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安全承诺书范文四篇

张东东老师

电梯安全承诺书 篇1

  承诺单位(公章):

  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发区分局 制

  电梯安全使用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青岛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电梯安全运行,我单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承担电梯安全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使用的电梯安全运行全面负责。

  二、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各级责任人员。

  三、本单位使用的电梯全部按规定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保证合法使用。

  四、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电梯定期检验要求,不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

  五、加强电梯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和掌握电梯安全作业知识,电梯作业人员全部按规定持证上岗。

  六、对在用电梯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按要求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做出记录。

  七、建立电梯台帐,逐台建立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制定电梯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按要求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

  练。

  八、保证所使用的电梯都由取得资格许可的单位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

  九、每日对电梯进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将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十、认真做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

  以上承诺如有违背,自觉接受政府监管部门处罚,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20 年 月 日

  附表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情况信息表

  填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电梯安全承诺书 篇2

  电梯安全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了确保电梯安全运行,我单位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切实保障电梯使用安全。

  二、建立电梯管理制度和电梯安全技术档案。

  三、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相关作业人员,督促、配合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

  四、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五、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有效的检验合格标志、使用登记标志、电梯使用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

  六、在电梯显著位置标明使用管理单位名称、应急救援电话、维保单位名称及其维修、投诉电话。

  七、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有效,确保紧急情况下联系畅通。

  八、制定突发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电梯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九、电梯出现故障后及时安排进行电梯维修,电梯发生困人时,及时组织人员实施救援。消除事故隐患后,电梯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承诺单位(公章):

  法人/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XX局和各电梯使用单位各执一份。)

电梯安全承诺书 篇3

  电梯安全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维保单位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抓好安全生产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为了确保本单位维保的电梯安全运行,保障电梯乘客安全,本单位承诺:

  1、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电梯有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在许可范围内开展电梯维保活动,做到守法经营、诚实可信、注重质量、服务周到。

  2、自觉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社会媒体和广大电梯用户监督,对维保电梯出现的安全质量隐患,及时整改到位,确保所维保的电梯处于良好的安全状况。

  3、加强电梯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业务能力教育培训,做到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积极协助电梯使用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

  4、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维保的电梯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主动协助电梯使用单位及时办理电梯的定期检验手续,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做好自检,并对其安全性能负责。

  5、在每部电梯轿厢内公布救援电话、维保电话、维保单位、维保人员,保证所维保电梯合格标志及警示标志符合要求,安全及应急装置可靠有效,并提供24小时响应的电梯急修服务,接到电梯发生事故或困人等故障通知后,城区内30分钟,城区外1小时内赶到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

  6、对维保的电梯提供优质价廉的电梯备品备件,及时响应电梯使用单位对备品备件的需求,确保电梯正常使用。 若发生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和上述承诺要求的行为,本单位依法承担职责范围内的.一切责任。

  承诺单位签字(盖章)

  20xx年六月八日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一份监察机关留存、一份承诺单位留存

电梯安全承诺书 篇4

  我单位申明,为认真贯切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广东省电梯安全监管改革方案》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使用权管理者”第一(首负)责任和义务,确保电梯安全运行,郑重承诺:

  一、 本单位严格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电梯各项使用责任和义务,当发生电梯事故或故障造成损失时对事故受害方承担第一赔付责任。

  二、 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电梯,并委托取得资格的单位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三、 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电梯安全技术档案,落实安全责任。本单位管理的所有电梯依法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确保合法使用,按规定办理停用或报废手续。

  四、 电梯每日投入使用前,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将电梯使用标志、安全警示标志置于易被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五、 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内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不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

  六、 电梯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维保单

  位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确认安全的前提下投入使

  用。

  七、 加强电梯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电梯安全使用和操作知识,电梯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

  八、 制定电梯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九、 电梯发生事故后,立即停止电梯运行,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救,并及时向市、区安监局和质监局报告。

  十、 为本单位管理的电梯投保电梯责任险。

  十一、认真做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自觉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安全监察,并对提出的问题积极整改、确保电梯安全使用。

  如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将接受质监部门依法进行的行政处罚。并欢迎社会各界举报监督。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年 月 日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质监部门、电梯使用管理权者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