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的终结读后感(通用六篇)

王明刚老师

  帝国的终结读后感1

  文章好的地方不说,总之是值得看的,说一下本书的局限性。

  作者以为民主的制度不能说是最好的,但是是最不坏的,也没有办法反驳,但是作者对于古希腊城邦制度的描述很有问题。

  第一,古希腊城邦的民主是什么样的民主?一种无原则的泛民主。举行审判的时候,因为民主,审判员是市民抽签决定的,苏格拉底就是在这样的民主制度下被杀害的。

  之所以柏拉图的理想国会是那样一种等级森严的国家,就是因为他看到了苏格拉底的死,从而产生对民主的痛恨。不晓得作者为什么视这样民主的局限性为不见,一味对其大唱赞歌?是为了使自己的观点更加无懈可击从而省去这些么?

  第二,古希腊的民主也只是贵族的民主,最多扩展到拥有生产资料的生产阶级。而对于奴隶来说,不要说民主,连最基本的人都不能算。这样的情况,在美国建国后,也是这样。这样的小团体内的民主,其实是危害最大的,蒙蔽性最强的,如同现在所提倡的D内民主一样。

  不过作者对与中国制度的思索,的确有很独到的一面,是一本值得一看的书。

  帝国的终结读后感2

  我们的帝国的灭亡,从1912年至今,已将近100年。这一百年间,前五十年是政局的动荡,后五十年是思想的混乱,直到近10年才算是形成个真的主义。我们也终于有一种科学的史观(至少现在看起来如此)来回眸我们两千年的制度,研讨它所以终结的必然——帝国体制中所潜在的内部矛盾。

  在这样一条反思的道路上,吴思是先锋,而易中天承在其后。我刚刚读过《潜规则》,知道易的借鉴还是很多的。但可喜的是他在借鉴的同时又给以分析和判断。这分析与吴思的不同,吴思虽然也是反思制度,但是偏重的是官场和人际,而易中天的反思则反思帝国体制中的悲剧成因。

  也正是由于这个缘故,所以吴著叫做《潜规则》,而易著叫做《帝国的终结》。我们这些幸运的读者,相信也只好感谢,感谢吴思和易中天为我们分析了帝国的死因。不管这二位是“当头炮”也好,是“拐腿马”也好,哪怕日后这分析为我们所推翻,仅仅因为他们做出了这样一个努力,为后来的人做出了一个榜样,我们就应该发自内心地感谢他们。

  如果终于产生能够产生“过河卒”呢,那就更是我们民族的幸事,知道了帝国的亡者,我们就更该实行宪政。现在是不是宪政呢,那还不好说,不过希望宪政和宪法离我们越近,希望共和带来是未来的幸福。

  帝国的终结读后感3

  好久没有正儿八经地读所谓"议论文"了。现在再看这种文体,顿时就沉入进去了。

  目前进度是第一章,介绍了帝国制正式形成之前的情况。但我不清楚的是,周之前的夏商,究竟选用的是哪种制度呢?这里好像没有明确的记载。印象较深的是商鞅变法,连坐制的发明对中国的影响真是太深,时至今日仍坚强挺立,为一人而断骨肉、断亲情、断伦理!

  第二章,讲述了帝国制度巩固和发展的历史。与其说的是帝国的历史,我觉得更像是在讲述权力如何巩固的历史。

  第三章比较学术,分析了帝国制度的虚伪性、或者说是权力集中的冷酷乖张

  第四章,讲了官员代理制度和帝国制度的关系及矛盾。这一章恐怕和多数人的想法一致吧,呵呵,不可说不可说。

  第五章,我困惑了,我认为,天灾无法问责民众,难道人祸也不该问责民众吗?"天下兴亡匹夫无责"这句话有点片面。除了帝国制本身,难道民众没有责任吗?正是民众的劣根性,他们容忍,他们退缩,他们无知,他们愚昧,他们自私,他们自利,才导致了自己的苦难与帝国的倾覆!

  最后一章,有点儿仓促。其它我不想多说。但我想多数人一定会有想法。作者也只是有点天真有点一厢情愿,同时也有点儿狡猾。

  看完这本书,我想说易中天也毕竟是个做学问的人,否则也不会如此深入分析。可惜现在被商业化得厉害,这不知道究竟是好还是坏?

  帝国的终结读后感4

  过去人类社会的全部政治制度史,就是人们拼接和依仗某种力量、调整支配分配方案的历史。

  公元前154年,吴王刘濞造反 ,就因为吴王地处长江中下游,煎矿得铜,煮水为盐,熊后的财力成为他造反的后盾。任何一个集权社会,都不允许民间资本形成规模。

  董仲舒告诉汉武帝,统一的帝国需要统一的思想,也就是经过改造后的儒家思想。董仲舒不愧为帝制思想家,他为帝国的长治久安找到了一个良策。在此后的两千多年里,尽管王朝更替但是帝国制度却稳如泰山。这是一笔双方都很合算的买卖,儒生向帝国奉献自己的知识和忠诚,帝国向儒生开放自己的官位和俸禄。帝国把儒生中的潜在的反对派变成了国家支柱。

  李世民非常得力的举措,就是继承、发展和完善了隋王朝创立的两个制度----科举制度和官制制度。科举制度,比秦汉的察举(察举征辟)和味精南北朝的荐举(九品中正),更有利于国家。科举使得帝国得到了人才,士子得到了官位。更重要的是,科举换取了几乎整个知识界对帝制意识形态的认同。

  唐朝成为帝国的黄金时代,原因是多方面的。魏晋南北朝长达三百多年的动乱是一个原因,隋的统一中国是一个原因。没有魏晋南北朝369年注入的生命活力,没有隋朝的创业奠基,就不会有大唐盛世。从这个意义上来看,李世民的贞观之治只是摘了个桃子,当然,能够摘桃子,而不是像隋炀帝那样把桃子丢了,应该说还得归功于隋炀帝的额雄才大略和改革开放。

  明朝洪武年间,从琴行开始实行了一千六百多年的额宰相制度被废除,这是一个重大的改革。取代宰相制的是阁臣制。所谓阁臣,其实是皇帝的政治秘书。二者相差不小,首先,历代宰相都有相府(汉代的丞相府、太尉府、御史大夫府、唐代的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府中有幕僚,府下有部委。比如唐代的尚书省,明代的中书省,均统摄吏、户、礼、兵、刑六部。第二,城乡管局一品,位极人臣,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阁臣则品秩不一。第三,宰相有行政权和执行权,甚至可以先斩后奏,这些是阁臣望尘莫及的。虽然,明代的一些阁臣,尤其是内阁首辅,实际权力也非常大,比如严嵩,张居正,就被史家成为“有相权而无相位”。不过这两个人在后世也颇受批评,越权越位。

  三级地方制度一直延续多年。唐朝,是道、府、县;宋朝,是路、府、县;元明清,是省、府、县。

  帝国的终结读后感5

  虽然地理决定论并非能解决所有疑问,但我所关心的问题,在这本书里还是被简单地一概而过了,甚至没有给出回答。

  帝国的建立,改革,统治及官僚体系,最后又谈到了帝国的生存环境。这些铺陈没有问题,把帝国存在的依据,产生,建构,弥补,帝国制度在对代理政权的再选择中重生等问题是讲地对一般人来说,是明白了。

  只是为什么会是帝国,为什么在中华的土地上就必须得产生武力社会,继而过渡到权力社会掩盖下,加以道德麻痹的武力社会。难道就简单地一句,古希腊那时候物产贫瘠,人们只能各自奔波养家糊口而形成了独立,私产和契约?我始终觉得地理决定论不足以坐实帝国是中国的唯一选择这个结论。

  当然,本书花了大量笔墨描述帝国的生长过程,以及构建制度保证其权力不断集中的伎俩,包括统一铸币,削藩,外儒内法,将律治包装成道德,以权力代理人的身份挟天以令万民。中国古代的法律,其实只有律,没有法,因为皇帝及其官僚体系是不可能和普通民众签订契约的,也即皇帝制定律条时,权力其实是来历不明,因为没有谁授权,或者干脆说就是以武力为后盾的。

  还有大篇文字描述官僚体系,这里的观点和马克思韦伯对官僚体系的理解有些类似。官僚们已经形成了属于自己的利益集团,夹在皇帝和民众之间,欺下瞒上是必然的也是惯用的伎俩,毕竟这权力是被皇帝授予的,和官员自身并无关系,官员认为自己也就只是个打工仔,混口饭吃,能多贪点就贪点。皇帝对此也束手无策,因为这个官僚体系的腐败土壤是无法根除的,只要这仍然是皇帝的天下,这权力只能由皇帝这个伪授权者来生杀予夺。

  帝国的制度,其对人口,生产力,效率的容量太有限了,在先进的商业文明面前不堪一击,或者说根本就是被淘汰的制度。欧洲的商业实践证明了契约比道德更实用,更有效率,更能应付生存。当然,这是西方的优势,也是被东方的贵族所不齿的地方,因为契约毕竟不是什么高尚的东西,契约是谈出来,这种技术并不具备什么普世性,但遵守契约的精神,是东方一直也具备的。然而, 所谓契约精神不过也都是有武力作为后盾而互相制约而成的吧,没有人会相信殖民者会和土著讲什么契约精神。

  中国的传统中没有私产,也就没有独立,也就没有授权这一说,商业也即互相授权使对方占有自己的财产的过程。在这篇没有商业传统的土地上,也就难有民主,共和,宪政的`思想产生,当这些概念洪水般涌进国门的时候,这是人参果还是迷魂汤,其实这决定于受众的判断的能力和负责的精神。

  帝国的终结读后感6

  做为开“明星学者”之先河的易中天先生,本人也曾在“年少无知”的时候的追捧过,追读过一些著作。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对易中天先生开始失望,一部“品三国”一年都没有品完,而三国历史在中国历史中实在微不足道,要说精彩程度不如隋唐,要说矛盾冲突不如魏晋南北朝,要说史料充足更不如明清,要说对中国的影响,唐宋元明清那个时期都比三国强,可易先生偏偏抱着个三国左右品味。读易先生的书也开始索然无味,一篇篇小品式文章的汇总,倒是易先生的几本非历史读物值得一读,《美国宪法的产生和我们的反思》、《破门而入》等,看出了一个学者应有的水平和睿智。

  一个偶然的机会,看到《帝国的终结》,本不报太大希望(当初买它完全是因为要把过期书卡用光),但一读之下却有种欲罢不能之感。两千年的帝国史,被一条清晰的线索串联在一起,过去感觉虚无缥缈的“历史车轮”开始逐渐清晰起来。

  中国历史,悠悠上下五千年。今人读来,总有种“乱花渐欲迷人眼”的感觉,尤其是像我等俗人,看过的历史书籍不少,读懂的不多,知道历史故事不少,後来发现演义的居多。直到看完易中天先生的《帝国的终结》,感觉隐隐的找到了那把钥匙,读懂中国历史的钥匙。

  荣格有句名言“性格决定命运”,这句话不仅适用于个人,也适用与群体(民族),某一特定区域内的个人具有性格上共通性(荣格称为:集体潜意识),并由此演化出民族性格,并由民族性格决定了民族的命运。那什么决定了性格呢?如果按佛洛伊德的理论,成人的行为习惯全来自儿时经历(在这一点上,心理学的几大流派基本认同,行为学更是把其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地步),我把这理解为环境决定性格。如果指群体,应该是自然环境决定民族性格。

  那我们民族的性格来源于什么样的自然环境?自大禹治水时期,华夏部落就依靠肥沃的土地成为农耕民族,因此自夏以来,农业一直是“国家”发展的核心。为了适应农业生产,中国抛弃了邦国制度建立了集权的帝国制度,因为集权可以形成稳固的政权和稳定的社会环境,进而满足了靠天时、地利、人和的农业生产的需要。同样,帝国为了适应农业生产,政治上采用中央集权,精神上采用伦理治国,行政上采用官员代理。直到帝国制度下产生的内部矛盾不可调和,恰中国的大门又被西方“敲”开,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被西方贸易融通经济破坏掉後,帝国制度才随清王朝一起走入历史。

  一条简单的线索牵起了中国两千年的历史,集权统治的帝国制度使中国历史上反复上演的王朝更迭,就像一壶老酒装了无数的新瓶,虽然每个朝代都有各自的特点(秦暴、汉强、唐阔、宋精、明乱、清腐),下一个王朝总比上一个好些,但究其灭亡的原因,都是王朝在集权统治中“无法无天”,国家只有法制而无法治,皇权集立法、行政、监察于一身又不受任何监督。而国家另外一个强大势力官僚集团因产权不清,处于一种“打工者”的心态,又拥有牧民的极大权力,形成了一种制度性腐败(如耗羡),破坏农业生产,导致最后每个王朝几乎都亡于奸臣当道、宦官乱政、官员腐败、皇帝昏庸等因素。

  这让我想起当初阅读《伟大的博弈》时产生的疑惑?美国建立之初,就存在两种经济理论的争论,一方是杰斐逊主义(杰斐逊:美国第二任总统),一方是汉密尔顿主义(汉密尔顿:美国第一任财政部长)。两个派别的争斗贯穿整个华尔街历史,最后汉密尔顿主义取得阶段性胜利。当时阅读是就没弄懂两种经济理论的区别,书对两种思想也没交代清楚(也许作者认为不用交代,毕竟这在美国应是家喻户晓的事情)。事后我也在网上查找了一些资料,试图搞清楚。可惜国内对美国历史研究的文章不多,提及两种思想的文章更少,感觉上两种思想好像牵扯面极广,远不只经济方面,而是两种立国理论之争。但有一点,杰斐逊主张农业立国,真实的商品生产才能让国家富强。

  现在回想起当时的疑问,开始有些明白,两种思想基本上是农业立国与商业立国之争。农业立国立足农业上大规模生产增加社会财富,需要集权统治的保护;商业立国立足贸易交换增加社会财富,需要公平契约的保护。当初美国建国者脱胎于英国,公平契约观念发展出来的民主思想成为立国之本,而农业立国会将社会变成权力社会,甚至集权社会。

  集权是中国陷入历史漩涡的原因,而农业民族是产生集权统治的土壤,当我们的民族还处于农业立国,集权统治就不可避免,也就难以冲出漩涡,建立稳定社会。

  易中天先生在书的最后提出了一个尖锐的问题,西方社会的民主、共和、宪政的模式到了中国总是水土不服(看台湾),最好的政治制度是自根自生的,纵然从外国移植过来,也要进行本土化改造后才能发生相当的作用,也就是说我们要在中国传统中开掘出民主、共和、宪政的思想,才能适应国情生长下去。但问题是,我们有这种传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