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样一句话:“要不读书,要不旅行,身体和心灵总有一个在路上。”我想我的暑假就是这样充满意义。一放假我就开始了自己的旅行,用了二十几天去了国内外三个地方,美丽风景,动人旋律,畅所欲言,说不出每次旅行的意义,却让我看到了不一样的世界。
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让我有些懵懂,也许是第一遍阅读的缘故。
它到底想表现什么?作者因本书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那这本书的内涵应该很深刻,它到底是什么?一个家族兴衰的过程及结束的原因?还是告诉读者人类与生俱来的孤独无法逃避?抑或是拉丁美洲一个世纪的真实再现?布恩地亚家族延续了100多年,但所有的人都不可避免地陷入了孤独中,并在其中终其一生。虽然布恩地亚家族历经六世,也有过繁华与鼎盛,但自始自终没有人能逃离孤独。每一个灵魂都在孤独中游荡,家庭成员中没有情感,没有交流,没有沟通与理解。每一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世界,没有人关心他人,没有人关心身外的世界。他们在自己的世界中忙碌着,却不知道为何忙碌。他们在忙碌中体味孤独,甚至享受孤独,最后在孤独中离开这个世界。
虽然是初读这本书,虽然书中情节琐碎,故事亦魔亦幻,亦真亦虚,虽然还不能很好地把握小说的脉搏,不能很好地领悟它的宗旨,但还是感受到了布恩地亚家族的孤独之魂,这也应该是书中马贡多小镇的孤独,是哥伦比亚的孤独,是拉丁美洲的孤独。读着它,总是不由自主想起《红楼梦》,想起它的繁华、热闹,但这繁华、热闹的背后是否也有孤独在叹息?林黛玉清高寡合的孤寂,贾宝玉享尽荣华的孤寂,薛宝钗圆滑于世故的孤寂,贾元春表面荣华、内心卑贱的孤寂,王熙凤两面三刀的孤寂,贾氏家族表面兴盛、实则腐朽的无奈,不都是真实地存在着吗?不同的著作,不同的故事,不同的国情,却有着同样的灵魂——孤独。也许孤独对每个人而言都是与生俱来的,是永远无法走出的。
似乎有些明白了,也许这本书能成为世界名著的原因就是它把握住了人性中固有的、却又常为我们所忽视的一种内在情感。人属于社会,有群体性;人又是独立的个体,孤独是存在于灵魂深处的,是我们人性的一部分,它可以让我们冷静,善思,让我们浮躁的心有一份清凉。尤其是现代人,在这个喧嚣的世界里更应该学会享受孤独,利用孤独。只是布恩地亚家族的孤独是可怕的,因为它放大了孤独在人性中的分量。它的孤独折射出民族的孤独,地区的孤独。它的孤独是有一定的历史原因和人为痕迹的,那是特定时期拉丁美洲的孤独,是有害的,是令我们忧虑的。是人们,尤其是给它造成孤独的国家、政治家们应该关注的。
看着书桌上的《百年孤独》,我知道,一段时间之后,我还会再次打开它,细细品味,相信那时自己会有更多的收获
我读完《百年孤独》,掩卷冥思时,浑身涌起一股颤栗感,它并不是我所喜欢看的小说类型,故事中的情节让人仿佛置身在一个发生了不可能事件的现实生活中,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让人恐惧不已。
先说说情节,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上。书中有一个很有象征意味的情节,就是不眠症的情节,马孔多镇上的居民随着何塞何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夫妇的养女雷贝卡的失眠而相继患上不眠症。患了这种失眠症,最可怕的不是睡不着觉,而是失眠症必然演变成健忘症。
开头会忘掉童年时代的事儿,然后会忘记东西的名称和用途,最后再也认不得别人,甚至意识不到自己的存在,失去了跟往日的一切联系。为了生活,马孔多的居民不得不在物品上贴上标签,如给牲畜、家禽和植物标上名字:“牛”、“山羊”、“猪”……看到这里我不禁想了想,如果哪一天我们连标签上的字的含义都忘记了,那又该怎么办?这些标签上的字的含义,都是我们历经几千年的学习与探索才发明出来的历史,如果我们忘记了历史,存在也许就会变得毫无意义。
故事中布恩迪亚家族的让我觉得压抑,并不是因为家族氛围有多么森严,而是这个家族人与人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家族七代人百年的坎坷历程,这百年的蹉跎岁月中从无到有,再从有到无,终点回归起点,社会的发展,家族的变迁,都在不断重复圆周轨迹,到最后却什么也没有留下。
马尔克斯用短短几十页勾勒出一个家族的兴衰,这与中国的《红楼梦》迥然不同,我们要用多少章节才能铺垫一幕黛玉葬花。这个家族中的人总是不断重复著名字:阿卡迪奥、奥雷良诺、阿玛兰塔……就像他们不断重复在他们身上的轮回宿命。在任何一个时候都是一种禁忌,而小说中不止一次描写了这种关系:因恋爱受挫的阿玛兰塔与自己的侄子恋爱、第三代阿卡迪奥疯狂地爱恋母亲以至差点铸成大错、第六代奥雷良诺不知不觉地爱上了姨母发生了关系生下了孩子……这都是因为孤独所犯下的罪行。死亡各种各样的阴霾缠绕着他们,让他们痛苦不堪地离开这个世界。
孤独,冷漠,已经是这个家族的人的共性,诚如小说中写道:“布恩地亚家族每个人脸上都带着一种一望可知的特有的孤独神情,长大后,他们都试图以各自的方式突破孤独的怪圈,但激烈的行动总是归于挫败地沮丧,他们又以不同方式,一个个陷入更深沉的孤独之中,对他们来说,孤独仿佛一种神秘的命运难以抗拒。”正是这种孤独才让他们走上悲剧之路。
我读完《百年孤独》,掩卷冥思时,浑身涌起一股颤栗感,它并不是我所喜爱看的小说类型,故事中的情节让人仿佛置身在一个发生了不可能事件的现实生活中,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让人恐惧不已。
先说说情节,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正因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上。书中有一个很有象征意味的情节,就是不眠症的情节,马孔多镇上的居民随着何塞何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夫妇的养女雷贝卡的失眠而相继患上不眠症。患了这种失眠症,最可怕的不是睡不着觉,而是失眠症必然演变成健忘症。
开头会忘掉童年时代的事儿,然后会忘记东西的名称和用途,最后再也认不得别人,甚至意识不到自己的存在,失去了跟往日的一切联系。为了生活,马孔多的居民不得不在物品上贴上标签,如给牲畜、家禽和植物标上名字:“牛”、“山羊”、“猪”……看到那里我不禁想了想,如果哪一天我们连标签上的字的含义都忘记了,那又该怎样办?这些标签上的字的含义,都是我们历经几千年的学习与探索才发明出来的历史,如果我们忘记了历史,的存在也许就会变得毫无好处。
故事中布恩迪亚家族的让我觉得压抑,并不是正因家族氛围有多么森严,而是这个家族人与人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家族七代人百年的坎坷历程,这百年的蹉跎岁月中从无到有,再从有到无,终点回归起点,社会的发展,家族的变迁,都在不断重复圆周轨迹,到最后却什么也没有留下。
马尔克斯用短短几十页勾勒出一个家族的兴衰,这与中国的《红楼梦》迥然不一样,我们要用多少章节才能铺垫一幕黛玉葬花。这个家族中的人总是不断重复著名字:阿卡迪奥、奥雷良诺、阿玛兰塔……就像他们不断重复在他们身上的轮回宿命。在任何一个时候都是一种禁忌,而小说中不止一次描述了这种关联:因恋爱受挫的阿玛兰塔与自己的侄子恋爱、第三代阿卡迪奥疯狂地爱恋母亲以至差点铸成大错、第六代奥雷良诺不知不觉地爱上了姨母发生了关联生下了孩子……这都是正因孤独所犯下的罪行。死亡、各种各样的阴霾缠绕着他们,让他们痛苦不堪地离开这个世界。
孤独,冷漠,已经是这个家族的人的共性,诚如小说中写道:“布恩地亚家族每个人脸上都带着一种一望可知的特有的孤独神情,长大后,他们都试图以各自的方式突破孤独的怪圈,但激烈的行动总是归于挫败地沮丧,他们又以不一样方式,一个个陷入更深沉的孤独之中,对他们来说,孤独仿佛一种神秘的命运难以抗拒。”正是这种孤独才让他们走上杯具之路。
一开始读这本书,是被它的名字吸引的,百年的孤独,这到底阐述了一个怎样的故事?又表现了作者怎么样的心情?我翻开书,慢慢阅读后,却发现这是一个曲折离奇,令人眼花缭乱的世界。书中的故事发生在一个叫马贡多的小镇,围绕着布恩地亚这个家族发生了一系列奇奇怪怪的事情,从第一代布恩迪亚,到刚出生就死掉的第七代布恩迪亚,故事围绕着这七代人慢慢展开。
老实说,刚开始读这本书,我的思路是比较乱的,因为思维和外国人不同,我经常把书中的人物弄乱,因为感觉每个人的名字都差不多。尽管如此,我还是能兴致勃勃地把书看下去,因为书中有很多神话而荒诞的情节。书最后的一部分我没看完,而且几年过去了,书中很多内容我都忘了,所以我就围绕着书中的第一个主要人物霍·阿·布恩地亚稍微聊一聊。
布恩地亚从一开始,就是个充满好奇心,敢作敢为的小伙子。他要与表妹乌苏拉近亲结婚,而乌苏拉担心会像姨妈和姨父近亲结婚那样生出长猪尾巴的孩子而拒绝和他同床。看到这里,我突然笑了,这什么理由!感觉这本书从头到尾都充斥着一种光怪陆离的气息。讽刺的是,我参考了一些读后感后发现,最后他们的孩子当然是正常人,可是他们家族第七代的近亲结婚生下的孩子,赫然就是一个长着猪尾巴的婴儿,而他刚出生就死去了,这也代表了他们家族血脉的终结。
结婚后,由于杀了人,他们被迫逃到偏僻的小镇马贡多。而令我印象很深的是,小镇经常有一些吉普赛人途径,而布恩地亚彻底迷上了吉普赛人带来的各种小玩意,经常花了很多钱去买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例如磁铁什么的,为此他经常被老婆责骂,可他依然乐此不疲地去搞一些小发明,虽然总是失败收场。从这里,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充满了好奇心和钻研心的人,但总是因为一些原因而不被人理解。后来,他又异想天开,想打通外界与小镇的联系,修建一条铁路,使外界的各种新奇事物和文明能够进入到这个偏僻的地方。他带领着一些年轻人,在小镇周围的灌木丛砍伐了七天七夜,最终仍然看不到尽头,最终无奈地放弃了。布恩地亚甚至为此发疯了,被家人绑在树上,到死也没解开过。
我读到孤独了,本书中每个人的孤独都不一样,这只是霍·阿·布恩地亚的孤独,而他的孤独感觉是比较好懂的了。他就跟很多人一样,心里充满了各种的奇思妙想和理想,却不被别人所认可,也曾努力过,但正如那看不到尽头的灌木丛一样,看不到任何希望,最终惶惶无所作为地度过一生,这就是不被人理解,看不到希望的孤独。
如何才能战胜这种孤独?我想到的只有:坚持。面对看不到边际的灌木,七天七夜砍不完,那十天十夜呢?一个月呢?当然,坚持需要莫大的勇气和毅力,需要我们穷其一生去培养和争取。
即使是读完整本书后,对我而言,它仍是晦涩玄奇的。匪夷所思:令人漂浮的热可可,不断死而复生的老人……令人费解:无故死亡的何塞的大儿子,伴随失眠的失忆,不属于人间的天女……
但是,除去那深沉的书名,真正吸引我,抨击着我的,却是那一次次来不及挥手的别离
书中太多的篇幅在叙述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并不是没有道理的。他,实在是一个曲折的英雄。
“他沉默寡言,性格孤僻,在母腹中就会哭泣,来到人世时,大睁着双眼。剪脐带的时候,他四下打量房间里的东西,好奇却毫无畏惧的观察人们的脸庞。”一出生便注定不凡的一个人,有谁会想到他即将面临的坎坷悲凉命运呢。
作者是残忍的。年幼的上校,来不及同郁郁不解的哥哥挥手告别,哥哥便已悄然离去。上校知道他要走,可是却不能道别,不知道何时再见,可是不能挽留……再大一些,上校遇见了他今生的唯一——蕾梅黛丝。他爱上了那个每对他说话,都要带上“先生”的小姑娘。尽管她还小,但上校还是毫不犹豫地送出了小金鱼——他们订婚了。那是甜蜜的,看着她一天天长大,逐渐成为自己的妻子,我想,上校内心是充满甜蜜与幸福的。所以我说,作者是残忍的。他以残酷的心,残忍的手法,杀死了小蕾梅黛丝。可是,上校也仅仅只是悲痛了,或许,这是他宿命的初现吧。
同样被施以辣手的还有奥雷里亚诺第二,准确说应该是佩特拉·科特斯。
我并不认同费尔南达做何塞家的媳妇,那迂腐的古老贵族礼仪实在让人不爽,圣经,玫瑰,银餐具……适合何塞一家吗?或许正因如此,佩特拉·科特斯才出现了。她温柔贤淑,知情达理,可以说是一个完美情人,可她真的只是一个情人了。但她不后悔,不是吗?那最后时刻的陪伴,很满足了。可她还是有遗憾,那双靴子,不是吗?来不及挥手,你再也不会回首。
可是啊,大儿子的出走,二儿子的上校之路,儿媳妇的一尸两命,丈夫的死……这一切,最痛苦的是乌尔苏拉,不是吗?作为一位母亲,作为一位婆婆,作为一位祖母,作为一位妻子,来不及挥手,大儿子一去无踪影!来不及挥手,二儿子一去不回首!来不及挥手,白发泪送两代人!来不及挥手,阴阳两隔白首不相守!
人生太多的来不及,当马孔多在《圣经》中记载的那种龙卷风的怒号中化作可怕的瓦砾与尘埃漩涡时,我知道,注定承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再出现。故事——结束了。
来不及喝温热的水,它已冰凉;来不及望夕下的霞,它已坠下;来不及体会蓬勃的青春伊夏,它已被尘封在回忆的木匣。别离总是在不经意,会让人来不及,我想,珍惜眼前,或许是,最好的,来得及。
我在看《百年孤独》前也问了多少人,这本书怎么样。很多人跟我说,很好看,很好看,真的很好看。但他们的评价只有很好看三个字。我试图看过好几次,每次都看了个开头就看不下去了。几年后某个朋友跟我提到说这本书很好时举例说,你看头一句: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是不是很赞?其实我很早就听说这句话很有名,但一直不晓得有名在哪儿。那个朋友解释说:这短短一句就包括了过去时、现在时、将来时。马尔克斯开创了一种新的叙述方式,让小说回归到了叙述的本质,对后来的文学创作影响很大,许多人都效仿了这种叙述方式。那一刻,我忽然决定重新开始阅读这部伟大的作品。
百年孤独,何谓之孤独?
奥雷连诺上校晚年不停地做金鱼。金鱼一共二十六条。他每天都做两条,达到二十五条时,他又拿它们在坩埚里熔化,重新开始。
阿玛兰塔的晚年是在缝制殓衣中生活的。她白天缝,晚上拆,直到死。
乌苏娜瞎了之后发现:当其他的人在房子里漫不经心地来来去去时,乌苏娜就凭自己剩下的四种感官注意别人的活动,使得谁也不会突然撞着她;很快她就发现,而家里的每个人却没觉察到。他们每天走的都是同样的路,重复同样的动作,同样的时匆几乎说同样的话。
重复,几乎是每个人生命里最大的一件事。起床、洗漱、上学、上班、回家、吃饭、睡觉……我们每天都在不知不觉中重复着过日子。如果你仔细回顾,会猛然发现你几个礼拜、几个月几乎都是这样的日子,毫无特色。
忘记了初心,找不到人生的意义,机械麻木的重复,这就是孤独。
张爱玲在《半生缘》里说,对于年轻人,三年五年就是一生一世。但对于中年以后的人,三年五年不过是弹指间的事。
年轻人最大的毛病是什么,是浮躁。这种浮躁无处不在。年轻的时候谁都想热烈澎湃的生活。但那也累,过上几年就吃不消,想要安定。可一旦安定了,冷寂了,日子开始重复了,又倍感无聊,甚至无聊得可怕,可怕到精神空虚,坐吃等死。
有时候我会想,究竟是热烈澎湃的生活好,还是平淡安定的生活好?每个人对于生活道路的选择都不尽相同。但我想,无论是要热烈澎湃,还是要平淡安定,重要的是找到自己要走的路。沿着自己选择的路,一直坚持着走下去,走出自己的精彩和意义。
《百年孤独》中有一句话:“无论走到哪里,都应该记住,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一切以往的春天都不复存在,就连那最坚韧而又狂乱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转瞬即逝的现实。”
无论遇到了什么样的困难和迷茫都不要停下,唯有不忘初心,方能继续前进,最终找到自己人生的意义。
这是我这么多年最为珍藏的一本书,它是我爱上的第一本世界名著。
高中的时候,因为好奇买下来它,为了所谓的一点点虚荣心去阅读这部作品,很认真地读,它却让我恐惧。翻了两章,便不敢再拿起来看。 现在经历了许多不想经历的事情,从一个故作孤独的人变成了一个真正开始明白孤独的人。却没有了过往的浮躁,在一个清冷的午后重新去阅读它,我仿佛重新发现了一个被废弃已久的宝藏。曾经晦涩难懂的文字如今却像滔滔江水一样一波一波的撞击你的心灵。睡梦中还会赞叹怎么会有这样环环相扣精彩绝伦的叙事方式。冷静旁观的口吻,读罢却激起心底最深处的苍凉。
因为当时的无知与浮躁,我差一点错过了它。所以当你还未尝过痛苦,当你还未开始尝试看透生命,请好好的收着它,不要读它。
《百年孤独》的内容复杂,人物众多,情节离奇,手法新颖。马尔克斯在书中溶汇了南美洲特有的五彩缤纷的文化。他通过描写小镇马孔多的产生、兴盛到衰落、消亡,表现了拉丁美洲令人惊异的疯狂历史。
布恩迪亚家族,漫长的几代人之中,有手艺灵巧的、有求知旺盛的、有聪明机灵的、有勇敢坚强的、有吃苦耐劳的、有光彩照人的……他们有坚毅的眼光,不轻易言败的性格,无论是旅途劳顿的南征北战,还是通宵达旦的欢娱,他们都可以用他们特有的魅力吸引体态美丽,性格丰满的女性。我无法看出这个家族有什么弱点,但他们最终也不过才经历了短短百余年,然后狂风袭来,他们的生命、他们的后代和关于他们的记忆,很快就那么无影无踪。但却看不出有什么值得惋惜后悔的地方。
我已经不记得自己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是否有特别兴奋或者特别悲痛的心情,只觉得文字像水一样在我眼前流过,即便是难以理解的家族谱,时而现实时而魔幻的写作手法,完全不熟悉的地方和历史等等,这些那些打乱我读书节奏的方方面面似乎理所当然地被我所接受,我仍然以几乎不动的姿势一页页地看下去,看的时候在想什么我并不清楚,就好像小时候放暑假刚刚睡醒的午后,我躺在地上看着墙上时钟一分一秒走过。我没有起床,也没有在等待什么,我在干吗呢?我自己也不清楚。但是,很不可思议的,在读这本应该不算是喜剧的故事时,我竟然涌起一种类似于平静恬然的快乐。就好像我知道人终究会衰老死亡,但在照耀到阳光的瞬间,仍然忍不住微笑。
最为喜欢书里接近尾声的这一句话,姑且作为我的读书笔记吧:“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归途的路,以往的一切春天都无法复原,即使最狂乱且坚韧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瞬息即逝的现实,唯有孤独永恒。”
历时6个月,把这本百年孤独从头到尾看了一遍。给我的感觉是好似神话,又好似昨天都有同样的事在现实生活中发生了。一个家族的兴旺与衰败,从家族的第一代到家族的最后一代,不断的重复着相似的命运。
刚开始看这本书有点云里雾里。搞不清剧情和人物关系。后来百度了一下对大致剧情和人物有了了解。有些人物关系还是搞不清。
家族第一代能自己开创新大陆,建立了马孔多。对新鲜事物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和探知欲望。是天才也是疯子,最终被绑在树上死了。
家族第二代,何塞和上校都是丰富多彩的人物。何塞继承了这个名字的特有性格,外向。对新鲜事物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和探知欲望。年轻事跟着杂技团出去闯荡江湖后来回来了,以打猎为生。最后被抢打死了。是不是丽贝卡打死的,留下了一个悬念。上校则是冷酷孤独的性格。发动了N场的战争最终都失败了。被X次暗杀都没死成功。17个儿子全部挂了。最后孤独的做小金鱼直到死去。他的世界,他的孤独没人能够理解。
还有小说中的各位传奇女主,个个特点鲜明。乌尔苏拉家里的第一代女主,活了好几百岁,精明、能干富有洞察力。知道家里发生的大部分事情。阿玛兰妲和丽贝卡俩个人为了争,勾心斗角毁了自己的一生也毁了别人的一生。终生孤独直到死去。那位叫皮拉什么的占卜女人,不知道怎么描述她,她也算是整个小说的核心人物把。和何塞家族的各种人物有过接触或给过影响。
还有哪位预言的法师梅尔基亚德斯似乎是这小说的导演,而那张羊皮纸就是早就已经写好了的剧本。一切都是按照剧本的预期在发展着,一步一步知道消失。
唯一爱情地结晶是一个长了猪尾巴地小孩。对于小说这是剧情,对于生活就是天意。当看到那句译文时,我感到头皮一阵强烈地麻麻地感觉:家族第一代被绑在树上,家族最后一代被蚂蚁吃掉。看着这本小说,总感觉上面发生地事总能在现实生活中找到影子。或许我们也在重复着自己地命运,或许我们也在每天抱怨喋喋不休,或许我们地命运早已注定,或许百年地孤独正是你我地孤独。生命、生活、人性、伦理、道德生活中地点点滴滴地影子都应在了这本书上…
从开始读这本书到读完这本书,给我地感觉和看红楼梦很像。不懂,看不下去——似乎有点意思——剧情很精彩舍不得放下——似乎写地就是身边地昨天今天和明天——就这样结束了,留下地是满脑子地回味,像一杯茶,淡淡地很舒服…
第一遍我看地有点迷糊,但是很精彩。这是要怎样地大脑才能装下这本小说,并把他写出来?前几天新闻说作者逝世了,伟人一路走好!这本书不知道还会不会再看,也许会。
《百年孤独》在大学的时候在图书馆读过几页,但是死活读不下去,就这样一搁浅就是五年,五年后再翻开《百年孤独》发现自己真的很孤独。百年孤独,七代人的百年孤独。
上大学时,因为我们法学班的课程里有一门必修课叫经济法,有幸结识了经济法老师,她是复旦的高材生,曾留学于美国,偶尔上课的时候会给我们讲她个人的经历,她无意中说过的话给我们每个人心中都种下了一颗种子,她是我们心目中喜欢的老师的样子。
她讲国内那薄薄的翻译本没有全面展现百年孤独的魅力,当讲到她有幸在美国买到了厚厚三大本的英文版的那种欣喜,那个眼神我至今也忘不了,就这样在我的心底留下深深的痕迹。
她鼓励我们每个人有机会就出国门看看外面的世界,而我们也一直在努力看外面的世界。
近日想起她的话想起她的.事。终于《百年孤独》又到了开封的日子。
开篇先摘录一部分《百年孤独》多年以后体: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回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在这张唯一的全家福照片上,奥雷里亚诺身穿黑色天鹅绒正装,夹在阿玛兰妲和丽贝卡中间,那倦怠的模样和深邃的眼神与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时一般无二。
那个慢无尽头的夜里,赫里内勒多.马尔克斯上校追忆着在阿玛兰妲缝纫间里度过的那些一去不返的午后时光,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则苦苦挣扎了数小时,试图抓裂自己孤独的硬壳。自从那个遥远的午后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他唯一的快乐时光就是在金银器作坊里打造小金鱼的时刻。他被迫发动三十二场战争,打破与死亡之间的所有协定,并像猪一样在荣誉的猪圈里打滚,最后耽搁了将近四十年才发现纯真的可贵。
多年以后,在临终的床榻上,奥雷里亚诺第二将会回想起那个阴雨绵绵的六月午后,他走进卧室去看自己的头生子。
然而一天下午,他好像突然间激情骤至,神采焕发。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阿尔卡迪奥将回想起梅尔基亚德斯为他朗读那一页也不可理解的文字时的颤抖,他自然是听不懂,但那铿锵的音调听起来仿佛教皇通谕的吟唱。
这些多年以后体,让我想到了自己的多年以后体。多年以后,面对父亲留下的油菜花田,回想起这里曾经是一片油菜花田。
那个见识冰块的下午,给奥雷里亚诺打开了一扇造小金鱼的门,但终究抵不过被迫上战场的命运,这是多么无可奈何的事情。这与他的初衷大相径庭,那场战争似乎更改了他之前拥有的一切,包括他的精神世界。我们多么希望仍然活在那个见识冰块的下午,但是这样的经历在很多年以后似乎变得不那么重要。多年以后的经历,在多年以前似乎一文不值,那些曾经走过的路在当下看来又是何其纯洁美好珍贵。
当一切趋于入定后,你往往只能品尝到孤独。——题记
这是一部以一个家族的兴衰为线索来表现当时作者所处的拉丁美洲的一种缩影。拉丁美洲的百年历程就如同书中一般,不断重复着怪圈:不是前进,而是徘徊。
“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利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下午。”就是这样一段短小而深刻的句子带着我们领略到魔幻现实主义世界的未来,过去和现在的三个时间层面,庞杂纷扰,眼花缭乱。
百年孤独的那种魔幻主义色彩从人物的名字中你就能体会的到。整个家族七代人,不断的重复着那几个名字,就如同家族宿命一样:“第一个人会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会被蚂蚁吃掉。”在不断的重复中步入灭亡。
一直深刻赞同王菲的《我也不想这样》中的反正最后每个人都孤独,在每段感情中,不管是暗恋还是相爱,到最后会发现不管是需求还是被需求,心灵永远都要有自己的空间。所以仍然你是你,我是我,难免孤独。你我都是一条直线,有人与我永远很近但永远不能相交,而相交的两条线必然愈行愈远。
其实就如同书名一般,全书所带给我们的就是一种满目苍凉的孤独感,孤独首先集中在人物身上。就好比丽贝卡独自一人老死于家中,被站争迷失本性变得麻木的上校结局。还有阿玛兰坦的结局,她一直费尽心机想得到皮埃特诺的喜爱,到手了却又死活不要,让其落了个自杀的下场。后来又有了赫利索多上校,两人情到深处又断然拒绝其求婚,终使自己在孤独和悲伤中度过。她大概是因为失手杀死了梅蕾黛丝而产生的愧疚感,让她自己无法释怀,也不允许自己得到幸福吧!书中的人物多是这样压抑,在徘徊中走向了孤独。
老实说读完这本书的感觉挺压抑的。我们每天都生活在一个日新月异的世界里,科技发达,文明进步,我们马不停蹄的向前奔跑。正如从第一批吉普赛人带着各种新奇物品踏入马孔多这座小镇一样,再到后来的什么火车,香蕉公司。进步看似给马孔多的居民带来了便利和新鲜感,然而新鲜感过后带来的又是一片孤独。有人说孤单是一群人的狂欢,狂欢是一个人的孤单。正是因为孤单才使得一些不甘寂寞的人走到一起,真正孤单的人也有着自己的狂欢吧!
然而真正的孤独,不是寂寞、无助等浅显的意义,而是停留在人内心的冷淡。生命从来不曾离开过孤独而独立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孤独犹如影子一样存在,无论是我们出生、成长、相爱还是成功失败,总会时不时的提醒我们它的存在。孤独的存在提醒我们要珍惜眼前,督促我们体验人生,让我们在成功的时候可以清醒,在失败的时候淡然一笑。
抬头仰望星空吧,去审视自己。有时候我多么希望所有人的孤独都能消失,我们要的不是一个热闹的表象,而是一个真实的自我。
“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时那个遥远的下午。”——题记
我始终记得这个句子,即使它短小,可我记忆深刻。这本书开篇就将我带入了一个魔幻现实主义、世界未来和过去之中。这三个画面,庞然纷扰,眼花缭乱。
马尔克斯以小说作品的形式创作了一个自己的世界,一个浓缩的宇宙。其中喧嚣纷乱却又生动可现的生活,映射了一片大陆及人民的富足与贫困。这是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给《百年孤独》的颁奖词。《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马尔克斯的代表作,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的历史社会图景”的宏篇著作。
《百年孤独》通过革命家总部一家七代人的经历,描述了整个家族百年来的辛酸、荣辱、爱憎、祸福以及文化的人性中根深蒂固的孤独。当第七代的继承人被蚂蚁吃掉的那一刻,他的父亲终于破释了梅尔基亚德斯的羊皮卷手稿。手稿内容是:家族中第一人被绑在树上,最后的人会被蚂蚁吃掉。这手稿记载的是布恩地亚的家族历史。在他译完最后一章时,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风将村庄刮走了,从此无影无踪。
像第七代人循环反复的名字一样,循环出现了情节与叙述,整个马孔都被包裹成了一个环形废墟,然而每个人的内心都是孤独的,没有一刻感受到家的温暖——说明这个家庭是分散的。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了情感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参与革命以及反复做手工活、深迷情欲、读书翻译,却始终无法将这些力量集中到一块儿。逃不过家庭分崩离析的命运,仿佛房子只是一个家,一个载体,从不是一个给予人心灵安慰的温暖的港湾。当然,除去贯穿灵魂的乌拉苏拉,所有人都不值得爱或者被爱。他们所做的不过是掩埋自己的私欲和空虚,以致自己活在执拗和孤独之中。
这个不可实现的奇迹和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就是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历史的演变。其中,被隔离在现代与文明世界进程之外的愤怒与恨意,又是拉丁美洲的独特生命力对生命的渴望。这不仅仅是在叙述一个家族,更是一个民族的自我反省。
作者是在用一颗悲怆的心灵去拉丁美洲寻找那迷失的温暖和精神家园。如同我们现在,高楼林立,思想多元,但却迷失了方向,成了百年孤独,越来越感到我们那一颗心灵的脆弱。然而真正孤独的不是无助的寂寞,而是停留在人性中的冷淡与漠然。
生命不曾离开,真正意义上的孤独使我们成长道路的失败,最后如你的影子一样,时不时出来提醒一下你我她的存在。孤独的存在或许是为了告诉我们珍惜眼前,体验人生,督促我们:成功要清醒,失败要努力。
抬头仰望天空吧,审视自己,认知社会;拥抱他人,向阳而生!
没有“序”、“跋”,也没有“后记”,《百年孤独》就这样进入了我的眼帘。不查背景资料,就凭自己的直观来写观后感,如果有一、二个亮点自己也满足了,好在有两位网友看过此书,可以作些交流。
摘录:1927年出生于哥伦比亚马格达莱纳海滨小镇拉卡塔卡,童年与外祖母一起生活,1936年随父母迁居苏克雷,1947年考入波哥大国立大学,1948年因内战辍学,进入报界,五十年代开始出版文学作品,六十年代初移居墨西哥,1967年出版《百年孤独》。1982年获诺贝尔文学奖。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
上述是书上唯一的介绍。
遥远的时代,遥远的地方,一步巨篇,是那么的陌生,也是如此的繁杂。犹如自己一个小宇宙,谁能说得清、讲的透,唯一与我们有相似之处就是孤独都是伴随每个人的。
一个家族,一个140~150年的时间跨度,却只有近十个姓名,作者高超的叙述,驾驭文字的能力让我敬佩。
从摘录上看,作者经历了内战,虽然对他的经历无从知道,但他的作品、他作品中的叙述、他作品中的思想都让我们感同身受。就如进入了一次心灵之旅,而这次旅程让我觉得很累,要整理出条理来很累。但收获还是有的,就是可能肤浅些。
买此书的原因就是想了解什么是孤独,而《百年孤独》应该是一生的事,因此说孤独会始终伴随着自己。书上的家族和自己的家族联系在一起了,感慨多了许多。少年的孤独、青年的孤独、中年的孤独,直到老年的孤独,要想达到理想状态却被现实压着,增添了许多许多孤独感出来。那什么叫孤独?怎么排遣孤独?怎么从孤独中感悟出什么?路上的人那么多,都是匆匆过客,唯有孤独是给自己的。
本书写的是一个家族从兴盛走向衰亡的过程,残酷的现实和科技发展带来的进步和变化,利用大自然,被大自然报复的一个过程,还有内战的整个过程,家族中几代人的命运就相应跟着起伏变化。
人物既有家族遗传或叫基因,也由其他血液的进入,代代相传,性格也就不是两种性的,而是多种性格的混合物,也许叫多种元素的结合吧。命运就难说了,是冥冥之中的吗?一本艰涩巨大的人类思想探索的书,看一次肯定是不够的。
无论如何孤独,我的观点是:人要乐观。应该知道自己只是一个凡人,有许许多多错误缺点,用思想去战胜困难、战胜孤独,而乐观就是好的方式之一,也是面对艰难困苦的好的精神支柱。
还有就是勤能补拙,把思想贯彻到勤劳中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还是回到古人所说的忧患意识中去了。
作者把许多哲理融入进书里去了,犹如嵌入的珍珠,闪着智慧的光芒,时不时的让我深思,特别是老年后的感悟是如此的精辟,而我在中年的感悟就受益匪浅了。
孤独不怕,用强大的精神能够享受这种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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