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百年孤独》有感(十五篇)

马振华老师

读《百年孤独》有感1

  最近总算把《百年孤独》第二遍结束了。虽说是第二遍,但仍觉得艰涩难懂。看完了全本,心里异常的累,不知自己到底看懂了几分。仿佛他们都在坚持着自己的理想,但是好像都未能坚持到底。

  他们都活在自己的世界中,都在坚持着所谓的理想。或许是因为上帝不想让人们过于幸福;所以,当上帝以无边的美意创造了一切后,又会让魔鬼所破坏,正如马尔克斯所说的那样,布恩迪亚家族经历着这样的一切:街上的女人会使人流血,家里的女人会生下长猪尾巴的孩子,斗鸡会让男人丧命、终身内疚,枪弹一沾手便会引发二十年的战争,冒失的事业只会将人导向失落和疯狂……当年迈的乌尔苏拉走了,整个布恩迪亚家族也走向了衰老。梅尔基亚德斯,这个智慧与先进的代表虽然与布恩迪亚家族有着不解之缘,也影响了家族中重要的成员,他预知着一切,可是他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大家死去,家族衰败,为什么?

  直到现在也没能明白这一角色的作用,是在表现人类的无奈吗?乌尔苏拉算是这个家族的精神支柱吧?作为马孔多第一代的移民。布恩迪亚发现了马孔多,他们在那落地生根,发展壮大,引进文明,但也随之衰落,也带来了战争,流血,瘟疫,或许这就是这本书的意义吧,微缩的世界,历经一切,还有人类特有的不安分的心。或许还应该说说奥雷里亚诺·布迪地亚上校,直至他死去,我也仍旧未读懂他。我不懂阿玛兰坦·乌尔苏拉为什么要回来,过着与马孔多格格不入的生活,她是想改变他吗?还是她也拥有者何她高祖母类似的精神力和意志力,但她始终不是乌尔苏拉,所以她失败了。最无法理解的应该是他们“变态”的爱情吧,我不知道是否这样说恰当。布恩迪亚家族最后的爱情还是让这个曾经辉煌但也孤独了百年的家族结束了。正如那卷神秘的羊皮卷所预言: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住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

  或许我无法读到书中更大的,更宏远的意义,一本书,一百个人读,会有这一百种理解。我只看到了他们极力想拥有者一些感情,可是他们未能作出相应的努力,或许他们是自私和冷漠的,或许我们也一样,但是他们应该也一直在努力,直到死亡的那一刻。

读《百年孤独》有感2

  以往全是假的,追忆是一条沒有归路的路,过去的一切初春都无法复原,即便最狂乱且坚毅的感情,说到底也不过是一种转瞬即逝的实际,只有孤独永恒。摘自《百年孤独》。

  傍晚時刻,落日将全球蒙上一层若隐若现的色调,纯洁的只归属于朝霞的孤单辉煌映照在每一个生存在这世界的人的身上。大家为活著奔忙,持续反复着出世身亡出世的全过程,在性命的动荡不安中起起落落,过着孤单的人生,追忆着孤单的以往。如同布恩迪亚家族持续发展趋势又持续衰落而最终消退在这个全世界,这好像是人生永恒不变的孤单的循环。月盈则亏,盛极则衰更是这世界上每一样事情转变的必然规律没什么能得到永世,亦没什么能在此生维持不会改变。

  书里乌尔苏拉曾封建迷信名叫l阿尔卡蒂奥r和l奥里亚雷洛r的人l虽然与生俱来r拥有 不一样,并例举家族有史以来反复以这两个名字取名的人,觉得叫阿尔卡蒂奥的人都性情欲望,而名叫奥里亚雷洛的人都性格内向。这看上去没什么逻辑性却切切实实变成了这一家族的实际这何尝不是一种循环?布恩迪亚家族在经历六代之后问世的又一个真实的布恩迪亚,而全部家族从马孔多的创始人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到最终结束家族的神话传说一样的微生物,从一个人刚开始返回了一个人完毕。

  大家一丝不挂赶到这个世界,一眨眼,也将一丝不挂地回来(朱自清),每一个人的人生好像都仅仅从生出来就刚开始走向身亡,但大家身临其境,每一个人的人生是何等不一样。沿途的风景仍然多变,即便大家仅仅走向孤单的愚昧游览的游客。

  大家终究会孤单确实是不可置否的真知,但假如任何人都由于这一真知而丢弃了自身的理想和理想,人类世界该怎样发展趋势,怎样转变成今日的样子,又怎样能命运般走向最后的孤单。林语堂写过:人世间沒有一个人觉得肯定的考虑理想化仅是一种坚信另一世态的心情,无论那是什么世态,要是和人们如今的局势不一样就得了。由于对自身终究会孤单地去世而觉得不满意,因此 不心甘情愿安守现况,才会抱有活著的期待。

  司马迁遭到宫刑,此后缺失了将家族发扬的工作能力,更缺失了以男生的真实身份活著的自尊,若是他从此消沉地走向孤单,那中国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该由谁撰写?

  张海迪五岁时易患脊神经神经纤维瘤造成 半身不遂,但她沒有舍弃,依靠自己的勤奋通过自学完成了中小学、初中和高校的专业知识,并学习针灸,变成不折不挠的楷模。经历过痛苦,假若她此后因存亡的循环坠入黑喑,那她变成伤残人后写成的著作和不计其数被她鼓励的人们将动向何处?

  史蒂芬霍金20岁得了卢伽雷氏症,仅有三根手指能够主题活动,基础与活死人无有,假如他确信每一个人终究会孤单地去世而丧失期待,谈何今天《时间简史》的光辉和物理的迅速发展趋势?

  甘于运势的人始终不容易被永载史册,是由于她们宁可把自己关入永恒不变的孤单中渡过人生。虽然我们无法防止那样的孤单的结果,但人生优劣是否并不仅参考一个人是不是去世,只是这个人做为宇宙膨胀澎涨的一瞬问世的处在孤单循环的性命,是不是能在他短暂性的几十年间亲身经历最精彩纷呈的小故事,即便追忆是一条沒有归路的路,他的一生也如诗一般的渡过去(林语堂)。

  大家人生的结果已定,不过是走向孤单的道上。两者之间怨天尤人荒芜人生,比不上抱有活著的期待一点点向孤单走去。如同丰子恺常说:即然无处躲藏,比不上愉悦。即然沒有净士,比不上静下心。即然沒有如愿以偿,比不上释怀。

  看那一天边闪亮的金色太阳,即便它终究会应对黑喑,走向孤单,但不管晚霞還是落日都这般漂亮,撒落在的身上的霞光带著孤单辉煌,这般令人魂牵梦萦,让人无法拒绝。

  即便认为自身的情感早已干枯得没法给与,也都会有一个時刻一样物品能转动内心深处的弦;大家终究并不是天生就做真实的自己的。摘自《百年孤独》。

读《百年孤独》有感3

  “马孔多正在下雨。”

  正如马丁在《冰与火之歌》中的一句轻描淡写:“回忆如同用雨水盛接雨水。”可在这背后,又有多少个日与夜的挣扎。哭喊、绝望,以及不甘终被释然,放下。这又何尝不是孤独的样子?那孤独究竟是什么?

  ——孤独是对社会的挣扎与无奈。

  人本孤独。

  这一点在百年孤独中体现得淋漓尽致:七代人始终重复着的两个名字,何不正是隐喻着,生命周而复始的轮回挣扎,出生就看到了死亡,开篇就注定了结局。可我们又何尝不是呢?放眼古今,秦汉吴蜀魏晋隋唐宋元明清……群雄逐鹿、君临天下,王朝更迭,家国延承、此起彼伏,与布恩迪亚家族的兴衰、终结又有何异?“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

  人本生为孤独。

  是啊,既然孤独是人生的常态,那么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人就是为了孤独而生。你懂得越多,你就越像这个世界的孤儿。时空是一把巨大的枷锁,无论是文明萌芽初起的蛮荒时代,还是滚滚车轮带来的惊喜与忧虑参半,至始至终,都不过是接受了社会挣扎与孤独的考验。

  那么在这喜忧参半的生活中,我们又该如何选择和面对孤独?

  许多人选择在失意时用酒精麻痹自己,也有许多人选择与世隔绝,只为在被窝里尽情地嚎啕大哭。可我们总忘了——物质是孤独的寄托,精神才是孤独的栖息地。

  对布恩迪亚家族来说,没有什么可以永垂不朽。钱财不过几张纸,风吹了就散;爱情不过几句誓言,青睐的人每天都能换;权利荣耀、青春美貌,这些都太易碎易逝了。当余音消散,人去楼空时,最终只留下孤寂与死亡相伴。从了孤独,没有什么可以与你永久相伴。

  物质都是虚假迷人的,只有精神上的解脱才配与孤独较量。

  可当余音未散,人山人海时,我们又该如何选择和面对孤独?

  我的答案是接纳并挑战孤独。既然人生为孤独,何尝不接受孤独的考验去战胜它呢?这才是孤独存在的意义。许多人畏惧孤独,其实是畏惧失败,可我们越害怕,孤独就越猖狂。这个社会、这个国家亦是如此,如果被孤独威慑到了,它就一定不会强大,整个社会就会被孤独的阴影笼罩着,成了一只井底蛙。

  就算是为了孤独后的振奋,为了挣扎后的希望,为了不让自己的人生那么容易通关,我们也要去尝试一番孤独啊!这才是人生为孤独的最真实的意义。

  马孔多在下雨,孤独正审视着我们。

读《百年孤独》有感4

  就在上个周末,我将《百年孤独》看完了。百年孤独是一本世界名著,我在读它的时候花费了不少时间,因为里面的故事情节,人物剧情等,都要用一个外国读者地方身份去翻译,下面常常备注着他国语言,风俗习惯的,实在是难懂,所以我只能细嚼慢咽,慢慢品味这本经典名著了。

  作家马尔克斯是一位魔幻的现代主义作家,这本书所表达的孤独,一个家族的百年历史,让人不寒而栗,每一个叫孤独的字眼不断从书本里面涌现出来,我看着也跟书里的故事一样纠结,一样想从情节中解脱,但是我不能,书本中的人物更加不能,因为生命中的故事是注定发生的,被故事选中,没资格懵懂。

  书里最深切的是考验人们内心深处的爱,但是他们大多数用冷漠,无畏的姿态将它表现出来,甚至是宣泄着自己的孤独来索取爱,索取他人的关爱,这似乎应该称之为怜悯,触及人们心灵最脆弱的地方,最温柔的部分,都是这些东西会被现实的物质所磨炼,到最后也许什么都不剩下,谁也没有理由理解你的冷漠,自己的内心应该具备自我温暖的功能,甚至要做到主动去温暖他人,关爱他人。

  看完这本书的我还在书中的情节里久久不能调整过来,也许这是这本著作给予我的反思吧。《百年孤独》是一本值得解剖的著作,我将它珍藏着了,说不定哪天又想看了呢。

读《百年孤独》有感5

  《百年孤独》是一部众所周知的魔幻现实主义作品,1967年一经出版,便引起世界轰动。到目前为止,《百年孤独》已经被译成四十多种语言,全球销量已超过5000万册。作者是来自哥伦比亚的加西亚·马尔克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代表人物,1982年凭借这一部作品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百年孤独》于我而言是一部晦涩难懂的作品,可能其中原因除了小说本身故事有些无厘头、荒诞以外,还有就是它是外国作品的因素,譬如人名对我来说实在是混乱不清,又长,又是由于一个家族的几代人,所以有几个人都叫同一个名字。再加上小说支线众多、人物关系复杂,所以给我的阅读带来了很大的挑战。

  这本小说与一般我们所接触到的小说有很大的不同,它的主角一直在变换,又或者说,我觉得这本书又仿佛没有主角似的。整本书所述的故事繁多而复杂,但主线主要是针对一个家族七代人近百年来的兴衰来描写的。也可以说,主体是分为七个大故事的(但其实并不简单),这七个故事总是没头没尾的开始又结束,好不容易我们看到这个家族发展到这一代,开始有越来越兴旺的势头时,但到了下一代却急转直下。叙事荒诞却又总觉得发生在现实,这个家族让我有一种很强的宿命感,关于布恩迪亚家族,在书中,这个家族的命运早就被人写在羊皮卷上。那个羊皮卷对整个故事有很强的映射作用,羊皮卷是由一位跟这个家族关系很好的吉普赛人魔法师留下的,它上面清楚地记载了这个家族的历史。但是,由于那个羊皮卷是有梵文写的,所以需要破译。到了家族的第六代的一位男性,就致力于破译这个羊皮卷。但是就算破译出来也没有用,因为破译这件事也被写在羊皮卷上,也就是说,羊皮卷上所记载的事,总会发生,而且无法挽回。这也就是我所感到的强烈宿命感的原因之一。

  正如书中的羊皮卷上所描述的:“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书中有一个马孔多的小镇,整本书的故事都发生在这个被构建的小镇上,马孔多是由家族的第一代人创建的,也随着最后一代人的死亡而消失。由于故事的复杂性,我在这就不具体的讲述每一代发生的事情了。但讲几个对我来说很不一样的细节。比如人名,为什么我会这么的强调名字呢?除了它的确让人认不清谁是谁、搞不清谁与谁的辈分关系之外,很多名字会反复出现在不同人的身上,而有些相同的名字的人往往有这类似的性格特征以及相似的命运。这仿佛暗示了一个家族带着轮回的似的向着历史前进,正如书中的一句话:“这个家族的历史不过是一系列无可改变的重复,若不是车轴在进程中必不可免地磨损,这旋转的车轮将永远滚动下去。”另一个细节就是,到了家族的第五代,一位女性就跟自己的丈夫说,自己的儿子绝不能叫奥雷里亚诺或阿尔卡蒂奥,女儿不能叫雷梅黛丝。说明家族中的人也有意识对命运的反抗,也试图有所改变。

  《百年孤独》是一部可以多读几遍的书,书的内容丰富,也易引人深思。我曾经看过书评,说这本书讲的是整个人类的故事。我觉得很有感触,的确,我们人类不就是在这样一步一步的在抗争与重复中推进历史的吗?

读《百年孤独》有感6

  暑假里,我看了《百年孤独》这本著作。这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经典作品,它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

  它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风风雨雨,同时也叙写了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历史兴衰,字里行间你是否也看到了那美洲发展的沧桑?那百年的风雨变幻?克林顿曾赞马尔克斯是所有语言中最伟大的`作家,正因为在这里他创建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喧嚣纷乱的世界,我们都知道它是虚拟的宇宙,可却又那么生动可信,不禁惹人深思,是否在世界的某个角落真的存在这么一个家园。

  “有的人想睡觉,但不是因为困倦,而是出于对睡觉的怀念。”看到这句话,带我进入了沉思。或许我并没有真的读懂它,但却真真实实的改变了我的世界观。一个无人问津的话题,在这里却吸引了众人的眼球。

  人们都说,闭上眼睛,你就可以不再烦忧,在梦的世界里没有那么多的愁苦。那些年,我们都是在困倦中入睡,而如今,真的应该重新考虑一下它的意义究竟在何处。“她明知驿站的骡子每隔十五天来一次,但却天天要等候,她相信总有一天他们会搞错日期,提前送信来。但事情很不顺心,有一次,预定的日子到了,骡子却没有来。她绝望得发疯,半夜起来到院子里一把一把吞吃泥土,贪婪之状像不要命似的。她哭着,痛苦得发狂,她拼命嚼小蚯蚓和蜗牛壳,嚼得牙齿都快要碎了,然后一直呕吐到天明,发烧、虚脱,没有知觉。”这是一段不可或缺的看点,看到这里,打了个寒颤。仿佛看透了人性的悲哀和藏在人们内心深处枉为人知的秘密。那些们不忍直视的东西在这里全都表现的淋漓尽致,不必厌恶,或许这才是真正的人性。‘你在等什么呢?”乌苏拉叹了口气,“时间都过去了。”我们都在成长的路途中被时间追赶着,偶尔停下脚步回头看看,那些曾经的美好都在一点点的散尽。如果说时间就是生命,那你是否珍惜了呢?无论多久,你都等不来逝去的青春。我不知道孤独象征着何物,也许是精神,也许是肉体。人类生而孤独,死后灵魂也无法幸免。孤独就烙印在我们的灵魂深处,你的态度决定它被印的时间。因此,知者无畏,勇敢生活!

读《百年孤独》有感7

  第一次不被老师逼着写读后感还是挺神奇的。就是有感而发,这本书确实很迷人。

  在读这本书之前,我有猜想过这种孤独到底是什么。但是在读的过程中发现,它的每一章几乎都挺热闹的,而且还有俩个百岁老人贯穿全文。

  但是每次读完这些场景,都会有种心凉的感觉。好似喧哗在外,空洞其内。

  在书中,我时常感觉这一家子都是疯子,他们干着违背伦理甚至稀奇古怪的事情,他们每个人都有阴暗面。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最后写到的一句话,大概意思是:家族的第一个人吊死在树上,最后一人被虫群吃掉。

  这句话我觉得也是全书的中心句,也是最点题的一个地方,一个家族就此消亡。

  个人观点,有感而发,不喜勿喷。

读《百年孤独》有感8

  第一次接触《百年孤独》是在高中的语文课本里面,我被作者笔下虚实交错、曲折离奇、色彩斑斓的壮阔画卷所吸引了。在教书的空余时间,我断断续续读完了这部“再现拉丁美洲

  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读得不深,姑妄言之吧。

  一般谈及《百年孤独》,肯定不能不谈的三个方面就是史诗、魔幻、孤独三个方面。下面就从这三个方面和大家分享我的感受吧。

  虽为魔幻,但作者的创作灵感来源于真实的社会历史现实。《百年孤独》中的马孔多镇其实就是拉丁美洲的缩影,布恩迪亚家族的苦难历史其实就是拉丁美洲的苦难历史。作者在书中对拉丁美洲的苦难历史表示了深切的同情和积极的探索,书中种种魔幻的情节看似荒诞,其实就是拉丁美洲苦难现实的反映。

  从1830年至十九世纪末的70年间,哥伦比亚爆发过几十次内战,使数十万人丧生。本书以很大的篇幅描述了这方面的史实,并且通过书中主人公带有传奇色彩的生涯集中表现出来。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等等都写得淋漓尽致。表达了作者对整个苦难的拉丁美洲被排斥现代文明世界的进程之外的愤懑和抗议。书中的“魔幻”情节虽然已经经过作者的艺术加工,但却是在拉丁美洲大陆(比如哥伦比亚)确实发生过的。作者在描写布恩迪亚家族和马孔多镇的百年历史时,把历史和现实架构成循环往复的情节:马孔多从最初的开发、内战、香蕉热、罢工、死亡等,又回到初建时的贫困落后和与世隔绝,最终被风吹得无影无踪。这一百年,从零开始又回复到零,增加的只是人民的苦难。这说明拉丁美洲的百年,并没有改变贫困、落后、愚昧的困境,人民只能在无助的循环中继续寻找适合自己民族的道路。

读《百年孤独》有感9

  十五岁的寒假,坐在火炉边,捧着一本《百年孤独》,第一次进入马尔克斯的神秘造梦术。我并没有被后来在很多地方被反复夸赞的开头所惊艳,也没有被那些圈圈圆圆,绕来绕去的名字触发焦躁的神经,记住各个名字间错综复杂的关系也并没有为难到我。从始至终,我都沉浸在马孔多的幻梦中。在那之后的好几年间,我也没有想明白是什么让我着迷,但那是真真切切的着迷,舍不得放下。

  小学时候也作为乖学生在老师的推荐下阅读过一些小说,我印象比较深刻的有被我当睡前故事的《骆驼祥子》,和老师坚持让买的《鲁宾逊漂流记》。但它们没有留下什么印记。我那时怎么能体会到祥子的无奈和鲁滨逊的浪漫呢?现在应该是能体会了,却在打开小说世界的大门之后,不愿看了。因为我终于知道,口味有许多种,而我已经找到我喜欢的那几种。正因为书太多了,所以在看大名鼎鼎的《生死场》,《狂人日记》时体味不出其间厉害,才能放心大胆地承认,真的不喜欢,先放弃好了。就连作为生物专业的自己,第二次鼓起劲翻开《物种起源》从序言开始就难以继续之后,也可以坦然地面对自己,再给自己一些时间好了。然后松一口气般地,把书还到图书馆。

  如果我现在回想起高中的语文课有什么美好的回忆的话,其中之一就是把《霍乱时期的爱情》藏在课桌上成堆的资料下,猫着腰忘情地阅读了。一想起那场景,就连高中的教室都不那么沉闷了,仿佛窗外平行射入的每日都一样的天光,都在悄悄跳舞。我清楚地记得我买下它的那一天。中午放学去小吃摊吃午饭的时候路过一家教辅书店,也会在门口摆一些畅销书。我本漫不经心地经过,却被暗红色的封面吸引,猛地停下回身拿起摸了又摸。一般来说,因为网上更便宜,我不会在实体店买书,但在我刚看完《百年孤独》之后,毫不犹豫地买下《霍乱》。那本书后来封皮都被翻到磨损,我那么爱它旧旧的样子,我那么爱它让性子急躁的我一看就平静下来的神奇魔法。为了追求故事体验的完整性,我会强迫地以从头至尾的顺序阅读小说,决不因为好奇而跳跃。这个习惯从我还不懂的欣赏故事情节的时候就养成了。可是,在读完一遍之后再读,我发现,《霍乱》的任何一页翻开,都可以顺利地往下读,仿佛一个随时都能进入的幻境,甚至在没人时我会忍不住念出声来,它近乎是诗了。后来知道马尔克斯是如何在少年时期就对西班牙诗集倒背如流,也就不奇怪了。但还必须要感谢工作扎实负责的翻译,这一点真是救了命了。

  我想来想去也说不出为什么被《百年》和《霍乱》勾住。后来好像知道一些了,在我读了《活着为了讲述》之后。

  大概是从大学开始,得益于一个苦恼不知怎样为我挑选生日礼物而把我对马尔克斯的迷恋当成靶点的挚友,每年生日我都会收到马尔克斯的小说,这些书渐渐把封皮内部列出的“主要作品”凑起来。《活着为了讲述》一直没有看,是因为觉得不是讲故事的书,想先看他讲故事。当然,事实上,《讲述》不是一本小说,但的确是在讲故事,而且,不知多少人会庆幸马尔克斯自己写了这样一本关于他自己的故事,这将胜却他人执笔为他作传的千言万语。

  在看《讲述》之前,我从未好奇过《百年》,《霍乱》这些故事是怎么来的,但《讲述》中对他早年故事创作的缘由回忆,无疑是对包括我在内的众多读者的福利。他如何受到上校外公的影响,如何追溯父母年轻时相爱的旅程,如何将街坊真实发生的让他心惊的凶杀案落到纸上才终肯释怀。对于讲故事的擅长,也许是天赋,但没有哥伦比亚动荡的环境,没有他从小生长于其间的庞大家族,没有家里家外机敏包容的众多女性,没有和他一同奋斗在艰难的新闻业的一众同仁,就不会有今天我们为之着迷的马尔克斯。

  和《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一样,《讲述》也是一本充满力量的书。是什么样的力量呢?是真诚的力量,是执着的力量,是乐观的力量。真诚是这本书最坚实的基础,他回忆作家生涯萌芽阶段面临的困顿,苦涩,却也伴随精彩的经历。认真描述伴随他事业发展的每一个伙伴,这让关于他的一切更加有迹可循。执着是他对新闻和写作的执着温柔而坚定地敲打着读者的心。乐观,则是他年轻时期面对种种困境的强大心态。这种心态在回首时可以总结为乐观,其实在当时或许也不是刻意的告诉自己要乐观面对什么,而是因为心里有一件除它不做的事情(当作家),所以物质,甚至家人的理解,都不那么重要了,即使没有,也不构成不开心的原因。我想这同样是一本,年轻时和年老时看感觉会很不一样的书,但我很庆幸我现在看到了。

  《聪训斋语》中谈到读书时的一段话,我深以为然。“且从来拂意之事,自不读书者见之,似为我所独遭,极其难堪。不知古人拂意之事,有百倍于此者,特不细心体验耳”。后来我每每遇“拂意之事”,想到这段话,会好受一些。虽然我读书少,知道的古人拂意之事少,但道理绝对是这个道理,于是心便放宽了。而《讲述》的整个内容,有一个方面,就是马尔克斯,以及他的家庭经历的“拂意之事”。对他的家庭来说,这个“拂意”是贫穷,对他本人来说,比贫穷更甚的,是年轻的他在朝着作家这条路踏过去的重重未知和阻碍。这阻碍有家人的不理解,他对自己能否成事的怀疑,以及创作过程中本身的纠结。但他绝不是为了讲述这其中的不顺,因为在这个“故事”的结尾,他在朝着更好的前途迈进,是以一个上升的曲调结尾,仿佛是胜利者的姿态。如果童话是为了让小朋友相信生活的美好的话,那他的故事就是我初见生活面貌之后的现实主义童话。

  故事的结局,他成功了,这不是以他终于在不惑之年能凭版税过上物质丰富的生活为标志,也不是以他获得诺贝尔奖为标志,甚至也不是以他的魔幻现实主义世界让众多信徒得到心灵的平静与慰藉为标志,这只以他坚持下来了,一直在做那件非它不做的事为标志。这让你不认为只因为他最终获得的这些成就他才是他。他就是他。

读《百年孤独》有感10

  很难相信自己能看完这部人物名字又长关系又复杂的小说,和《霍乱时期的爱情》一样,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作品从来都让你猜不中开头,也猜不到结局,直到最后一刻才解开疑惑。如果说前者是我看过最震撼人心的爱情故事,那么这部作品则是一次深入人心的精神之旅。

  静谧安宁的马孔多小镇映射着这个时代的缩影,勤劳的乌苏娜尽其一生也没能挽回家族衰落的命运;奥雷连诺的宿命在他的后代身上不断重演;猪尾巴孩子的咒语并没能阻止布恩迪亚和他的姑姑相爱;"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将被蚂蚁吃掉",吉普赛人的预言最终实现,伴随最后一个人的离去,经历了兴衰荣辱的马孔多小镇也被一阵飓风卷走,只留下笼罩百年的孤独。

  剧情虽然荒诞不经,却给人无限遐想。在最迷茫的时期读了这本书,用了很长时间来思考,从小说回到现实,关于放弃和坚守,逃避和面对,突然就释然了很多。我们何尝不是马孔多小镇的居民?我们孤独的来到这个世界,驻足在各自的小镇,有人安于现状,有人拼命逃离,有人被吉普赛人的魔术勾起不安分的灵魂,有人永远对外面的世界无动于衷。而最终,所有人仍旧不可避免的孤独的离去。无论怎样的人生,最后都殊途同归。如果我们能够活过百岁,或许真的能够看见命运的惊人复制,而我们穷尽一生去追求的结果其实也早已注定。"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归途的路,以往的一切春天都无法复原,即使最狂乱且坚韧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转瞬即逝的现实,唯有孤独永恒".

  一切都会逝去,唯有孤独永恒。这一生中,陪伴我们时间最长的,不是父母,不是爱人,也不是孩子,而是自己。可是我们身边有多少人能真正静下心来享受孤独?曾经也害怕一个人,吃饭都要找个伴。直到那一年,独自休婚假去南方,经历了一次从害怕孤独、适应孤独到享受孤独的过程。一个人的旅途,自由的呼吸,自在的行走,和内心对话,与自己相处,带着怜悯出发,心怀感恩回家,感谢没有人陪伴的十八天,让我看到更加坚强的自己。

  现在每天忙碌的生活,真正属于自己的时间并不多。于是在下班后,选择一条风景最美的路回家,在周末的清晨慵懒的坐在窗边晒太阳,心情低落时听温暖的音乐,失去方向的时候读一本好书。享受孤独,成为我犒劳自己的方式。后来看到一篇文章:如果你想要实现自己的梦想,孤独是你的必修课。每个人都避免不了孤独,与其逃避不如面对,真正能平静自己的只有自己。

  感同身受,我们都只是旅客,暂时住在此生和此身。如果不能在孤独中找到答案,那么当答案昭然,我们往往措手不及。因为吉普赛人的预言实现的那一刻,便是生命终结的那一刻。人生短暂,不过百年。孤独始终,如影随形。

  最后,用张楚的歌作为结束:生命像鲜花一样绽开,我们不能让自己枯萎。孤独的人,他们从不寻找,从不依靠,非常的骄傲。

读《百年孤独》有感11

  “妄图在虚幻中寻找真实感的人,脑子一定有问题。”

  我在网上看到这句话时不禁一笑,右手边是看了一半的《百年孤独》。这本诺奖得主的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作品声名远扬,但此刻,我只是借翻阅它来消磨一个长长的无聊的下午。亦实亦虚的魔幻故事,庞杂的网络虚拟世界,以及虚拟世界里的一句话,和真实的我凑在永恒的时间里,就发生着奇妙的化学反应。

  我看了很多遍《百年孤独》。最初的观感是晦涩痛苦的,因为一长串反复出现的名字、人物癫狂而奇怪的行为、神秘而混乱的环境。作为一个学着“三观端正”现实主义课文长大的学生,这种将与真实生活毫不相干的灵异传说放在极具真实感的现实里的叙述,实在别扭难过。但不可否认,故事非常精彩。当我翻到最后一页,看到这个苟延残喘的家族永远地消失不见,一群啃食着血肉的蚂蚁,一棵被绑着“疯子”的大树,我心中空落落的,意犹不止,也好像“大雪白茫茫真干净”的惘然。我可能自己也没有发现,我正走向一条不那么普通的文学之路。伟大的作家布下隐形的指示,指示着每一个读者,去虚幻中寻找真实。

  我曾一度认为自己的阅读是肤浅的,因为富有特色的文学表达相较于它的内核仿佛更能吸引我,这种隐蔽的羞愧在阅读《百年孤独》时尤甚。魔幻现实主义的描写实在太迷人了,幻想现实碰撞,重彩写实融合,争锋相对的矛盾,水到渠成的和谐。而我这才发现,正是这种独特的写法,让虚幻的文字处处体现着真实的张力。比如奥雷良若上校的孤独。他整天埋头于作坊中做小金鱼,他的头发上可以长出蘑菇,口中长满青苔,明明是阳光灿烂的日子,却感觉“空气中浸满雨水的潮湿”。这是上校行将死亡之前的感受。我知道现实中,一个活着的人不可能头上长着蘑菇口中长着青苔,但是这并不妨碍我感受、触碰他的孤独,一种隔绝与世的荒芜,一种压抑到窒息的孤独,就好像生活在充满雨水的空气中一样。故事是虚假的,但孤独一样沉重。

  于是,我越来越热衷于在虚拟故事中去寻觅真实,我不得不去寻找真实。先前我以为真实触手可及,周围的一物一物皆为真实,牛顿三大定律,科学唯物主义。《百年孤独》却告诉我,真实无处不在,但也极难寻觅。人们在真实的物质里狂欢,不知觉将灵魂的真实乱丢一地,要么伪装成虚伪的美丽。于是我们身处热闹人群,依旧如一个百年家族那样孤独。真挚纯粹的孤独,也是人类存在最后的依靠。如果,有一天连孤独都能物化,真实又何处可言?

  美丽的姑娘微笑,人们真正动心于一瞬间灵魂的美好,而不是皮囊的功劳。

读《百年孤独》有感12

  我的第一本《百年孤独》是考上高中时表姐送我的开学礼物,一页都没读,就再也没见过那本封面是个老头子的《百年孤独》。现在想想,那时的我何来孤独,又怎么能看懂,纵使现在的我也不敢妄言理解孤独。

  后来听说马尔克斯他老人家仙逝了,才像富豪死了后代们抢遗产一样,抢购了我的第二本《百年孤独》。那一次我看了三分之一,便束之高阁。不是情节不吸引我,也不是翻译的问题。而是刚刚离开校园独居不久的我,看到这貌似子孙满堂实则无一人懂我的文字,脑补给我的都是我晚景凄凉的画面,使我有点害怕。加之我读书和看电视剧有点像,经常"出画",看到"炼金术"几个字我脑子里就一直在想:如何炼金呢?如何炼金呢?到底如何炼金呢?看到后来发现炼金术不是重点,我就去找关于炼金术的书看去了。

  现在手里这一本是我的第三本《百年孤独》,这样魔幻的缘分,促使我还是安安静静的把它读完了。这本书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好宏观的评价呀!然于我而言,历史知识仅源于高中历史课本和一个叫高晓松的胖子做的一档说话节目。读书不多的我也基本不区分作家流派,从琼瑶奶奶的言情小说再到神魔小说西游记,我更不关心一本书是如何推动社会、政治、经济、人类意识形态发展的。

  读这本书我是做着笔记读完的,书中男人们的名字相似度极高,以至于后来我把他们想成一个人,这样就不去想谁是爸爸,谁是儿子,叔叔和二大爷是哪一个奥雷里亚诺或者全是。而且全书无章节,不管看到哪里停下来回想,都有一种站在沙漠的感觉,眼前荒芜,内心更是有种被拧干的感觉。最后被蚂蚁吃掉的是肉体,被孤独吃掉的是灵魂。

  书开始的时候,看到痴迷于吉普赛人带来的新鲜事物的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我的感觉是他荒谬的有点可爱。等读到他的大儿子时,我觉得他太过生性鲁莽,不那么可爱了,二儿子对小金鱼的痴迷很像他的父亲,我喜欢这脑子发达的家伙。从第三代开始我就不太注意分清楚他们的继承关系了,而且有点作者是不是在中国生活过的错觉,因为这些子孙有点某二代的代入感,无厘头的有点讨人厌。再到后来,整个家族的衰落,有点《红楼梦》的感觉,猢狲都死了,树叶也枯萎了,都是命运吧。

  谈谈这本书里的女人们吧,我最喜欢的是乌尔苏拉,很多评论说她无私,伟大,这些词语好高远呀!这的确是我眼中的乌尔苏拉,但是我更喜欢的是她永远充满活力,好像什么问题她都能解决,我爱她,因为她总能让我想起美好的东西。如果现实中有乌尔苏拉,我想和她做好朋友;如果是朋友,我想成为朋友眼中的乌尔苏拉。可现实中,我可能会觉得费尔南达的性格弱点在自己身上更突出,对现状不满却没有改变的勇气。

  全家族的人都是孤独的,其实真实的世界里每个人也都是孤独的,每每想到孤独面前人人平等,我想对这个世界好一点,想微笑,想说谢谢。这就是所谓好作品给人的感觉吧,先把你心掏空,然后再填满。

读《百年孤独》有感13

  孤独总是归于自闭。《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马贡多文明的创始人布恩迪亚与妻子乌苏拉以非凡的胆识和开放的精神,开创了马贡多的繁荣。布恩迪亚曾向妻子抱怨说:“世界上正在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咱们旁边,就在河流对岸,已有许多各式各样神奇的机器,可咱们仍在这儿像蠢驴一样过日子。”因为马贡多隐没在宽广的沼泽地中,与世隔绝。他决心要开辟出一条道路,把马贡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可惜的是,他却被家人绑在一棵大树上,几十年后才在那棵树上死去。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死了,连同马贡多的文明。之后的几代人,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几乎如出一辙的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孤独、苦闷、猜忌,导致了马贡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于是,书中结尾是:那个长着猪尾巴的男孩,也就是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七代继承人,他刚出生就被一群蚂蚁吃掉。

  布恩迪亚家族一代代的承传着,他们见证了历史的风起云涌,又都不得不渐渐地老去。第四代成员阿卡迪奥第二(第三代成员阿卡迪奥与人私通所生)曾亲眼目睹了垄断资本的兴起和剥削的凶残。而之后的奥雷良诺则见证了自给自足的农业在这片处女地上最后而短暂的繁荣。原始的繁荣很快就结束了,取而代之的是垄断资本主义的侵入和自给自足的消亡。这个百年世家很快陷入了衰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在翻译完后的羊皮书卷中发现这一切只不过是家族不可避免的宿命,是永远也走不出的循环,才恍然大悟。在他译完最后一章的瞬间,一场突如其来的飓风把整个儿马贡多镇从地球上刮走,从此这个村镇就永远地消失了,而这个百年世家也终于在这个世界中完全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

  不同的人对于孤独会有不同的定义,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揭示了孤独的实质是一种毫无意义的生存哲学,它意味着以冷漠、消极的态度去对待生活,事实上,你以怎样的态度去对待生活,生活同样会以怎样的态度来回报你。一个陷入孤独的民族是没有前途和出路的,只能处于贫穷、愚昧和黑暗之中。在现如今纷繁复杂的社会大环境中,我们每个人何尝不是都固守着一份自己的孤独呢?尽管明知这种孤独会使我们变得更加冷漠,但是现实是残酷的,我们只能选择孤独。

读《百年孤独》有感14

  这已是我第二遍读完《百年孤独》了,读的时候废寝忘食,深深沉浸与作者的文字之中。可是读完之后心中却充满了荒凉的悲寂感。我惊叹于马尔克斯的叙述能力,在他的小说里创建了一个自己的世界,一个浓缩的宇宙,其中喧嚣纷乱却有生动可信的现实,不仅展现一个家族的起源、兴盛和慢慢走向毁灭的历史更映射了一片大陆及其人民的富足与贫困。

  布恩迪亚家族一百年的历史中出现了太多让人印象深刻的人物。有精力充沛平凡而伟大的乌尔苏拉;有高傲果敢轰轰烈烈的奥雷里亚诺上校;有纯洁如天使的雷梅黛丝......但是其中最让我感到唏嘘和难忘的却是那个不服输,勇敢地对抗过命运但又最终失败的丽贝卡。

  丽贝卡11岁时带着父母的骸骨来到了布恩迪亚家里,她刚来的时候的样子仿佛活生生的的出现在我的眼前——青绿色的皮肤,圆滚紧绷如一面鼓的肚子......这是长期体弱多病,忍饥挨饿才会出现的状况。看到她,我仿佛看到了世界上千千万万个在温饱线上挣扎的儿童们,我的脑海中浮现出老师经常教导我的话语“成功永远是在历尽艰险之后方能获取,不要迷茫,不要纠结。现在有多么艰苦,恰恰就代表着将来会有多么的幸福。”在她儿童时期已经经历了常人所无法承受的厄运——父母去世,跟着皮早商人跋山涉水、千辛万苦才来到了马孔多;以泥土和石灰墙皮为食;失眠症的折磨......可是幸好,生命中的苦难并没有打倒她,反而让她浴火重生。当她脱去孝服的那一刻,她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白皙明净的面容,冷静果敢的内心。此时此刻,我的心慢慢展露出一丝笑颜,我为这朵盛开在困难之中的花由衷的感到欣慰。

  当她和皮埃特罗互相相爱时,我以为作者终于散发了他的慈悲之心,让这个没有布恩迪亚家族血统的女子能够摆脱宿命,获得幸福。但是我错了,因为她的宿命也是归于孤独,然而她的孤独与布恩迪亚家的孤独,特别是上校和阿玛兰妲这样的孤独有本质的区别,上校和阿玛兰妲最终一个选择彻底失去回忆以消除个人独特性来结束孤独,一个选择抱着高傲的羞怯和处女之身下葬,他们都没有超脱孤独得到真正的平静。而丽贝卡的孤独是个人选择而不是宿命,她虽然因为阿玛兰妲的种种阻拦和意外难以成婚,可是她突然间又爱上了回家的浪子第一代何塞并闪婚。在这一过程中,她的孤独短暂的消失了,但是无情的意外残忍的剥夺了丽贝卡的爱情,她于是投降认输终于回到孤独的本性,开始孤僻的吃土。

  乌尔苏拉曾在内心中对丽贝卡有过独白。其实这独白也是作者所真正想要展示给读者——“拥有冲动心性和炽热情欲的丽贝卡,才拥有无限的勇气。”从克雷斯皮到阿尔卡蒂奥,丽贝卡的判断更多出于本能,这也是乌尔苏拉所认为的布恩迪亚们缺少的最重要的品质,他们不像丽贝卡如此敢于表达自己,甚至具有一种永不回头的桀骜。丽贝卡的存在本身指出了关于孤独的一种不同可能性,或者说是存在形式。

  但是无论是丽贝卡,布恩迪亚家族甚至是整个马孔多小镇,都是命运悲剧的实践品。经过对其的挣扎、反抗后最终还是屈服了命运的安排。在后来的人生中丽贝卡依旧有可以走出那件小房子的机会。可是她却一直把自己紧紧地锁在房里。这大概就是作者最想传达给读者的吧:她的命运就是这个家族和小镇的浓缩。孤独充斥着她的内心,对孤独的反抗是徒劳的,反而会使自我更加封闭。直至一场飓风将其抹去,至此命运悲剧终结。

读《百年孤独》有感15

  前些日,从同事那借了几本书,其中一本就是《百年孤独》。《百年孤独》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是哥伦比亚作家——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作品。这是一部繁杂庞大的百年家族史,一部脉络清晰的地方兴衰史。

  “生命中真正重要的不是你遭遇了什么,而是你记住了那些事,又是如何铭记的。”这是我读《百年孤独》中最为喜欢的一句话,生命中最重要的事往往在死前才会想清楚,或许欣慰,又或许悔恨,但一切都无法重来。人活在世人总需要一种精神寄托,而布恩迪亚家族却始终找不到自己生存的意义,他们害怕自己陷入孤独中,而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去反抗孤独,但他们生存却又离不开孤独。

  家族中整整七代几十名成员,却循环往复只用五个名字命名,循环往复地做着相同的事情打发孤独,时间,永远在这个家族中转着圈,一切不过是重复的轮回。每天做两条金鱼的奥雷里亚诺上校,做满二十五条又放回坩锅中溶化从头开始做;把自己终日关在房中缝制殓衣,缝了拆,拆了缝直到死去的阿玛兰妲;躲在房间中足不出户研究吉卜赛预言家梅尔基亚德斯的手稿直到老死的何塞·阿尔卡蒂奥第二……他们内心中充满了无限的孤独感无法排遣,以至于不得不离群索居,如果不选择死亡,便只能寻找排遣各种孤独的方法,然而从他们每个人的经历来看,带来的孤独感却不尽相同。

  然而依然有人逃脱了这个命运那就是俏姑娘蕾梅黛丝。她长得漂亮,但这漂亮并没有让她沦为男人的玩物;她理解了所有的命运,因此命运没有愚弄她。她会满不在乎的穿着宽大的袍子在家里走来走去,即使有男人在屋顶偷看她洗澡她的态度也不卑不亢。最后作者给她安排了一个近乎神话的结局——她牵着白色的床单飘向天空。白色的床单也许象征着高尚的灵魂。她摆脱了布恩迪亚家族的孤独而莫名其妙的“升-天”恐怕是寓意如此美丽而又纯洁的圣女在现实世界的尘世间是不存在的。

  乌尔苏拉给我的印象深刻,她极力的挽救着自己的家族,艰辛的劳作,儿女,孙辈,她看着他们成长,却都如她所说,长了胡子就变了样,她帮丽贝卡改掉吃土的癖好,想尽办法除去何塞.阿尔卡蒂奥尸体上的火药味,她所解救的每一个人,她甚至总结过家里人的命运,叫奥雷里亚诺的都离群索居,却头脑出众;叫何塞阿尔卡蒂奥的则感情冲动而有闯荡精神,却都打上了悲剧的印记。乌尔苏拉临死前,才终于弄明白一件事情。正是因为这种与生俱来的孤独,使布恩迪亚家族的所有人都缺乏爱的能力,所以只能在自己封闭的堡垒中不断地重复与循环。最终,一阵大风吹过,一切都消失得干干净净。

  孤独并不一定是负面的,它有时更是一种动力,让我们用于体验人生,勇于面对一个人时挫败的感觉。如果说有一样东西,能让我们认清自己,孤独时就像是我们与自己的对话,能够听清自己的心,能够在繁华之中有那么一刻的清静,好像全世界只剩下自己心跳的声音,这样我们便能更好地了解自己的心境。孤独使得一个人完善,更加有深度与厚度。享受孤独,享受与自己对话的每一秒钟,为自己留一方空间。

  孤独是美丽的,置身于孤单之中,你会把全身心放松,感到从来没有过的清新与宁静,如果在此刻放上一曲轻轻的音乐,捧着一杯淡淡的咖啡,就像整个世界都沉睡了。而此刻,心跳的旋律,成了来在尘世之外的天籁之音,如此脱俗,如此宁静。

  就像卢梭说的那样“孤独的生活是愉快的,因为他是自由的。”也许孤独是好事。因为:孤独让人懂得了理解;孤独让人懂得了追求;孤独让人懂得了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