

  以上十一条,敬请同事、学生、家长、社会予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