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保证的承诺书(精选7篇)

王明刚老师

  质量保证的承诺书1

  1、合同货物的质保期为现场验收合格投入运行后起算,质保期为12个月。

  2、我方保证提供的合同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我方保证合同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操作情况下,运行安全、可靠。在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现我方提供的合同货物有缺陷,不符合合同约定时,买方可向我方提出索赔。我方按买方要求进行修理、更换,或赔偿买方的损失。如需更换,我方及时用合格优质的产品进行更换。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我方承担。如我方对索赔有异议,在收到买方索赔通知后的7日以内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为承认买方的索赔请求。我方指定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负责协调卖方在工程全过程的各项工作,如:工程进度、设计制造、图纸文件、制造确认、包装运输、现场安装、调试验收等。

  3、我方对本设备生产的全过程严格按质量保证体系执行。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我方责任需要修理、更换有缺陷的设备导致合同货物停运时,质量保证期自我方消除该缺陷后重新计算,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设备质量原因引起的相关检测、实验、专家咨询、运输、安装等费用)由我方承担。如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合同货物部件出现缺陷但不影响合同货物的正常运行,经维修或更换后的部件的质量保证期重新计算。

  4、质量保证期的届满不能视为我方对合同货物中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货物损坏的潜在性缺陷所负责任的解除。合同货物寿命期内,合同货物出现潜在性缺陷时,买方有权要求我方按成本价对有缺陷的合同货物和同一批次的合同货物予以及时修理或更换。

  5、我方保证合同货物经过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保养,在其寿命期内运行良好,我方承诺合同货物的寿命期不少于20年。

  6、在合同货物寿命期内,我方发现合同货物存在潜在性缺陷或原理性故障时,会在第一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

  7、对于合同货物,我方采用有运行经验证明正确的、成熟的技术和材料;若采用我方过去未采用过的新技术、新材料,经买方事先同意。买方的同意并不减轻或免除我方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责任。我方从分包商处采购的设备及部件的一切质量问题应由我方负责。

  8、如果我方提供的合同货物有缺陷,或由于技术资料有错误、我方技术人员指导错误,造成合同货物报废或工程返工,我方应立即无偿进行更换或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损失。需更换合同货物的,我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换货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新货物的费用、将新货物运至安装现场的费用及处理被更换货物的费用等。我方更换或修理合同货物的期限按双方约定执行,如逾期未完成更换或修理工作的,按延迟交货处理。

  9、如果由于买方未按照我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进行安装、操作或维护,及非我方技术人员的原因造成合同货物损坏,由买方负责修理、更换,但我方有义务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部件,对于买方要求的紧急部件,我方应安排最快的方式运输,所有费用均由买方承担。

  10、在从合同货物运至交货地点之日起至质量保证期结束之日的期间,如发现我方提供的合同货物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买方有权选择且我方需采取以下补救措施:

  10.1修理

  我方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合同货物进行修理(含返厂维修),以使其符合合同要求,费用由我方承担。除非买方同意,修理工作应在30日以内完成。

  10.2 更换

  我方以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替换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合同货物,费用由我方承担。除非买方同意,更换应在30日以内完成。

  10.3 退货

  买方将有缺陷的合同货物退还我方,我方负责将被退还的合同货物运出安装现场。在此种情况下,我方应退还已收取的该合同货物的货款并承担买方支出的安装、拆卸、运输、保险及购买替代品的差价等费用。

  10.4 削价

  在买卖双方同意的前提下,对有缺陷的合同货物作削价处理,我方将有缺陷的合同货物原合同价与削减后价格之间的差额退回买方。

  10.5 赔偿损失

  除已有约定外,我方赔偿买方因合同货物存在缺陷而遭受的损失。

  买方选择任何以上补救措施均不减轻或免除我方依据合同所承担的违约责任。

  11、我方按照国家“三包”规定和其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双方约定提供伴随/售后服务。

承诺人:

日期:

  质量保证的承诺书2

  我公司作为贵公司工程材料的供应商,为保证我公司所提供的产品的质量安全性,特向贵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一、关于我方经营资格的承诺

  我公司承诺向贵公司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必要证件。

  二、关于我方供货质量的承诺

  (1)我公司承诺所供之商品质量,数量觉不假冒、短少,并随时按贵公司要求提供各种质量检测报告,如发生与之相关的客户投诉赔偿,待材料质量查明之后一概由本供应商负责

  (2)严格按照合同、订单要求供货、补货,商品价格上调需提前上交调价单,商品下调或做特价时与贵公司联系下调方案。

  (3)我公司严格执行供应商应尽义务,做到送货及时,货物质量优质,货物装箱整齐方便运输。

  (4)我公司承诺保证为贵公司所供之货,货源充足,不发生断货拒供现象。

  (5)我公司认可贵公司的货物验收制度和仓库保存条件,并在对供应货物进行验收时,自愿严格遵守贵公司的货物验收制度。

  (6)我公司对未通过验收的货物,保证在贵公司规定时间内补充合格的货物,否则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7)我公司对通过验收的货物,在贵公司投入使用之前,出现相关证照不全、品牌不符及任何质量问题的,我公司承诺无条件退货,并在贵公司规定时间内补充合格的货物,否则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承诺人:

日期:

  质量保证的承诺书3

  我公司所提供的产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企业标准的生产制造标准及质量标准。为保证所供产品的质量,公司将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1、质量保证控制措施

  我公司不断吸收国内外先进的质保工艺控制成果,选择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设立专业培训机制。主要项目人员和技术工人均经培训后上岗项目管理机构由素质较高的专业人员组成;在管理上确立以人为本的管理原则,明确分工范围、职责权限,建立工作高效、团结协作的项目机构,从而保证了产品的质量。

  2、检验

  在发货前,我公司将对中标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自我检验,并出具一份符合规定的自我检验报告。

  3、设备安装调试

  按招标文件要求,所有仪器在采购方指定时间内安装调试至验收合格。我公司提供具体分发清单,同时提供目录档案和仪器质保书、产品说明书及合格证书。验收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及执行标准进行。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缺、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有甲方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供需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仪器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我公司承担,验收期相应后延。如果合同货物运输和安装调试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短缺、损坏,我公司将及时安排换装,以保证合同货物安装调试的成功完成。换货的费用由我公司承担。

  4、质量保证及承诺

  我公司保证提供的中标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样品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的正品,在货物正确安装、使用和保养得条件下。使用寿命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后质保期内,我公司对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我公司承担。

承诺人:

日期:

  质量保证的承诺书4

  机电类:

  凡从事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等机电类特种设备(以下统称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单位,必须取得《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并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工作。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必须取得电梯维修的资格许可

  (一)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的取得本规则许可的施工单位进行。

  (二)安装或维修及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与相应特种设备的制造单位签订有关合同或协议,保证得到其必要的技术指导、合作与备品配件的供应。如制造单位不再具有相应型式特种设备的制造许可资格,由承担相应施工的单位负责保障该设备满足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三)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必须保证本单位自有职工能够及时抵达所维护保养电梯所在地,事故发生后在30分钟内抵达事故现场。

  (四)安装、改造施工过程中,现场持相应作业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作业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任命其中1名为项目负责人,现场安全检查员不得少于1人。

  (五)维修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施工过程中,现场持相应作业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作业人员不得少于1人。

  (六)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并严格按照本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实施现场作业,确需调整施工方案时,必须严格执行施工方案编写、审核、批准的管理制度。

  (七)未经制造单位委托或同意进行改造的特种设备,改造单位必须更换该特种设备的产品铭牌,并在产品铭牌、质量证明书上标明本单位名称、改造日期和本单位《许可证》编号等。

  (八)经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后的'特种设备,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进行严格的自检。

  锅炉:

  凡从事《条例》规定范围内锅炉及锅炉范围内管道的安装改造工作的单位必须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且只能从事许可证范围内的锅炉安装改造工作。已获得锅炉制造许可的锅炉制造企业可以改造本企业制造的锅炉和安装本企业制造的整(组)装出厂的锅炉,无需另取许可证。

  安装改造单位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超出许可范围安装改造锅炉;

  (二)不得安装改造由未取得相应锅炉制造许可的单位制造的锅炉产品;

  (三)不得安装出厂资料不全或者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锅炉产品(分期出厂的散装锅炉除外);

  (四)不得改造未进行使用登记的锅炉;

  (五)不得安装未经定期检验合格的移装锅炉;

  (六)不得安装改造报废的锅炉,或将非承压锅炉改造成为承压锅炉;

  (七)不得伪造、涂改、转让、出租和出借许可证;

  (八)不得将承接的锅炉安装改造工程转包给其他无相应资格的单位。

  安装改造单位在施工时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在锅炉安装改造施工前,安装改造单位应按照《条例》履行告知义务;

  (二)自觉接受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安全监察,积极配合锅炉安装改造监督检验机构按照《条例》和《锅炉安装改造监督检验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所实施的监督检验工作;

  (三)发现锅炉受压元(部)件存在影响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停止施工,及时报告安装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并在有关问题得到解决后方可继续施工;

  (四)对安装改造的施工质量负责,并及时做好有关锅炉安装改造质量的记录工作,妥善保存锅炉资料和见证材料,在竣工验收后应当按照《条例》规定,在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完整移交给锅炉使用单位存档。

  本单位同意以上规定条款,并承诺告知的内容真实,在安装、改造、维修以及日常维护中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上述所列的条款执行,将安全放在首位。

承诺人:

日期:

  质量保证的承诺书5

  我公司现就号报价中所供设备,做出如下书面承诺:

  (一)产品质量:

  1、我公司保证所供设备是全新的、未经使用的原装合格产品,进口设备是通过正规渠道引进的。保证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交货时提供说明书。

  2、我公司承诺对所供设备的质量标准按国家有关质量技术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执行,并按不低于原厂商质保条例及相关供货标准进行供货,杜绝假冒伪劣产品。

  (二)售后服务:

  1、售后服务期划分:

  a、免费保修期:

  报价中所售产品:

  免费质保期为x年;

  免费质保期为x年;

  b、质量维护期:质保期外(能/否)提供终身维修服务。

  超出保修期的部件收取部件成本费。

  2、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上门服务:

  a、免费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安装调试、性能介绍及对使用人员进行操作培训;

  b、如设备出现故障:承诺县城区域小时内响应提供上门服务,县城外--小时响应提供上门服务;如在个工作日内未能维修正常,我公司将免费提供不低于原设备参数的备用机供采购人使用,直至故障排除为止;

  c、定期回访维护保养:售后个月内电话回访一次,及时了解采购人意见和建议,以促进我公司售后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

  3、建议:为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降低故障率,保证设备正常的使用寿命;用户在保修期内耗材及相关配件应首选原厂正规产品。

  4、售后服务联系方式:

  服务电话: 联系人:

  投诉电话: 联系人:

  (三)如未能充分履行上述承诺,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其费用和风险由我公司承担(在投标保证金中扣减)。

承诺人:

日期:

  质量保证的承诺书6

致:xxxxx

  由我方为“xxxxxx楼”项目销售安装的室内门,已于20xx年12月初全部达标,并交付使用。按照相关规定,室内门的质保期为一年,在此质保期范围内,各种门的售后维修事宜,由我方与xxxx直接签置相关售后文件合同,与土建承建单位陕西建工第x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xxx综合病房楼项目部”及陕西xx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xxx医院康复中心及公租房项目部无任何关系。

  特此承诺!

承诺人:

日期:

  质量保证的承诺书7

致:

  延吉嘉宏装饰装潢有限公司本着优质、高效、发展的精神,以优质的产品、贴心的服务为理念,并公开、负责地向您郑重承诺如下:我公司针对 项目售后服务小组,组长由延吉嘉宏装饰装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担任,坚决执行 “昼夜24小时不间断服务,365天无假日工作”的服务方针。

  质保期满后可续签维护协议,且只收取产品成本费用。在接到报修电话后半小时内响应,给出相应解决方案。

承诺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