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布斯传》读后感两篇

马振华老师

  《乔布斯传》读后感篇一

  我不是一个商人,我对商界的传奇人物不感兴趣;我不是电子产品的发烧友,至今我也未曾拥有苹果相关的产品。但我却知道乔布斯这个人,因为他的名气实在太大了,处在这样一个信息高速发达的社会你想不知道他的名字都难。接触到《乔布斯》这本书实属偶然,暑假期间我到上海的妹妹家小住,在她家的书柜里偶然发现了这本书,这样我才有幸读了苹果创始人乔布斯的传记,获益匪浅。

  乔布斯,一个标准的美国式个人英雄主义者,一个被父母遗弃的私生子,一个只能忍受六个月大学生活就退学的叛逆者,一个曾经吸食麻的“瘾君子”,更是一个“不创新就等于死亡”的践行者。读他的传记,给我的内心带来前所未有的震撼。

  说到乔布斯,你也许会羡慕他的财富,也许会惊叹他的事业,同时你也一定会喜欢他带来的iPad和iPhone,但如果有时间,我建议你好好研究一下乔布斯走过的路,思索一下他获得成功的关键所在。

  “如果你把每一天都当成生命的最后一天,那么,有一天你一定会认为这是正确的。”在乔布斯眼里,生命就是一场战斗,这个略显偏执的信念,激励他在创新的道路上永不止步。

  今天,苹果每推出一款新产品,都让世界各地的人疯狂地趋之若鹜,当人们惊奇于乔布斯不断取得成功,用什么语言来赞美他都不过分。但,回过头追寻他走过的路,你会发现这并非坦途。为追求卓尔不群,他不惜付出一切代价,也不惧怕任何失败。在创新途中,他曾经被董事会赶出了自己一手创办的苹果公司达13年之久;他创办的NeXT公司亏损到差点全军覆没;他收购并倾注了大量心血的皮克斯公司,在早期也差点被迪斯尼抛弃……

  乔布斯经历的坎坷,比你我只会多不会少,但与一般人不同的是,他毫不畏惧,在内心深处的理想引领下,坚持把每一天都当成生命的最后一天来战斗,以此苛求自己的付出。这也许才是他最值得我们深思之处。

  我们总是惊叹美国的科技,惊叹美国引领世界IT潮流,究其根源,是因为美国有成千上万的乔布斯,他们在用自己的全部心血追求理想,全身心投入自己真正喜欢的事业中去,甚至不怕用生命的代价去追求与众不同。微软的盖茨,为了坚持心爱的事业,不惜中途退学创办自己的公司,最终成为电脑操作系统的绝对国王。在西雅图,102栋办公楼里,数万名世界顶级的工程师,在他打造的这片天地日夜辛勤奉献,盖茨本人也早已成为世界首富;甲骨文的埃利森,同样是个IT狂人,一天近20个小时的工作量,谁人能比?他的数据库已成为行业的绝对领导者,在硅谷,他一口气把一个海洋公园买断,几栋圆柱形的大厦,给人以顶天立地之感。

  《乔布斯传》读后感篇二

  读书是一种充实人生的艺术。没有书的人生就像空心的竹子一样,空洞无物。书本是人生最大的财富。犹太人让孩子们亲吻涂有蜂蜜的书本,是为了让他们记住:书本是甜的,要让甜蜜充满人生就要读书。读书是一本人生最难得的存折,一点一滴地积累,你会发现自己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

  近日,我读了《乔布斯传》一书,读完乔布斯传最后一页,我不由得要惊叹乔布斯的.伟大。掩卷自忖,我的思绪不断翻滚着。在读乔布斯传的这几天里,我一直在思考着这样一个问题,到底中国能不能培养出或者是产生出乔布斯式的人物?我无法给出答案,至今无法找出能培养出乔布斯式人物的证据。我本人认为外因要靠内因才会起作用,我一直认同这样一个观点,那就是环境只是造就人成功的一个方面。主要还是通过人的内部力量去改变现状。但是,读完乔布斯传,我对这个观点产生了疑惑和动摇,如果不是美国那种环境,乔布斯还能成就伟业吗?

  那么乔布斯究竟有何过人之处呢?我们先看他的成长经历。乔布斯出生后就被父母抛弃,后被人领养。养父是位机械师,也是位完美主义者,这对乔布斯影响深远。乔布斯不是一个愿意服从权威的孩子,在读完三年级前就被送回家两次。到了高中第四年,乔布斯开始同时服用药和麻。他在后来说,使用迷幻剂让自己得到了更多启发。迷幻剂让你看到了硬币的另一面,当药效退去后你就记不清楚了,但你知道有这一回事。它让我更清楚什么是重要的—创造伟大的发明,而不是赚钱。

  如果是在中国,我觉得这样的学生在初中上完已经被学校开除或者是外出打工去了,甚至初中都上不完。乔布斯在大学里呆了18个月后就决定退学出去工作。如果这在中国,更不可能。

  乔布斯的创新能力是我想着重谈的一点。

  一、乔布斯有着敏感的捕捉人类需求的能力。

  1976年,在研究如何开发appleⅡ时,他就决定,下一代的苹果电脑需要自带一个漂亮的箱子和内置键盘,整合其他关键因素,从电源到软件到显示器。事实也证明,乔布斯的想法是对的。

  1972年乔布斯和他的工程师们对在施乐公司看到的图形界面技术进行了巨大改进,然后又以施乐永远无法实现的方式对这些技术作了进一步完善。施乐的鼠标并不能用来在屏幕上拖拽窗口。而苹果工程师们设计出的界面上,用户不仅可以任意拖拽窗口和文件,还可以将它们拖到文件夹中。施乐的系统中,不管是调整窗口的大小还是更改文件的扩展名,用户都必须选中后才能执行操作。苹果的系统中将桌面的概念转化为了虚拟现实,允许用户直接触摸、操作、拖拽和移动文件。苹果的工程师和设计师每天都受到乔布斯的鞭策。

  Ipad开始销售后,一个打扫马厩的6岁男孩在没人指导也从未见过电脑的情况下,这个男孩开始凭自己的直觉使用ipad.小男孩用手指在屏幕上滑动,启动应用程序,玩弹球游戏。这可以看出ipad的一款十分人性化的产品,更方便的实现了人类的需要。

  二、乔布斯可以预见到科技发展的方向而且做到专注。

  比如,乔布斯改进了鼠标。他想要一个可以操纵光标向任意方向移动的鼠标,而不仅仅是上下左右。

  乔布斯的一个过人之处是知道如何做到专注。“决定不做什么跟决定做什么同样重要,”他说,“对公司来说是这样,对产品来说也是这样。”1997年他把苹果所要做的产品集中在四个领域,那就是专业级、消费级、台式、便携。乔布斯把一些产品砍掉后,一些工程师激动万分,因为他们知道应该朝哪个方向前进了。苹果的工程师和管理人员突然高度集中在四个领域。专业级台式电脑,他们开发出了Power Macintosh G3;专业级便携电脑,开发出了PowerBook G3;消费级台式电脑,后来发展成了iMac;消费级便携电脑,就是后来的iBook。1997年苹果离破产不到90天。1998年乔布斯重回苹果历时一年时间,把苹果从死亡边缘线又拉了回来,1998年整个财年,苹果实现了3.09亿美元的赢利。

  Ipad在上市不久前遭到了很多人的非议,比尔盖茨也不免要冷嘲热讽。比尔盖茨仍然认为手写笔和真正的键盘也就是上网本,会是主流。但是Ipad正式销售后,一些开始持挑剔意见的人们也修正自己的观点,历数ipad的好处,同时ipad也出现了销售异常火爆的局面。它的纤巧细薄代表了以后电脑发展的方向。Ipad是成功的,乔布斯在一次站在了科技应用的前沿。

  三、乔布斯为了创造更伟大的产品而不是赚钱。

  有一次,乔布斯对负责麦金塔操作系统的工程师抱怨说开机启动时间太长了。工程师开始解释,但乔布斯打断了他。乔布斯问道“如果能救人一命的话,你愿意想办法让启动时间缩短10秒钟吗?”工程师说也许可以。乔布斯于是走到一块白板前开始演示,如果有500万人使用MAC,而每天开机都要多用10秒钟,那加起来每年就要浪费3亿分钟,而3亿分钟相当于至少100个人的终身寿命。“这番话让工程师十分震惊,几周过后,乔布斯再过来看的时候,启动时间缩短了28秒。”

  乔布斯认为自己是艺术家,他鼓励设计团队的人把自己也当成艺术家。苹果的目标从来不是打败竞争对手,或者是狠赚一笔,而是做出最好的产品,甚至比最好的还要好一点。

  四、乔布斯追求完美的性格。

  乔布斯是个完美主义者,渴望掌控一切,并且很享受艺术家这种不妥协不让步的性情;他和苹果公司将硬件、软件和内容无缝整合,铸成一体,这种数字化战略堪称典范。

  在装修Next总部时,尽管大楼是新的,但是乔布斯坚持要将电梯挪走,让大堂显得更加恢弘。在大堂的中心,乔布斯委托贝聿铭设计了一段宏伟的楼梯,看上去就像漂浮在空中一样。承建商表示这个设计没法实现,乔布斯坚持能够做到,最终也确实建成了。

  乔布斯以追求简洁为目标。追求简洁不是要忽视复杂性,而是要化繁为简。只要不是绝对必需的部件,苹果在设计产品时就会想办法去掉。

  五、乔布斯带领团队的本事。

  在早期,乔布斯与沃兹尼亚克合作时,沃兹尼亚克对前景并不看好,但乔布斯知道怎么去说服他,他拥有说服别人的技巧。当时,他没有争辩说他们一定能赚钱,而是说这一定会是一次有趣的经历。他说即使他们赔了钱,他们也能拥有一家公司。“在他们的一生中,至少有这么一次,他们会拥有一家公司。”这句话对沃兹尼亚克的诱惑比变成富人的诱惑还要大。

  阿特金森曾评论乔布斯说“乔布斯本人算不上是个工程师,但他十分擅长评估别人的答案。他能看得出来工程师是心存戒备还是缺乏自信。”

  乔布斯给苹果的员工们注入了持久的热情,让他们去创造革命性的产品,也让他们相信,自己完全可以完成看上去不可能完成的事情。他们制作了T恤,上面写着“我爱每周工作90小时”。

  乔布斯说服斯卡利加入苹果的那句名言“你是想卖一辈子糖水呢,还是想抓住机会改变世界。”

  六、乔布斯追求自己的人生哲学,拥有自己的世界观。

  上大学的时候,他只上那些自己感兴趣的课程。这是一般学生无法做到的。有一门书法课非常吸引他,因为他注意到校园里的大多数海报都画得非常漂亮。他学到了衬线字体和无衬线字体,怎样在不同的字母组合间调整其间距,以及怎样作出完美的版面设计。这其中所蕴含的美、历史意味和艺术精妙之处是科学无法捕捉的,这让乔布斯陶醉。乔布斯总是有意识地将自己置身于艺术与科技的交汇处。他是追求友好图形用户界面的先锋。

  1974年初,乔布斯急切地想要赚钱,原因之一就是前一年夏天去过印度的罗伯特鼓励他也去印度进行一次精神之旅。乔布斯对东方精神、印度教、佛教禅宗以及探寻个人启蒙的浓厚兴趣,并不仅仅是一个19岁青年的心血来潮。纵观他的一生,他追随并遵循着东方宗教的许多基本戒律,比如“般若”的强调—通过精神的集中而直观体验到智慧和认知。

  乔布斯对此评论说,“我回到美国之后感受到的文化冲击,比我去印度时感受到的还要强烈。印度乡间的人与我们不同,我们运用思维,而他们运用直觉,他们的直觉比世界上其他地方的人要发达得多。自觉是非常强大的,在我看来比思维更加强大。直觉对我的工作有很大的影响。西方的理性思维并不是人类先天就具有的,而是通过学习获得的。”

  以上就是我读《乔布斯传》后的心得,但字数有限,一个人的伟大之处不仅限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