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是鲁迅先生收录在小说集《呐喊》中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写出了清朝末年的一位书生的事。
一位名叫孔乙己的书生,他没有进乡试,别的书生穿的长袍是十分洁净整齐的,唯独他的长袍破破烂烂,像是许多年没有洗和补一样。孔乙己虽也识字,但不是秀才,满口“之乎者也……”之类的话。后来因偷丁举人家的书打折了腿,可他却自欺欺人地说:“跌断。跌断。再说了,窃书不算偷!!!”
读了这一篇小说,我的心头一颤,清朝的科举制度怎么有这么大的威力,能把一个勤苦劳作的朴实的老百姓逼上绝路。孔乙己这样的人,就是社会的末路徒,更是旧社会人民的一个缩影。那时的社会,天空是黑暗的,染黑了人们的心灵,。如今想来,我真正体会到了自己生活的时代是多么美好!同时我想:人不能低头,不能让科举制度阻碍了人们前进的步伐!
我读了鲁迅写的孔乙己后,深受感动。
孔乙己一个被封建制度残害的人;一个被科举制度毒害的人;一的被封建社会嘲笑的人。
他“站着喝酒”“穿着长衫”“身材高大”“花白而又乱蓬蓬的胡子”这些无不显露出他的生活十分穷困,经济地位和社会像“短衣帮”一样。可他却常常摆着一付读书人的样子,说着什么“之乎者也”。他已经很老了,却时不时偷人家的书,被生活和别人欺凌的像一个现代的流浪汉!
读完孔乙己我实在是感到辛酸,想到在外面流浪的那些可怜的人。他们虽然生活在21世纪,却像孔乙己一样潦倒可怜。
其实现在的我们,被中国的传统教育叫的有苦说不出!相同的衣服;相同的发型;不同的待遇等等,这些不就像古代的八股文模式!现在即使是21世纪但还是改变不了以前繁荣模式!
谁敢说我们不是孔乙己!
我们是坚强的孔乙己!
鲁迅小说《孔乙己》是一篇脍炙人口的名篇。小说中的主要人物孔乙己的形象极为独特。具体体会略谈一下。
一、人物穿着的独特性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唯一的人”。这是一句极为高度凝练的语言。具体分析一下:“站着喝酒”是短衣帮的喝酒行为,而孔乙己却穿着长衫,这是矛盾的。看来孔乙己的穿着与身份矛盾。“穿长衫”应该坐到屋里坐下慢慢坐喝,而孔乙己却站在外面喝酒。着矛盾的穿着说明,孔乙己的身份极为特殊。体现他地位独特性。也是他悲剧人生的基础。
二、孔乙己语言的独特性
孔乙己总是“满口之乎者也”的。孔乙己不管与谁说话都用文言,为什么?是显得他有学问。是的读书人。比普通老百姓强得多。这就是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体现。也就是“万般接下品,唯有读书高”的观念造成的。是要面子,即使都要饭了,还是要面子。
综上所述,这就是我对孔乙己这一形象的理解。
我相信,一个无法掌握自己命运的人是可悲的,也是悲剧的。
孔乙己是无法掌握自己命运的,在很多情况下,个人只不过是社会以及统治者的工具罢了,正如那们的导演在《末代皇帝》所传递的悲凉的声音:“当这个王朝要灭亡了,你也要去陪葬。”
孔乙己就是个陪葬品。
社会是变动的,变动是残酷的,那位英国的达尔文在提出了生存竞争之后,摧毁的不仅是神权的统治,也摧毁了一代人对于美好秩序的想象。
现实只是杀戮与竞争而已,能活下去的必然是像狗一样乐于讨好现实的人,像孔乙己这们还梦想着以前的人能活下去吗?
人的不屈与反抗在世俗这位x君王面前永远是渺小的,每一个时代都反对与他意见相左的人。
帕斯卡尔曾经对于人为何宁愿向着禽兽也不愿向着天使表示过疑问,但事实是,天使活不下去禽兽活下去了。
我读的是鲁迅的《狂人日记》中的孔乙己一文,孔乙己是一个好吃懒惰,学问既不高,又教人半懂不懂的人。
读完《孔乙己》这篇文章,我觉得孔乙己虽然贪吃贪喝,但是在文中“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一句中可以看出孔乙己也是喜欢文学的,而并不是一个即贪吃贪喝,又是一个不勤奋好学的。虽然孔乙己常有偷窃的行为,但也不是天天不务正业。
在文中孔乙己来酒店喝酒,掌柜已知孔乙己偷窃被何家吊着打,不但不关心孔乙己的伤势,而且来取笑孔乙己。在文中结尾,掌柜还仍然想着孔乙己欠自己十九个钱。可见掌柜这个人是一个贪财,狗眼看人低的人。在文中结尾部分孔乙己被举人打断了腿,原因是偷盗,孔乙己真是不知悔改,以至于到现在也不知道孔乙己到底死没死。
无论孔乙己到底死没死,我们都要衷心的祝福他。
孔乙己的人生本来就是一场悲剧。一心想要科举,但那时是众多人荣华富贵的必经之路,他自认为自己有点文化基础,与其他的劳动苦工不同,借此来伪装自己,显示出一副不上不下的“姿态”。
从又破又脏的衣服中看到他懒惰而又死爱面子的特征,从语言中读出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他。从他教“我”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表现了他善良的一面。他的遭人轻视和奚落,然后遭受残害即将死亡。从这本书之中我看到封建文化和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对不幸者的冷酷,由此可见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虽然孔乙己在一个岁月冷漠,时代没落,旧制度腐朽的社会,但他不去捉住机遇,不去奋斗,怎能不被社会淘汰?
这篇文章讲述了求乞人怎样去乞讨,利用了这一个事列来贬谪那些有手有脚却好
吃懒做的只求乞讨度日的人。从这一小段中,有很多方法,我给你们一一道来。
一个小孩子向我乞讨,也穿着夹衣,也不见得悲戚,而拦着磕头,追着哀求,我厌恶他的声调,态度。我憎恶他并不悲哀,近于儿戏,我厌烦他这追着哀呼,
我烦腻他这他这追着哀呼。
又有一个人向我乞讨,也穿着夹衣,也不见得悲戚,但欠哑的,摊开手装着手势。
从这两小节的内容中,可以看出这些乞讨者方法多样,他们能动脑筋想到这样地方法来取得别人的同情,却不去用自己的劳动换来自己的幸福。那些只靠乞讨度日的人非常可恨,我们要杜绝这种情况的出现,我们要用我们辛勤的双手创造我们的幸福。
从这篇文章中可以得到我们要用自己的劳动换取应得的报酬,我们有手有脚,为什么不去自己劳动换取我们的幸福呢?
咸亨酒店内的穿长衫的人是剥削阶级的代表,他们对孔乙己的嘲笑是对穷苦人的一种欺凌,在他们的眼中,孔乙己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块笑料。这并不难理解。但短衣帮的笑,就是鲁迅塑造人物的过人之处。短衣帮按理说他们也是穷苦人,他们的经济地位与孔乙己相似,照理说,他们不应该嘲笑孔乙己,而应同情他。但他们却那样的加以取笑,把孔乙己的遭遇与一些有悖常理的举动作为笑柄。这是为什么?这就是社会的病态,这就是悲凉的时代。
孔乙己是封建科举制度奴役下的一个可怜的牺牲品,黑暗王国中的一个被侮辱被损害的小人物,孔乙己在人们的嘲笑声中出现,又在默默无声中死去。他的生只给那些无聊的酒徒带来一些谈笑的资料,他的死也没有激起人们丝毫的同情,他的潦倒的一生充满了人间的辛酸,孔乙己诚然是“可笑”的,但在这“可笑”的背后却隐藏着弱小者的寂寞而痛苦的灵魂。孔乙己的悲剧是其个人的悲剧,更是社会的悲剧。
再深入《孔乙己》这篇文章,我发现平凡的语言仿佛不平凡了。
首先,是最后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初读,觉得“大约”和“的确”很矛盾,觉得很不理解,也不知孔乙己到底死了没有。深读几遍后,我却觉得孔乙己死了,的的确确的死了。因为他在店里品行很好,从不拖欠酒钱,一个月之内必定还清,而这一次却过了将近一年都没有补上那十九个钱;
再者,孔乙己最后一次来店里时,只穿了一件破夹袄,“我整天靠着火,也许穿上棉袄了”,还有孔乙己腿断了,一路爬来爬去,可见,孔乙己可能撑不过这个冬天,已经死了。但作者却没有证据可以证明他死了,可种种迹象也表明他的确死了,所以“大约”“的确”也不矛盾了。
《孔乙己》这本书是我在学校的图书交易会上花低价买来的,起初我只是应付差事而买的,后来当我细细品读时居然对它爱不释手。
这本书是我国作家鲁讯先生的作品,本书除了《孔乙己》之外,还有其它许多鲁讯的作品,都是反映当时社会及人民的生活情况。
我最喜欢的是《孔乙己》,主要讲述了“我”在咸亨酒店当伙记时遇上了孔乙己这个顾客发生的故事。
当我读到大家讽刺孔乙己偷东西时,我真为他感到惋惜,他为什么不用自己的双手来劳作呢?当我读到孔乙己偷东西被打折了腿时,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作者饱含着“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心情。
通过品读《孔乙己》这本书,我要告诉大家:人要劳动,偷只管一时,而劳动可以管你一世。像孔乙己那样好吃懒做是要不得的。
《孔乙己》是收录在《呐喊》中的一篇短篇小说,小说成功塑造了封建社会底层知识份子的形象。通过对孔乙己的描写,很鲜明的刻画出了这个被人嘲笑、讽刺的小人物形象。同时也侧面反映了当时社会的底层劳苦人民愚昧麻木的病态形象。鲁迅对现实社会的批判入木三分。
孔乙己懒惰、死要面子,并且自命不凡,他是典型的旧社会穷酸知识分子形象。鲁迅非常精彩的描写孔乙己那件代表身份的长衫:“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孔乙己一开口便是“之乎者也”,迂腐形象非常鲜明。酒店里面的每一个人都拿他当笑柄,他却不自知,依然自命不凡,极力维护自己读书人的形象。干活有失身份,所以只能去偷窃。看客们说他偷窃,他说窃书不算偷,但是说他连半个秀才都没有捞到时,他却沉默不辩了。孔乙己是封建社会下的科举制度的受害者,除了一大串让人听不懂的之乎者也,也就会四种“回”的写法了。我们在同情他的同时,摧残他的封建社会也让人愤怒。他生活在一个麻木不仁,底层劳苦大众没有互相同情、帮助,反而互相嘲笑、讽刺的社会。身处这样一个冷漠的社会真是最大的悲哀。对于孔乙己的死也是一笔带过,好像这群人没有一个人关心他的生死,以至于掌柜粉板上写着“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一直持续到第二年。可以说孔乙己最终的惨死也跟他们有很大的关系。实际上他到死都没有放弃这个知识分子的身份。
文章虽短,但非常深刻的揭示封建科举对读书人精神、肉体的残害,而旧社会国人的麻木、冷漠比起孔乙己这样的人来说,更让人痛心、心寒。
鲁迅笔下的人物多是畸形的,无论是思想上还是在体格上。尤其是在思想上。孔乙己则当仁不让了——自然不例外!
世态炎凉,回到现实社会中放眼观看,我不得不佩服鲁迅先生的远见卓识了。——某些人似乎生来就是被众人取笑的,直至死亡都不会得到哪怕没有任何毫无作用的怜悯了!现实生活中,被人取笑的人非常的愤恨,漫骂取笑自己的人后却又转而取笑其他所谓“更值得取笑的人”,以此来填平心中的沟壑。转而复始,始而复燃,便也都是孔乙己了!于是乎,我们将鲁迅先生所万分鄙夷的精神发扬光大了!由此便也想起了自己。我是不是孔乙己一类的人呢?也许吧!我不否认自己会被别人嘲笑取乐,亦或是自我解嘲。可那又能怎样呢?我的心态是平衡的,我的内心是明净的!因为我坚信自己不是孔乙己。因为我没有象他那样读书却做苟且之事,象他那样去卖弄自己的看似辉煌实则无稽的“高深学问”。我的所作所为无愧于世人,便也就无愧于自己了。
相反,我却为那些嘲笑我的人感到无奈!因为他们在忠贞不二的吞噬着自己的灵魂!他们在昧着良心嘲笑着本不应该被嘲笑的人或事。其实他们的内心是脆弱的,经不起打击的!我鄙视他们!我期待着众人都能够释然的活着,不挣太多名和利,为了自己而活着!我更期望那些被嘲笑到抬不起头来的人们能够坚持下去,只要自己认为是正确的!对孔乙己语言的描写,一方面突出了孔乙己的性格,揭示了孔乙己的命运;一方面与其它的“暗线”(如长衫、脸色、挨打)互相照应,互相推进,成功地反映出一个社会的问题、弊病。我们不是孔乙己,我们无愧于世人。
清末时期处于下层的小知识分子们由于当时社会的黑暗,备受科举制度的摧残,愈过愈穷,变得穷困潦倒,可是仍然瞧不起当地农民,一副旁若无人的架势,使他们成为了不高不低的地位。孔乙己就是其中的一个,他在收到科举考试的打击后,走上了偷窃的道路,在偷人东西后被发现竟还振振有词的说:“窃不能算偷。”有一次,他偷啦一个大地主丁举人家里的东西,被打折拉双腿,变得少言少语,很少出去,最终,他的生命走向拉尽头。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百感交集,既有对孔乙己好吃懒做的讽刺也有对他可怜遭遇的同情。既有对旧社会封建教育、科举制度腐朽的批判,对地主阶级人冷酷暴虐的痛恨,也有对我们今天幸福生活的满足。孔乙己的遭遇让我们清楚的认识到旧社会的可怕,生活在那的时代的人的命运是多么悲惨啊,失去家庭,亲人,金钱一切的一切,这是我们所想象不到的,也更加的让我知道啦今天我们生活的美好。
在我们现今的社会,人人平等,再也没有了地主,包身工一类的人,每个人都享有平等念书,公平考试的权利,都能如愿以偿的上理想的学校,不再有身份高低贵贱的区别,即使是局长等官衔的子女和农民的孩子一起上学,他们也会同样的享受九年义务教育,老师的平等教学。现在的法律法规,不像旧社会那样几乎名存实亡,贪官污吏可以随意犯法,我们每个人都要尊重法律,实行法律。再一次新闻报道中,一位市长贪污受贿,是整个市区经济落后,人们不顾权贵,勇于举报,最终那位市长被依法判刑有期徒刑十年,审判结束后,人们高兴的欢呼起来,为这次公平审判作出赞颂。
我相信,社会在逐渐进步,孔乙己的遭遇永远不会再重演!
这篇文章是看了好几遍了,这印象却是不可磨灭的。
一位衣脏不洗,满口“之乎者也”的酒鬼—孔乙己,就是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其形象被表现得淋漓尽致。
他身无分文,却长衫终日,这是要面子,还是自欺欺人,是地位低下,还是自命清高。
他在人们的讽笑中度过了那昏暗的时光。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多么矛盾呵,可见孔乙己对自己唯一值得“炫耀”的事是——他读过书。尽管是老童生,这也是他唯一有尊严的地方。
“‘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孔乙己竟天真地以为旁人不晓得他这些钱是偷来的,相当自信地掏钱,可真是自命清高呵!可是他的尊严被旁人毫不留情地摧毁掉了。“你一定又偷人家的东西了!”“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老不到呢?”
这种恶状他还能厚着脸皮待下去?这不是逼他往绝路走么?他的自尊没了,也没人怜悯他,他除了喝酒,再也没有物质上的享受,吃不饱,穿不暖,睡不香。饿得不行只好偷书,一旦被抓就尝到苦果——腿被打折了。这下好了,他真走到绝境了,用手爬到咸亨酒店喝最后一次酒,然后在众人的讥笑下离去……
就这么的结局,孔乙己的不幸人生到底是谁造成的呢?
在人们的眼中,他是一个可悲、可笑、可怜、可气、可有、可无的人。
作为当代中学生,一名青少年,应该从这里去吸取教训,不能碌碌无为而终生,更不可见他人之不幸,而成自己的乐活。孔乙己被科举制而迫害,成为当时社会的牺牲品。在现在这个社会中,中学生正是最容易接受那些新事物的时候,而社会却又如此的复杂。中学生—稚气未脱而又渴望长大。在这个社会中,更得有一双慧眼,去寻找正义与前进,也就是要在接受信息时,控制好心灵小窗的敞开大小,理性选择信息,取其精华而又要弃其糟粕。
放眼2世纪这个社会,不正之风无时无处地不在如传染病似地肆意传播。而这一类的“病人”也有着很多。
因此,全社会更应该联合起来,扫除一切不正之风,排除一切隐患,净化空气,净化人类的心灵。
这篇小说以一位不谙世事的酒店小伙子的口吻,不动声色地讲述着孔乙己的悲惨遭遇,貌似平淡轻松,实则蕴含深沉的批评力量。 孔乙己自身的可笑,正是作者对封建文化,封建教育制度的嘲笑,讽刺,揭露以及批判。作者对孔乙己被侮辱被损害的内心痛苦与悲哀,,给予了一定的同情。小伙计的笑是不经意的,“附和着笑”。邻家孩子的笑,并非恶意,是“听的笑声”“赶热闹”的笑。短衣帮的笑。是为孔乙己不伦不类的样子。故弄玄虚的语言,迂腐无能的性格而笑,以求得无聊生活中的片刻而活。这是“病态社会”所致,反应了当时社会里人与人的关系冷淡无情。掌柜及穿长衫的人的笑是以欺凌,玩弄为目的的笑,这是阶级本性所决定的。
虽然孔乙己是酒店们取笑的对象,酒店里的人们肆意逗笑。取笑孔乙己。有得顾忌地去戳他性灵上的隐痛。但在孔乙己的心中,“茴”字有四种写法就是真理,无论别人如何嘲笑,多么冷漠,他从不放弃对心中真理的执着,仍然恳切的说:“不会写吧……我教你。”在那个落魄的时代,这是一种怎样的精神,需要多大的勇气?我们可以赞颂哥白尼,赞扬华盛顿,为什么就不能认同孔乙己?
从文章一开始介绍鲁镇酒点的格局,以及短衣帮、长衫客,可见当地的贫富悬殊,等级观念强,这一下把整个大的社会环境写了出来。这更加导致了孔乙己的悲惨命运。
孔乙己本人是一个连秀才都没考上的读书人,因而在社会上的地位无足轻重,“孔乙己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孔乙己本人的性格十分耐人寻味,他深受科举制度的毒害,所以迂腐,他自身好喝懒做,不会营生,当然,他也有善良的一面。
从他教“我”“回”字的四种写法,经常说一些之乎者也,可见他受科举毒害之深,然而,他也有一股读书人的傲气,从他看不起短衣帮,只偷书却不欠帐可以看出。
他好喝懒做,迫于生计,所以去偷书。这是他的一个巨大的问题,这直接导致了他的悲惨命运。
在他送小孩子茴香豆的过程中,他用手“罩”住碟子,虽然十分迂腐,但也可见其善良。
孔乙己在故事中有两大阶段,分别是被打前和被打后。被打前他至少还与别人狡辩,而被打断腿后也不辩解,可见他的心理状态已经失去了唯一的一点读书人的尊严,他的身体就更不用说了。正是这个变化,更看出世态炎凉,例如,看客们看到了落魄的孔乙己仍然和以前一样,孔乙己死后,掌柜只是惦记着他欠下的钱。
鲁迅写这篇文章,也就是为了揭露这些丑恶的社会,抨击科举制度。
静心拜读完鲁迅的《孔乙己》,那老头就像从纸里走出来,活生生立在我面前,挂在脸上的那幅表情,带着几份欲言又止的呻吟。
孔乙己的一生不被世人所理解,他活得痛苦又寂寞。他到咸亨酒店喝酒,不仅仅是借酒精麻醉自己,他需要的是人们的关注。哪怕是一句嘲笑“孔乙己你又偷书了”,哪怕是教小伙计写“茴”字,哪怕是把自己的茴香豆分给小孩子们,至少他可以涨红了脸分辨,至少他可以洋气地回答“回”有四种写法,至少他可以在一群孩子面前,用长衫的大袖口遮住盛豆子的盘子,说“不行不行,没有了没有了。”也许在咸亨酒店的一切,是孔乙己生活中最鲜活的一部分,他需要这份鲜活,来温暖他单调的命运。可是尽管这样,有他的日子酒店的气氛活泼热闹,没有了他,酒店的日子却也一样,没有人关心他是否还有钱买酒吃,被人打得严不严重。
于是在寂寞而痛苦的日子里,他开始变得颓废,从“排出九文大钱”到最后“用手撑地走到酒店”小说结尾淡淡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个老头的命运戛然而止。
老师最后总结说,这是旧社会封建制度下坑害的一大批人呐!我对这种看法却是不怎么赞同的。孔乙己从一个读书人没有考取功名,以至于后来的“偷”,最后被人打残致丧命,难道全是社会的责任吗?
一开始,孔乙己是个书生,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进学,于是因此放弃了另谋他路。暂且不说什么原因使他没有考中秀才,但当初读书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考取功名吗?也许是他并没有做好考中秀才的准备,抑或许他再坚持考一年两年说不定就能考上了,所以说,从读书人的角度讲,孔乙己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他是个失败者——如果说社会封建制度腐败,他完全可以不读书呀?他读了书不也年年有的是秀才举人当官发财吗?社会选拔的就是有才学和能力的人,依照后文所说孔乙己“好吃懒做”,这样的人当然考中不了,幸然孔乙己还比较聪明,考取不了功名却写得一手好字,开始做起了替人抄书的活,能勉强维持生计。可是抄书也不是轻快活呀,无论寒冬还是酷暑,总得一字一字地不停抄,抄完了还得低三下四地向主家讨价钱,孔乙己大抵是受不了这束缚,干脆偷掉了几本书到当铺当掉,这钱来得又快又实在——这又和社会制度有什么关系呢?上天赋予他两张大手写得一手好字,他却不肯吃苦非要做偷窃之事;如果说当今社会制度变了,也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小偷偷了价值连城的古董人们赞叹他偷盗技艺精湛而赞叹他三分的啊?而孔乙己“偷书”的坏毛病传出去,就再也没人找他抄书了,一下子断了孔乙己的财路。这可怎么办呢?别忘了,文中提到孔乙己可是个“身材高大”的人啊,他完全可以凭自己的体力混口饭吃,或许是帮别人拉车,或是到酒店打杂之类的。可他偏偏不,他宁愿偷了书,被人家打出伤来,再潇洒地到咸亨酒店“排出九文大钱”,温一碗酒再要盘茴香豆。血汗钱就这样被他自己挥霍掉,而他却丝毫没有想过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是读书人吗?他不是要面子、要自尊吗?只要他愿意,他随时随地都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他可以改掉好吃懒做的毛病,给别人说句好话继续抄书,他甚至可以去帮工人抬水泥包,到饭店打杂……他还可以借抄书的机会学习,然后再去考试——但是这一切中的一项他都没有尝试过,或是尝试过却失败了,他就因此挫败,沦落成真正的乞人模样。
可这一切真的是怪社会风气不好吗?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关心他人的死活是善举,不闻不问也不是错误。冷酷的封建社会,不也有像咸亨酒店的老板和伙计一样活得自食其力、像咸亨酒店里间的富人活得逍遥自在的人吗?而现代开放的社会,不也不乏像孔乙己这样自暴自弃的底层人士吗?
所以啊,上天给人的机会是均等的,抓住它,改变的是自己的命运。而不是因为有了孔乙己这样不善待机遇的人,给了我们机会来抱怨世界;何尝不问问你自己:当初为什么不珍惜?
《孔乙己》是文学巨匠鲁迅所著的短篇小说。我第一次读这篇文章是在中学的语文课本中,当时就留下了深刻印象。这个周末和佳洲同学一起读了这篇小说,我有有了新的感受。
文中,鲁迅先生把社会浓缩到小小的咸亨酒店之中,通过孔乙己这一封建科举制度受害者和封建文化教育牺牲品的悲剧形象,揭示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和人们麻木不仁的精神状态,反映了封建社会的病态和腐朽。
这次读这篇小说,我的感受是《孔乙己》不仅对于当时的社会环境,对现在的社会也是有普遍性意义的。当今社会,资讯高度发达,许多负面信息让青少年过早地体会事态,影响他们“三观”的形成。多年以后,他们难免会分化为“长衫主顾”、“短衫主顾”和“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人”,难免就会有人象孔乙己那样不为社会所接纳。就这个意义上来讲,孔乙己这一悲剧形象代表了理想和现实的冲突,这在任何一个社会背景下都会存在的。
所以,离开封建文化教育的框框来读《孔乙己》更能感受这篇小说的教育意义,也说明了当今青少年素质教育的重要性。
“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鲁迅先生用这有语病的句子做为文章的结尾,我想他的用意也是再于此吧。
读完了鲁迅先生几十年前写的小说《孔乙己》,我不禁生出了许多感想。它使我想到了我自己,使我认真思索了“生活” 这件事。对于这个简单而又复杂、平凡而又特殊的问题,每个人有着不同的解说:有人说,生活是不断需求的过程,而非享乐的过程;有人说,生活像果盘中盛着的收获与失落;有人说,生活就像洋葱会让你落泪;还有人说,生活是由无数烦恼组成的念珠……不同的人对生活有不同看法,不同的人生观,对生活的感悟也不同。
孔乙己是个人很可怜,用“可怜”这个词,也许会让人感到很老套,但是我想不出别的词语。他生活在一个麻木、冷酷的社会环境之中。《孔乙己》是继《狂入日记》后第二篇评击封建礼教和封建文化的文章 。主人翁孔乙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因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之乎者也,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这是多么讽刺! 这个受“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封建思想毒害的孔乙己爬着离开了人世。也许死对他来说是一种解脱。
就是这样的一个孔乙己啊,衬托出来了那个时代的悲凉。从孔乙己这一面我发现,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从民众这一面看,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衬托出来了那个时代的悲凉。那个时代人的冷漠让我感到震惊,无法想象那个时代的人可以对死亡这么的轻描淡写。
而鲁迅着意揭出这一“病苦”,正说明要“疗救”的不只是一个孔乙己,而是整个社会。揭示不幸人们的“病苦”,目的在唤醒他们的觉悟
再来说说现在。照理,时代发展到今天,“科考”应是十分公平了。但是,重蹈覆辙的现象仍是层出不穷。中考,高考,这场场考试,都是独木桥。成千上万的学生要从这里经过,没有真正的本领,抑或是没有充分的准备,只得被迫跌进河底,甚至今生永远都爬不起来。即使如此,也比孔乙己那时好的太多太多。我庆幸我生在21世纪,这是一个人性的时代,是一个充满爱的时代。
今年寒假,我读了中国现代文学家鲁迅写的《孔乙己》。
这本书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从民众这一面看,它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孔乙己的人生是一场悲剧,他有着特殊的经历,他受着科举制度的残害。作者通过小伙计的眼光,把他的遭人轻视和奚落的情状表现出来,然后转入对孔乙己遭受残害即将死亡的描写。
我要向孔乙己学习,学习他这种不拖欠、心地善良的品行。
这篇小说通过孔乙己悲惨一生的描写,即反应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下层知识分子的严重毒判,有力的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跟着重的表现了当时一般群众的冷漠麻木。从更深的意义上,暴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与腐朽。
文中、以短衣帮站着喝酒与穿长衫的坐着要酒要菜形成鲜明的对比。可孔乙己他却穿着破旧的长衫,站着喝酒唯一的人。说明当时社会的剥削者的悠闲阔绰,孔乙己生活贫困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底下。从中还可知人们总是含蓄轻视劳动人民,羡慕上层阶级,硬装做读书人。孔乙己经常会在酒店喝酒时受到别人的侮辱,反映了当时的社会人拿孔乙己的不幸和痛苦来取乐,构画了麻木不仁。其实,他们对孔乙己的笑声里蕴藏着一股悲凉的意味。孔乙己有时还有点手脚不干净,被打了还争辩说没偷,偷书不能算偷窃,还说什么“者呼”之类。他说的这些话虽不争气,且尚知羞辱,而显得十分可笑,孔乙己最大的侮辱不是被人嘲笑而是没有进学。不过,孔乙己也有本性的一面。她很善良诚实,从不拖欠钱,如果欠了,不出一月,定然还清。还有一点,他会教小伙计认字,和孩子们说话。表明了孔乙己静溢的清凉和心灵的寂寞。孔乙己为了生存去偷丁举人人家的东西,要求写服辩和被人打断腿。后来他已经不成样子,写出了统治者和阶级制度的凶残直至最后,掌柜没有关心孔乙己却关心孔乙己欠他的九个钱,写出了当时社会的事态炎凉……
人世间亲情,友情……是最珍贵的。我们不应该与文中旁人一样世态炎凉,不该与丁举人一样凶狠残暴;不应该把别人的痛苦建设在自己的快乐之上;更不应该与孔乙己一样丧失做人的尊严。
人与人之间应该相亲相爱,互相帮助。
爱人者,人恒爱之。所以为自己也为了别人,不要互相伤害。“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会变成美好得人间”只有这样,社会充满祥和,人性才飘逸芬芳。
今日我看了孔乙己的故事,很是让我感动。我深深的为故事里的人物和情节所吸引,它主要讲述的是发生在南方一个叫鲁镇的小镇上的故事。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和别处不一样,做工的人,傍晚散了工,喜欢花点铜钱,买上一碗酒,加一些茴香豆或者小菜,慢慢品尝。文章里就喝酒的气氛还有这样的描述:穿短衣的顾客站门边,几下就喝完了酒,而穿长衫的,才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慢慢坐喝。看了这样的文字我就想,为什么会这样呢,读了后面的文字,才明白这就是当时社会阶层的真实写照,穿短衣的多是些穷苦的下层人,穿长衫的多是一些有钱人。
孔乙己就是这样的人,迂腐而穷困。虽然他还是一个秀才,但考了很多次状元,都没能考上,最终把自我考得穷困潦倒。尽管如此他却是站着喝酒的唯一穿长衫的人,虽然他的长衫很破旧,但他始终觉得自我就是以前有点钱,此刻落魄的读书人。
孔乙己有一笔好字,替人家抄抄书,勉强糊口。可他有一坏习惯,好喝懒做。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带书以及纸笔墨砚,一齐失踪。如是几次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更有意思的是,孔乙己去酒馆喝酒,没有钱就叫了一碟茴香豆下酒。一群孩子们围住了孔乙己,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孩子们吃完豆子,仍然不散,眼睛望着碟子。孔乙己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于是这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鲁迅先生将孔乙己这种又穷又酸又迂腐的小人物,用平和幽默的语言,刻画得入木三分。
中秋过后,一天比一天冷,将近初冬时,一天,掌柜正招呼客人,只听有人说:“温一碗酒。”这声音虽然极低,却很耳熟。向外一望,孔乙己便在柜台下的对面门槛坐着,脸上黑并且瘦,已经不成样貌了,盘着腿,下头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孔乙己吗?你还欠十九个钱呢!”掌柜说,孔乙己答到:“这……下回还清吧,这一会是现钱,酒要好。”他喝完酒,用手慢慢走去了。这以后就再没有看见孔乙己了,他大约的确死了。
孔乙己让我感到可怜可笑,但他悲凉的一生、悲惨的结局,无疑是当时社会的那种弱肉强食、冷漠无情、愚昧封建的旧社会的真实写照,而我们伟大的文学家鲁迅先生用他精辟的语言、犀利的笔锋对当时社会的丑恶现象,进行鞭打和讽刺。让我们了解了当时的社会现状,也激励着我们祖国的新一代勿忘国耻,好好学习,建设强大的.祖国。
戴教师的话:孔乙己到底是什样的人,众说纷纭,看看孩子们的评价,不得不佩服,此刻孩子的眼界必须比当年的我们开阔。
其实看完后,我最想问也是最纠结的问题是:孔乙己到底值不值得我们可怜?看全文,好像是该可怜他的,他在文中的命运到底是怎样样的?在笑声中出场,在笑声中退场,然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看起来,是一个杯具性的人物。
但我觉得,孔乙己其实是一个自卑且虚荣的人物。和别人(短衣帮)聊天,分茴香豆,教伙计写字,为自我辩解,每一个场合,他都在卖弄学问,看似是一个高尚的读书人,实则在掩护他那颗自卑的心。最终一次出场,是以一种颓废不堪的形象登场的,他褪去了代表身份的长衫,换上了破夹袄,最终放弃了他“读书人”的尊严与固执,在用手一步步走回去时,孔乙己早就不是什么读书人了,语言再和“读书人”沾不上边了。又或者,他从来就不是一个合格的读书人,从一开始替人抄书,连人,书籍,纸和笔砚一同消失开始,我就给他贴上“好喝懒做”的标签了,再到后面教伙计写字的片段时,能够看出孔乙己是的迂腐的人了。最终,被丁举人打折了腿,才褪去平时的傲娇,只说了一句“不要取笑”。看到这时,我嘲讽地笑了,当初,孔乙己并不认为窃书有错,自诩清高的为自我辩解“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的时候,他就已经不配做个读书人了。
只是,孔乙己当真一无是处吗?给孩子们分茴香豆,教伙计写字。。。。。。其实,他也是个善良的人,那么问题来了——到底是什么导致了孔乙己如此悲惨的下场?
当时的社会的人心,可笑而可悲。
有没有发现,孔乙己到哪都是别人嘲笑的对象,酒馆的客人,伙计,掌柜。。。。。。。。孔乙己的出现,总伴着笑,嘲笑,就好像,孔乙己生下来就是给别人嘲笑的,到死也是在嘲笑着,到死也是在嘲笑中,一辈子都是个没有尊严的可怜虫罢了,这跟当时的社会有不可分割的关系,当时的人们冷酷无情,互相嘲笑,永远都是个看客。孔乙己为什么没有尊严?因为他科举没有中,同样的都是读书人,丁举人和孔乙己之间的关系,就好像“摔下来的可怜虫”和“爬上去的胜利者”。于是,丁举人能够肆无忌惮地打断孔乙己的腿,孔乙己却无法反驳。我突然又想到一个问题“孔乙己真的无法自力更生吗?”文中是这样描述他“身材高大”,他是有本事自我生活的!可“又脏又怕的长衫”有毫不留情地告诉我们“他根本没有努力!”他在自我放任,自我安慰。呵呵,这种人,当然将一无是处。
孔乙己的塑造,是畸形的,不管是身体上,还是思想上。
这篇文章,揭示了当时封建社会的迂腐,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麻木不仁,精神思想昏沉对不幸的冷酷,对当时人们自欺欺人的态度的描述,从侧面反映社会的阴暗,对社会的批判。
看到这样一句话,深有感受“孔乙己的路不明白从哪里开始,但却明白在哪里结束,一段岁月的冷漠,一个旧制度的腐朽,一个时代的没落。”这应当就是作者想表达的吧!
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叫人半懂不懂的。这便是鲁迅先生描绘的孔乙己。
孔乙己随身着长衫但却没有着长衫人的地位,而和短衣帮相近。但在文中短衣帮的笑声却显得尤其的大,似乎要震破我们的耳朵。有些人认为,短衣帮对孔乙己的嘲笑,是劳动人民对孔孟之道蔑视的感情的流露。但我认为笑声的内涵不仅仅在于此,孔乙己这样一个备受封建制度和封建文化残害的“苦人”,本应得到同样不幸人们的同情,可是,“短衣帮”却拿他逗趣、开心,给他取绰号,嘲笑他穷酸。特别是孔乙己的最后一次露面,情景更是凄惨,孔乙己被打断了双腿,是用手爬到酒店的,他已经陷入绝境,可是店掌柜还要逼债。面对这一人间惨象,穷苦人们仍是报之以“笑”。这样的笑声让我们战栗,在长期封建专制主义的统治下,封建文化、孔孟之道不只是造成孔乙己这样的悲剧人物,而且还普遍地毒害着被压迫人们,使他们陷于麻木、不觉悟的精神态度,甚至连起码的同情心也已丧失。鲁迅先生通过这笑声想要将人们唤醒,唤醒他们的觉悟,使群众从封建思想桎梏下挣脱出来,去担负起改造整个病态社会的责任。
在文章结尾处,孔乙己的死也只是由掌柜和酒客的平常搭话中透露出来的。掌柜随口问,酒客信嘴答,一个漫不经心,一个毫不在意。对孔乙己遭受那么大的冤屈和灾难,在熟识的咸亨酒店里竟然得不到人们应有的关切和同情;而对丁举人的凶残行径,却也没有谁站出来表示一点愤慨和不平。这样的冷漠麻木是比丁举人这条横行一方的恶狼所做的恶行更为触目惊心的,这也展现了在中国封建社会时期人们之间的隔膜、冷酷到了地步。孔乙己是没有考上秀才的读书人,因此他丧失了做人的尊严,沦落为小酒店里人们嘲笑的对象,这赤裸裸表现了封建教育和科举制度对人们的残害,让人终其一生都逃脱不出它的枷锁。
现如今,21世纪已经来临,我们已经处在一个民主法治社会中了,可是小悦悦事件依旧发生,什么时候我们才能够消除自身的冷漠与自私,和谐的共处呢?
《孔乙己》出自鲁迅之手,描写了当时的封建社会。而孔乙己这个人的经历,却恰恰说明了社会的黑暗。当看到这篇文章,不禁对当时的他感到惋惜。
孔乙己,那个苍老却高大的人,似是出现在我的眼前。
“孔乙己。”一个嘲笑的声音自咸亨酒店传出。只见一个身着褴褛的人走到里面,要了两碗酒和一小碟茴香豆,交了钱,便在台上吃起来。
想必他就是孔乙己了,明明拥有高大的身材,却一直以文人的清高自称。明明比那些人穷,却不屑与他们交流。真是一个懒人,不付出怎能得到回报?我笑着看着他。
“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一个人高声喊道。孔乙己下意识地缩了缩,睁大眼睛对那个人说道:“你,你怎能污人清白……。”
我笑意更浓,真是睁眼说瞎话。
“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那个人继续朗声说道。孔乙己顿时涨红了脸,结巴地为自己辩解,众人哄堂大笑。待他喝完半碗酒,脸色渐渐变好了以后。又一人出来质问:“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吗?”他看着那个人,露出不屑。
我轻笑着摇了摇头,纵然你识字,也混不上半个秀才。
笑声渐渐小了下来,我见他想教小伙计识字,那人不理他,他便轻叹。一群小朋友围住他,他便给他们发豆吃。
我原以为他还是善良的,谁想却是一人一颗,又护住碗,像保护珍稀糖果的小孩子一般。孩子们便笑着散去。我挑眉看着他,真是小气,而且那句话不是那个意思。
“孔乙己竟然敢偷丁举人的东西,打折了他的腿。”
我愣了愣,笑意渐无,抿紧嘴唇,他虽是罪有应得,可是,他真的就应该被折了腿吗?不免于去同情他,他只不过要讨生活啊。
之后,我看到孔乙己坐在垫上爬过来,要了一碗酒。便在台下喝起来,手上指甲里都带着泥。完毕之后,他便是又爬回来。
我看着他落魄的姿态,心里有什么堵得慌,眼前有些朦胧。孔乙己,那个落魄懒惰的书生,如今已变成这副模样。在人们的笑声里悄然离去,在宁静与寒雪中告别人世。
终于,一滴晶莹的泪花顺着脸颊流下。一生贫困不幸,死前人们嘲笑,没有一个人关心他,他则永远只是一个人,一个贫困识字的人,……罢了……
在读完鲁迅写的这篇具有悲剧色彩的文章《孔乙己》之后,我心里感到一丝凄凉,一点同情,然而我也庆幸自己没有生活在那个年代,所以我要加倍珍惜现在的生活。
在过去残忍的科举制度下,造就了无数的遗憾,从而改变了孔乙己一生的命运,然而孔乙己的理想因在科举制度的时代里被打碎了。
孔乙己迫于生活的压力一步一步堕落为社会垃圾。如果不制定科举制度,那么孔乙己就不会是这样的情况,可是这些都是无法改变的事实。每天都有很多人为生活所逼,失去了生活的信心,成为行尸走肉,变得非常懒惰。
文章中有这样一段话:“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杂着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鲁迅把孔乙己的外貌描写得极为形象,写出了孔乙己有劳动的本能,但由于生活的窘迫,科举制度的压迫,一直颓废下去,导致了好吃懒做、经常遭人毒打、被人嘲讽。而那些有权有势的人总是瞧不起人,都是没有爱心,麻木不仁得人。孔乙己因失败颓废,被人打断了腿,没人同情他,大家都讥笑他,因科举制度的原因造成了他一生的遗憾,在最后的那一刻,孔乙己用他的双手撑着地慢慢离开。而那些没有爱心的人无一同情、可怜他,从而体现旧社会的人冷漠无情、麻木不仁。
如今的社会不再有科举制度,每个人都有机会进入学堂。机会把握在自己手中,没有科举制度的控制,孩子在学校的生活、学习很快乐。国家越来越富强,但是还有很多人不珍惜在校学习,随着社会进步,大家应该坚持自己的理想,极力去追求。
我希望孩子做有爱心的人。坚持自己的理想,永不放弃,走向自己成功的道路。
到后来,孔乙己总算是脱掉长衫了。
此时的他已经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去过咸亨酒店,连掌柜的都不怎么记得他,据说是打折了腿。但是孔乙己最终还是在中秋过后回来了。这时的他不再穿着那件破烂长衫,而是一件不成样子的破夹袄。这时的孔乙己,已经被折磨得奄奄一息了,双腿被打断,走路要靠双手,连说话也有气无力。而他平时的气势也全然不见了,说话不再满口“之乎者也”,面对别人取笑他的时候不再辩驳,掏钱的时候“排出”的动作被“摸出”代之,不一而足。孔乙己此时大概是完全没落了吧。
单从长衫来说,孔乙己的性格特点就可见一斑。孔乙己贫困潦倒却又想保持读书人的架势,善良而又无能,可怜而又可气,是一个时代的落伍者和封建科举制的牺牲品。一件“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的长衫,孔乙己却坚持一直在穿,并且还要站在柜台附近显摆他是读书人。由此就能看出孔乙己对“读书人”这一名号是多么迷恋,甚至是疯狂,就连偷书,也是“读书人的事”,不能说是偷。他宁愿自己承认“窃书”也不愿意别人说他“偷书”。因为偷书是违背道德要求和法律规范的,不是读书人的行当,更不是君子的行为。可见孔乙己已经把自己从内心标榜成了“士人”“君子”了。因此孔乙己时刻都要把象征着自己有学识、有文化的长衫穿在身上。这样又有一点阿Q的“精神胜利法”的味道了。
孔乙己之所以这样在乎读书人的身份,还是受了封建思想的毒害。在孔乙己的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千百年来无数堕落文人的共性:死啃书本,迷于科举,动辄满口孔孟经典,实则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自命不凡而清高不已,只能过着苟且偷生的生活。自从中国开始科举制度以来,就有无数青年投身其中,为此奋斗到死。然而千军万马挤独木桥毕竟不可能让每个人都过去。于是无数个孔乙己便出现了。他们并不是没有文化,相反,他们的文学素质并不低,但是往往这些孔乙己们却经受不住落榜的打击和社会各方面的压力,最后走上相似的结局。只是在孔乙己之前,这些人的故事不为人所知罢了。这些文人们迫切希望得到他人的认同感,于是便想尽办法让人们注意到自己的文学素养是多么高。实质上,这些人不仅不能从炫耀中得到别人的认同,反而还会把自己的缺陷抖出去,造成自己成为了别人茶余饭后的谈资。孔乙己在文中多次出场,不都是伴随着“短衣帮”甚至孩童们的笑声么?孔乙己自命不凡,不屑于和“短衣帮”在一起喝酒,但是实际上,逐渐地他连加入短衣帮的资格都失去了。他在众人面前的狡辩其实也是自欺欺人,用这种“精神胜利法”安慰自己,而不去想办法解决自己的问题,结果只能越陷越深,让自己愈加滑向社会的底层。就连孔乙己最后一次去咸亨酒店的时候甚至别人都没有注意到他的存在。
就算孔乙己最终脱掉了长衫,他的灵魂依然是被长衫所蒙罩着的。这封建科举制和森严的等级制度的遗毒已经在孔乙己的精神深处扎下了根。
孔乙己的故事看似是特例,其实不然,从古到今都有着无数个孔乙己式的人物,只是我们把他们的故事当作茶余饭后的谈资,没有注意到罢了。
当我读完《孔乙己》这篇短篇小说时,深深地感到鲁迅先生不愧为中国文学史上的“巨人”。小说的每字每句看似简单,可这都是鲁迅先生字斟句酌的成果,细读起来,可谓内含之丰富令人回味无穷。
首先从《孔乙己》这题目说起,孔乙己是小说主人公的绰号,他做为“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人物名称,这是对这一个人物迂腐可笑的性格的嘲弄,以这一绰号为题,无疑是给作品定下讽刺性的基调,还具有鲜明地反孔色彩。其次就落实到文章的每个段落,甚至每个词,都是无可挑剔的。小说开头介绍店的格局,是想经过它深一层的为下文穷人与富人的区别埋下伏笔。至于孔乙己第一次到店里掏钱时“排出九文大钱”中“排”这慢吞吞的动作,既掩饰了他内心的不安,也表示他对几文钱的珍惜,认真清点数目,等等。词句的精湛无疑把文章中心资料更形象地表现出来。
《孔乙己》篇幅不到3000字的小说,极其深刻的反映了孔乙己一生的杯具和整个心态,让我们分明看到了这个科举制度的牺牲品在悲苦的人生道路上留下一串长长的足迹,那么在社会芸芸众生中,人们为什么对一个不幸者没有同情,没有帮忙,相反仅有哄笑取乐呢?孔乙己是一个艺术形象,而他的艺术形象体此刻店里那麻木不仁的哄笑声中。由此揭示了孔乙己的一生活着无人关心,死后无人过问的悲惨命运。他,世界一个匆匆过客,匆匆地来了,又匆匆地走了,留下的只是人们对他的嘲笑。
由此不由想起了自我身边的生活,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已不再是什么亮丽的风景线,更象是人们生活中义不容辞的职责;奉献爱心,盛意款款,已成为每个人生活的一部分;尊敬老人与互相友爱,应是每个人的高尚情操的表现,这样的社会环境与那时相比,真有天壤之别啊!不管怎样,社会在发展,人类在提高,让我们理解以前的教训,应对明天的光阴,携手走进二十一世纪!
今日(1月21日),我们学校组织去了北京鲁迅博物馆参观。在去之前,我以为鲁迅是个衣食无忧(毕竟有个《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为证),只可是文字太激烈,是当局不喜之人罢了。参观后才明白,鲁迅生平竟是一波三折,从绍兴到南京到……一路有哭有笑,有爱有恨。
我重新拿起《呐喊》,打开《孔乙己》……
“我”在鲁镇咸亨酒店专管温酒,注意到唯一一个站着喝酒又穿长衫的人便是孔乙己。他以前帮人抄抄书,可过会儿,那“文房四宝”全没了。之后,他偷书被人发现,打断了腿,却说自我跌倒。再之后,也不知怎样死了,可店家只记得他欠十九文钱。
孔乙己就是封建时期的一个穷读书人的形象。自我没身份,秀才都不是,又很自负。本身没钱,又不会经商,只好偷些书看,或偷一些东西去卖。
如果他安分守己倒还好,可偏偏十分要面子,老上酒店。不仅仅如此,还老“之乎者也”地想把很多东西糊弄过去。
从这篇文章中能够看出当时不少不得志的书生,为了看书被打死了。他的目的怎样看都没有问题,但他的方法是个问题或应当说是唯一的办法。这也就是使社会退步的原因。
在孔乙己腿被打残后,也没有一个人可怜或者说关注一下他,人们只是一如既往地拿他找乐子,就像对待阿猫阿狗一样。当孔乙己死后,唯一记得他的人也许仅有掌柜了,毕竟他还欠着十九文钱。
各位,醒一醒!还是让孔乙己为我们敲响布满灰尘的警钟,不要再将这种精神传承下去。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文中曾提到过。那让我们分析一下。首先,他站着喝酒说明了孔乙己没钱没势,不能进去坐着;可他又穿长衫,至少能说明是个读书人。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孔乙己又穷又苦又低微,像短衣帮那些人一样,那他为什么还要穿长衫呢?
我认为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孔乙己读过书,认为读过书就高别人一等,便为上人,没读过书便为粗。其实这个想法并不完全错误。可读过书,但自我都只能勉强混饭吃又有什么用?可是就是一个虚伪的称号罢了。
二、孔乙己自尊心强。他其实是明白自我处境的,可他不愿意承认,不愿意正视问题,想显得自我高人一等。从偷书一事中也能够看出来,被问急了,口不择言,竟说出了“读书人窃书不算偷”的让人哭笑不得的话。
当大家在说孔乙己时,其实忘记了一群人,他们无时无刻都在;在孔乙己买酒时,在孔乙己腿断时,在小孩抢茴香豆时。他们就看着,笑着,玩着;时不时说上几句话,插上几句嘴,冷笑几声……他们可能身体是强壮的,眼神是锐利的,但心灵却是一片麻木。没有人同情孔乙己,更没有人为孔乙己打抱不平,所有人都明白他是个软柿子。
如今,是新社会,那封闭的铁屋子被打开了,大家惊醒过来!可当今仍有许多华而不实的虚伪的人,为了一点蝇头小利,不惜手段;为了那一点自尊,杀死了求知欲和上进心!
鲁迅先生曾高瞻远瞩地说,中国人患的是心病,虽然今日也没有治好,但把中国人从亡国灭种的边缘给拉了回来!
到今日傍晚,也不明白明天的太阳什么样,但我们能让今日的太阳又大又亮;我们不能阻止夕阳西下,但我们能让晚霞洒满天边;我们不能拒绝夜晚的到来,但我们能让黑暗中充满温暖;我们不能乞求时间停下,但我们能让时间的流失变得更加有意义;我们不能留住今日,但我们能留住一颗真心去创造更加完美的明天!
《孔乙己》这本书是我在学校的图书交易会上花低价买来的,起初我只是应付差事而买的,后来当我细细品读时居然对它爱不释手。
这本书是我国作家鲁讯先生的作品,本书除了《孔乙己》之外,还有其它许多鲁讯的作品,都是反映当时社会及人民的生活情况。
我最喜欢的是《孔乙己》,主要讲述了“我”在咸亨酒店当伙记时遇上了孔乙己这个顾客发生的故事。
当我读到大家讽刺孔乙己偷东西时,我真为他感到惋惜,他为什么不用自己的双手来劳作呢?当我读到孔乙己偷东西被打折了腿时,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作者饱含着“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心情。
通过品读《孔乙己》这本书,我要告诉大家:人要劳动,偷只管一时,而劳动可以管你一世。像孔乙己那样好吃懒做是要不得的。
不知道为什么,拿起这篇文章,就有点放不下的感觉。或许它是一篇小说,里头有吸引人的故事情节以及丰满的人物,再或许它是一篇出自鲁迅笔下的名篇。看完一遍,只是感叹孔乙己悲剧的人生。再细读一遍,发现这个人折射出了一个大的社会。折射出这个社会的冷漠,这个社会的残酷。
或许在更多人眼里,孔乙己是那个社会的“多余人”,也是那个社会的被毒害者。在别人的贬斥下,我欣赏起他的执着,虽然,我们会怒其不争,可是,换个角度去看他,他一个人的反抗也是无济于事的。他热衷于功名利禄,其实,这个那个社会司空见惯的行为,我们不应该去指责或者去批评,要怪我们只能责怪那个社会,诅咒那该死的科举制度。其实,像孔乙己这样的人,不只是存在于封建社会,当今社会,有何尝少呢?在这个竞争社会激烈的时代,在这个所谓“人才济济”的21世纪,很多“孔乙己”奔波于公务员的考试当中呀。一个职位居然有那么人来竞争,他们为的什么?我想不言而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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