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廉洁承诺书合集五篇

李盛老师

廉洁承诺书 篇1

  为履行好宪法、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司法所公开承诺:

  一、面向城乡,贴近群众,依法认真履行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等职责。

  二、坚决做到廉洁行政、文明服务、公正执法,坚决杜绝不廉洁行为和“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坚持“四个不”: 1、不偏袒一方当事人;

  2、不侮辱当事人;

  3、不索取、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4、不泄露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

  三、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时实行首问负责制和限时结案制,不拖延、不推诿;坚决做到对待当事人接待热情、服务周到、文明耐心,办事高效。

  四、坚决做到人民调解工作程序公开,调解员职务及联系方式公开,全面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强化职业道德,为当事人保守个人隐私,如因泄露当事人隐私而对当事人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的,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五、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增强宗旨意识、完善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手段、优化服务质量,坚决做到利民、便民、惠民,积极为城乡群众提供满意、放心、安全、优质的服务。

  六、及时纠正在工作中的不恰当行为,认真对待人民群众反映和投诉的问题,坚决做到有错必查、有错必究、有错必改。

  承诺单位: 司法所 负 责 人:

  20xx年6月27日

廉洁承诺书 篇2

医院:

  为保证医药购销活动的廉洁性,防止发生各种违法违纪案件和不良行为,我单位和所属工作人员庄严承诺如下:

  一、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处理医药购销业务,保证不搞违法乱纪活动,自觉接受执法执纪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 在医药购销活动中,保证不以任何形式给予医药回扣等好处费。

  三、 在正常业务交往中,保证不赠送各种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给对方报销应有个人支付的费用。

  四、 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保证不以宴请、高消费娱乐、提供国(境)外学术活动等手段影响医生的用药选择权。

  五、 我单位给医疗机构的捐赠款物,保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捐赠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我们愿意接受停药、取消中标资格、记入不良行为数据库等处理,以及执法执纪部门的其他处理。

  承诺单位(盖章):

业务代表(签字):

  年月日

廉洁承诺书 篇3

  本人自愿承诺:

  一、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及规定,确保无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二、奉公守法,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三、不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向服务对象私自索要钱财、通讯工具等。

  四、不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礼金、礼品,安排娱乐等。

  五、做到持证上岗、着装严整,严禁吃、拿、卡、要等行业不正之风发生。

  六、严格执行“十不准”和 “六条禁令”规定。

  七、严禁公路“三乱”行为,瞒案不报、徇私办案、或私自减免职权范围外的赔补偿款。

  八、保证不发生有理投诉或新闻媒体曝光的责任事件。

  以上八条,我保证在今后的工作中遵照执行,如有一款行为发生,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

  日期:

廉洁承诺书 篇4

  我乡党委为切实做好第六个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月活动,坚持求真务实,认真履行工作职能,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努力营造令群众满意的良好的服务环境,塔尔拉克乡党政领导班子及个人现特向全乡各族群众作如下承诺:

  一、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认真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这一重点积极开展工作。

  二、保持廉洁从政,自觉接受监督,自觉遵守工作职责,严禁吃、拿、卡、要,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社会各界监督,对发生吃、拿、卡、要、以权Q谋私者,一经查明,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告诫处理。

  三、坚持每月开展一次“民主日”活动,掌握和了解各族群众心声,从此次“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起,每月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或群众代表和义务监督员评议座谈会。

  四、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通过电视广播、公开墙、公示牌等形式,公开政务内容、依据、办事程序和时限,接受群众的监督。

  五、实行领导责任追究制度,推进行风建设。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村、站所的管理,督促其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对办事效率低、服务态度差和在行政执法中出现过错的,经查实要严厉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对当事人予以党纪、政纪处分。

  六、严格遵守政府工作规则,切实加强组织纪律性,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决议、决定和各项工作部署,努力用良好的作风保证塔尔拉克乡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高效率地得到落实。

廉洁承诺书 篇5

  本人郑重承诺,严格执行省纪委《关于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坚决做到:

  1.坚持节俭办婚丧喜庆事宜;

  2.不操办除亲戚(直系血亲、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外的其他个人和单位参加的婚丧嫁娶、生日祝寿、就学出国、就业入伍、乔迁履新等事宜;

  3.不利用婚丧嫁娶、生日祝寿、就学出国、就业入伍、乔迁履新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等;

  4.不用公款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要求下属或者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报销、支付应由本人或者亲属承担的操办费用;

  5.不使用公务用车或者其他公物以及在本单位或者有业务往来单位的宾馆、饭店、招待所、食堂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6.不长时间、分批次、多地点或者采取“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7.不担任亲戚之外的婚庆主婚、证婚、司仪等,不参加亲戚之外的婚庆迎宾、敬酒等活动;

  8.不借婚丧嫁娶之机向领导干部赠送钱物。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人自愿接受组织的调查和处理。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

  承诺人单位及职务:

  承诺人签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