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范文

孙小飞老师

  干部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1

  为进一步强化廉政建设,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从思想源头上杜绝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树立XX处人的良好形象,特向处纪委做出如下承诺,并随时随地接受监督检查。

  1、认真学习并遵守党纪政纪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物资供应处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2、严格执行物资供应处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做好自己该做的事”,不让别人(特别是供应商)代替自己去做应该自己亲自做的'事。

  4、工作中不弄虚作假,按规定收集整理好各类基础资料,不做假帐或帐外账。

  5、不利用职权上的影响和便利条件为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6、不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其他实物,不到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

  7、不借出差、考察、学习之机利用公款进行旅游娱乐活动,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品馈赠或其他服务。

  8、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或进行营利性活动。

  9、遵守社会公德,不参加等与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

  承诺人工作单位:

  承诺人签字:

  干部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2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我将牢记党的宗旨,严守党的纪律,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作好表率,郑重作出以下承诺,并自觉接受组织和同志们的监督:

  一、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县委决定,自觉维护班子团结,自觉维护浚县政治、经济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凡涉及重要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问题,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个人不越权行事、不滥用权力。

  三、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带头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件》。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标准、程序,不稿个人“封官许愿”。不干预下级干部任用,不要求、指使、暗示下级推荐、提拔、重用自己的亲属。

  四、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建设和招投标各项规定,对项目审批、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由让、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不插手、不干预、不打招呼、不批条子,不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坚持拒收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不以拜年、跑项目等名义给上级领导送钱送物。不违反规定乘坐超标准小汽车。不以学习考察、招商引资等名义公款旅游。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六、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不干预执纪执法机关公正办案。

  七、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传统,反对和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不以各种名义设立帐外帐、“小金库”,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现象的发生。到基层检查指导工作坚持轻车简从,不接受超标准接待。不以任何名义用公款吃喝玩乐。

  八、身体力行*道德准则,不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不涉足色情、毒品场所。

  九、管好配偶、子女、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自己的职权和影响。

  十、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切实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承诺人(签字):

  干部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3

  为进一步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增强自我约束能力,主动接受监督,现就廉洁自律郑重承诺如下:

  一、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提高政治鉴别力,增强政治敏锐性,在政治上与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区委的决定,履行党员义务。

  二、强化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加强”八小时以外”自我约束,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两不误,维护机关党员干部良好形象。

  三、依法履行工作职责,爱岗敬业。努力践行“八种良好风气”。关心群众利益,深入群众,深入基层,走访挂钩企业、社区、村组和帮扶对象,真心诚意地征求和听取群众对工作中的意见,积极主动地为群众提供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与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增进党员与人民群众的浓厚感情,巩固和深化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工作成果。

  四、保持廉洁自律形象。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格观,甘于清贫,淡泊名利,做清正廉洁的楷模。牢记“两个务必”,发扬艰苦奋斗、勤俭朴素的优良传统,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纪律,坚持党的原则,严守党的纪律;严格遵守廉洁制度;不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不以任何借口向单位、个人索要东西、接受礼品或低价购买商品;不接受企业单位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旅游和其他费用;不搞节假日期间用公款相互走访宴请活动。

  承诺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