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校外住宿应签订安全承诺书

张东东老师

学生校外住宿应签订安全承诺书

  本人是 系 班学生 ,按学院“关于学生在学校外住宿的有关规定” 申请在学校外住宿,特慎重承诺如下:

  1。提供的在学校外住宿的证明材料等相关信息真实可靠。

  2。 保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做与学生身份不符的事,不从事任何损害学校形象的活动,按时到校上课和参加学院的各项活动。

  3.学校已经向我详细说明校外住宿可能产生的后果和我本人应承担的责任,我承诺将加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一旦发生各类伤害事故,将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及其他有关法律的相关规定承担责任,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学校承担责任。

  4、如果我的居住地点发生变化,我将立即向学校报告居住房屋的详细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以上内容经本人、家长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对本人产生约束力,本人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承诺书未尽事宜,遵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及其他有关法律的相关规定执行。

  居住地址:

  电 话: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为进一步推进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工作,更新育人新观念,树立行业新形象,展示教师新风采,使教育让人民满意,使居仁中学明天更辉煌,在此,我向学校、向社会、向家长郑重承诺:

  一、以“三个代表”为指针,以先进性教育为引领,严谨治学,积极进取。不散布消极言论,不牢骚满腹,不我行我素。

  二、尊重学生人格,一切为学生终身发展着想,了解学生特点,保护学生权益,关心学生成长,发展学生特长。不歧视、讥讽、挖苦、侮辱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三、牢固树立法纪观念。不以教谋私,不收受学生、家长财物,不进不健康的娱乐场所,不乱收费、乱补课、乱订资料,不迟到、早退、旷课,不训斥学生家长。

  四、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言传身教,举止文明礼貌。不浓妆艳抹,不穿奇装异服,不须怪发,不敞胸露怀,不穿拖鞋上班,不坐着讲课,不赌博酗酒,不在公共场合吸烟,不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

  五。 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守劳动纪律,坚持出满勤,有事有病先履行请假手续,不私自调课,不无故缺课。

  七。不参与赌博、封建迷信、邪教活动。

  九。言传身教,态度和蔼,经常走访家庭,听取家长意见,保持与家长的沟通联系自愿接受家长、社会的`监督。

  十。认真履行职责,搞好备讲批辅,面向全体学生,不加重学生学习负担,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全面提高学生素质,保证教学质量,积极主动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

  如有违诺按居仁中学师德师风活动实施方案相关条款处理。

  校长签字:

  承诺人:

  本单位 (单位名称)为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消防防火与防盗安全管理工作,营造良好有序的工作环境,更好地遵守我市的防火、防盗等各类法律、法规及贵物业公司的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和技术要求,特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 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的要求,将本单位的防火、防盗专职安全员名单报京都新网华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备案,并逐级签订防火、防盗安全责任书,落实各项安全职责和措施。

  二、 落实逐级防火、防盗安全责任制和岗位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防火、防盗安全职责,制定各项防火、防盗等安全规定和措施。

  三、 进行全员防火、防盗安全培训,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

  四、 本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防盗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解决火灾隐患及不安全因素。并且进行每日安全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五、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相应的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六、 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严禁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以及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七、 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对本单位配置的轻便灭火器材定期进行检查,灭火器类型不符合场所要求的要更换,数量不足的要补足配齐。

  八、 因本单位出现各类安全事故或重大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甚至涉及其它区域、客户的安全与正常办公等情况,本单位除承担赔偿损失外,并接受贵物业公司的处罚。

  九、 本单位能够保证做到员工上下班及日常出入时以及外部来访人员或到本单位办事人员出入时,按照贵物业公司指定的出入路线执行,即

  ,并针对来访或办事人员要听从贵物业公司保安及服务人员的安排做好登记(必要时检查)等相关手续。

  十、 经营场所不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十一、 本单位专职安全员 24小时联系电话:

  以上系我单位作出的保证,我们将信守承诺,若有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我单位、公司将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XX市消防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规规定的相关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