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学》和《美学原理》读后感

刘莉莉老师

  《美学》和《美学原理》读后感 篇1

  《美学原理》是由王德胜主编,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一部适用于高等学校文科的教材。本书着眼于教学实际,以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为基础,在合理吸收传统美学思想精华、关注和借鉴当前国内外美学研究新成果的同时,突出了美学理论的当代特点。书中着重以审美活动为基点,把全书分为十个章节,分别从美学学科定位及其对象、人类审美发生、美的本质、美的存在、审美类型、审美经验及其结构与过程、审美判断、艺术审美与创造、审美文化特征及其生产与消费活动、审美教育等各个方面,对美学中的诸多重要理论问题进行了全面而系统的论述。本书强调理论与实践、历史与逻辑、抽象与实证、概念与形象的统一,旨在通过系统的理论学习,使学生掌握必要的美学知识,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一定的审美分析能力,以益于学生的审美实践发展。接下来,我将着重从以下方面来谈谈我读了这本书之后的感受。

  第一章节向我们论述了什么是美学,从这一章节中,我了解到了美学的历史与现状、美学的学科定位、美学的研究对象与方法以及怎样学习好美学。美学被称之为“无用之学”,这是从它的实际作用来说的,它没有特别实际性作用,但它却有着潜在的功效,一个人如果对美学有着特殊的理解,或者有着系统化的学习,那么他便会在自觉与不自觉之间形成一种意识,即审美意识,这种潜在的意识,会让你发现生活中的美,它会促使你不断发现和体会生命的无尽意味。

  美学属于人文学科,它着重体现了人文实践领域的价值特性,因此,要正真把握美学的对象,就必须始终抓住人类审美活动。也就是说,美学是以人类审美为自身特殊领域,以审美活动为具体研究对象,以此来探讨审美活动中起主导作用的人的精神世界,从而来追踪、构建人类审美价值体系。

  从这一章节中,我还了解到美学研究的方法,它包括:思辨与实证相统一、理论与实践性统一、历史意识与当代意识相统一、兼收并蓄与民族特色相统一。这一系列的研究方法对于我学习好美学原理这门科目,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第二章节向我们论述了审美发生,从这一章节中,我了解到了审美的发生论史、人类劳动与审美发生、审美活动中的主客体、审美关系以及价值。审美的发生论史包括模仿说、巫术与图腾崇拜说、性本能说、游戏说,以上四种学说,在美学史上具有一定的理论代表性,有着一定的合理性,但他们有着共同的局限性,就是没有揭示出人类审美活动背后的、促使其发生的现实基础,即劳动起源说。劳动起源说是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它揭示出了审美起源于人类生产劳动。劳动创造了人并为审美提供了物质前提和基础,并且为审美发生提供了现实素材。

  审美活动主客体的统一,推动人类审美活动的发展,扩大人类审美范围,提高人的生活质量,对人类文明进步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第三章重点向我们阐述了美的本质问题,包括美的定义、美的来源、美的存在。美作为一种相对独立的价值,与真、善有联系也有区别,我们必须辩证的看待。至于外观美和形象美,是两种必须加以区分的美,只有当外观美不妨碍形象美、完全服务于形象美的时候,二者才能达到和谐统一。

  第四章即美的存在系统,包括美的社会存在及类型、自然美、艺术美、形式美以及美与现代社会。美的社会存在的核心是人的生命活动,包括人的美、人文环境美、日常生活美等等。美体现在现代社会中,如建筑没、风景美等。

  第五章审美类型是本书的重点,也是我重点所要写的部分。本章节包含了中和之美、优美和壮美、崇高和悲剧、喜剧、丑和荒诞以及审美类型的文化风格。

  中和之美属于与“崇高”相对应的审美范畴,突出审美过程中主客体、人与自然、感性与理性及各种形式美的协调统一,给人以愉悦、轻松的审美快感。中和之美是处于优美与壮美之间刚柔相济的综合美。其意蕴刚柔兼备,情感力度适中,杂多与对立的审美因素和谐统一,具有含蓄、典雅、静穆等特性。优美又称“秀美”、“纤丽美”、“阴柔美”、“典雅美”等。优美的基本特性是“和谐”。优美作为一般形态,以和谐、协调、一致、均衡、统一为特点。优美的本质属性是和谐。优美能给人轻松、愉快和心旷神怡的审美感受。壮美,也称“阳刚之美”,其审美意蕴、情感力强盛,具有宏大、奔放、雄浑特征。中和之美、优美和壮美以赏心悦目的形式感染欣赏者,其愉悦性质适应了人类最基本、最深层的享乐天性,能够充分唤起人们的审美欲望,使其投入到更加广泛的审美活动中。

  崇高和悲剧属于同一序列的审美类型,他们都侧重于审美主客体、人与自然、感性与理性的矛盾冲突。具有由不和谐到和谐,由痛感到快感的过渡性、双重性,是以痛感、压抑感为基础的复杂的情感体验。崇高和悲剧对于人们振奋精神、升华理想、培育理性审美能力、端正审美态度等,有着非常积极的美育意义。另外,还有喜剧,它有利于培养人乐观旷达的审美心理和幽默的人生态度,使人眼界开阔、心胸宽广,能在平凡中获得价值,让生活充满情趣。

  丑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不和谐,具有紊乱、嘈杂、破败、粗陋、畸形、邪恶、虚假等特性。荒诞最为丑的极端化形式,是理性协调的颠倒,表现为极度的不合理不正常,给人以无可奈何、哭笑不得的痛苦感受。但它们具有迁徙默化的影响,对创造美好幸福的生活仍起到促进作用。

  第六章至第十章包括以下内容:审美经验、审美判断、艺术审美、审美文化以及审美教育。在这五个章节中,我重点从审美教育出发来谈谈我的感受,审美教育是本册书最后一个章节,作者将其放在尾部,是因为它具有非常重要的实际功用。审美教育着力于以一定的教育手段,培养和强化人的感知力、想象力,丰富人的情感,拓展人的精神世界,塑造人的创新求异能力,它具有形象性、娱乐性、情感性、个人创造性和潜移默化性。他对于青少年德智体起着有益的补充作用。因此,这就要求教师在实际教学的过程中,要借助美的魅力来实现一定的教学目的,通过具体教学过程来贯彻审美教育的宗旨,而这对教师自身素质提出了十分具体的要求。

  审美教育的作务就是鼓舞人们去爱美、欣赏美、追求美、使其充满对生活的信心和希望。美育更深层次的目标,则是培养人们的审美创造力。它是通过艺术等美感活动和审美方式,来提高人的素质和修养,来转移人的心理气质,改变人的精神面貌,从而达到全面培养人的目的,也就是使人的身心得到和谐发展,成为具备崇高情操与富有的实践能力的人。

  《美学》和《美学原理》读后感 篇2

  黑格尔是德国古典哲学和美学的集大成者,他的《美学》是他的学生根据他在海德堡大学的讲课记录和教学提纲整理而成的,也是他的艺术哲学思想的集中体现。

  《美学》第一卷中一共有两个重要观点:“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及“艺术美高于自然美”,笔者想从这两个角度谈谈自己的看法。

  首先黑格尔给美所下定义为:“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这里的理念,显然和苏格拉底、柏拉图的理念(idea)不是完全相同的概念:在古希腊哲学概念中,所谓理念是指人的认知对事物共相的认知,是建立在人能够正确认识事物的基础之上的,而在黑格尔的哲学体系中具有“绝对精神”和“绝对理念”的概念,在他看来美源自“绝对理念”,使美具有了客观精神性。“绝对理念”的发展是必然的,美的产生、发展也就是必然的。

  马克思主义认为所谓“绝对理念”其本质便是客观唯心主义思想,承认在人的认识能力之上具有一种类似于上帝般的超越人类认识的,不动不灭的绝对规律,而这种绝对规律受到人的认知感受所形成的审美愉悦,便是“理念的感性显现”,也便就是美。

  相比较车尔尼雪夫斯基“美是生活”、古希腊“真善美”和中国传统儒家“美是仁”的种种观点,我们可以发现,黑格尔在探寻所谓什么是美的时候,不再借助于伦理学范畴的概念,把美提炼出成了高于生活的生活的产物。

  将美感的源头剥离出生活,才有可能不受污染的去分析什么才是美的真正本质,不然当我们看俄国人的美学,就会不由自主地将美和生活联系在一起,简单地认为符合生活样式的就是美的,反之则为不美。看古希腊哲学和儒家哲学则会随意地将伦理学的道德判断“善”和“仁”凌驾在“美本身”之上,将一种审美判断异化为道德判断。

  黑格尔正是意识到了这种危险,才会去将美与客观可认知的事物相剥离,从而产生了一种凌驾于各种伦理道德、各种认识局限之上的美学感受。这样子去研究“美本身”,自然可以不受干扰和污染,但是也显然会让对美的研究陷入误区。

  前文说了,黑格尔认为美源于“绝对理念”,因此天然存在,不动不灭。由此产生的美学定义,其实涉及了“美本身”的关键性课题,即“美是客观存在还是主观感受”,黑格尔显然选择将美定义成了一种绝对存在的客观真理——具有永恒性的规律,而通过人的感性浮现。

  简单地分析就不难发现,黑格尔其实是将美定义成为了美的规律,而一旦将美定义成了某种绝对存在的规律的时候,我们受到本身认知能力的局限性,就不可能去完整地正确地去表述美到底是什么。

  就比如柏拉图在他的《大希庇阿斯篇》中所做的那样,无论我们将美作何种解释,都是具有缺陷性的探讨,所以柏拉图在可以在《大希庇阿斯篇》通过无数个设问去一步一步地推断出“美不是什么”,但是究柏拉图一生,究其西方哲学史千年的思考,也无法得出“美的本质到底是什么”的答案。

  同样去看黑格尔的美学,我们一样可以发现,黑格尔在论述“美本身”的概念时,和他之后对于美的本质探讨,具有根本性的矛盾。

  黑格尔做出“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之判断最重要的前提在于,黑格尔认为美是绝对存在的,这也就以为在,黑格尔认为美在本体论上是具有客观实在性的,这也是世界美学史上最重要的探讨之一——“美是主观念感受还是客观存在”。

  但是在谈及这个判断的时候,我们可以发现黑格尔本身便是矛盾的,他一方面认为美是一种脱离了人的判断能力之外的,由“绝对理念”支配的凌驾于所以的主观判断之外的绝对规律,但是他一方面又承认这个世界上具有两种被人类认知的不同美,一种是人类创造认识的艺术美,一种便是自然之美。

  因为我们发现如果按照黑格尔地“绝对精神”去理解,我们理应会在所有美的事物中都去发现一个共同地美学的本质,就像宋明理学的“格物致知”一样,只要我们不断地去找寻事物的共相,不断地进行删选,在最后我们终会发现那个所有美丽的事物都具有的共同本质,这就是“美本身”。

  但是这种思维模式最危险地地方在于,所谓“美本身”生长和孕育的母体便是凌驾于人类认知能力之上的“绝对精神”和“绝对理念”,这也就意味着无论如何我们都只能不断地接近对“美本身”的认知,却永远也达至不了真理的彼岸。这点在认识论上本身便是可怕的不可知论之源头,正如休谟可以否定因果联系的存在一样,这样去认识美的方式最终也必然会导向“美不可能被认知”或者“美本质不存在”地虚无主义认识观念。作为一本研究美学的著作,其一开始便埋下了这样的美学研究初衷,显然是危险的。

  其次,黑格尔美学提出地及其重要的一点观点便是“艺术美高于自然美”。在此,黑格尔认为因为艺术美是由人类创造并认知的,附加有人类情感和认识活动地价值,所以艺术美高于自然美,黑格尔甚至在卷首还提出了自然美不具有和“艺术美”相同价值的观点。

  但是仅从黑格尔自身对“美本身”的阐发我们就会发现他的这种对艺术美的过度推崇和对自然美的`过度贬斥是不具有理性价值的。

  首先我们从黑格尔的自身理解出发,前文说过黑格尔认为美的本质是“理念的感性显现”,这句话其实表明了无论去研究哪种美的现象,无论去解释何种的美感,都是要从人的认知能力出发,所以从人的认知能力而言,人在认识艺术品和自然界的鬼斧神工的时候,其实两者都具有相同的地位,即谁更能让人获得“精神的愉悦”(康德《判断力批判》)。

  换言之,在被认知的角度上,所谓艺术美和自然美其实都处在同一个起跑线上,不同地艺术作品和不同地自然美景在人的认知中都一样局限于人对美的感受,所以艺术品可以巧夺天工,自然界一样可以做到“天地有大美”。

  所以我们可以发现,所谓对于美的认可,黑格尔之所以认为“艺术美高于自然美”的唯一可成立的论据在于他认为“艺术美”源于人的创造和发展,而自然美缺乏了人为的力量和色彩。

  听起来似乎是这么一回事,仔细一推敲就可以发现,黑格尔自己都认为美的本质是“理念的感念显现”,所谓美的本质本身便是客观存在的不变规律,如果按照黑格尔自己的观念,显然自然美会比人类创造地艺术美更贴近美的本质规律,从而符合对美的判断。

  但是黑格尔在判断“什么更美”这个问题上的时候偏偏却换了一个比较的标准,不再从美的本质判断出发了,反而使用了何者更能让人获得“美感的愉悦”的角度出发,这样的判断标准显然和前者对“美本身”的超验判断是相矛盾的。

  但是即使退一步,我们从人的认识和美感愉悦去作为判断标准去看待“什么是美”这个问题,我们还是发现黑格尔的判断是不成立。因为黑格尔的观点其实很简单,认为艺术美是由人创造,所以艺术美更贴近人的审美。

  首先艺术的创作未必创作地便是美感,以贾平凹的《丑石》一文为例,我们会发现艺术家在创作的时候未必是以审美为基本判断的,审丑判断同样是艺术判断的重要表达形式。

  退一步说,即是我们理解到黑格尔所处的时代,也许未必有审丑为主题的艺术创作,我们去比较自然美和艺术美。我们可以发现人类在寻找艺术美感的时候,其实是脱离不了自然美的影响。

  就比如达芬奇地蒙娜丽莎的微笑之所以美妙是因为他在前期对人体的解剖做了大量地分析和研究,不合乎人体自然规律和透视规律地人体绘画早在启蒙运动便被淹没在了历史的洪流之中。再比如黄金分割地比例本身便是源自于自然界之中的固有规律,所以从某种角度而言,所谓的艺术美,其创造地规律本身便是来自于自然的美学规律。

  所以我们可以发现,从某种角度而言,自然美可以说是艺术美的母亲和营养的源泉,黑格尔批判自然美,推崇自然美,一方面和他自己对于美学本体论的认识相矛盾,另一方面也体现出了他对于自然美的认知局限。

  总的来说,黑格尔的《美学》从美学史地宏观角度探研了美学发展的伟大历史宏图,也开创了系统研究美学的先河,但是从对美学本质地分析显然是不到位而有所欠缺的。

  《美学》和《美学原理》读后感 篇3

  黑格尔的美学(即艺术哲学)是他的哲学体系圆圈上的一段弧,它就是一个以“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为中心的美学体系。正是这个“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的中心命题,在客观唯心主义的绝对理念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把理性与感性,内容与形式,主体与客体,理想与现实统一起来了。黑格尔充分地吸收前人的美学研究成果,并以他丰厚的客观唯心主义哲学体系为基础,经过严密而辩证的论述,最后精辟地总结出他的美学定义:“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简明又完整的概括,证明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德国古典美学深化了对于美的本质的理解,达到了一个时代的高峰,具有科学的里程碑意义。尽管黑格尔的美学体系同他的哲学体系一样,属于客观唯心主义,可是他在论证美的本质问题时,却能坚持以人的理论界定,深刻地揭示出人与对象、主体与客体、理性与感性、内容与形式等等之间辩证而统一的关系,为我们认识什么是美、怎样去创造美,提供了巨大的启示空间。

  黑格尔浓缩的“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定义,虽说看似简单的一个判断,可是它里面却包含着极其丰富的具有很高价值的思想和智慧,同时又显示了它的内容根基特别深厚。认清这一问题首先应对黑格尔的理念有一个正确的认识。黑格尔指出:“一般说来,理念不是别的,就是概念,概念所代表的实在,以及这二者的统一。”黑格尔认为世间万物都是由先于它而存在的概念生发出来的,事物的存在是概念显现自身于事物的活动,是概念的自我实现。当概念出现于实在里并且与实在结成统一体时概念就成为了理念。黑格尔的理念是具体的概念与实在的统一,是主观理解的,同时也是客观存在的。黑格尔这一定义的三个来源首先,这一定义来自于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哲学体系。黑格尔认为由概念生发出外在的自然界,而自然界是概念的异化。理念才是概念与实在的统一。理念是绝对精神,绝对精神的初级阶段就是艺术,就是美。因此,黑格尔的美其实就是他哲学体系的一个发展阶段。其次,这一定义来自于黑格尔对于艺术的研究,是他经验的积累。虽然黑格尔不是一个艺术家,没有直接从事艺术实践活动,但他对于艺术问题进行了哲学思考、研究,把艺术的特点归纳以后总结出美的定义。第三,这一定义也来源于黑格尔以前的或同时代的德国古典美学。黑格尔的理论受到了康德、席勒、谢林的很大影响。

  黑格尔美的概念的全部含义,概言之就是理念的感性化,感性形式的心灵化。(艺术)美是多种矛盾对立面的统一体,具有十分丰富的辩证法内容。

  第一,美是理性与感性的统一。“美的本质只是在感性形态下作为一个事物而出现的简单的理性的理念,这个美的事物除了理念外没有别的内容”。而“艺术的内容就是理念,艺术的形式就是诉诸感官的形象。艺术要把这两个方面调合成为一种自由的统一的整体”。黑格尔认为,美的本质,艺术美的本质,就是理性与感性的统一,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同时,他还要求“在美的对象里,无论是它的概念以及它的目的和灵魂,还是它的外在的定性,丰富复杂性和实在性,都显得是从它本身生发出来,而不是由外力造成的”。在这里他提出一个重要思想,艺术美的理性与感性的统一,要自然完成,任何外力的束缚和人工的雕琢,都会损害理性与感性的融贯,降低艺术的审美价值。

  第二,美是主观和客观的统一。黑格尔发展了席勒、谢林的客观论立场,批判了美在主观说,肯定了美的客观性。他反对那种把美看成“是一种纯然主观的快感,一种完全偶然的感觉”的观点,而认为美的理念是“自在自为地必然地”存在着的客观对象。“正是概念在它的客观存在里与它本身的这种协调一致才形成美的本质。”美不是个人主观感情和臆想的结果,而是客观的理念、概念的必然结晶。但是黑格尔并不是机械的客观论者。他的理念、概念不是抽象、静止、孤立的客体,而是一个能动的创造万物的主体。它的内部差异、矛盾导致自身的分裂和外化,使自己的本质在感性对象中实现、发挥出来。因此,“感性显现”又是作为主体的理念的创造物或对象化。在这个意义上,美是主体的创造,是主体的客观化,是主观和客观的统一。

  第三,美是一般和特殊的统一。从“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的中心定义出发,黑格尔大体上强调一般,认为美和艺术应该从一般的概念出发,将一般转化为个别的形象。但由于辩证法的运用,在他看来,并不存在离开特殊的一般或者离开个别的普遍。“只有在个性和普遍性的统一与交融中才有真正的独立自足性,因为正如普遍性只有通过个别事物才能获得具体的实在,个别的特殊的事物也只有在普遍性里才能找到它的现实存在的坚固基础和真正内容(意蕴)。”因此他既反对古典主义把人物写成抽象概念的化身,也反对浪漫主义离开普遍性而一味地突出人物的个性,而主张写出“这一个”,“每一个人都是一个整体,本身就是一个世界,每一个人都是一个完满有生气的人。”

  黑格尔对于美的定义总结的重大意义在于开创了内容美学的新思路,使黑格尔美学成为内容美学。美只能在形象中现出,美必须有意蕴。这对于整个美学的发展有着巨大的意义。以往“经验派美学从经验出发,着重个别感性现象而忽视普遍概念;理性派美学从逻辑或概念分析出发,着重普遍概念而忽视个别感性现象。”黑格尔把这两种方法统一起来,因为按他的理念的看法,普遍概念必然体现于个别感性现象,个别感性现象也必然包含普遍观念。同时,黑格尔把实践引入美学的研究之中,他的美学是实践美学,是内容美学。

  迄今为止,没有哪一位哲人的美学理论能够像黑格尔的美学那样引起人们如此广泛的注意和重视,黑格尔的《美学》是公认的最优秀的美学经典著作。当然,作为一个伟大的客观唯心主义的哲学家,他的思想一定的局限性,但在黑格尔的理论中有些永恒的闪光的东西,我们应善于发现、善于总结,尤其是对那些具有现实指导意义的观点和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