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承诺书集锦10篇

黄飞老师

放弃承诺书 篇1

……………………人民法院:

  我公司因与 等 纠纷事宜,已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依据为…………公证处出具的 号执行证书。 现我公司承诺放弃上述执行证书中如下债权权利:

  1、执行标的中第 项:“复利 元(大写: )”。

  2、执行标的中第 项:“自年 月 日起至被申请执行人实际偿还借款之日止所产生的利息、复利、罚息”。

  3、执行标的中第 项:“申请人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实际支出费、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放弃承诺书 篇2

  本人,性别,年龄,于 年__月入职贵公司,本人进入公司后,贵公司已向我告知并已经按照法律规定为我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但经本人慎重考虑,本人不再愿意购买社会保险,故请贵公司不要继续为我办理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即日起本人自愿放弃贵公司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的权利,并要求贵公司另行支付人民币500元(大写:伍佰元)作为我的基本社会保险福利补助,该补助不属于任何工资收入。

  本人在此承诺:

  一:放弃参加社会保险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二、在我与公司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及解除以后,我均不会就社会保险问题以任何方式对公司提出任何要求,也不会通过政府部门及司法机关实施对公司不利的.行为;

  三、如有违背以上承诺的行为,将一次性全额退回贵公司发放的基本社会保险福利补助。

  四、本人承诺以上内容是本人真实意愿,本人有能力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承诺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住址:

  日期:年月日

放弃承诺书 篇3

  员工姓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西安瑞特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签定劳动合同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

  申请不购买社保日期: 年月日至年 月 日

  本人进入西安瑞特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后,成为该公司正式员工,现就本人有关社保购买事宜做出如下承诺和要求(申请和承诺):

  一、本人作为公司正式员工,因原因特申请不购买社保(养老保险)。注:需提供凭证复印件

  二、本人由于不愿意缴纳社保(养老保险)中员工个人缴纳部分的款项,接受公司保险补贴400元/月,因此,自愿要求公司不要为本人在就职期间购买该社会保险中的养老保险。

  三、本人承诺因公司按照本承诺书要求未为本人购买社会保险的,因此而导致本人未享受到社保待遇的后果和责任完全由本人承担,给自己和公司造成的所有损失和法律责任一律与公司无关,一切后果自负。

  四、本人承诺在与公司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及解除以后,我均不会就社会保险问题以任何方式对公司提出任何要求,也不会通过政府部门及司法机关实施对公司不利的行为。

  五、本人签订本承诺书完全出于自身真实意愿,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

  申请人(签字): 公司审批人:

  盖章: 公司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放弃承诺书 篇4

  承诺书

  本人 :

  身份证号:

  系深圳市中南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工作的员工。

  因本人现已经自愿申请离职,郑重承诺如下:在公司工作期间,如本人享有未尽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本人自愿放弃。

  特此承诺!

  承诺人:

  20xx年 月 日

放弃承诺书 篇5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老房子位于乘新三小区3-38-3-101室,是由曾云江于1999年11月份出钱购买,产权和使用权属于曾云江,与其姐妹四个无关,现就创业城新房购买权事宜说明如下:

  一、曾云江愿自动放弃创业城新房购买权。

  二、创业城新房购买权归所有。

  三、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放弃承诺书 篇6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老房子位于XXX小区3-38-3-101室,是由XXX于XXX年11月份出钱购买,产权和使用权属于曾云江,与其姐妹四个无关,现就创业城新房购买权事宜说明如下:

  一、XXX愿自动放弃创业城新房购买权。

  二、创业城新房购买权归所有。

  三、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放弃承诺书 篇7

  郴州xx改造项目指挥部:

  我自愿放弃位于xx-xx路xx小区第 栋 单元楼 号住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土地使用权证编号 契证编号 )的产权所有权,将在以后不主张对此房屋的产权所有权权利,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我全部负责。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印章)

  二xxx年 月 日

  放弃产权协议书

  张秀兰,性别: 身份证号码: 家中子女共五人,其中: 大女儿: ,身份证号码: 二女儿: ,身份证号码: 三女儿: ,身份证号码: 儿 子: ,身份证号码: 小女儿: ,身份证号码: 经家中所有子女协商,一致同意孙瑞林一人继承母亲张秀兰位于西安市碑林区房屋面积平方米的房屋一套,其他子女、 、、 放弃该套房屋被继承人(母亲张秀兰)遗产的继承权。

  该协议一式五份,各自签名、按指印之日起,即可生效。

  年 月 日

  放弃房产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老房子位于乘新三小区xx-xx-xx室,是由曾云江于1xxx年11月份出钱购买,产权和使用权属于曾云江,与其姐妹四个无关,现就创业城新房购买权事宜说明如下:

  一、曾云江愿自动放弃创业城新房购买权。

  二、创业城新房购买权归 所有。

  三、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放弃承诺书 篇8

项锡平:

  我自愿放弃重庆市北碚区歇马镇东风村一队古房子大院由项开义从项锡强处购得的农村住房(房屋占地面积约为 平方米,院子占地面积约为 平方米,房屋为结构 ,房屋总面积约为 平方米)的产权所有权,将在以后不主张对此房屋的产权所有权权利,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我全部负责。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印章)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九日

放弃承诺书 篇9

  承诺人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身份证号: 20xx年 月 日至 月 日,×××中学组织学生运动员参加“盐津县第二届中学生育才杯篮球赛”。本次比赛活动参赛队员家长要明白以下内容:

  第一、参加本次比赛活动的原则是:“自愿报名、风险自担、行为责任自负”;

  第二、参赛队员家长应当明白篮球运动比赛存在着潜在的意外伤害和不可预见的风险及不测;×××中学对参赛队员出现的意外伤害和不可预见的风险及不测可以给予协助、帮助和救援,但没有必须给予协助、帮助、救援等的责任和义务;参赛队员应当对自己的行为承担一切后果,包括民事、刑事、行政责任。

  第三、特别声明:未满18周岁的和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参赛队员必须由其监护人同意参加,如发生意外由其监护人承担完全责任,与本次比赛活动的组织发起者×××中学无关,×××中学不对其意外伤害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集训时,统一训练、统一管理,由×××中学为每位参赛队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五,参赛队员的身体应当健康,没有包括高血压、心脏病等不适合比赛活动的疾病。

  承诺人已经仔细阅读以上内容,并深知参加本次比赛活动可能遭遇到的伤害和不可遇见的风险,并将以上内容和可能遇到的风险告知自己的家人(父母、丈夫、妻子、子女)。承诺人特此郑重承诺:

  本人子女没有任何不适合参加比赛活动的如高血压、心脑血管等疾病;保证遵守以上所提的各项要求。如因参加本次活动(包括途中)和使用公共装备等而遭受到意外伤害,与本次活动的组织单位×××中学以及同行参与者无关,除保险公司外免于追究以上单位、人员的一切民事赔偿责任。本人签署后本承诺书即刻生效;对于家人,本人签署的这份免于追究责任承诺书,效力及于本人的所有合法继承人。

  承 诺 人:

  签名 日期:

放弃承诺书 篇10

  员工不购买社保(申请)承诺书

  员工姓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西安瑞特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签定劳动合同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申请不购买社保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人 进入西安瑞特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后,成为该公司正式员工,现就本人有关社保购买事宜做出如下承诺和要求(申请和承诺):

  一、本人作为公司正式员工,因 原因特申请不购买社保(养老保险)。注:需提供凭证复印件

  二、本人由于不愿意缴纳社保(养老保险)中员工个人缴纳部分的款项,接受公司保险补贴400元/月,因此,自愿要求公司不要为本人在就职期间购买该社会保险中的养老保险。

  三、本人承诺因公司按照本承诺书要求未为本人购买社会保险的,因此而导致本人未享受到社保待遇的后果和责任完全由本人承担,给自己和公司造成的所有损失和法律责任一律与公司无关,一切后果自负。

  四、本人承诺在与公司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及解除以后,我均不会就社会保险问题以任何方式对公司提出任何要求,也不会通过政府部门及司法机关实施对公司不利的行为。

  五、本人签订本承诺书完全出于自身真实意愿,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

  申请人(签字): 公司审批人:

  盖章: 公司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