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驻创新创业基地承诺书

刘莉莉老师

入驻创新创业基地承诺书

  本人及创新创业团队全体同学申请在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开展创新业活动,促进创新创业基地健康发展,特向创新创业管理服务中心作如下承诺:

  珍惜学校提供给我们良好的创新创业条件和机会,虚心学习,努力工作,不断提高自身职业素质和创业能力,为其他同学树立榜样;自觉服从创新创业管理中心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严格遵守管理中心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一、自筹资金,自负盈亏,独立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在领取经营场地钥匙后一周内完成场所装修并正常开展工作;

  三、在经营服务活动中,遵守国家政策、法律和法规,合法经营,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创业基地良好的公众形象;

  四、发生经营范围、管理人员等的变更,提前向管理中心报批,在变更后3日内到管理中心备案;

  五、每学期按时向管理中心提供各类财务报表;

  六、积极帮助其他有创业愿望的同学一起参与相关的创业活动;

  七、在经营期间确保学院资产完好无损,确保经营环境整洁有序;

  八、按时向学院或有关部门交纳水电、网费等相关费用;

  九、经营期结束后,立即交还经营场地,让给其他有创新创业需求的`同学,同时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及时处理好库存物品和工商等证照的变更或注销手续。

  十、在出现以下情况时自愿接受管理中心的处理直至被清退出创业基地,如同时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愿意承担经济责任:

  1、未在规定时间内入驻创新创业基地并开展工作;

  2、团队连续一个月未进行任经营活动;

  3、未按管理中心要求提交各类报表和报告或虚报报告、资料及报表;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和管理服务中心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5、损坏、浪费学校财产,未按时交纳相关费用;

  6、未经管理中心同意擅自装修房屋和更改经营项目;

  7、将经营用房转租他人使用;

  8、经营期结束后没有按时交还经营用房。

  承诺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