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自律公开承诺书(通用五篇)

阿林老师

  廉洁自律公开承诺书1

  本人根据自己的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对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和规定,向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群众郑重承诺如下:

  1、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的组织原则,不以权谋私,在工作中,不弄虚作假。

  2、不参与也不用公款支付高档消费的娱乐和健身活动,不参与公款出国旅游。

  3、不接受也不送任何单位和个人现金、有价证券、购物卡,严守廉政纪律。

  4、不接受可能影响正常公务的宴请、馈赠及各种隐行的馈赠活动。

  5、不支持和参与任何形势的赌博、封建迷信活动,不参与也禁止家人参与邪教活动。

  6、不违反国家、省市区效能建设的有关“禁令”的规定。

承诺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廉洁自律公开承诺书2

  我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将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教师法》中教师应履行的义务,严格按照《廉政准则》来指导自己行动,树立廉洁从教的良好形象,在党风廉政建设、行风民主评议、争先创优等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

  1、不歧视差生,不索要、不收受学生或家长的钱物。

  2、不向学生、家长征订、推销教辅用书,不向学生推销有关学习用品,杜绝乱收费行为。

  3、不接受学生家长吃请,不接受学生家长提供的任何形式的娱乐、健身和旅游活动。

  4、不侮辱、讽刺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5、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拖堂、不无故缺席,不在工作时间内随意走出校门办私事。

  6、不做家教,不向校外办学机构推荐生源,不到民办教育机构兼职任教。

  7、不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

  8、不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封建迷信活动、邪教活动等。

  9、不在工作时间内上网聊天玩游戏。

  10、不因学生而埋怨训斥家长激化矛盾。

  11、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财务制度,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有关政策规定,做到教育收费规范。

  以上承诺,如有违背,请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照师德考评、业绩考核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本人将服从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决定。

承诺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廉洁自律公开承诺书3

  1、不违反规定驾驶和使用公车。

  2、不到管理和服务对象报销应由本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3、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及他人推销其经营的产品及书报杂志。

  4、不收受直接管理和服务对象、其他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不用公款或购买有价证券请客送礼。

  5、不接受被检查对象的吃请,不接受被检查对象的任何馈赠和报酬,不参加被检查对象提供的任何形式的娱乐、健身和旅游活动。

  6、不用公款互相之间及与下属之间相互宴请;不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下村工作不接受村集体用公款在社会上经营性饭店的吃请。

  7、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不私设单位银行帐号和小金库;不乱发奖金、补贴、福利。不奢侈享乐和铺张浪费,不[本文转载自-找文章,到]用公款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外出旅游,不借开会、考察、学习等名义组织变相旅游,不参加公款钓鱼和与公务无关的用公款支付的`各种娱乐消费及健身活动。

  8、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等市场活动,不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

  9、不参加任何形式的活动、封建迷信活动、邪教活动和非法气功类组织活动。

  10、不在节日期间搞相互走访活动,上下级间、部门间不借各种名义相互请客送礼。

承诺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廉洁自律公开承诺书4

  为配合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教师廉洁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强化廉政建设,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从思想源头上杜绝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树立中沙小学的良好形象,我校全体教职工特做出如下承诺,并随时随地接受上级教育部门的监督检查: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忠实履行“五认真,六精心”的要求,协助学校积极开展管理机制创优年活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自觉廉洁从教,不收取学生家长礼金、礼券和物品,拒绝学生家长宴请,不利用职务之便请家长办事,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4、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不参与赌博,不参与非法宗教迷信活动,不进入有损教师形象的娱乐场所。公共场所讲文明,为人师表,不说不做有损教师形象的话和事,自觉维护人民教师良好形象。

  5、不搞有偿家教,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乱收费,不随意征订教辅资料。

  6.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先请假。

  7.不参加封建迷信、赌博、邪教等活动。

承诺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廉洁自律公开承诺书5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自觉性,进一步深化廉洁自律工作,强化自我约束和民主监督制度,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切实做到廉洁奉公,本人作出如下承诺:

  1、牢记两个“务必”,坚决贯彻落实*“两个条例”、中纪委“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

  2、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市委“八条禁令”和县委相关规定。

  3、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经费管理规定,坚持实行“收支两条线”,认真落实财务公开、政务公开制度。

  4、不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企业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父母、配偶、子女不接受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5、不用公款互相吃请,除正常公务往来接待外,不到下属单位和企业报销应有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6、不用公款购买各种有价证券请客送礼;不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卡、礼券;不接受下属单位发放的各种奖金。

  7、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和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

  8、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活动。

  9、如实报告个人婚姻变化及配偶和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本人有关收入事项,本人及配偶和共同生活的子女房产、投资等事项。

  10、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封建迷信活动和非法气功类组织活动。

  11、不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其他规定。

  以上承诺,恳请组织和社会各界监督!

承诺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